2014卷

  • 林业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

    呼群(蒙古族 4月任职)

     
     

    副厅长:

    龚家栋

    阿勇嘎(蒙古族 12月任职)

     

    纪检组长:

    汪治和

     
     

    总工程师:

    高桂英

     
     

    自治区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阿勇嘎(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治沙造林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处、科技宣传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林业产业处、森林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等10个机构,以及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森林培育】  

    造林绿化  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80.4万公顷,占全年计划的120.5%,其中完成人工造林34.8万公顷,飞播造林7.9万公顷,封山(沙)育林37.7万公顷。完成中幼林抚育41.3万公顷,义务植树8 600多万株,四旁植树3 333.4万株,补植补造19.2万公顷。419日,启动了北京军区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二个五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3万亩。  

    重点区域绿化  4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推进重点工作动员大会,决定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作。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全年共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96万亩,其中公路绿化4 537公里、54万亩;城镇绿化70万亩;村屯绿化24万亩;厂矿园区绿化11万亩;黄河两岸绿化24万亩;大青山前坡绿化13万亩。  

    【森林保护】  

    森林草原防火  继续执行厅领导防火分片包干制度,全面加强了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实现了“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74起,其中一般火灾33起,较大火灾41起,受害森林面积242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1‰;共发生草原火灾37起,其中一般火灾17起,较大火灾16起,重大火灾 4起,受害草原面积3.38万公顷,草原火灾受灾率0.38‰;所有火灾均在最短时间内被成功扑灭,当日灭火率达到100%。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同时,边境地区受蒙古国和俄罗斯火袭扰20余次,11次大的火灾被成功堵截,确保了边境地区的安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强化检疫工作,加强灾害预警能力,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防治水平不断增强。全区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01.9万公顷,其中轻度50.8万公顷,中度34.5万公顷,重度12.6万公顷。通过积极采取措施,实现有效防治46.7万公顷。  

    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监测和宣传工作。完成25处重点湿地日常监测工作。申报了3个国家湿地公园,对包头南海子、居延海湿地保护工程进行了验收。  

    森林公安工作  组织开展了保护过境候鸟、天网、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全区林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7 546起,侦破、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7 454起,综合查处率99.7%,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 861.9万元。  

    林业法制工作  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制定了全区林业系统普法工作要点,部署了年度普法工作。  

    【资源林政管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等各项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开展了林地执法检查,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督办查处。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支持,增加用地指标3 071.6公顷。坚持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用地,从严限制矿产、商业性开发用地,规范用地行为,全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947项、面积10 125.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6亿元。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10.97亿元,安排植树造林面积5.4万公顷。完成了全区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结果显示,全区森林面积已达到2 487.90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4.8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1.03%,分别比第六次清查(2008年)增加121.50万公顷、1.2亿立方米和1.0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态势。组织6个旗县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方案,开展了2013年营造林综合核查。完成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二类调查数据整理入库,以及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部分年度和阿左旗、免渡河林业局等旗县(局)二类调查数据更新。  

    【林业产业】大力培育“一县一业,一乡(村)一品”,继续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完成2013年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评定工作,落实1 150万元扶持资金,扶持26个林业产业化项目。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工作。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内蒙古园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组织开展了全区林业产业普查。2013年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8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470元。  

    【林业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力推进配套改革,在建立和落实林业公共财政支撑制度、林权流转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金融保险支持制度,以及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13年,全区新增集体林地确权33万亩,累计达到3.26亿亩,确权率99.82%,累计发放林权证182万本、3.25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9.49%。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了森林保险工作,实现协议投保森林面积3.77亿亩(包括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等)。组织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调查研究。  

    【林业科技】组织开展了全区冬春林业科技培训和林业送科技下乡活动,共举办各级各类科技培训班500余次,培训人员3万多人,发放科普图书资料实用技术手册等12万余份。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依托党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推广了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林下经济实用技术、防沙治沙技术等10余项科技成果。实施林业科技成果发布制度,以服务重点区域绿化和林业产业两个主题发布22项成果。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飞播治沙造林技术规程》等6项林业地方标准通过审定发布。组织申报了科尔沁湿地等4个生态站。  

    【荣誉】内蒙古林科院“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技术体系”项目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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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 厅长:

    呼群(蒙古族 4月任职)

     
     

    副厅长:

    龚家栋

    阿勇嘎(蒙古族 12月任职)

     

    纪检组长:

    汪治和

     
     

    总工程师:

    高桂英

     
     

    自治区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阿勇嘎(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治沙造林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处、科技宣传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林业产业处、森林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等10个机构,以及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森林培育】  

    造林绿化  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80.4万公顷,占全年计划的120.5%,其中完成人工造林34.8万公顷,飞播造林7.9万公顷,封山(沙)育林37.7万公顷。完成中幼林抚育41.3万公顷,义务植树8 600多万株,四旁植树3 333.4万株,补植补造19.2万公顷。419日,启动了北京军区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二个五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3万亩。  

    重点区域绿化  4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推进重点工作动员大会,决定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工作。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全年共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96万亩,其中公路绿化4 537公里、54万亩;城镇绿化70万亩;村屯绿化24万亩;厂矿园区绿化11万亩;黄河两岸绿化24万亩;大青山前坡绿化13万亩。  

    【森林保护】  

    森林草原防火  继续执行厅领导防火分片包干制度,全面加强了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实现了“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74起,其中一般火灾33起,较大火灾41起,受害森林面积242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1‰;共发生草原火灾37起,其中一般火灾17起,较大火灾16起,重大火灾 4起,受害草原面积3.38万公顷,草原火灾受灾率0.38‰;所有火灾均在最短时间内被成功扑灭,当日灭火率达到100%。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同时,边境地区受蒙古国和俄罗斯火袭扰20余次,11次大的火灾被成功堵截,确保了边境地区的安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强化检疫工作,加强灾害预警能力,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防治水平不断增强。全区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01.9万公顷,其中轻度50.8万公顷,中度34.5万公顷,重度12.6万公顷。通过积极采取措施,实现有效防治46.7万公顷。  

    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监测和宣传工作。完成25处重点湿地日常监测工作。申报了3个国家湿地公园,对包头南海子、居延海湿地保护工程进行了验收。  

    森林公安工作  组织开展了保护过境候鸟、天网、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全区林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7 546起,侦破、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7 454起,综合查处率99.7%,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 861.9万元。  

    林业法制工作  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制定了全区林业系统普法工作要点,部署了年度普法工作。  

    【资源林政管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等各项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开展了林地执法检查,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督办查处。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支持,增加用地指标3 071.6公顷。坚持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用地,从严限制矿产、商业性开发用地,规范用地行为,全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947项、面积10 125.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6亿元。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10.97亿元,安排植树造林面积5.4万公顷。完成了全区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结果显示,全区森林面积已达到2 487.90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4.8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1.03%,分别比第六次清查(2008年)增加121.50万公顷、1.2亿立方米和1.0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态势。组织6个旗县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方案,开展了2013年营造林综合核查。完成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二类调查数据整理入库,以及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部分年度和阿左旗、免渡河林业局等旗县(局)二类调查数据更新。  

    【林业产业】大力培育“一县一业,一乡(村)一品”,继续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完成2013年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评定工作,落实1 150万元扶持资金,扶持26个林业产业化项目。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工作。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内蒙古园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组织开展了全区林业产业普查。2013年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8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470元。  

    【林业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力推进配套改革,在建立和落实林业公共财政支撑制度、林权流转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金融保险支持制度,以及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13年,全区新增集体林地确权33万亩,累计达到3.26亿亩,确权率99.82%,累计发放林权证182万本、3.25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9.49%。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了森林保险工作,实现协议投保森林面积3.77亿亩(包括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等)。组织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调查研究。  

    【林业科技】组织开展了全区冬春林业科技培训和林业送科技下乡活动,共举办各级各类科技培训班500余次,培训人员3万多人,发放科普图书资料实用技术手册等12万余份。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依托党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推广了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林下经济实用技术、防沙治沙技术等10余项科技成果。实施林业科技成果发布制度,以服务重点区域绿化和林业产业两个主题发布22项成果。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飞播治沙造林技术规程》等6项林业地方标准通过审定发布。组织申报了科尔沁湿地等4个生态站。  

    【荣誉】内蒙古林科院“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技术体系”项目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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