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长:

    张院忠(6月离任)

    罗永纲(8月任职)

     
     

    副局长:

    孟国庆(蒙古族)

    银德(蒙古族)

    徐能火

    【概况】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全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 994起,死亡1 412人,同比分别下降4.54%9.02%。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5 204起,死亡706人,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775人)的91.10%。二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对全国32个统计单位分四类进行点评,自治区在第一类9个省市区中列第二位。三是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12项指标进一步趋好。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0,同比下降18.37%;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029,同比下降6.45%;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为3.234,同比下降20.0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041,同比下降14.89%。四是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点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建设三级以上水平;共创建344个安全示范班组;企业法人承诺制度体系建设验收合格率达到87.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70.12%;对较大事故全部实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率实现100%;全年共培训三类人员80 401人(次)。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伤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进度、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推动属地党政主要领导坚守安全红线,亲力亲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2013年已对11个旗县党政主要领导同时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视行业情况,凡是发生一次死亡l2人事故的,责令停产整改36个月;发生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责令停产整改612个月,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取消评优资格;不论招商引资还是改扩建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否决。  

    【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全区共组织督查组3 569个,参检人员6万余人次,检查单位和场所69 042家,排查隐患13.1万项,整改率97.9%。其中重大隐患62项,落实整改资金4 493.9万元,整改率96.7%  

    【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企业风险源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作用,做好风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和管控,并建立完整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复查、销号机制,推动工作重心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控转变。2013年,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70 209家,共排查一般隐患146 568项,已整改145 955项,整改率99.5%;排查重大隐患60项,已整改57项,整改率95%;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项,落实治理资金4 612.6万元。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八大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在“双节”、“两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时段,开展了专项督查,确保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作出批示,要求立即行动,迅速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和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地将辖区内所有的油气管线、管网形成明确的地理信息图,全面掌握管线、管网布局,逐点、逐段进行排查,分别造表成册,逐条、逐项进行整治。目前全区共有油气输送管线29条,总长度5 150公里,场站阀室320座,油气输送企业49家;城市燃气管网共计5 180公里,均绘制了平面分布图。经过排查,油气输送管线共查出隐患477处,整改378处,正在整改的99处;城市燃气管网共查出隐患1 103处,整改670处,正在整改的433处。  

    【安全培训和宣传】以事故案例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先后在内蒙古电视台专栏播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大型公益宣传片、《珍爱生命谨防毒气》等四部公益广告宣传片,举办了三期事故案例讲座和培训,用惨痛的教训警示广大从业者提高安全意识。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打非治违”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等方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考分离”、电子考务等工作全面铺开,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年内共培训主要负责人5 219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1 616人(次),特种作业人员63 566人(次)。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督促有关地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原则上都要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并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符合监管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经过积极协调,2013年,共为全区市县级安监部门争取党中央预算投资建设项目7 020万元,配置监管执法专业装备5 944台(套)。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全区完成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1 749户,达标率为84.0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3 748家,达标率达93.8%;冶金工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1 036家;3家企业被命名为国家级示范企业,14家企业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示范企业;在总局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的用人单位达到7 012户,同比增加160%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委托中国安科院对全区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填平补齐,加快建设与危化、矿山等行业相适应,平时参加隐患排查,战时抢险救援,“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派得上、打得赢”。  

    【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一是编制了《自治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化了相关内容和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全区全部开通了“12350” 举报投诉电话,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了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全年共受理69起举报投诉,现已结案52起,其余17起案件正在查处中。对调查属实的,责令属地监管部门给予涉案企业及有关人员严厉惩处,并向实名举报人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挂牌督办,严格事故查处实效性。全年共对8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了挂牌督办。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挂牌督办,不定时到现场督办,及时通报事故查处情况,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对事故调查报告,局务会审核把关,并就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共罚款2 880.03万元。在工矿商贸领域(煤矿除外),共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188起,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的38人。  

    【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2013年,自治区依法取消了砖瓦用粘土矿等危险性较小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下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简化了小型危险化学品建设许可,对保留的许可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监督。改进督查落实方式,加大“四不两直”检查力度,暗查暗访率达到30%以上。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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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长:

    张院忠(6月离任)

    罗永纲(8月任职)

     
     

    副局长:

    孟国庆(蒙古族)

    银德(蒙古族)

    徐能火

    【概况】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全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 994起,死亡1 412人,同比分别下降4.54%9.02%。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5 204起,死亡706人,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775人)的91.10%。二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对全国32个统计单位分四类进行点评,自治区在第一类9个省市区中列第二位。三是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12项指标进一步趋好。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0,同比下降18.37%;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029,同比下降6.45%;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为3.234,同比下降20.0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041,同比下降14.89%。四是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点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建设三级以上水平;共创建344个安全示范班组;企业法人承诺制度体系建设验收合格率达到87.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70.12%;对较大事故全部实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率实现100%;全年共培训三类人员80 401人(次)。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伤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进度、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推动属地党政主要领导坚守安全红线,亲力亲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2013年已对11个旗县党政主要领导同时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视行业情况,凡是发生一次死亡l2人事故的,责令停产整改36个月;发生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责令停产整改612个月,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取消评优资格;不论招商引资还是改扩建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否决。  

    【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全区共组织督查组3 569个,参检人员6万余人次,检查单位和场所69 042家,排查隐患13.1万项,整改率97.9%。其中重大隐患62项,落实整改资金4 493.9万元,整改率96.7%  

    【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企业风险源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作用,做好风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和管控,并建立完整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复查、销号机制,推动工作重心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控转变。2013年,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70 209家,共排查一般隐患146 568项,已整改145 955项,整改率99.5%;排查重大隐患60项,已整改57项,整改率95%;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项,落实治理资金4 612.6万元。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八大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在“双节”、“两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时段,开展了专项督查,确保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作出批示,要求立即行动,迅速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和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地将辖区内所有的油气管线、管网形成明确的地理信息图,全面掌握管线、管网布局,逐点、逐段进行排查,分别造表成册,逐条、逐项进行整治。目前全区共有油气输送管线29条,总长度5 150公里,场站阀室320座,油气输送企业49家;城市燃气管网共计5 180公里,均绘制了平面分布图。经过排查,油气输送管线共查出隐患477处,整改378处,正在整改的99处;城市燃气管网共查出隐患1 103处,整改670处,正在整改的433处。  

    【安全培训和宣传】以事故案例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先后在内蒙古电视台专栏播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大型公益宣传片、《珍爱生命谨防毒气》等四部公益广告宣传片,举办了三期事故案例讲座和培训,用惨痛的教训警示广大从业者提高安全意识。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打非治违”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等方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考分离”、电子考务等工作全面铺开,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年内共培训主要负责人5 219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1 616人(次),特种作业人员63 566人(次)。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督促有关地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原则上都要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并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符合监管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经过积极协调,2013年,共为全区市县级安监部门争取党中央预算投资建设项目7 020万元,配置监管执法专业装备5 944台(套)。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全区完成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1 749户,达标率为84.0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3 748家,达标率达93.8%;冶金工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1 036家;3家企业被命名为国家级示范企业,14家企业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示范企业;在总局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的用人单位达到7 012户,同比增加160%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委托中国安科院对全区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填平补齐,加快建设与危化、矿山等行业相适应,平时参加隐患排查,战时抢险救援,“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派得上、打得赢”。  

    【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一是编制了《自治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化了相关内容和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全区全部开通了“12350” 举报投诉电话,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了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全年共受理69起举报投诉,现已结案52起,其余17起案件正在查处中。对调查属实的,责令属地监管部门给予涉案企业及有关人员严厉惩处,并向实名举报人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挂牌督办,严格事故查处实效性。全年共对8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了挂牌督办。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挂牌督办,不定时到现场督办,及时通报事故查处情况,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对事故调查报告,局务会审核把关,并就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共罚款2 880.03万元。在工矿商贸领域(煤矿除外),共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188起,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的38人。  

    【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2013年,自治区依法取消了砖瓦用粘土矿等危险性较小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下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简化了小型危险化学品建设许可,对保留的许可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监督。改进督查落实方式,加大“四不两直”检查力度,暗查暗访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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