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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卷

  • 文化传承与保护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乌兰牧骑】  2021年,制订印发《新时代乌兰牧骑政治建设方案》《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方案》,研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实施办法》,重点扶持18支排练厅面积不达标的乌兰牧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乌兰牧骑原创经典作品传承工程,研发“乌兰牧骑综合服务一体机”,“网上乌兰牧骑”平台累计上传优秀作品1000余部,访问量46万余次。满足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创作推出作品300余部。组织开展乌兰牧骑月、乌兰牧骑基层服务活动及全国巡演等活动,深入基层演出8000余场次、在线演出7700余场次。组织开展宣传、辅导和基层综合服务活动10500余场次,直接服务群众近50万人次。

    【艺术创作】  2021年,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推进“扎根基层、情系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围绕时代进步、民族团结、爱国爱党等题材推出一批艺术精品,《草原英雄小姐妹》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最佳剧目奖”“最佳导演奖”,《骑兵》获“艺术表演奖”;《浪漫草原》获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奖”,《骑手与绣娘》获金菊奖“魔术节目奖”。

    【演出活动】  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等系列活动,举办庆祝建党百年红歌演唱会等专场音乐会、“四季内蒙古演出季”冬季文旅融合演出、“草原儿女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民族共团圆”主题文艺演出、“优秀剧目展演”等演出活动,全区各级文艺院团到基层演出9900余场次、线上演出传播8500余次。

    【艺术研究】  《舞台艺术三年人才培养》获全国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优秀科研实践案例,《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列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推进《内蒙古乌兰牧骑现状调查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民族舞蹈创作研究》研究工作。

    【公共文化设施】  2021年,集中清查整改全区基层文化站、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验收、定级2020年建成的927座旅游厕所。推进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全民艺术普及项目,获评全国民间艺术之乡5个、全区民间艺术之乡24个,国家三级以上文化馆88个。

    【群众文化】  举办“永远跟党走”第四届全区农牧民文艺汇演、“醉美草原,亮丽北疆”第二届全区摄影优秀作品展览、“舞动北疆”全区第四届广场舞大赛、内蒙古乡村春晚示范展示等活动,全区累计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群众性歌咏活动221场。

    【服务基层】  组织“送戏曲进乡村”示范性惠民演出近2000场,服务观众50多万人次。为120个乡村牧区文化示范户每户支持资金2万元,为科右中旗80个嘎查每个嘎查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

    【志愿服务】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举办“春雨工程”湖南省文旅志愿者内蒙古行暨湘蒙文化交流活动活动。完成“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工作,评选命名一批全区优秀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团队和志愿者。

    【文物保护】  重点支持140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实施武安州辽塔保护修缮、阿尔寨壁画修复等工程。完成沿黄七盟市文物资源摸底调查、全区石窟寺专项调查、革命文物旧址险情排查工作,公布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计39处。

    【考古发掘】  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等10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持续开展清水河县后城咀龙山时代石城址、苏尼特右旗吉呼郎图匈奴墓、武川坝顶北魏祭祀建筑遗址等考古发掘工作。推进辽上京、和林格尔土城子、萨拉乌苏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博物馆工作】  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基本建设完工,推进赤峰契丹辽博物馆、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建设项目。制定印发《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规范全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黄河流域古代文明展》被国家文物局列入2021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介100个主题展览。

    【文物安全】  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新机制。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督察工作,实地检查文物单位3161处,705家文物博物馆存在的1727个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关闭7家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博物馆。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收缴文物163件。树立公告公示牌820块,各级文物博物馆单位全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

    【非遗保护政策保障】  编制《自治区“十四五”非遗保护传承规划》,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

    【非遗保护传承】  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0人、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64项100处,有17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格斯尔文化巴林右旗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黄河非遗专项调查,实施2021年度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20期。

    【非遗宣传展示】  组织举办“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全区非遗年货展暨非遗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绣美新时代”内蒙古刺绣礼物大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开设非遗公开课,宣传推介非遗进校园和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类10大优秀案例。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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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传承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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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兰牧骑】  2021年,制订印发《新时代乌兰牧骑政治建设方案》《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方案》,研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实施办法》,重点扶持18支排练厅面积不达标的乌兰牧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乌兰牧骑原创经典作品传承工程,研发“乌兰牧骑综合服务一体机”,“网上乌兰牧骑”平台累计上传优秀作品1000余部,访问量46万余次。满足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创作推出作品300余部。组织开展乌兰牧骑月、乌兰牧骑基层服务活动及全国巡演等活动,深入基层演出8000余场次、在线演出7700余场次。组织开展宣传、辅导和基层综合服务活动10500余场次,直接服务群众近50万人次。

    【艺术创作】  2021年,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推进“扎根基层、情系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围绕时代进步、民族团结、爱国爱党等题材推出一批艺术精品,《草原英雄小姐妹》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最佳剧目奖”“最佳导演奖”,《骑兵》获“艺术表演奖”;《浪漫草原》获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奖”,《骑手与绣娘》获金菊奖“魔术节目奖”。

    【演出活动】  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等系列活动,举办庆祝建党百年红歌演唱会等专场音乐会、“四季内蒙古演出季”冬季文旅融合演出、“草原儿女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民族共团圆”主题文艺演出、“优秀剧目展演”等演出活动,全区各级文艺院团到基层演出9900余场次、线上演出传播8500余次。

    【艺术研究】  《舞台艺术三年人才培养》获全国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优秀科研实践案例,《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列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推进《内蒙古乌兰牧骑现状调查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民族舞蹈创作研究》研究工作。

    【公共文化设施】  2021年,集中清查整改全区基层文化站、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验收、定级2020年建成的927座旅游厕所。推进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全民艺术普及项目,获评全国民间艺术之乡5个、全区民间艺术之乡24个,国家三级以上文化馆88个。

    【群众文化】  举办“永远跟党走”第四届全区农牧民文艺汇演、“醉美草原,亮丽北疆”第二届全区摄影优秀作品展览、“舞动北疆”全区第四届广场舞大赛、内蒙古乡村春晚示范展示等活动,全区累计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群众性歌咏活动221场。

    【服务基层】  组织“送戏曲进乡村”示范性惠民演出近2000场,服务观众50多万人次。为120个乡村牧区文化示范户每户支持资金2万元,为科右中旗80个嘎查每个嘎查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

    【志愿服务】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举办“春雨工程”湖南省文旅志愿者内蒙古行暨湘蒙文化交流活动活动。完成“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工作,评选命名一批全区优秀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团队和志愿者。

    【文物保护】  重点支持140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实施武安州辽塔保护修缮、阿尔寨壁画修复等工程。完成沿黄七盟市文物资源摸底调查、全区石窟寺专项调查、革命文物旧址险情排查工作,公布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计39处。

    【考古发掘】  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等10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持续开展清水河县后城咀龙山时代石城址、苏尼特右旗吉呼郎图匈奴墓、武川坝顶北魏祭祀建筑遗址等考古发掘工作。推进辽上京、和林格尔土城子、萨拉乌苏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博物馆工作】  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基本建设完工,推进赤峰契丹辽博物馆、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建设项目。制定印发《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规范全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黄河流域古代文明展》被国家文物局列入2021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介100个主题展览。

    【文物安全】  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新机制。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督察工作,实地检查文物单位3161处,705家文物博物馆存在的1727个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关闭7家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博物馆。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收缴文物163件。树立公告公示牌820块,各级文物博物馆单位全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

    【非遗保护政策保障】  编制《自治区“十四五”非遗保护传承规划》,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

    【非遗保护传承】  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0人、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64项100处,有17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格斯尔文化巴林右旗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黄河非遗专项调查,实施2021年度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20期。

    【非遗宣传展示】  组织举办“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全区非遗年货展暨非遗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绣美新时代”内蒙古刺绣礼物大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开设非遗公开课,宣传推介非遗进校园和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类10大优秀案例。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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