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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卷

  • 退役军人事务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正厅级,主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等工作。2021年,核定行政编制40名。内设8个处室,下设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4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个体系”建设】  组织管理体系。党领导下的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格局基本形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有”重要指示要求,全区建成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364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4392人落实经费9014.5万元,配备场所面积38万余平方米。402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示范创建,2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全国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筹建自治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自治区爱国拥军促进会。工作运行体系。学习宁夏军地合力做退役军人工作经验,落实军地相互支持、互提需求“双清单”制度,推进向省级以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派驻军队人员工作。退役军人事务与组织、政法、编制、发改、财政、公安、人社、民政、信访等部门配合,安置就业、拥军优抚、帮扶解困、权益维护、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政策得到落实。政策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法规配套措施,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党中央《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具体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体现尊崇尊重、服务管理并重的政策措施体系进一步健全。

    【就业创业】  把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园地认定、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管理等制度,建立全区退役士兵承训机构及专业目录,建立“两表两账两统计”工作制度,坚持以退役军人个人需求为导向,摸清需求底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规范、精准服务。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组织4166名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51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时复学,动员10493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多渠道挖掘优质就业岗位,发挥“线上”招聘优势,加强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建设,进行线上招聘常态化服务。采取线下招聘+融媒体直播带岗的形式分东、中、西部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招聘会,1592名退役军人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采取开发专属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方式,帮助1479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再就业。多举措营造就业创业氛围,发挥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园地建设,设立3个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地,121家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团队入驻孵化园地。

    【拥军优抚】  加强双拥共建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议军会议要求,推进赤峰市、锡林郭勒盟新建军供站。开展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下拨发放中央和自治区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6.48亿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0%左右。与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共同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全年享受教育优待的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及其子女700多人。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向企业单位推荐等方式,全年帮助324名随军家属实现就业。开展伤残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完成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褒扬纪念工作】  持续营造尊重尊崇氛围,组织开展“烈士寻亲”行动,为3名烈士找到亲人。组织开展褒扬庆祝活动,先后组织3224个单位16万余人参加“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先烈良好氛围更加浓厚。举办全区英烈讲解员大赛,提升讲解员队伍能力素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下拨7680万元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及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加大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力度,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烈士烈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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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内蒙古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摄影:刘春慧)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  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军队团职以下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试行〉补充说明》,提高转业军官安置质量和满意度。协调各级编制部门,增加接收安置单位数量,提高行政含参公编制岗位比例,增大岗位选择范围,全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到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与当年度安置总数的占比高于86%。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健全“阳光安置”制度,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全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百分之百接收安置,安置到事业单位与当年度安置总数的占比高于90.6%。各级为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计4.3亿余元。按计划接收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做到“随退随审、即交即接”。各级严格按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确保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全年下拨军休工作各类经费计约6.3亿元。各级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五包”责任制,关心帮扶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按要求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保障,全年核发自主择业退役金近15亿元。按计划完成复员军官接收安置工作和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人落户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宣讲、“老兵永远跟党走”专题访谈等群众教育活动,营造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常态化推进“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兵支书”等学习宣传活动,全年编发系列报道56期,在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腾讯网、新华网等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活动13期。组建445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2万余名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红色宣讲,展示退役军人风采。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者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兵支书”队伍,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委员中退役军人逐年增加。

    【权益维护】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和权益维护工作,将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和权益维护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确保稳定为工作目标,以开门接访、深入下访、领导包案为主要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业务指导、注重源头治理、开展督导检查,解决退役军人突出矛盾问题。各地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布来信邮寄地址、信访热线电话号码、网络信访方式。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面对面”联系信访退役军人,梳理信访矛盾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工作。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落实生活困难帮扶援助、就业困难扶持再就业等优待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逐步提高退役军人满意度,发挥服务退役军人作用。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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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役军人事务
  • 发布时间: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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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正厅级,主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等工作。2021年,核定行政编制40名。内设8个处室,下设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4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个体系”建设】  组织管理体系。党领导下的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格局基本形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有”重要指示要求,全区建成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364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4392人落实经费9014.5万元,配备场所面积38万余平方米。402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示范创建,2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全国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筹建自治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自治区爱国拥军促进会。工作运行体系。学习宁夏军地合力做退役军人工作经验,落实军地相互支持、互提需求“双清单”制度,推进向省级以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派驻军队人员工作。退役军人事务与组织、政法、编制、发改、财政、公安、人社、民政、信访等部门配合,安置就业、拥军优抚、帮扶解困、权益维护、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政策得到落实。政策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法规配套措施,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党中央《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具体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体现尊崇尊重、服务管理并重的政策措施体系进一步健全。

    【就业创业】  把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园地认定、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管理等制度,建立全区退役士兵承训机构及专业目录,建立“两表两账两统计”工作制度,坚持以退役军人个人需求为导向,摸清需求底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规范、精准服务。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组织4166名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51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时复学,动员10493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多渠道挖掘优质就业岗位,发挥“线上”招聘优势,加强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建设,进行线上招聘常态化服务。采取线下招聘+融媒体直播带岗的形式分东、中、西部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招聘会,1592名退役军人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采取开发专属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方式,帮助1479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再就业。多举措营造就业创业氛围,发挥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园地建设,设立3个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地,121家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团队入驻孵化园地。

    【拥军优抚】  加强双拥共建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议军会议要求,推进赤峰市、锡林郭勒盟新建军供站。开展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下拨发放中央和自治区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6.48亿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0%左右。与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共同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全年享受教育优待的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及其子女700多人。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向企业单位推荐等方式,全年帮助324名随军家属实现就业。开展伤残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完成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褒扬纪念工作】  持续营造尊重尊崇氛围,组织开展“烈士寻亲”行动,为3名烈士找到亲人。组织开展褒扬庆祝活动,先后组织3224个单位16万余人参加“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先烈良好氛围更加浓厚。举办全区英烈讲解员大赛,提升讲解员队伍能力素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下拨7680万元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及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加大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力度,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烈士烈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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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内蒙古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摄影:刘春慧)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  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军队团职以下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试行〉补充说明》,提高转业军官安置质量和满意度。协调各级编制部门,增加接收安置单位数量,提高行政含参公编制岗位比例,增大岗位选择范围,全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到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与当年度安置总数的占比高于86%。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健全“阳光安置”制度,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全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百分之百接收安置,安置到事业单位与当年度安置总数的占比高于90.6%。各级为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计4.3亿余元。按计划接收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做到“随退随审、即交即接”。各级严格按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确保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全年下拨军休工作各类经费计约6.3亿元。各级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五包”责任制,关心帮扶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按要求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保障,全年核发自主择业退役金近15亿元。按计划完成复员军官接收安置工作和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人落户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宣讲、“老兵永远跟党走”专题访谈等群众教育活动,营造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常态化推进“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兵支书”等学习宣传活动,全年编发系列报道56期,在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腾讯网、新华网等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活动13期。组建445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2万余名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红色宣讲,展示退役军人风采。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者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兵支书”队伍,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委员中退役军人逐年增加。

    【权益维护】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和权益维护工作,将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和权益维护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确保稳定为工作目标,以开门接访、深入下访、领导包案为主要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业务指导、注重源头治理、开展督导检查,解决退役军人突出矛盾问题。各地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布来信邮寄地址、信访热线电话号码、网络信访方式。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面对面”联系信访退役军人,梳理信访矛盾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工作。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落实生活困难帮扶援助、就业困难扶持再就业等优待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逐步提高退役军人满意度,发挥服务退役军人作用。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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