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 乡村振兴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综述

     

    【概况】  20215月14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自治区扶贫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为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负责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具体工作。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重组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数量保持不变,不再保留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职数14副。

    盟市、旗县原扶贫机构全部整建制重组为乡村振兴局。12个盟市有11个乡村振兴局单设。旗县市区中有67个由原单设的扶贫机构重组为乡村振兴局独立运行,新组建独立机构2个,35个为加挂牌子。在调整过程中保持机构队伍整体稳定,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乡村振兴局在原机构基础上,增加1个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

    【坚守规模性不返贫底线】  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全区8.01万人纳入监测帮扶范围,58.4%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扎赉特旗、巴林左旗等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动态监测帮扶方式得到国家肯定,12家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对有劳动能力的开展产业就业帮扶,无劳动能力的运用综合保障政策兜住底线,全区40.57万脱贫人口纳入救助兜底保障。各相关行业部门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衔接政策有效落实,工作举措有效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出台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财政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扶持597家扶贫龙头企业、276家扶贫车间,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对2012—2020年扶贫项目形成601亿元资产,建立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本账”,分类分级落实管护责任,保障持续发挥效益。

    【脱贫地区衔接乡村振兴】  保持脱贫地区资金投入力度不减,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财政衔接资金84.2亿元,同比增长5.5%。支持37个脱贫旗县整合涉农涉牧财政资金74.7亿元。出台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小额信贷衔接政策,发放小额贷款7.57亿元,基本实现应贷尽贷。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把36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31个部门单位,倾斜支持10个国家级和5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稳岗就业举措】  加强劳务协作、推广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措并举推动稳岗就业,全区20.78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是去年总规模的1.05倍。投入6.64亿元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配套建设,完成补短板项目,持续强化社区融入。

    “万企兴万村”行动】  全区1339家企业结对帮扶3171个嘎查村,累计投入14.05亿元带动7.6万脱贫户。

    【乡村建设与治理】  围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4470个嘎查村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300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4379个嘎查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合自治区农牧厅开展户厕改造“回头看”,完成问题户厕整改15.06万个。推进户厕新建改造,全区新开工8.84万个,完工8.74万个。在3个旗县67个村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协助指导9813个嘎查村制定村规民约,5279个嘎查村设立道德评议会,2321个嘎查村设立红黑榜,204个嘎查村设立孝善基金。探索“积分制”“清单制”乡村治理模式,引导农牧民依靠自己辛勤劳动致富。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分组到全区49个旗县开展调研督导,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查找短板弱项,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解决农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防贫保险政策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五个方面作为重点,优化完善政策,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全区新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2.82万人,因人因户给予针对性帮扶。拓宽消费帮扶渠道,帮扶产品销售额突破百亿元大关,解决群众卖货难问题。在85个旗县实施“防贫保”,覆盖101.9万农村牧区人口,兜牢防返贫致贫底线。落实稳岗就业政策,脱贫人口就业保持稳定,就业总规模同比增长5.2%。

     

    京蒙协作帮扶

     

    【京蒙协作协议任务】  北京、内蒙古两地党政主要领导继续展开互访,共同召开1次高层联席会议。北京市各级财政援助资金19.4亿元,支持结对旗县发展优势特色项目905个;引进北京市97家企业投资36.48亿元,共建产业园区51个;创新开展“组团式”“结对式”医疗、教育帮扶,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肯定。29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3.6亿元,引进帮扶项目120个。

    【政策资金保障】  编制完成《京蒙协作“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京蒙〈2021年东西部协作协议〉任务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10余个,全方位搭建京蒙协作政策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建立协作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北京市全年投入市区两级财政援助资金19.4亿元,实施项目905个。

    【北京企业落地内蒙古】  全年引导97家北京市企业在31个原国贫旗县实现新增投资,投资额36.5亿元。北京、内蒙古两地共建产业园区51个,其中农牧业产业园区43个。引导72家企业入驻园区,实际到位投资19.7亿元。

    【结对帮扶】  北京市17个区的242个经济强镇、567个村社区31个原国贫旗县的287个乡镇、577个行政村结成帮扶关系,开展实质性帮扶。全年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实现进京销售101.1亿元,年度销售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全区468所学校、313家医院与北京市356所学校、269家医院开展“组团式”“集团式”帮扶,开展远程教学、选派专家团队精准帮扶、集团式办学、技术人才跟岗互学等多种方式提升当地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劳务协作稳就业】  京蒙两地先后签署《京蒙人社协作框架协议》《京蒙劳务协作协议》,帮助7.2万名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就业,其中脱贫人口5.1万人。

    【干部人才交流培养】  北京市派出116名党政干部、841人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挂职服务,内蒙古选派80名党政干部、1478人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北京挂职、学习。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成果宣传

     

    【政策与成果宣传】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向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和成果,与各级媒体加强沟通,加大典型宣传力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全区1名获得全国脱贫攻坚楷模、44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33个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的事迹,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400个“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594名“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城乡建设与乡村振兴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  内蒙古自治区5个集体获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包头市乡村振兴局,通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

    内蒙古自治区10名个人获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张化珍,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处长,张国,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常宇,乌兰察布市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家贵,阿荣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屈彤年,突泉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跃楠,翁牛特旗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丽萍,准格尔旗农牧局副局长,准格尔旗扶贫开发中心主任,张勇,乌海市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乌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宏丽,阿拉善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张静女,达斡尔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扶贫专干。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典型宣传】  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线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嘎查村“两委”班子、致富带头人、脱贫户宣传力度,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固定栏目每日进行典型宣传,全年发布240余条。国家级媒体刊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稿件7100条,自治区级主要媒体刊发报道18915条。官方网站编发信息3161条,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2834条,微博编发信息2483条,编印内刊《每周要情》52期。年内,上报国家乡村振兴局信息115篇、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245篇;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报送典型案例24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2021年度信息调研工作成绩优异单位,2名个人分别获得优秀组织者、优秀信息员,1篇优秀信息受到通报表扬。

     

    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考评

     

    【国家级衔接考核评估】  2021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考核评估组召开省级层面对接会,开展档案核查、座谈访谈等工作,实地抽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市扎鲁特旗,赤峰市翁牛特旗、宁城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四子王旗等旗县。考核结束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考核通报,全国22个省区市中有10个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综合评价为“好”的等次,有16个省区市在东西部协作考核中评价为“好”的等次,内蒙古自治区2项评估均位列其中。

    【自治区级衔接考核评估】  按照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抽调12个行业部门厅局处级干部和12个盟市旗县业务骨干60人,计72人,组成12个考核组开展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考核组走访25个旗县市区、105个嘎查村,入户核查1050户。访谈旗县领导、旗县直部门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苏木镇嘎查村干部643人。经过综合实地考核、平时监控、衔接资金绩效和约束激励情况赋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2021年度各盟市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成绩当中。(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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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综述

     

    【概况】  20215月14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自治区扶贫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为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负责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具体工作。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重组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数量保持不变,不再保留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职数14副。

    盟市、旗县原扶贫机构全部整建制重组为乡村振兴局。12个盟市有11个乡村振兴局单设。旗县市区中有67个由原单设的扶贫机构重组为乡村振兴局独立运行,新组建独立机构2个,35个为加挂牌子。在调整过程中保持机构队伍整体稳定,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乡村振兴局在原机构基础上,增加1个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

    【坚守规模性不返贫底线】  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全区8.01万人纳入监测帮扶范围,58.4%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扎赉特旗、巴林左旗等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动态监测帮扶方式得到国家肯定,12家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对有劳动能力的开展产业就业帮扶,无劳动能力的运用综合保障政策兜住底线,全区40.57万脱贫人口纳入救助兜底保障。各相关行业部门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衔接政策有效落实,工作举措有效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出台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财政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扶持597家扶贫龙头企业、276家扶贫车间,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对2012—2020年扶贫项目形成601亿元资产,建立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本账”,分类分级落实管护责任,保障持续发挥效益。

    【脱贫地区衔接乡村振兴】  保持脱贫地区资金投入力度不减,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财政衔接资金84.2亿元,同比增长5.5%。支持37个脱贫旗县整合涉农涉牧财政资金74.7亿元。出台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小额信贷衔接政策,发放小额贷款7.57亿元,基本实现应贷尽贷。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把36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31个部门单位,倾斜支持10个国家级和5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稳岗就业举措】  加强劳务协作、推广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措并举推动稳岗就业,全区20.78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是去年总规模的1.05倍。投入6.64亿元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配套建设,完成补短板项目,持续强化社区融入。

    “万企兴万村”行动】  全区1339家企业结对帮扶3171个嘎查村,累计投入14.05亿元带动7.6万脱贫户。

    【乡村建设与治理】  围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4470个嘎查村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300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4379个嘎查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合自治区农牧厅开展户厕改造“回头看”,完成问题户厕整改15.06万个。推进户厕新建改造,全区新开工8.84万个,完工8.74万个。在3个旗县67个村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协助指导9813个嘎查村制定村规民约,5279个嘎查村设立道德评议会,2321个嘎查村设立红黑榜,204个嘎查村设立孝善基金。探索“积分制”“清单制”乡村治理模式,引导农牧民依靠自己辛勤劳动致富。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分组到全区49个旗县开展调研督导,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查找短板弱项,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解决农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防贫保险政策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五个方面作为重点,优化完善政策,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全区新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2.82万人,因人因户给予针对性帮扶。拓宽消费帮扶渠道,帮扶产品销售额突破百亿元大关,解决群众卖货难问题。在85个旗县实施“防贫保”,覆盖101.9万农村牧区人口,兜牢防返贫致贫底线。落实稳岗就业政策,脱贫人口就业保持稳定,就业总规模同比增长5.2%。

     

    京蒙协作帮扶

     

    【京蒙协作协议任务】  北京、内蒙古两地党政主要领导继续展开互访,共同召开1次高层联席会议。北京市各级财政援助资金19.4亿元,支持结对旗县发展优势特色项目905个;引进北京市97家企业投资36.48亿元,共建产业园区51个;创新开展“组团式”“结对式”医疗、教育帮扶,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肯定。29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3.6亿元,引进帮扶项目120个。

    【政策资金保障】  编制完成《京蒙协作“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京蒙〈2021年东西部协作协议〉任务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10余个,全方位搭建京蒙协作政策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建立协作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北京市全年投入市区两级财政援助资金19.4亿元,实施项目905个。

    【北京企业落地内蒙古】  全年引导97家北京市企业在31个原国贫旗县实现新增投资,投资额36.5亿元。北京、内蒙古两地共建产业园区51个,其中农牧业产业园区43个。引导72家企业入驻园区,实际到位投资19.7亿元。

    【结对帮扶】  北京市17个区的242个经济强镇、567个村社区31个原国贫旗县的287个乡镇、577个行政村结成帮扶关系,开展实质性帮扶。全年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实现进京销售101.1亿元,年度销售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全区468所学校、313家医院与北京市356所学校、269家医院开展“组团式”“集团式”帮扶,开展远程教学、选派专家团队精准帮扶、集团式办学、技术人才跟岗互学等多种方式提升当地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劳务协作稳就业】  京蒙两地先后签署《京蒙人社协作框架协议》《京蒙劳务协作协议》,帮助7.2万名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就业,其中脱贫人口5.1万人。

    【干部人才交流培养】  北京市派出116名党政干部、841人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挂职服务,内蒙古选派80名党政干部、1478人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北京挂职、学习。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成果宣传

     

    【政策与成果宣传】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向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和成果,与各级媒体加强沟通,加大典型宣传力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全区1名获得全国脱贫攻坚楷模、44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33个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的事迹,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400个“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594名“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城乡建设与乡村振兴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  内蒙古自治区5个集体获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包头市乡村振兴局,通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

    内蒙古自治区10名个人获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张化珍,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处长,张国,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常宇,乌兰察布市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家贵,阿荣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屈彤年,突泉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跃楠,翁牛特旗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丽萍,准格尔旗农牧局副局长,准格尔旗扶贫开发中心主任,张勇,乌海市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乌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宏丽,阿拉善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张静女,达斡尔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扶贫专干。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典型宣传】  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线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嘎查村“两委”班子、致富带头人、脱贫户宣传力度,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固定栏目每日进行典型宣传,全年发布240余条。国家级媒体刊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稿件7100条,自治区级主要媒体刊发报道18915条。官方网站编发信息3161条,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2834条,微博编发信息2483条,编印内刊《每周要情》52期。年内,上报国家乡村振兴局信息115篇、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245篇;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报送典型案例24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2021年度信息调研工作成绩优异单位,2名个人分别获得优秀组织者、优秀信息员,1篇优秀信息受到通报表扬。

     

    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考评

     

    【国家级衔接考核评估】  2021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工作。考核评估组召开省级层面对接会,开展档案核查、座谈访谈等工作,实地抽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市扎鲁特旗,赤峰市翁牛特旗、宁城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四子王旗等旗县。考核结束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考核通报,全国22个省区市中有10个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综合评价为“好”的等次,有16个省区市在东西部协作考核中评价为“好”的等次,内蒙古自治区2项评估均位列其中。

    【自治区级衔接考核评估】  按照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抽调12个行业部门厅局处级干部和12个盟市旗县业务骨干60人,计72人,组成12个考核组开展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考核组走访25个旗县市区、105个嘎查村,入户核查1050户。访谈旗县领导、旗县直部门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苏木镇嘎查村干部643人。经过综合实地考核、平时监控、衔接资金绩效和约束激励情况赋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2021年度各盟市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成绩当中。(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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