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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司法行政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长: ***(蒙古族)

    副厅长:刘国栋(10月任职)岩英 杜志刚(蒙古族)王健(女)徐贵中(10月离任)翟贵文(10月离任)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纪委书记:王洪中(7月离任)王耀学(9月任职)

    巡视员:徐贵中(10月任职)

    副巡视员:王曰群 张德成(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宣传处、警务督查处、纪检监察室、计财装备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制处、司法鉴定管理局、司法考试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机关人员编制93名,实有人员84人。

    【监狱劳教工作】全区监狱加强警戒设施建设,完成AB门、钢网墙、监门哨的建设,与武警部队实现联动报警装置。严格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加强重点部位和“三大”现场管理,加强监所内部规范化管理。开展监狱劳教场所非正常死亡整治活动,加强文明执法建设,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合法权益。推行教育改造工作“5天劳动、1天学习、1天休息”管理模式。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健全教育改造评估体系。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戒断效果。加强生产项目准入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强化。监狱劳教经济效益平稳增长,全区监所保持安全稳定。

    【普法依法治理】筹备召开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工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制定奠定基础。立足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律六进”经验交流会精神,开展“五五”普法神舟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10周年为契机,大规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开通内蒙古普法网,启动“法宣通”手机短信普法服务业务,举办2006~2010年影响内蒙古法治进程的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法治城市、法治旗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10个嘎查村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6个旗县(市区)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组织开展第二届内蒙古法制新闻人物和依法治理十大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职级待遇等问题。组织第三批司法所考核验收工作,对12个盟市的197个司法所实地考核验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街司法所等17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全区已有831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占司法所总数的92%

    【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和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活动,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方面纠纷的调解。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2 131件,成功率95%以上。12月,自治区司法厅与公安厅、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突出抓好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组织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达到962个,安置帮教小组达到13 023个。着力建立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信息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建设进展顺利,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4 730人(已经衔接14 017人)。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力度,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创办安置基地和过渡性实体88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能力明显提高。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和领导机制,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矫治。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摸底调查工作,逐人建立监管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服务措施。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累计14 027人,其中解除矫正6 368人,无重新违法犯罪。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社区矫正解矫对象纳入安置帮教范围,防止发生漏管失控。

    【法律援助】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为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代理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工作指导,律师队伍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进展。落实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便民利民措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年底,全区律师代理各类案件32 430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事项272 332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8 754件。深入贯彻全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建设,实现盟市旗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办案网上信息化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拟定出台《关于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和诚信状况披露制度,稳步开展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转制工作;推进公证机构调整,完善公证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准入管理,法律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评标准》,建立健全重大敏感司法鉴定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了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总体目标。全区报名参加考试人数7 713人,实际参加考试人员6 670人,参考率86.5%。做好2009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全区共有1 684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争取将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列为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地区,使94人取得特殊C类资格,增加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储备。

    【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律师队伍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了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增强广大干警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机构改革的调研和实施工作,基本完成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等工作。健全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加强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发挥了干部协管的职能作用。强化执法执业监督检查,着力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编写辅导教材282份,举办培训班743次,培训干警10 376人次,人均参训14.2天;组织实施各类突发事件演练253次;开展督察1 025次,督察民警24 431人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

    【三项重点工作】126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向全区司法司法行政系统部署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先后三次召开全系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建立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联系点制度,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729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确定全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811~920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8个检查验收组,由自治区相关领导担任各检查验收组长,采取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12个盟市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社区,苏木(乡镇),司法所,行政村,中小学校,企业和自治区直属机关,中直、区直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共186个单位进行了抽查。

    【呼和浩特市推广社区法务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徐贵中对呼和浩特市清泉街社区法务室在化解基层矛盾中起的重要作用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跟踪调查,并撰写调研报告《法务室——安宁社区的守护者》,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在保和少镇及8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法务室,同时分别在其所辖46个社区、26个村委会也成立了法务室。

    【东北内蒙古三省一区律师论坛】    822~23日,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东北内蒙古三省一区(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律师论坛在鄂尔多斯市召开,近300名律师参加了论坛。论坛以“使命  合作  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拓展与创新、提升律师形象、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围绕党中央“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的重大战略部署,集中探索了律师行业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加强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与使命等重要命题。组委会共收到论文500余篇,评出优秀论文140篇。

    【乌海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暂行办法】乌海市正式出台《乌海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在就业、创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照顾,采取企业安置、基地过渡安置、扶持自主创业和落实社会保障等措施,提高全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水平。

    【巴彦淖尔市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    1013,巴彦淖尔市司法局、财政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实现公安110接警处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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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 ***(蒙古族)

    副厅长:刘国栋(10月任职)岩英 杜志刚(蒙古族)王健(女)徐贵中(10月离任)翟贵文(10月离任)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纪委书记:王洪中(7月离任)王耀学(9月任职)

    巡视员:徐贵中(10月任职)

    副巡视员:王曰群 张德成(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宣传处、警务督查处、纪检监察室、计财装备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制处、司法鉴定管理局、司法考试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机关人员编制93名,实有人员84人。

    【监狱劳教工作】全区监狱加强警戒设施建设,完成AB门、钢网墙、监门哨的建设,与武警部队实现联动报警装置。严格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加强重点部位和“三大”现场管理,加强监所内部规范化管理。开展监狱劳教场所非正常死亡整治活动,加强文明执法建设,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合法权益。推行教育改造工作“5天劳动、1天学习、1天休息”管理模式。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健全教育改造评估体系。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戒断效果。加强生产项目准入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强化。监狱劳教经济效益平稳增长,全区监所保持安全稳定。

    【普法依法治理】筹备召开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工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制定奠定基础。立足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律六进”经验交流会精神,开展“五五”普法神舟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10周年为契机,大规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开通内蒙古普法网,启动“法宣通”手机短信普法服务业务,举办2006~2010年影响内蒙古法治进程的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法治城市、法治旗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10个嘎查村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6个旗县(市区)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组织开展第二届内蒙古法制新闻人物和依法治理十大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职级待遇等问题。组织第三批司法所考核验收工作,对12个盟市的197个司法所实地考核验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街司法所等17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全区已有831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占司法所总数的92%

    【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和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活动,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方面纠纷的调解。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2 131件,成功率95%以上。12月,自治区司法厅与公安厅、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突出抓好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组织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达到962个,安置帮教小组达到13 023个。着力建立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信息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建设进展顺利,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4 730人(已经衔接14 017人)。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力度,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创办安置基地和过渡性实体88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能力明显提高。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和领导机制,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矫治。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摸底调查工作,逐人建立监管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服务措施。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累计14 027人,其中解除矫正6 368人,无重新违法犯罪。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社区矫正解矫对象纳入安置帮教范围,防止发生漏管失控。

    【法律援助】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为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代理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工作指导,律师队伍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进展。落实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便民利民措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年底,全区律师代理各类案件32 430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事项272 332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8 754件。深入贯彻全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建设,实现盟市旗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办案网上信息化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拟定出台《关于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和诚信状况披露制度,稳步开展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转制工作;推进公证机构调整,完善公证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准入管理,法律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评标准》,建立健全重大敏感司法鉴定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了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总体目标。全区报名参加考试人数7 713人,实际参加考试人员6 670人,参考率86.5%。做好2009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全区共有1 684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争取将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列为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地区,使94人取得特殊C类资格,增加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储备。

    【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律师队伍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了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增强广大干警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机构改革的调研和实施工作,基本完成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等工作。健全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加强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发挥了干部协管的职能作用。强化执法执业监督检查,着力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编写辅导教材282份,举办培训班743次,培训干警10 376人次,人均参训14.2天;组织实施各类突发事件演练253次;开展督察1 025次,督察民警24 431人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

    【三项重点工作】126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向全区司法司法行政系统部署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先后三次召开全系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建立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联系点制度,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729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确定全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811~920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8个检查验收组,由自治区相关领导担任各检查验收组长,采取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12个盟市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社区,苏木(乡镇),司法所,行政村,中小学校,企业和自治区直属机关,中直、区直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共186个单位进行了抽查。

    【呼和浩特市推广社区法务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徐贵中对呼和浩特市清泉街社区法务室在化解基层矛盾中起的重要作用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跟踪调查,并撰写调研报告《法务室——安宁社区的守护者》,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在保和少镇及8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法务室,同时分别在其所辖46个社区、26个村委会也成立了法务室。

    【东北内蒙古三省一区律师论坛】    822~23日,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东北内蒙古三省一区(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律师论坛在鄂尔多斯市召开,近300名律师参加了论坛。论坛以“使命  合作  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拓展与创新、提升律师形象、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围绕党中央“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的重大战略部署,集中探索了律师行业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加强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与使命等重要命题。组委会共收到论文500余篇,评出优秀论文140篇。

    【乌海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暂行办法】乌海市正式出台《乌海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在就业、创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照顾,采取企业安置、基地过渡安置、扶持自主创业和落实社会保障等措施,提高全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水平。

    【巴彦淖尔市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    1013,巴彦淖尔市司法局、财政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实现公安110接警处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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