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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地方税收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局  长:苗银柱

    党组成员 副局长:云飞(蒙古族)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白烨(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局长:乔志明 向东(蒙古族)张莉(女)包清泉(蒙古族)

    党组成员 总审计师:王鹤普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杨 

    党组成员 总经济师:徐学龄(女 达斡尔族)

    副巡视员:王茂林(蒙古族)万宏 王留贤

    【概况】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指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自治区地方税收规划与计划,依法承担地方税,共享税及政府基金的征收管理责任,并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征收管理的稽查、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等项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农税局、税收管理处、计划会计统计征收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监察室、稽查局、财务装备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及科研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全区地税系统于1994年成立。全系统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99个旗县市(区)地税局。现有干部职工1.4万人。其中,区局机关150人。共担负着26项税费的征缴工作。

    【各项收入完成情况】2010年,全区地税系统各项收入累计完成1 068.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19亿元,增长34.17%。其中,税收总收入累计完成70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95亿元,增长31.71%,完成年度计划的112.59%,按总局口径税收收入累计完成615.21亿元,同比增加153.93亿元,增长33.37%。社会保险费累计完成274.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3亿元,增长23%。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完成71.55亿元,水利建设基金完成13.38亿元,工会经费完成1.5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1.74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0.39亿元。

    【税收职能】全系统立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运用“税收加减法”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在增税方面,自治区先后将煤炭资源税税率由2.3/吨调高至3.2/吨、对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税额由减征60%调整为减征40%、新增矿产品品目并提高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税额标准等,共计增加资源税32.4亿元。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扩大了房产税征税范围,并大力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共计增加房产税23.7亿元。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时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税额和征收标准,共计增加土地使用税74.8亿元。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对商品房销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作出调整,累计征收土地增值税54.5亿元。对占用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耕地占用税税额,对占用天然牧草地、林地和养殖水面等开征耕地占用税,共计增加耕地占用税39亿元。积极建议自治区政府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从20097月开征到2010年底,共计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97.4亿元。

    【队伍建设】2010年,自治区地税局领导班子充实了3位党组成员和4位副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转任实职,有效充实了全系统现有的领导力量,是一次体制机制的突破。在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学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开拓创新能力,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推进地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中心组学习,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提升。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多做少说的良好风气,鼓励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想全局,议大事,始终保持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和旺盛活力。通过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增进各级地税组织的班子团结,提高各级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学习培训,重视培养岗位能手和业务骨干,选送干部到各级各类院校进行学习,促进了干部业务技能素质的提高。2010年,全系统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634期,2.1万人次参加了培训。组织开展“文明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成立摄影协会,开展书法比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举办“唱红歌、讲和谐、树形象”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地税形象,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廉政建设】自治区地税局全区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于2010121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2010年,各级地税机关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干部全员参与,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这两个重点,健全和规范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内部审计、巡视检查以及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等各项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和效能监察,加大监督约束力度。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风险教育、预警教育和作风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自觉性。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推进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全系统的机关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着力维护全系统的和谐稳定和规范有序。部署“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和“税风税貌执法执纪检查监督”活动,全力推动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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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 局  长:苗银柱

    党组成员 副局长:云飞(蒙古族)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白烨(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局长:乔志明 向东(蒙古族)张莉(女)包清泉(蒙古族)

    党组成员 总审计师:王鹤普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杨 

    党组成员 总经济师:徐学龄(女 达斡尔族)

    副巡视员:王茂林(蒙古族)万宏 王留贤

    【概况】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指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自治区地方税收规划与计划,依法承担地方税,共享税及政府基金的征收管理责任,并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征收管理的稽查、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等项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农税局、税收管理处、计划会计统计征收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监察室、稽查局、财务装备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及科研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全区地税系统于1994年成立。全系统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99个旗县市(区)地税局。现有干部职工1.4万人。其中,区局机关150人。共担负着26项税费的征缴工作。

    【各项收入完成情况】2010年,全区地税系统各项收入累计完成1 068.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19亿元,增长34.17%。其中,税收总收入累计完成70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95亿元,增长31.71%,完成年度计划的112.59%,按总局口径税收收入累计完成615.21亿元,同比增加153.93亿元,增长33.37%。社会保险费累计完成274.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3亿元,增长23%。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完成71.55亿元,水利建设基金完成13.38亿元,工会经费完成1.5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1.74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0.39亿元。

    【税收职能】全系统立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运用“税收加减法”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在增税方面,自治区先后将煤炭资源税税率由2.3/吨调高至3.2/吨、对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税额由减征60%调整为减征40%、新增矿产品品目并提高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税额标准等,共计增加资源税32.4亿元。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扩大了房产税征税范围,并大力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共计增加房产税23.7亿元。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时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税额和征收标准,共计增加土地使用税74.8亿元。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对商品房销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作出调整,累计征收土地增值税54.5亿元。对占用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耕地占用税税额,对占用天然牧草地、林地和养殖水面等开征耕地占用税,共计增加耕地占用税39亿元。积极建议自治区政府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从20097月开征到2010年底,共计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97.4亿元。

    【队伍建设】2010年,自治区地税局领导班子充实了3位党组成员和4位副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转任实职,有效充实了全系统现有的领导力量,是一次体制机制的突破。在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学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开拓创新能力,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推进地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中心组学习,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提升。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多做少说的良好风气,鼓励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想全局,议大事,始终保持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和旺盛活力。通过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增进各级地税组织的班子团结,提高各级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学习培训,重视培养岗位能手和业务骨干,选送干部到各级各类院校进行学习,促进了干部业务技能素质的提高。2010年,全系统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634期,2.1万人次参加了培训。组织开展“文明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成立摄影协会,开展书法比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举办“唱红歌、讲和谐、树形象”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地税形象,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廉政建设】自治区地税局全区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于2010121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2010年,各级地税机关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干部全员参与,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这两个重点,健全和规范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内部审计、巡视检查以及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等各项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和效能监察,加大监督约束力度。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风险教育、预警教育和作风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自觉性。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推进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全系统的机关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着力维护全系统的和谐稳定和规范有序。部署“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和“税风税貌执法执纪检查监督”活动,全力推动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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