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卷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长:胡敏谦

    纪检组长:付玉生

    副局长:张肯发 周耀亭 苑虹(女 7月任职)

    巡视员:巴根那(蒙古族 7月离任)

    总统计师:郭永在(9月任职)

    副巡视员:李玉芝(女 9月任职)王志强(9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8名,实有人数76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所属事业编制216名,现有人员140名。所属事业单位有统计普查中心、粮农分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科研所、记者站、印刷厂、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

    【统计服务】2010年,全区统计系统在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发挥统计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统计分析研究监测,全面掌握全区经济运行的动态情况,充分发挥统计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撰写了多篇有影响的统计调研报告,部分报告还受到胡春华、巴特尔、任亚平、赵双连等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为自治区重大发展规划服务。统计局在2010年度党委、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中双双荣获先进单位。在党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中列区直机关第2位;在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中列直属机构第1位。在2010年度党委、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评比中,也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区各级统计部门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了审核和评估,严把数据质量关,特别是强化了对主要和敏感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严格实施统计调查规范化管理,加强了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和基层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高度重视各项统计数据间的协调性和匹配性。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改进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不断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使自治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实现了严格审核,及时上报,审批执行,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计算方法和工业生产指数试点试算工作。积极做好“企业一套表”实施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节能减排进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分析预警机制。研究和建立了自治区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及调查制度,开展了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研究建立了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以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库为依托,开展了全区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工作。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对外贸易、旅游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私营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工作。积极推进新增的农牧业经济全面统计及其增加值核算任务,加强了对盟市农牧业统计业务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牧业统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衔接性。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标准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达标标准》及其《细则》的要求,至2010年底,全区101个旗县级统计局全部达到三星级标准,提高了旗县级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104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五星级达标标准》,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彻底改变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推动自治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向着更高的水平迈进。“五星级”标准要在硬件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旗县级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建立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制定统计数据生产操作规程,实现旗县级统计机构工作制度、统计工作流程、统计执法、统计干部培训、乡镇级统计工作的标准化,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统计工作质量。

    【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统计局作为人口普查牵头单位,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全区的人口普查工作;构建了普查网络,组建并培训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协调各有关方面,督促检查各地区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办公场地五落实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普查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普查试点、宣传动员和户口整顿;完成了普查所需物资和数据处理设备、环境的准备工作;进行了人口普查摸底、登记和复查工作;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和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获得了较高质量的人口普查登记数据。高质量完成了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发布了普查公报,组织开展了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分析研究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区R&D资源清查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清查数据,并获得了国家统计局的表彰。各项常规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工业、贸易外经、两纲监测、基本单位等专业在全国评比中获奖,统计普法、统计新闻宣传、统计年鉴工作也获得国家统计局的表彰。

    【统计法制建设和巡查】2010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自治区从20106月到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全区共检查起报单位16 188家,发现违法行为496件,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4件,结案35件。坚持统计工作巡查制度,全局抽调7个厅局级领导和16名处级干部,组织7个巡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进行了统计工作巡查,引导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统计工作的开展。

    【统计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的“三级网络”为传输平台,建成了自治区到盟市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自治区统计局到全区12个盟市统计局的远程培训及视频会议功能。利用该系统,2010年,多次召开了人口普查、统计执法大检查等各类视频会议,并对自治区及各盟市统计局开展了网络视频高级统计师考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网络传输速度,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方便。组织进行了“四级网络”和“数据直报系统平台”建设论证工作,积极为实现“企业一套表”的目标创造条件。加强了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开设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内网,建立了普查新闻、文件讲话、工作动态、方案制度、知识园地等13个栏目。网站架构在自治区统计局网站信息管理系统上,实现了与局内网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了全区旗县统计局长培训班,组织全局职工参加了干部自主选学培训,以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区内、区外和国外各项培训,提高了广大统计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2010年,自治区统计局进行了大规模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提任41名处级干部,转任轮岗18名现任处级干部,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

    【重要活动】1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在自治区统计局上报的《关于2009年统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报告内容,明年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很繁重,自身建设的要求也很高,要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自治区发展大局做出新的贡献。118日,大型专题片《迎难而上——2009年内蒙古发展报告》在内蒙古电视台正式播出。235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堂在内蒙古调研统计工作和经济社会运行情况。210日,自治区统计局分获200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34日,自治区统计局OCS即时消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完工。3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动员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到会讲话并与各盟市分管盟市长签订了第六次人口普查责任书。41日,国家统计局投资调研组在内蒙古考察调研固定资产投资工作。49日,自治区统计局正式开通新邮件系统和相关服务。421日,自治区统计局建成自治区到盟市视频会议系统。423日,内蒙古第六次人口普查内网开通。520日,自治区统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计专家评选办法(试行)》。6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对自治区统计局撰写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文做出批示:“按照春华书记、巴主席提出的要求,请财政厅算算帐,看看下半年在民生改善方面,我们还能在什么问题上有所推进,根据我区财力和民生实际,着手解决什么问题,请财政厅商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意见”。625日,自治区统计局联合自治区司法厅、监察厅、法制办、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视频会议。1019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对自治区统计局撰写的《2010年内蒙古GDP全年增长预计和“十二五”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建议》作出批示。1022日,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宪春一行赴内蒙古巡查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10月下旬,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分别对自治区统计局撰写的《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建议》作出批示。1121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全区统计年报工作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统计工作。1210日,自治区统计局荣获全区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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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胡敏谦

    纪检组长:付玉生

    副局长:张肯发 周耀亭 苑虹(女 7月任职)

    巡视员:巴根那(蒙古族 7月离任)

    总统计师:郭永在(9月任职)

    副巡视员:李玉芝(女 9月任职)王志强(9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8名,实有人数76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所属事业编制216名,现有人员140名。所属事业单位有统计普查中心、粮农分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科研所、记者站、印刷厂、内蒙古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

    【统计服务】2010年,全区统计系统在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发挥统计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统计分析研究监测,全面掌握全区经济运行的动态情况,充分发挥统计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撰写了多篇有影响的统计调研报告,部分报告还受到胡春华、巴特尔、任亚平、赵双连等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为自治区重大发展规划服务。统计局在2010年度党委、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中双双荣获先进单位。在党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中列区直机关第2位;在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中列直属机构第1位。在2010年度党委、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评比中,也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区各级统计部门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了审核和评估,严把数据质量关,特别是强化了对主要和敏感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严格实施统计调查规范化管理,加强了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和基层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高度重视各项统计数据间的协调性和匹配性。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改进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不断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使自治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实现了严格审核,及时上报,审批执行,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计算方法和工业生产指数试点试算工作。积极做好“企业一套表”实施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节能减排进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分析预警机制。研究和建立了自治区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及调查制度,开展了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研究建立了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以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库为依托,开展了全区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工作。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对外贸易、旅游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私营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工作。积极推进新增的农牧业经济全面统计及其增加值核算任务,加强了对盟市农牧业统计业务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牧业统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衔接性。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标准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达标标准》及其《细则》的要求,至2010年底,全区101个旗县级统计局全部达到三星级标准,提高了旗县级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104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五星级达标标准》,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彻底改变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推动自治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向着更高的水平迈进。“五星级”标准要在硬件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旗县级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建立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制定统计数据生产操作规程,实现旗县级统计机构工作制度、统计工作流程、统计执法、统计干部培训、乡镇级统计工作的标准化,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统计工作质量。

    【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统计局作为人口普查牵头单位,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全区的人口普查工作;构建了普查网络,组建并培训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协调各有关方面,督促检查各地区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办公场地五落实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普查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普查试点、宣传动员和户口整顿;完成了普查所需物资和数据处理设备、环境的准备工作;进行了人口普查摸底、登记和复查工作;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和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获得了较高质量的人口普查登记数据。高质量完成了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发布了普查公报,组织开展了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分析研究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区R&D资源清查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清查数据,并获得了国家统计局的表彰。各项常规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工业、贸易外经、两纲监测、基本单位等专业在全国评比中获奖,统计普法、统计新闻宣传、统计年鉴工作也获得国家统计局的表彰。

    【统计法制建设和巡查】2010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自治区从20106月到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全区共检查起报单位16 188家,发现违法行为496件,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4件,结案35件。坚持统计工作巡查制度,全局抽调7个厅局级领导和16名处级干部,组织7个巡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进行了统计工作巡查,引导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统计工作的开展。

    【统计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的“三级网络”为传输平台,建成了自治区到盟市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自治区统计局到全区12个盟市统计局的远程培训及视频会议功能。利用该系统,2010年,多次召开了人口普查、统计执法大检查等各类视频会议,并对自治区及各盟市统计局开展了网络视频高级统计师考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网络传输速度,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方便。组织进行了“四级网络”和“数据直报系统平台”建设论证工作,积极为实现“企业一套表”的目标创造条件。加强了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开设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内网,建立了普查新闻、文件讲话、工作动态、方案制度、知识园地等13个栏目。网站架构在自治区统计局网站信息管理系统上,实现了与局内网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了全区旗县统计局长培训班,组织全局职工参加了干部自主选学培训,以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区内、区外和国外各项培训,提高了广大统计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2010年,自治区统计局进行了大规模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提任41名处级干部,转任轮岗18名现任处级干部,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

    【重要活动】1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在自治区统计局上报的《关于2009年统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报告内容,明年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很繁重,自身建设的要求也很高,要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自治区发展大局做出新的贡献。118日,大型专题片《迎难而上——2009年内蒙古发展报告》在内蒙古电视台正式播出。235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堂在内蒙古调研统计工作和经济社会运行情况。210日,自治区统计局分获200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34日,自治区统计局OCS即时消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完工。3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统计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动员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到会讲话并与各盟市分管盟市长签订了第六次人口普查责任书。41日,国家统计局投资调研组在内蒙古考察调研固定资产投资工作。49日,自治区统计局正式开通新邮件系统和相关服务。421日,自治区统计局建成自治区到盟市视频会议系统。423日,内蒙古第六次人口普查内网开通。520日,自治区统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计专家评选办法(试行)》。6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对自治区统计局撰写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文做出批示:“按照春华书记、巴主席提出的要求,请财政厅算算帐,看看下半年在民生改善方面,我们还能在什么问题上有所推进,根据我区财力和民生实际,着手解决什么问题,请财政厅商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意见”。625日,自治区统计局联合自治区司法厅、监察厅、法制办、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视频会议。1019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对自治区统计局撰写的《2010年内蒙古GDP全年增长预计和“十二五”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建议》作出批示。1022日,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宪春一行赴内蒙古巡查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10月下旬,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分别对自治区统计局撰写的《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建议》作出批示。1121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全区统计年报工作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统计工作。1210日,自治区统计局荣获全区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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