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卷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厅长:冀秉峰
        副厅长:刘建一  昝振英(女) 张雅茹(女) 布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武玉学
        副巡视员:白万宝  高生丽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设行政编制69名,事业在编职工153名;厅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培训就业处、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法制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办,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及派驻纪检监察室十四个处(室)。厅下属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劳动培训中心、职业介绍中心、驻京劳务管理处、劳动监察总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十个单位。
       【城镇就业再就业】2006年,全区累计安置城镇就业33.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9.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各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具体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并完善拓展再就业政策:2006年,在自治区政府出台贯彻36号文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了7个配套文件,二是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考核目标,实行动态管理。2006年共帮助7 797户、10 198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连续两年实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社会的承诺。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和培训,共建成充分就业社区191个,大力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有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了“522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共培养高技能人才2.8万人,目前全区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中所占比例达到12%。培训鉴定各类人员9.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结业24.1万人,完成计划的121%。特别是把创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倍增器,通过健全培训机构和管理办法,完善培训机制,不断扩大培训成果,2006年,全区共举办创业培训班471期,培训学员11 449人,其中有7 754人成功创业,带动30 193人实现了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6.6万人,其中企业参统人数324.7万人(含离退休人员86.6万人),比上年增加18.8万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23.5万人、316.1万人、132.6万人、122.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万人、24.1万人、26万人、16.3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达113.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9%,同比增加30.6亿元。确保发放得到巩固和加强。圆满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2006年,全区企业月人均养老金标准提高了170元,月均养老金水平超过800元,在全国位居第14位。同时,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38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加强对盟市级统筹工作的督查和调度,全区12个盟市都制定了统筹办法,其中8个盟市启动了盟市级统筹;加大了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切实解决历史遗留,2006年使国有关闭破产企业的11.7万名退休人员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并研究探索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已在4个旗县启动运行, 21个旗县区出台了实施方案;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在将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地方小煤矿和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启动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工作,研究探索老工伤参保管理模式。加强了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2006年,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再就业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达27.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6.3亿元,增长30%。同时,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了再就业资金和各项社保基金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基金管理办法。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下发《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再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反医保欺诈和基数稽核为主要内容的医保基金运行大检查;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内控机制,切实维护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在国家对16个省份的养老保险内控情况检查中,自治区名列第四。二是加快金保工程建设进度。2006年,自治区本级和8个盟市完成数据中心生产区建设,其中,4个盟市五险合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盟市本级或部分旗县实现上线运行,其余盟市开展部分险种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区12个盟市都实现了与自治区数据中心的联网,广域网覆盖率达到100%。67个旗县(区)与所在盟市数据中心实现了网络连接。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2006年,加大劳动保障宣传报道力度,为劳动保障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宣传月”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20年系列宣传活动,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台、内蒙古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播报专题消息近千条,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全年编发工作简报103期,特别是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和谐沟通”栏目,通过在网上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访问量接近15万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劳动关系调整工作】2006年,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劳动关系总体上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56.2%。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执法专项检查,全区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35 559户,责令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8.6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8 485.5万元。三是适时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煤矿井下等艰苦岗位津贴。四是劳动争议处理能力逐步增强。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 856件,结案2 742件,结案率达96%。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自治区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完善三方会议制度,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农民工工作】2006年,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制订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的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普遍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制定培训、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工资兑现、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办法,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明显好转。普遍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全年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5 360.7万元,清欠率达92.3%。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设立了快速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并为农民工减免了相关费用。与往年相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明显下降。三是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取得进展。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全区累计有4.9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开展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参保人数达10.9万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27万人。四是改进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服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型培训,灵活运用政策性贷款加强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除国家实施的“阳光工程”外,自治区又下拨3 30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建立了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积极开展“春风行动”,举办专场劳务招聘会,为农牧民转移就业提供简便、快捷的就业服务。进一步搞好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工作,召开京蒙劳务工作洽谈会,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2006年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达190.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5%。外出就业人员参加培训达51万人。
       【劳动力市场建设】 自治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工作,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目标,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再就业政策前提下,积极发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较完善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劳动力市场交流大厅经过改建和扩建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手段更加先进,服务程序更加科学合理,服务内容更加全面。至2006年底,全区职业介绍机构达1 097个,其中旗县及以上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115个,街道、苏木乡镇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819个,其他组织开办的56个,公民个人开办的107个,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力市场基本形成。全区从2002年开始,在115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劳动力市场三化达标活动,至2006年底,已有78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达到自治区的劳动力市场三化标准,达标率为67.8%。同时,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全面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就业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较好地发挥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落实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困难群体、开发就业岗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至2006年底,全区共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2 139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6 419人。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王树森)
       【参与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全区各级团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启动了“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百村示范工程”。以“青春建功展风采,服务百村作先锋”为主题,制定实施了11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了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继续推进“百万青年出草原”活动,年内各级团组织培训青年农牧民8万余人,劳务输出近20万人次。发挥团组织优势,广泛开展新农村新牧区政策宣讲、生产技能培训、科技文化卫生下乡及慰问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等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造声势、做实事。扎实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进一步完善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的示范功能,积极推动全区12个盟市、近70%的旗县建立起青少年生态教育基地,有效引导广大青少年为农村牧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而建功立业。
                                                                                                            (任少华)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厅长:冀秉峰
        副厅长:刘建一  昝振英(女) 张雅茹(女) 布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武玉学
        副巡视员:白万宝  高生丽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设行政编制69名,事业在编职工153名;厅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培训就业处、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法制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办,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及派驻纪检监察室十四个处(室)。厅下属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劳动培训中心、职业介绍中心、驻京劳务管理处、劳动监察总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十个单位。
       【城镇就业再就业】2006年,全区累计安置城镇就业33.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9.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各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具体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并完善拓展再就业政策:2006年,在自治区政府出台贯彻36号文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了7个配套文件,二是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考核目标,实行动态管理。2006年共帮助7 797户、10 198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连续两年实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社会的承诺。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和培训,共建成充分就业社区191个,大力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有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了“522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共培养高技能人才2.8万人,目前全区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中所占比例达到12%。培训鉴定各类人员9.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结业24.1万人,完成计划的121%。特别是把创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倍增器,通过健全培训机构和管理办法,完善培训机制,不断扩大培训成果,2006年,全区共举办创业培训班471期,培训学员11 449人,其中有7 754人成功创业,带动30 193人实现了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6.6万人,其中企业参统人数324.7万人(含离退休人员86.6万人),比上年增加18.8万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23.5万人、316.1万人、132.6万人、122.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万人、24.1万人、26万人、16.3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达113.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9%,同比增加30.6亿元。确保发放得到巩固和加强。圆满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2006年,全区企业月人均养老金标准提高了170元,月均养老金水平超过800元,在全国位居第14位。同时,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38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加强对盟市级统筹工作的督查和调度,全区12个盟市都制定了统筹办法,其中8个盟市启动了盟市级统筹;加大了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切实解决历史遗留,2006年使国有关闭破产企业的11.7万名退休人员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并研究探索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已在4个旗县启动运行, 21个旗县区出台了实施方案;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在将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地方小煤矿和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启动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工作,研究探索老工伤参保管理模式。加强了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2006年,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再就业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达27.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6.3亿元,增长30%。同时,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了再就业资金和各项社保基金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基金管理办法。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下发《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再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反医保欺诈和基数稽核为主要内容的医保基金运行大检查;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内控机制,切实维护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在国家对16个省份的养老保险内控情况检查中,自治区名列第四。二是加快金保工程建设进度。2006年,自治区本级和8个盟市完成数据中心生产区建设,其中,4个盟市五险合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盟市本级或部分旗县实现上线运行,其余盟市开展部分险种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区12个盟市都实现了与自治区数据中心的联网,广域网覆盖率达到100%。67个旗县(区)与所在盟市数据中心实现了网络连接。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2006年,加大劳动保障宣传报道力度,为劳动保障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宣传月”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20年系列宣传活动,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台、内蒙古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播报专题消息近千条,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全年编发工作简报103期,特别是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和谐沟通”栏目,通过在网上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访问量接近15万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劳动关系调整工作】2006年,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劳动关系总体上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56.2%。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执法专项检查,全区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35 559户,责令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8.6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8 485.5万元。三是适时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煤矿井下等艰苦岗位津贴。四是劳动争议处理能力逐步增强。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 856件,结案2 742件,结案率达96%。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自治区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完善三方会议制度,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农民工工作】2006年,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制订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的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普遍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制定培训、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工资兑现、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办法,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明显好转。普遍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全年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5 360.7万元,清欠率达92.3%。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设立了快速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并为农民工减免了相关费用。与往年相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明显下降。三是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取得进展。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全区累计有4.9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开展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参保人数达10.9万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27万人。四是改进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服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型培训,灵活运用政策性贷款加强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除国家实施的“阳光工程”外,自治区又下拨3 30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建立了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积极开展“春风行动”,举办专场劳务招聘会,为农牧民转移就业提供简便、快捷的就业服务。进一步搞好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工作,召开京蒙劳务工作洽谈会,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2006年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达190.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5%。外出就业人员参加培训达51万人。
       【劳动力市场建设】 自治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工作,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目标,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再就业政策前提下,积极发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较完善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劳动力市场交流大厅经过改建和扩建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手段更加先进,服务程序更加科学合理,服务内容更加全面。至2006年底,全区职业介绍机构达1 097个,其中旗县及以上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115个,街道、苏木乡镇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819个,其他组织开办的56个,公民个人开办的107个,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力市场基本形成。全区从2002年开始,在115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劳动力市场三化达标活动,至2006年底,已有78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达到自治区的劳动力市场三化标准,达标率为67.8%。同时,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全面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就业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较好地发挥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落实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困难群体、开发就业岗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至2006年底,全区共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2 139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6 419人。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王树森)
       【参与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全区各级团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启动了“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百村示范工程”。以“青春建功展风采,服务百村作先锋”为主题,制定实施了11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了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继续推进“百万青年出草原”活动,年内各级团组织培训青年农牧民8万余人,劳务输出近20万人次。发挥团组织优势,广泛开展新农村新牧区政策宣讲、生产技能培训、科技文化卫生下乡及慰问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等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造声势、做实事。扎实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进一步完善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的示范功能,积极推动全区12个盟市、近70%的旗县建立起青少年生态教育基地,有效引导广大青少年为农村牧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而建功立业。
                                                                                                            (任少华)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