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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卷

  • 粮食购销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领导名录】
        局长:卫庆国
        副局长:张国治(3月调离) 康昱幸(蒙古族) 张忠何
        纪检组长:铁钢(蒙古族)
        副局长:王斯琴(女 蒙古族 9月任职)
        副巡视员:刘永旺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49人,其中副厅级(含副厅级)以上领导6人,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28人,主任科员13人;中共党员46人,群众2人;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45人(其中研究生2人),大专以下学历3人;汉族39人,蒙古族8人,达斡尔族1人,男性30人,女性18人。
        局机关共设10个处室,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综合处、储备处、财务处、基础设施建设处、纪检组(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处。二级单位5个,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科学研究设计所、内蒙古自治区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调运结算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驻京联络处。
       【粮食企业改革】在妥善解决“老粮”“老人”问题的基础上,到2006年12月31日,各盟市全部完成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认定和剥离工作,全区共剥离财务挂账126.6亿元。在兴安盟扎赉特旗召开全区粮食企业改革座谈会,现场参观扎赉特旗因地、因企制宜,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粮食经济的做法,有力地推动全区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到2006年底,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已占原企业的85%。
       【粮食购销】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71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约31%,销售粮食78亿斤。到2006年底,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盈亏相抵亏损2 303万元,比上年减亏14 323万元,减幅达86%。
       【宏观调控】完成了增储1亿斤自治区级储备稻谷的入库任务。确定152家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载体。修改和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并以自治区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大部分盟市的粮食应急预案也以当地政府的文件印发执行。在制定了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各盟市制定和完善了盟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展了粮食总量平衡、品种结构平衡分析预测,加强了对粮食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调整了军粮供应站的布局,优化网点结构,加强网络体系建设。
       【依法管粮】全区已有11个盟市设立监督检查科,7个盟市成立执法大队。有的盟市还增设了科级干部职数,配备了行政执法车辆。全区有790人获得国家和自治区颁发的《粮食监督检查证》。《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已报自治区法制办,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仅2006年,各盟市、旗县就制定配套制度48项。累计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3 006家,其中,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 469家。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3 507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4例。自治区粮食局、鄂尔多斯市粮食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粮食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评为200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粮食局连续2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粮食产业化经营】至2006年,国家级粮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3家。自治区级粮油龙头企业有43家。龙头企业的不断壮大,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粮食经济发展。积极创新“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产业化模式,以突出区域优势为重点,合理布局粮食产业化经营区域、面积及种植品种,用订单农业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油,为粮油龙头企业精深加工提供稳定、优质、丰富的粮油原料。
       【行业指导】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生产的指导,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烘晒处理高水分粮,全年共处理高水分粮43亿斤。加强财务管理。编写《商品流程核算程序》,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商品购销业务流程和手续,为财务管理法制化奠定基础。加强军粮、生态建设供应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粮食质量管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和仓储精细化管理、粮食质量年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仓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物流、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经过认真调研,深入分析粮食物流流量、流向、运输方式及物流、粮油加工业现状,反复征求多方意见,修改了自治区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和粮油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内蒙古“十一五”粮食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和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了旧仓改造前期调研工作。
       【教育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培训工作,自治区粮食局全年培训各类人员3 500多人次。与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共同组织举办第二届储备粮承储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大赛,全区73个党中央储备粮和88个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近千名职工参加比赛。调动职工参加职工技能培训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粮食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汇报自治区的基本情况。2006年向国家争取到三批粮库国债项目的补贴资金共计1 399.8万元,争取补贴资金比例高达70%以上(东三省只占60%),全面解决了全区粮库国债项目建设中由于资金不足所导致的工程款和设备款拖欠问题。落实和完善粮食相关财务政策。2003年以来,由于国有粮食企业全面实行改革,税务部门对改制的企业提出要征收增值税,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国家粮食局进行汇报,并提出建议。国家六部委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中采纳了建议。会同财税部门就困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议,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字〔2006〕408号文件予以明确。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保证了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粮食政策性信贷资金的作用。
                                                                                                            (王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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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粮食购销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领导名录】
        局长:卫庆国
        副局长:张国治(3月调离) 康昱幸(蒙古族) 张忠何
        纪检组长:铁钢(蒙古族)
        副局长:王斯琴(女 蒙古族 9月任职)
        副巡视员:刘永旺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49人,其中副厅级(含副厅级)以上领导6人,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28人,主任科员13人;中共党员46人,群众2人;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45人(其中研究生2人),大专以下学历3人;汉族39人,蒙古族8人,达斡尔族1人,男性30人,女性18人。
        局机关共设10个处室,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综合处、储备处、财务处、基础设施建设处、纪检组(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处。二级单位5个,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科学研究设计所、内蒙古自治区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调运结算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驻京联络处。
       【粮食企业改革】在妥善解决“老粮”“老人”问题的基础上,到2006年12月31日,各盟市全部完成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认定和剥离工作,全区共剥离财务挂账126.6亿元。在兴安盟扎赉特旗召开全区粮食企业改革座谈会,现场参观扎赉特旗因地、因企制宜,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粮食经济的做法,有力地推动全区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到2006年底,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已占原企业的85%。
       【粮食购销】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71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约31%,销售粮食78亿斤。到2006年底,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盈亏相抵亏损2 303万元,比上年减亏14 323万元,减幅达86%。
       【宏观调控】完成了增储1亿斤自治区级储备稻谷的入库任务。确定152家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载体。修改和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并以自治区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大部分盟市的粮食应急预案也以当地政府的文件印发执行。在制定了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各盟市制定和完善了盟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展了粮食总量平衡、品种结构平衡分析预测,加强了对粮食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调整了军粮供应站的布局,优化网点结构,加强网络体系建设。
       【依法管粮】全区已有11个盟市设立监督检查科,7个盟市成立执法大队。有的盟市还增设了科级干部职数,配备了行政执法车辆。全区有790人获得国家和自治区颁发的《粮食监督检查证》。《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已报自治区法制办,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仅2006年,各盟市、旗县就制定配套制度48项。累计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3 006家,其中,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 469家。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3 507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4例。自治区粮食局、鄂尔多斯市粮食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粮食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评为200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粮食局连续2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粮食产业化经营】至2006年,国家级粮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3家。自治区级粮油龙头企业有43家。龙头企业的不断壮大,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粮食经济发展。积极创新“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产业化模式,以突出区域优势为重点,合理布局粮食产业化经营区域、面积及种植品种,用订单农业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油,为粮油龙头企业精深加工提供稳定、优质、丰富的粮油原料。
       【行业指导】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生产的指导,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烘晒处理高水分粮,全年共处理高水分粮43亿斤。加强财务管理。编写《商品流程核算程序》,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商品购销业务流程和手续,为财务管理法制化奠定基础。加强军粮、生态建设供应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粮食质量管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和仓储精细化管理、粮食质量年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仓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物流、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经过认真调研,深入分析粮食物流流量、流向、运输方式及物流、粮油加工业现状,反复征求多方意见,修改了自治区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和粮油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内蒙古“十一五”粮食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和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了旧仓改造前期调研工作。
       【教育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培训工作,自治区粮食局全年培训各类人员3 500多人次。与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共同组织举办第二届储备粮承储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大赛,全区73个党中央储备粮和88个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近千名职工参加比赛。调动职工参加职工技能培训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粮食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汇报自治区的基本情况。2006年向国家争取到三批粮库国债项目的补贴资金共计1 399.8万元,争取补贴资金比例高达70%以上(东三省只占60%),全面解决了全区粮库国债项目建设中由于资金不足所导致的工程款和设备款拖欠问题。落实和完善粮食相关财务政策。2003年以来,由于国有粮食企业全面实行改革,税务部门对改制的企业提出要征收增值税,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国家粮食局进行汇报,并提出建议。国家六部委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中采纳了建议。会同财税部门就困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议,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字〔2006〕408号文件予以明确。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保证了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粮食政策性信贷资金的作用。
                                                                                                            (王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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