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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卷

  • 纪律检查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名录】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巴特尔(蒙古族)
         副书记:娜仁(女 蒙古族) 陈哲  张文清(蒙古族)  李杰
         常委:额尔德尼(蒙古族) 李晓峰  郭荣祥  史继善(11月离任)  韩世华  乔建东(11月任职)  温树忠(11月任职)
         秘书长: 韩世华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厅长:娜仁(女 蒙古族)
         副厅长:额尔德尼(蒙古族) 李晓峰  张元凯
       【概况】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6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行政编制141人,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2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自治区纪委还下设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3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和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月,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成立自治区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自治区监察厅内设行政效能监察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区直机关设立29个双派驻机构,行政编制93人。各派驻纪检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派驻监察室设主任1名(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担任)。
       【查办案件工作】200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27件,结案835件(含往年遗留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 07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7人。对有轻微错误不追究责任的65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 322万余元。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本级初核案件13件,立案4件,结案3件,给予3名厅级干部党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全区共有141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122人;有124人因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受查处,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06人。
        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纪委以解决和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借换届之机“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为重点,深入治理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严格执行新增公务用车申报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特别是防止和纠正借换届之机违规购置更换公务用车。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全区从煤矿撤资350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5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5人,共撤资925.79万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推进。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453件,查结343件,刑事处理139人,纪律处分20人,行业处罚168人,涉案金额4 400多万元。
    【加强监督检查】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晋陕蒙宁交界地区内蒙古段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重点专项整治。上百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被关停取缔,3名旗(区)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6名副旗(区)长、7名旗(区)环保局长作出书面检查,对11名旗(区)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环保专项治理共立案149件,已结案114件;提出监察建议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纠正盲目投资违法批地占地违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自治区8个不符合有关审批规定的项目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对丰镇市新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问题和重大施工事故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8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和曝光。
        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据统计,全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人员476人,属于清纠范围的有350人,投资数额925.79万元,登记上报后撤资925.79万元,收益上缴280.36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以整顿煤炭开发秩序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各级监察机关共参加责任事故调查122起,移送司法机关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自治区监察厅直接参与了对鄂托克旗荣盛煤矿“3.13”瓦斯爆炸特大事故、杭锦旗“12.24”客车坠水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明显2006年,全区实行“一费制”和保障机制以后,共减轻学生经济负担34 384.6万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121起,涉及金额804万元,因乱收费问题有5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全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68 426.8万元,占购药总额的75.5%,让利患者15 714.6万元。622人次上交了“红包”和开单提成,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违纪违法案件382起,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清理纠正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占用草场至2006年10月底,全区有134个党政机关,1 287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共登记占用草场464.4万亩,其中,60个党政机关和1 036个干部退出草场325.6万亩,加上清理其他非牧民占用草场1 128万亩,全区已清理占用草场1 453.6万亩。
        减轻农牧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 全区共查处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事)件120件,114人受到处理。建立健全了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路段的监督和检查,对治理超限超载中违规设站、以罚代纠或只罚不纠、执法人员与“车托”相勾结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继续纠正和解决。
        政行风建设政行风评议工作不断创新自治区本级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部门共24个单位列为参评部门。还对全区10所高校、200所中学、200家医院、300个乡镇苏木基层站所进行了评议。由自治区纠风办和内蒙古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先后邀请31个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走进直播间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与对话,接到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的电话1 460多个,信件1 000多封,来访80多人次,反映的问题有85%得到解决,对政风行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自治区45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严格清理,共清理项目745项。自治区政府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本级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垂直管理部门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30个旗县进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自治区政府下发实施《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自治区本级58个部门的1 000多个执收单位已被纳入改革范围。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旗县和半数以上的苏木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体制。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各盟市委全面实行对盟市和旗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全委会票决制。全区旗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开展,旗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展开。
        投资体制改革自治区政府颁布《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按照民主决策的要求,对2006年部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项目297个,占68.4%。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全区15家有形建筑市场“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全区招拍挂出让土地704宗,合计面积1 350多公顷,实现土地收益35亿元,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面积占全部有偿出让土地面积的48%。全区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68.24亿元,实际采购规模60.81亿元,节约资金7.43亿元。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系统组织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研讨活动。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相关制度、规定等形成规范性文件汇编,下发全区特别是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以唱响廉政歌曲和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为载体,在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李建军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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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名录】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巴特尔(蒙古族)
         副书记:娜仁(女 蒙古族) 陈哲  张文清(蒙古族)  李杰
         常委:额尔德尼(蒙古族) 李晓峰  郭荣祥  史继善(11月离任)  韩世华  乔建东(11月任职)  温树忠(11月任职)
         秘书长: 韩世华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厅长:娜仁(女 蒙古族)
         副厅长:额尔德尼(蒙古族) 李晓峰  张元凯
       【概况】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6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行政编制141人,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2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自治区纪委还下设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3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和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月,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成立自治区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自治区监察厅内设行政效能监察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区直机关设立29个双派驻机构,行政编制93人。各派驻纪检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派驻监察室设主任1名(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担任)。
       【查办案件工作】200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27件,结案835件(含往年遗留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 07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7人。对有轻微错误不追究责任的65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 322万余元。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本级初核案件13件,立案4件,结案3件,给予3名厅级干部党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全区共有141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122人;有124人因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受查处,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06人。
        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纪委以解决和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借换届之机“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为重点,深入治理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严格执行新增公务用车申报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特别是防止和纠正借换届之机违规购置更换公务用车。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全区从煤矿撤资350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5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5人,共撤资925.79万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推进。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453件,查结343件,刑事处理139人,纪律处分20人,行业处罚168人,涉案金额4 400多万元。
    【加强监督检查】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晋陕蒙宁交界地区内蒙古段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重点专项整治。上百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被关停取缔,3名旗(区)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6名副旗(区)长、7名旗(区)环保局长作出书面检查,对11名旗(区)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环保专项治理共立案149件,已结案114件;提出监察建议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纠正盲目投资违法批地占地违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自治区8个不符合有关审批规定的项目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对丰镇市新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问题和重大施工事故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8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和曝光。
        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据统计,全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人员476人,属于清纠范围的有350人,投资数额925.79万元,登记上报后撤资925.79万元,收益上缴280.36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以整顿煤炭开发秩序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各级监察机关共参加责任事故调查122起,移送司法机关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自治区监察厅直接参与了对鄂托克旗荣盛煤矿“3.13”瓦斯爆炸特大事故、杭锦旗“12.24”客车坠水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明显2006年,全区实行“一费制”和保障机制以后,共减轻学生经济负担34 384.6万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121起,涉及金额804万元,因乱收费问题有5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全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68 426.8万元,占购药总额的75.5%,让利患者15 714.6万元。622人次上交了“红包”和开单提成,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违纪违法案件382起,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清理纠正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占用草场至2006年10月底,全区有134个党政机关,1 287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共登记占用草场464.4万亩,其中,60个党政机关和1 036个干部退出草场325.6万亩,加上清理其他非牧民占用草场1 128万亩,全区已清理占用草场1 453.6万亩。
        减轻农牧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 全区共查处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事)件120件,114人受到处理。建立健全了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路段的监督和检查,对治理超限超载中违规设站、以罚代纠或只罚不纠、执法人员与“车托”相勾结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继续纠正和解决。
        政行风建设政行风评议工作不断创新自治区本级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部门共24个单位列为参评部门。还对全区10所高校、200所中学、200家医院、300个乡镇苏木基层站所进行了评议。由自治区纠风办和内蒙古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先后邀请31个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走进直播间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与对话,接到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的电话1 460多个,信件1 000多封,来访80多人次,反映的问题有85%得到解决,对政风行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自治区45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严格清理,共清理项目745项。自治区政府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本级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垂直管理部门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30个旗县进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自治区政府下发实施《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自治区本级58个部门的1 000多个执收单位已被纳入改革范围。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旗县和半数以上的苏木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体制。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各盟市委全面实行对盟市和旗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全委会票决制。全区旗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开展,旗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展开。
        投资体制改革自治区政府颁布《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按照民主决策的要求,对2006年部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项目297个,占68.4%。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全区15家有形建筑市场“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全区招拍挂出让土地704宗,合计面积1 350多公顷,实现土地收益35亿元,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面积占全部有偿出让土地面积的48%。全区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68.24亿元,实际采购规模60.81亿元,节约资金7.43亿元。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系统组织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研讨活动。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相关制度、规定等形成规范性文件汇编,下发全区特别是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以唱响廉政歌曲和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为载体,在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李建军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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