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卷

  • 质量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局长:刘秀清(女)
        副局长:扎那(蒙古族)王纪和  陆圣时  谢绍清(无党派)
        纪检组长:雷广田(9月离任) 刘波(9月任职)
        副巡视员:娜日莎(女 蒙古族) 武路希(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9个职能处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系统行政、事业编制总数为5 383个。实有4 367人,其中公务员1 196人,工勤人员215人,事业编制人员2 956人。
       【质量管理】顺利完成名牌产品评审工作,有3家企业生产的3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有26家企业生产的29个产品被评为2006年内蒙古名牌产品。设计完成内蒙古名牌产品标志,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内蒙古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内蒙古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冷冻饮品等8种产品获国家“免检”资格。全区共有7个地级市和49个旗县市区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包头市再次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称号。安排企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提高检验机构检验能力项目50个,政府引导资金300万元,企业和检验机构自筹699万元。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83.58%。22个企业和单位获得全国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等荣誉称号。有287个企业和单位及个人获得全区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荣誉称号。有9个企业和产品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和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有151个企业和产品(工程服务)获得全区用户满意称号。组织和配合国家对建筑外窗、水泥、带肋钢筋、复混肥等产品进行了工厂条件审查。通过审查全年共发放410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涉及12个行业的80家实验室计量认证评审,9家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共抽查了3 795家企业生产的5 084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监督抽查数占总数的51.6%,食品抽查合格率为84.1%,小麦粉等7类重点产品的抽样合格率达90%以上,婴幼儿配方奶粉、膨化食品的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桶装水、乳制品、农资、建材等专项整治。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1 500余所中小学校的桶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农资生产经销单位2 350家。免费为农民监测化肥230批次,查处缺斤少两化肥500余吨,查办违法案件122起。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3万人次,现场处罚案件1 859起,立案查处案件2 770起,结案2 675起,结案率达到96.5%。
       【标准化】组织自治区在国内具有产业优势、技术优势的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等积极申报国家相关领域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内蒙古农业大学申报的全国草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成为全区首家由地方院校承建的国家标准化专业委员会。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河套酒业集团等申报的10个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正在审查过程中。组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17项2007~2008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组织起草的《羊绒针织物起球试验方法》标准草案通过了国际毛纺组织批准,使国家纺织业第一次拥有国际标准制定权。 制定自治区地方标准6项,其中馒头、豆腐、肉干等标准,为食品小作坊的规范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在《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上实现了内蒙古地方标准检索功能。为12家企业的17种产品办理了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至2006年底,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4个、自治区级23个。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在本局《巴彦淖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调研报告》中批示:“巴彦淖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得很好,全区要向他们学习”。
       【计量监督】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报表制度,完成全区计量资源调查汇总,建成计量管理应用数据库。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16 529台(件),与上年同比增加38.4%。开展税控燃油加油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煤矿安全计量器具、农资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等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完成371项计量标准的建标和复查考核,其中新建计量标准42项。组织全区37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规范检定行为自查,对其中16家进行检查和监督复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确认”制度,对企业的“三确认”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落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形成了特种设备企业、检验机构、管理部门、协管员整体联动的格局。建立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站和数据网络。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动态监管数据系统的培训,实现了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数据及时交换。
        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和采暖期,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了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和“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锅炉、压力容器7 550台,拆除“土锅炉”和无资质自制压力容器150台,检查气瓶充装站546家,强制检验超期未检气瓶3 931只,检查电梯、起重机械1 307台,检查游乐设施355台,客运索道14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 363份,消除了安全隐患。
       【绵羊毛公证检验】省级羊毛公证检验制度促进了以拍卖形式销售羊毛的规范化羊毛市场流通体制和规范化标准较高的羊毛专业交易市场的建立,体现了优质优价,公平交易。农牧民以公证检验证书作为羊毛拍卖的结价依据,销售收入增加20%以上。推行以净毛计算公量作为交易结价的依据,掺杂掺假等质量违法行为被完全杜绝。羊毛交易过程基本做到按标准分等分类,有效提高了优质细羊毛质量。乌审旗建立的羊毛流通体制和乌兰浩特市建立的规范化羊毛专业交易市场,对推动以羊毛拍卖为主渠道的羊毛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在本局《关于加强羊毛质量监督管理、增加农牧民收入情况的报告》中批示:“所提建议很好。请质监局转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
       【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了与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综合业务系统(CQS)中的电子公文传输和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启动“金质工程” 一期建设。
       【技术机构改革和建设】国家稀土质检中心顺利建设,天然气流量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通过了国家建标考核,在全国同类计量标准装置中实现了气源系统单一气环泵等3个全国首创。争取经费支持4 708万元,技术机构自筹资金3 000多万元,购置检验检测设备1 026台(件),提升了技术机构的综合实力。
    代自治区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拟定了《国家质检总局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乳业发展的合作协议》。
       【队伍建设】完成了系统内1 098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质监官工作,为全国质监系统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取得了试点经验。完成了全系统公务员登记确认和工资套改审核工作。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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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局长:刘秀清(女)
        副局长:扎那(蒙古族)王纪和  陆圣时  谢绍清(无党派)
        纪检组长:雷广田(9月离任) 刘波(9月任职)
        副巡视员:娜日莎(女 蒙古族) 武路希(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9个职能处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系统行政、事业编制总数为5 383个。实有4 367人,其中公务员1 196人,工勤人员215人,事业编制人员2 956人。
       【质量管理】顺利完成名牌产品评审工作,有3家企业生产的3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有26家企业生产的29个产品被评为2006年内蒙古名牌产品。设计完成内蒙古名牌产品标志,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内蒙古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内蒙古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冷冻饮品等8种产品获国家“免检”资格。全区共有7个地级市和49个旗县市区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包头市再次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称号。安排企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提高检验机构检验能力项目50个,政府引导资金300万元,企业和检验机构自筹699万元。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83.58%。22个企业和单位获得全国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等荣誉称号。有287个企业和单位及个人获得全区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荣誉称号。有9个企业和产品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和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有151个企业和产品(工程服务)获得全区用户满意称号。组织和配合国家对建筑外窗、水泥、带肋钢筋、复混肥等产品进行了工厂条件审查。通过审查全年共发放410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涉及12个行业的80家实验室计量认证评审,9家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共抽查了3 795家企业生产的5 084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监督抽查数占总数的51.6%,食品抽查合格率为84.1%,小麦粉等7类重点产品的抽样合格率达90%以上,婴幼儿配方奶粉、膨化食品的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桶装水、乳制品、农资、建材等专项整治。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1 500余所中小学校的桶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农资生产经销单位2 350家。免费为农民监测化肥230批次,查处缺斤少两化肥500余吨,查办违法案件122起。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3万人次,现场处罚案件1 859起,立案查处案件2 770起,结案2 675起,结案率达到96.5%。
       【标准化】组织自治区在国内具有产业优势、技术优势的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等积极申报国家相关领域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内蒙古农业大学申报的全国草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成为全区首家由地方院校承建的国家标准化专业委员会。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河套酒业集团等申报的10个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正在审查过程中。组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17项2007~2008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组织起草的《羊绒针织物起球试验方法》标准草案通过了国际毛纺组织批准,使国家纺织业第一次拥有国际标准制定权。 制定自治区地方标准6项,其中馒头、豆腐、肉干等标准,为食品小作坊的规范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在《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上实现了内蒙古地方标准检索功能。为12家企业的17种产品办理了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至2006年底,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4个、自治区级23个。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在本局《巴彦淖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调研报告》中批示:“巴彦淖尔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得很好,全区要向他们学习”。
       【计量监督】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报表制度,完成全区计量资源调查汇总,建成计量管理应用数据库。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16 529台(件),与上年同比增加38.4%。开展税控燃油加油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煤矿安全计量器具、农资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等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完成371项计量标准的建标和复查考核,其中新建计量标准42项。组织全区37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规范检定行为自查,对其中16家进行检查和监督复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确认”制度,对企业的“三确认”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落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形成了特种设备企业、检验机构、管理部门、协管员整体联动的格局。建立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站和数据网络。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动态监管数据系统的培训,实现了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数据及时交换。
        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和采暖期,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了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和“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锅炉、压力容器7 550台,拆除“土锅炉”和无资质自制压力容器150台,检查气瓶充装站546家,强制检验超期未检气瓶3 931只,检查电梯、起重机械1 307台,检查游乐设施355台,客运索道14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 363份,消除了安全隐患。
       【绵羊毛公证检验】省级羊毛公证检验制度促进了以拍卖形式销售羊毛的规范化羊毛市场流通体制和规范化标准较高的羊毛专业交易市场的建立,体现了优质优价,公平交易。农牧民以公证检验证书作为羊毛拍卖的结价依据,销售收入增加20%以上。推行以净毛计算公量作为交易结价的依据,掺杂掺假等质量违法行为被完全杜绝。羊毛交易过程基本做到按标准分等分类,有效提高了优质细羊毛质量。乌审旗建立的羊毛流通体制和乌兰浩特市建立的规范化羊毛专业交易市场,对推动以羊毛拍卖为主渠道的羊毛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在本局《关于加强羊毛质量监督管理、增加农牧民收入情况的报告》中批示:“所提建议很好。请质监局转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
       【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了与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综合业务系统(CQS)中的电子公文传输和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工作。启动“金质工程” 一期建设。
       【技术机构改革和建设】国家稀土质检中心顺利建设,天然气流量计量检定标准装置通过了国家建标考核,在全国同类计量标准装置中实现了气源系统单一气环泵等3个全国首创。争取经费支持4 708万元,技术机构自筹资金3 000多万元,购置检验检测设备1 026台(件),提升了技术机构的综合实力。
    代自治区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拟定了《国家质检总局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乳业发展的合作协议》。
       【队伍建设】完成了系统内1 098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质监官工作,为全国质监系统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取得了试点经验。完成了全系统公务员登记确认和工资套改审核工作。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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