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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卷

  • 城乡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长:李振东
        副厅长:吴龙  范勇  余向东  王学军  揭新民
        纪检组长:白劼夫(蒙古族)
        副巡视员:张晓  朱和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行政编制77人,实有102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自治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5个机关处室。
    【规划编制与综合调控】
        城乡综合规划在全区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召开全区规划局长座谈会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乡一体化规划论证会。呼、包二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康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图集》的征集、评选、编制和发行工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免费提供实用、经济、美观、安全、环保、节能的设计方案。全区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完成100个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规划,在包头市九原区、赤峰市松山区进行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
    【城镇化建设】
        推进城镇化召开全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暨城市特色研讨会,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全面加强全区城镇化的整体推进工作。对全区所属盟市的城镇化发展和“城中村”改造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督查,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做好“城中村”规划改造的指导意见》,创办了《内蒙古城镇化》。
        城市公共事业改革全区已初步建立“有偿用热,谁交费谁受益”的机制,除部分大企业外,12个盟市基本实现由“暗补”变“明补”,新建住宅分户控制、计量收费的供热方法,完成城市供热、供水、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和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城市市容公交和园林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设市城市公交建设。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规程。开展了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整治,指导督查对扎兰屯国家风景名胜景区建设,制定自治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审查办法和评分标准。
    【建筑业改革发展】
        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召开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对建筑业的改革发展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制定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全区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加强日常动态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全区建筑业增加值351亿元,利税总额44.6亿元,建筑业从业人员已达52万人,建筑业已经形成为自治区的一大支柱产业。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召开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与各盟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修订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资质注册与年检组织开展项目经理向注册建造师平稳过渡的准备工作,全区已有2 000和8 000余人分别通过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的考试。
    【工程建设管理】
        建筑市场管理对6个盟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全区报建工程应招标工程实行招投标2 622项,总造价289.9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 377项,公开招标率98%,邀请招标1 225项,邀请招标率100%。
        建筑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政府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全区各级共监督工程2 500项,建筑面积1 250万平方米,报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下达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79份,责令停工整改工程34项,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建设工程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事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开展年度优质样板工程和“草原杯”工程的评审工作。
        建筑造价管理加强了工程造价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络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建设组织全区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小康住宅与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图解》的征集、展示及评选工作,征集方案449个,评选出94个优秀方案并编辑发放《优秀方案图籍》。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组织全区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和施工图审查人员培训,召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及注册执业人员注册申报座谈会。完成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内蒙古自治区)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完成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的考核认定和培训测试工作。全区现有勘察设计企业232家,其中甲级41家,乙级77家;全行业从业人员1.56万人,注册执业人员1 024人。全年全区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总计约21亿元,上缴税金1.4亿元。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开展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加大对违法违规开发经营、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办理房屋产权等不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全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屋产权交易市场、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严格检查,稳定住房价格取得明显成效。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建立全区统一的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系统,实现网上售房。
        住房保障体系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通知》,加快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步伐,全区已有5个地级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共为2 251户低保家庭发放廉租补贴1 364万元。全区建设廉租住房新开工9 000平方米。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责任目标和实绩考核。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与监督力度,全区共建成经济实用住房362万平方米。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停止审批集资合作建房。
        物业管理与拆迁整治对全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整治。对房屋拆迁实施计划管理,继续严格控制拆迁规模,拆迁面积243.18万平方米。
       【建设科技成果】在全区落实建筑节能50%的标准,开展第一次建筑节能设计、设计审查执法检查和节能监管,全区设计执行标准率达到90%。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试点工程的申报工作,共计申报17项,约占全部项目的10%,走在全国的前列。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评选出自治区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50余项。
    【清欠督查与扶贫】
        督查清理建设拖欠款完成清欠任务37.07万元,占全部任务的93.24%,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任务基本完成。
        帮困扶贫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重新制定帮扶三年规划,并为帮扶点投入资金约27万元,帮助6户特困家庭度过难关,使4名失学少年走进校园。
       【教育培训】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教育培训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编写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务实》等培训教材。完成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培训5 000余人,专职安全员3 00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800人次,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理人员400余人;开展了全区建筑行业劳动技能竞赛,6 000余名建筑业一线工人参加劳动大赛。
                                                                                                            (刘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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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厅长:李振东
        副厅长:吴龙  范勇  余向东  王学军  揭新民
        纪检组长:白劼夫(蒙古族)
        副巡视员:张晓  朱和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行政编制77人,实有102人;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自治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5个机关处室。
    【规划编制与综合调控】
        城乡综合规划在全区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召开全区规划局长座谈会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乡一体化规划论证会。呼、包二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康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图集》的征集、评选、编制和发行工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免费提供实用、经济、美观、安全、环保、节能的设计方案。全区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完成100个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规划,在包头市九原区、赤峰市松山区进行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
    【城镇化建设】
        推进城镇化召开全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暨城市特色研讨会,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全面加强全区城镇化的整体推进工作。对全区所属盟市的城镇化发展和“城中村”改造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督查,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做好“城中村”规划改造的指导意见》,创办了《内蒙古城镇化》。
        城市公共事业改革全区已初步建立“有偿用热,谁交费谁受益”的机制,除部分大企业外,12个盟市基本实现由“暗补”变“明补”,新建住宅分户控制、计量收费的供热方法,完成城市供热、供水、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和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城市市容公交和园林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设市城市公交建设。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规程。开展了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整治,指导督查对扎兰屯国家风景名胜景区建设,制定自治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审查办法和评分标准。
    【建筑业改革发展】
        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召开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对建筑业的改革发展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制定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全区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加强日常动态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全区建筑业增加值351亿元,利税总额44.6亿元,建筑业从业人员已达52万人,建筑业已经形成为自治区的一大支柱产业。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召开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与各盟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修订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资质注册与年检组织开展项目经理向注册建造师平稳过渡的准备工作,全区已有2 000和8 000余人分别通过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的考试。
    【工程建设管理】
        建筑市场管理对6个盟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全区报建工程应招标工程实行招投标2 622项,总造价289.9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 377项,公开招标率98%,邀请招标1 225项,邀请招标率100%。
        建筑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政府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全区各级共监督工程2 500项,建筑面积1 250万平方米,报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下达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79份,责令停工整改工程34项,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建设工程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事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开展年度优质样板工程和“草原杯”工程的评审工作。
        建筑造价管理加强了工程造价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络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建设组织全区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小康住宅与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图解》的征集、展示及评选工作,征集方案449个,评选出94个优秀方案并编辑发放《优秀方案图籍》。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组织全区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和施工图审查人员培训,召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及注册执业人员注册申报座谈会。完成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内蒙古自治区)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完成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的考核认定和培训测试工作。全区现有勘察设计企业232家,其中甲级41家,乙级77家;全行业从业人员1.56万人,注册执业人员1 024人。全年全区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总计约21亿元,上缴税金1.4亿元。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开展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加大对违法违规开发经营、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办理房屋产权等不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全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屋产权交易市场、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严格检查,稳定住房价格取得明显成效。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建立全区统一的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系统,实现网上售房。
        住房保障体系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通知》,加快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步伐,全区已有5个地级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共为2 251户低保家庭发放廉租补贴1 364万元。全区建设廉租住房新开工9 000平方米。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责任目标和实绩考核。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与监督力度,全区共建成经济实用住房362万平方米。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停止审批集资合作建房。
        物业管理与拆迁整治对全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整治。对房屋拆迁实施计划管理,继续严格控制拆迁规模,拆迁面积243.18万平方米。
       【建设科技成果】在全区落实建筑节能50%的标准,开展第一次建筑节能设计、设计审查执法检查和节能监管,全区设计执行标准率达到90%。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试点工程的申报工作,共计申报17项,约占全部项目的10%,走在全国的前列。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评选出自治区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50余项。
    【清欠督查与扶贫】
        督查清理建设拖欠款完成清欠任务37.07万元,占全部任务的93.24%,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任务基本完成。
        帮困扶贫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重新制定帮扶三年规划,并为帮扶点投入资金约27万元,帮助6户特困家庭度过难关,使4名失学少年走进校园。
       【教育培训】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教育培训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编写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务实》等培训教材。完成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培训5 000余人,专职安全员3 00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800人次,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理人员400余人;开展了全区建筑行业劳动技能竞赛,6 000余名建筑业一线工人参加劳动大赛。
                                                                                                            (刘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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