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 扶贫开发  
  • 发布时间:10-19
  • 来源:
  •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领导班子15副(包括1名北京挂职干部),1名二级巡视员。2019年机构改革,机关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扶贫协作处、考核评估处和机关党委共8个处室,机关编制40人,实有31人。所属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电子政务中心、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扶贫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编制38人,实有33人。纪检监察工作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牧厅纪检监察组监管。

    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全年实现14.1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11%,低于全国2个百分点。剩余676个贫困村已全部出列,20个国贫旗县完成第三方评估,按照程序公告退出,全部摘帽。

    【脱贫攻坚责任贯彻】坚持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有效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实施省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制度。自治区18个专项推进组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任务落实。向57个贫困旗县分别派驻由1名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总队,向所有贫困嘎查村选派驻村工作队,为每个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优化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对自治区18个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进行年度考核,对盟市按照脱贫攻坚完成情况进行差异化考核,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脱贫攻坚职责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责任落实。

    【扶贫投入】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99.23亿元,其中,党中央安排24.58亿元、同比增长5%,自治区本级投入44.87亿元、同比增长7%;整合资金75.38亿元,同比增长14.7%2019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5.32亿元,累计发放42.84亿元政府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投入,完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任务3600亩,调剂资金11.1亿元。

    【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由财政、扶贫等部门牵头成立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组,对57个贫困旗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两轮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7月份,国家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全国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通报,自治区拨付情况较好、居于全国前列。项目库建设质量明显提升,2019年全区入库项目2.15万个,资金规模194.23亿元,已实施项目1.37万个,投入资金99.58亿元。

    【扶贫资产管理】在全国率先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形成到户类资产、公益类资产、经营类资产“三本账”,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两次动态调整,累计动员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13.5万人,走访各类贫困户和农牧户102.7万户。通过动态管理,全区共标注脱贫14.1万人,完成了年初确定的14万人年度目标任务。新识别0.7万人,返贫93人,自然增加3.8万人(其中未脱贫0.5万人),自然减少8.7万人(其中未脱贫0.7万人)。2019年底,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全区有未脱贫户0.7万户、1.6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11%。识别边缘人口2.9万人,标注脱贫监测户1.3万人。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人口合计4.2万人,占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3.28%。建成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数据纵向贯通,22个部门间数据实现横向对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稳定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驻村帮扶】出台驻村工作队调整工作意见,调整优化驻村工作队员,加大从自治区、盟市和旗县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力度,自治区新选派126名处科级干部充实到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盟市、旗县新选派2523名干部充实到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调整撤换216名与原单位无法脱钩的贫困嘎查村驻村干部,减少1352名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中的苏木乡镇干部。

    【产业扶贫】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采取“菜单式”、企业带动、资产收益等多种方式,让更多贫困人口在产业链条中受益。全年实施项目8096个,覆盖贫困人口115.2万人次。向贫困旗县投入农牧业产业发展资金140亿元,支持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专业技术团队230个,选聘产业发展指导员1.2万人,因村因户开展产业指导。

    【电商扶贫】截至2019年底,共计建成48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敖汉旗、太仆寺旗、多伦县入选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4264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累计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71万人次。

    【旅游扶贫】结合自治区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实施“旅游+”战略,投入6400万元,实施旅游项目152个,带动贫困人口4199户。累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8447.89万元,帮助增收2468.65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就业1.13万人。

    【光伏扶贫】 31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投运,有效保障4万户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每户每年稳定增收3000元以上。“十三五”实施两批433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有效增加2143个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惠及11.3万贫困人口。

    【消费扶贫】出台《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消费。开展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畜产品“进京”行动,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首农、字节跳动等网络平台合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新媒体下的消费扶贫新模式。启动自治区“农校对接”工作,有效促进贫困地区产品与学校食堂精准对接。2019年,全区组织购买、销售贫困地区农畜产品36.93亿元,带动贫困人口近9万人。

    【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全区规划搬迁贫困人口12.49万人、5.33万套安置住房的建设任务全部完成。2019年建设19个集中安置点、3715套安置住房,9309名搬迁人员全部入住。因人因户落实后续扶持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社会兜底保障,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生态扶贫】81.4%的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安排到贫困旗县,为1.67万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年人均享受补助1万元。

    【就业扶贫】以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劳务协作为主要抓手,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全年实现贫困人口就业10万人次,其中新增扶贫车间96个,实现4343人贫困人口就业,公益岗位7.3万个,实现8.8万贫困人口就业。

    【教育扶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1793所学校达标建设。建立控辍保学动态数据库,实时监控贫困家庭儿童辍学失学情况。继续在31个国贫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9.2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3.41亿元。

    【健康扶贫】全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贫困患者救治比例和25种大病患者救治率均为99.9%33万名贫困慢病患者享受签约服务,签约率98.5%。完成752所卫生室和176个卫生院达标建设工作。

    【危房改造】共排查发现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807317056人,其中4644户纳入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其余由地方财政解决,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解决饮水安全】解决393862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未达标问题,解决2.1万户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隐患问题。

    【社会保障兜底】15.24万未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9.49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为符合条件的7.17万未脱贫人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政府代缴全覆盖。

    【交通扶贫】全区农村牧区道路建设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干线公路网络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公路里程累计达12.4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其中,2019年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公路6565公里。

    【电力扶贫】结合“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全面排摸贫困嘎查村通动力电、贫困户通生活用电情况,提升贫困地区供电能力和质量,保障偏远地区贫困人口用电需要。全区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通动力电,58万户贫困人口全部通生活用电。其中,2019年完成剩余15个贫困嘎查村通动力电工程,惠及2300余人;解决剩余517户贫困人口通生活用电问题。

    【信息网络扶贫】实施网络扶贫行动,全面推进贫困嘎查村信息化建设。全区3694个贫困嘎查村中,已通光纤3657个,通达率达99.3%;已通4G网络贫困嘎查村3615个,通达率达98.3%;已通宽带(包括4G网络)3676个,通达率99.9%。其中,2019年新建4G基站209个村,新通宽带1个村。全区已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行政村信息化建设任务。

    【京蒙扶贫协作】京蒙双方主要领导率团互访,各层级各领域深入对接,推动京蒙协作各项工作全面走深走实。全年北京市共投入各级财政援助资金15.33亿元,其中16个结对区安排区以下财政援助资金3.77亿元用于支持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全年实施扶贫协作项目809个,北京市社会各界捐款捐物4.39亿元,通过资金和项目支持带动自治区14.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北京市选派挂职干部107名、技术人才671人次,自治区选派赴京挂职干部126名,专业技术人才实习培训2335人次。全年引进北京市200余家企业到自治区投资兴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25个,到位资金377亿元;引导北京市107家企业到扶贫协作地区完成实际投资31.4亿元,带动2.1万名贫困人口受益。北京市各界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销售自治区特色农畜产品金额35.71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45万人。

    【定点扶贫】 29个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2019年党中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对接57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08亿元、同比增长48.57%,引入帮扶资金5.66亿元,引进项目214个,带动8.7万贫困人口增收,选派挂职干部54人,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 3.4万人次,贫困人口转移就业1959人。自治区159个厅局单位定点帮扶159个贫困嘎查村,投入直接帮扶资金3.62亿元。

    【社会扶贫】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全区累计注册近60万人,累计捐赠次数10万余次,捐赠金额236万元。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公益帮扶8000余万元,成立扶贫志愿服务团队116个、1万人,累计服务时长80万小时。持续开展“光明行”公益活动,实施复明手术3.52万例。

    【企业扶贫】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共有1027家企业与2248个嘎查村结对,累计投入28.7亿元,实施项目2171个,带动贫困人口13.24万人。

    【攻克深度贫困】针对自治区确定的15个深度贫困旗县基础条件薄弱、公共服务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从产业扶贫、基础建设、土地政策等9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有效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自治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任务7200亩,全部用于深度贫困旗县,调剂资金22.483亿元。其中:2019年完成任务3600亩,调剂资金11.4亿元。2019年对未摘帽的12个深度贫困旗县投入扶贫资金24.49亿元,比2018年增加4.64亿元,同比增长23.4%

    【扶贫培训】制定2019年度脱贫攻坚培训工作方案,通过案例教学、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扶贫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增强干部“造血式”扶贫意识,摆脱传统扶贫路径依赖,提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全区举办扶贫干部培训1203期,培训26万人次。

    【深化问题整改】把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国家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扶贫领域各类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和自治区自查问题一并安排部署,一体整改。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0类问题,细化为9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90项,剩余1项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国家成效考核反馈的8个方面2748个问题,确定149项整改措施,以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4条建议,细化为3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国家审计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中涉及自治区8个旗县的3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扶贫改革试验】积极探索扶贫改革新路径,2019年赤峰市获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围绕建立高质量稳定脱贫机制、贫困预防机制、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机制、扶贫治理长效机制等,确定重点改革试验项目课题。

    【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畅通“12317”扶贫信访渠道,强化监督服务。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278件,全部办结。落实扶贫、信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开展全区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受理行动,主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调取数据,减少基层填表报数。规范督查检查,全年只安排了1次全区性暗访和1次集中调研指导。

    【关爱基层扶贫干部】出台《自治区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若干办法》,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截至2019年底,全区表彰奖励驻村干部5604人,提拔重用3335人,调整召回3484人,受到处分165人,扶贫干部牺牲26人。其中,2019年表彰奖励基层干部2610人,提拔重用19名旗县脱贫攻坚工作总队队员和1233名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牺牲5人。

    【扶贫宣传】启动建设全区脱贫攻坚3D网上展厅,创新“10·17”扶贫日宣传形式,通过制作公益宣传广告,开展专题研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举办电视访谈等多种方式,提升宣传质量和水平。加强扶贫宣传,截至12月底,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扶贫稿件6040条,自治区级媒体刊发21564条。深入挖掘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2019年自治区2个集体、4人获全国脱贫攻坚奖。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区73个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73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荣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武装部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尔拉镇党委书记孟刚、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鑫鑫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岳桂玲、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召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小城子镇党委书记程国华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个人荣誉奖。

    通辽市科左后旗“生态扶贫案例”“黄牛产业精准扶贫案例”、扎鲁特旗“百姓议贫会案例”、赤峰市林西县“‘易地搬迁+’扶贫模式案例”获得“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案例。

    (撰稿人:祁盈)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扶贫开发  
  • 发布时间:10-19
  • 来源:
  •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领导班子15副(包括1名北京挂职干部),1名二级巡视员。2019年机构改革,机关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扶贫协作处、考核评估处和机关党委共8个处室,机关编制40人,实有31人。所属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电子政务中心、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扶贫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编制38人,实有33人。纪检监察工作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牧厅纪检监察组监管。

    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全年实现14.1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11%,低于全国2个百分点。剩余676个贫困村已全部出列,20个国贫旗县完成第三方评估,按照程序公告退出,全部摘帽。

    【脱贫攻坚责任贯彻】坚持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有效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实施省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制度。自治区18个专项推进组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任务落实。向57个贫困旗县分别派驻由1名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总队,向所有贫困嘎查村选派驻村工作队,为每个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优化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对自治区18个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进行年度考核,对盟市按照脱贫攻坚完成情况进行差异化考核,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脱贫攻坚职责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责任落实。

    【扶贫投入】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99.23亿元,其中,党中央安排24.58亿元、同比增长5%,自治区本级投入44.87亿元、同比增长7%;整合资金75.38亿元,同比增长14.7%2019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5.32亿元,累计发放42.84亿元政府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投入,完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任务3600亩,调剂资金11.1亿元。

    【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由财政、扶贫等部门牵头成立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组,对57个贫困旗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两轮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7月份,国家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全国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通报,自治区拨付情况较好、居于全国前列。项目库建设质量明显提升,2019年全区入库项目2.15万个,资金规模194.23亿元,已实施项目1.37万个,投入资金99.58亿元。

    【扶贫资产管理】在全国率先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形成到户类资产、公益类资产、经营类资产“三本账”,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两次动态调整,累计动员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13.5万人,走访各类贫困户和农牧户102.7万户。通过动态管理,全区共标注脱贫14.1万人,完成了年初确定的14万人年度目标任务。新识别0.7万人,返贫93人,自然增加3.8万人(其中未脱贫0.5万人),自然减少8.7万人(其中未脱贫0.7万人)。2019年底,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全区有未脱贫户0.7万户、1.6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11%。识别边缘人口2.9万人,标注脱贫监测户1.3万人。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人口合计4.2万人,占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3.28%。建成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数据纵向贯通,22个部门间数据实现横向对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稳定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驻村帮扶】出台驻村工作队调整工作意见,调整优化驻村工作队员,加大从自治区、盟市和旗县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力度,自治区新选派126名处科级干部充实到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盟市、旗县新选派2523名干部充实到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调整撤换216名与原单位无法脱钩的贫困嘎查村驻村干部,减少1352名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中的苏木乡镇干部。

    【产业扶贫】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采取“菜单式”、企业带动、资产收益等多种方式,让更多贫困人口在产业链条中受益。全年实施项目8096个,覆盖贫困人口115.2万人次。向贫困旗县投入农牧业产业发展资金140亿元,支持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专业技术团队230个,选聘产业发展指导员1.2万人,因村因户开展产业指导。

    【电商扶贫】截至2019年底,共计建成48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敖汉旗、太仆寺旗、多伦县入选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4264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累计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71万人次。

    【旅游扶贫】结合自治区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实施“旅游+”战略,投入6400万元,实施旅游项目152个,带动贫困人口4199户。累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8447.89万元,帮助增收2468.65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就业1.13万人。

    【光伏扶贫】 31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投运,有效保障4万户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每户每年稳定增收3000元以上。“十三五”实施两批433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有效增加2143个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惠及11.3万贫困人口。

    【消费扶贫】出台《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消费。开展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畜产品“进京”行动,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首农、字节跳动等网络平台合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新媒体下的消费扶贫新模式。启动自治区“农校对接”工作,有效促进贫困地区产品与学校食堂精准对接。2019年,全区组织购买、销售贫困地区农畜产品36.93亿元,带动贫困人口近9万人。

    【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全区规划搬迁贫困人口12.49万人、5.33万套安置住房的建设任务全部完成。2019年建设19个集中安置点、3715套安置住房,9309名搬迁人员全部入住。因人因户落实后续扶持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社会兜底保障,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生态扶贫】81.4%的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安排到贫困旗县,为1.67万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年人均享受补助1万元。

    【就业扶贫】以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劳务协作为主要抓手,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全年实现贫困人口就业10万人次,其中新增扶贫车间96个,实现4343人贫困人口就业,公益岗位7.3万个,实现8.8万贫困人口就业。

    【教育扶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1793所学校达标建设。建立控辍保学动态数据库,实时监控贫困家庭儿童辍学失学情况。继续在31个国贫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9.2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3.41亿元。

    【健康扶贫】全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贫困患者救治比例和25种大病患者救治率均为99.9%33万名贫困慢病患者享受签约服务,签约率98.5%。完成752所卫生室和176个卫生院达标建设工作。

    【危房改造】共排查发现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807317056人,其中4644户纳入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其余由地方财政解决,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解决饮水安全】解决393862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未达标问题,解决2.1万户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隐患问题。

    【社会保障兜底】15.24万未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9.49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为符合条件的7.17万未脱贫人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政府代缴全覆盖。

    【交通扶贫】全区农村牧区道路建设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干线公路网络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公路里程累计达12.4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其中,2019年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公路6565公里。

    【电力扶贫】结合“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全面排摸贫困嘎查村通动力电、贫困户通生活用电情况,提升贫困地区供电能力和质量,保障偏远地区贫困人口用电需要。全区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通动力电,58万户贫困人口全部通生活用电。其中,2019年完成剩余15个贫困嘎查村通动力电工程,惠及2300余人;解决剩余517户贫困人口通生活用电问题。

    【信息网络扶贫】实施网络扶贫行动,全面推进贫困嘎查村信息化建设。全区3694个贫困嘎查村中,已通光纤3657个,通达率达99.3%;已通4G网络贫困嘎查村3615个,通达率达98.3%;已通宽带(包括4G网络)3676个,通达率99.9%。其中,2019年新建4G基站209个村,新通宽带1个村。全区已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行政村信息化建设任务。

    【京蒙扶贫协作】京蒙双方主要领导率团互访,各层级各领域深入对接,推动京蒙协作各项工作全面走深走实。全年北京市共投入各级财政援助资金15.33亿元,其中16个结对区安排区以下财政援助资金3.77亿元用于支持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全年实施扶贫协作项目809个,北京市社会各界捐款捐物4.39亿元,通过资金和项目支持带动自治区14.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北京市选派挂职干部107名、技术人才671人次,自治区选派赴京挂职干部126名,专业技术人才实习培训2335人次。全年引进北京市200余家企业到自治区投资兴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25个,到位资金377亿元;引导北京市107家企业到扶贫协作地区完成实际投资31.4亿元,带动2.1万名贫困人口受益。北京市各界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销售自治区特色农畜产品金额35.71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45万人。

    【定点扶贫】 29个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2019年党中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对接57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08亿元、同比增长48.57%,引入帮扶资金5.66亿元,引进项目214个,带动8.7万贫困人口增收,选派挂职干部54人,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 3.4万人次,贫困人口转移就业1959人。自治区159个厅局单位定点帮扶159个贫困嘎查村,投入直接帮扶资金3.62亿元。

    【社会扶贫】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全区累计注册近60万人,累计捐赠次数10万余次,捐赠金额236万元。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公益帮扶8000余万元,成立扶贫志愿服务团队116个、1万人,累计服务时长80万小时。持续开展“光明行”公益活动,实施复明手术3.52万例。

    【企业扶贫】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共有1027家企业与2248个嘎查村结对,累计投入28.7亿元,实施项目2171个,带动贫困人口13.24万人。

    【攻克深度贫困】针对自治区确定的15个深度贫困旗县基础条件薄弱、公共服务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从产业扶贫、基础建设、土地政策等9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有效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自治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出任务7200亩,全部用于深度贫困旗县,调剂资金22.483亿元。其中:2019年完成任务3600亩,调剂资金11.4亿元。2019年对未摘帽的12个深度贫困旗县投入扶贫资金24.49亿元,比2018年增加4.64亿元,同比增长23.4%

    【扶贫培训】制定2019年度脱贫攻坚培训工作方案,通过案例教学、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扶贫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增强干部“造血式”扶贫意识,摆脱传统扶贫路径依赖,提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全区举办扶贫干部培训1203期,培训26万人次。

    【深化问题整改】把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国家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扶贫领域各类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和自治区自查问题一并安排部署,一体整改。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0类问题,细化为9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90项,剩余1项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国家成效考核反馈的8个方面2748个问题,确定149项整改措施,以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4条建议,细化为3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国家审计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中涉及自治区8个旗县的3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扶贫改革试验】积极探索扶贫改革新路径,2019年赤峰市获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围绕建立高质量稳定脱贫机制、贫困预防机制、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机制、扶贫治理长效机制等,确定重点改革试验项目课题。

    【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畅通“12317”扶贫信访渠道,强化监督服务。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278件,全部办结。落实扶贫、信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开展全区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受理行动,主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调取数据,减少基层填表报数。规范督查检查,全年只安排了1次全区性暗访和1次集中调研指导。

    【关爱基层扶贫干部】出台《自治区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若干办法》,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截至2019年底,全区表彰奖励驻村干部5604人,提拔重用3335人,调整召回3484人,受到处分165人,扶贫干部牺牲26人。其中,2019年表彰奖励基层干部2610人,提拔重用19名旗县脱贫攻坚工作总队队员和1233名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牺牲5人。

    【扶贫宣传】启动建设全区脱贫攻坚3D网上展厅,创新“10·17”扶贫日宣传形式,通过制作公益宣传广告,开展专题研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举办电视访谈等多种方式,提升宣传质量和水平。加强扶贫宣传,截至12月底,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扶贫稿件6040条,自治区级媒体刊发21564条。深入挖掘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人选,2019年自治区2个集体、4人获全国脱贫攻坚奖。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区73个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73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荣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武装部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尔拉镇党委书记孟刚、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鑫鑫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岳桂玲、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召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小城子镇党委书记程国华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个人荣誉奖。

    通辽市科左后旗“生态扶贫案例”“黄牛产业精准扶贫案例”、扎鲁特旗“百姓议贫会案例”、赤峰市林西县“‘易地搬迁+’扶贫模式案例”获得“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案例。

    (撰稿人:祁盈)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