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 计划生育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王苏布道(女 蒙古族)

    副主任:曹殿云  云文霞(女 蒙古族) 张维民  保勒德巴根(蒙古族) 姜华

    纪检组长:刘凯

    副巡视员:胡达古拉(女 蒙古族)

    【概况】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现有机关行政编制38个,实有人数42人。设办公室、财务处、宣教法规处、规划统计处、科学技术处、人口研究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另设培训中心、宣教中心、技术中心、药具站、机关服务中心、协会、《人口与生育报》社等7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6人。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2007年末全区总人口为2 405万人、出生人口为24.5万人,分别低于计划11万人和3.5万人;出生率为10.21‰、自然增长率为4.48‰,分别低于计划1.44个和1.82个千分点。人口和计划生育报表反映,2007年,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综合避孕率继续保持在87%以上。

    【基础建设】按照国家服务站建设的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农村牧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旗县乡镇苏木服务站进行规范改造,明确建设的标准、目标和任务;自治区本级和利用国债资金共投入4 503万元,建设标准化县级服务站37个、中心乡级服务站30个;全区共投入900万元,为150个中心乡镇服务站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提升服务能力;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进程,为全区60%以上的育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启动全员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新机制建设】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的要求,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将农村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成立高规格的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建立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年末亲自带队检查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评估考核。

    【综合治理】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先后四次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与自治区人大、政府法制办认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研究落实党中央《决定》提出的经费保障问题,2007年自治区本级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8 367万元,同比增长19.32%;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意见》,全年共安排5 000多万元扶贫资金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自治区发改委对全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流动服务车配备给予大力支持;与自治区组织部、监察厅、文化厅、人事厅、工商局、广电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等10个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卫生、公安、民政、工青妇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了良好开端。

    【优质服务】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继续深入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全区共投入近1亿元,免费落实“四术”近25万例,查环、查孕、生殖道感染检查约1 000万人次,基本实现了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全覆盖;成立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填补了自治区没有计划生育科研所的空白,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的高度评价;组织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评比验收工作。2007年,又有4个旗县(市、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使全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达到17个。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区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围绕自治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4个主课题和12个子课题展开专题研究,研究成果顺利通过专家组的终评,为自治区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召开人口战略研究成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新华网》就此刊发专题新闻,自治区主要媒体也都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报道;与内蒙古社科院和内蒙古大学成立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科研机构,在借助社会力量、充分运用外脑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方面迈出新步伐;呼和浩特市率先在全区成立人口战略研究机构,并开展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专项研究。

     【利益导向】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从政策制定、目标设计和利益分配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两项工程深入开展。国家累计投入3 561万元,自治区配套1 028万元,使近2.5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和主动放弃生育指标的群众受益;足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各级财政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共安排4 600余万元,确保全区近55万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足额领取奖励费;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全区共投入经费340万元,完成17 040户“锅连炕”家庭改造任务,从根本上消除由此引发婴幼儿伤残的隐患,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高度评价。

    【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加强正面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抓住自治区60年大庆的有利时机,制作题为《和谐发展的内蒙古人口计生事业》的专题片,展示自治区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7.11”世界人口日,开展“男性参与孕产妇保健”宣传活动。为纪念“9.25公开信”发表27周年,举办全区首届“人口计生杯”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和展览活动;开展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清理规范计划生育标语口号,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氛围。呼和浩特市被列为全国第三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

     【法制建设】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调研,修订工作进入自治区政府立法程序;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十一五”时期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对旗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的基本要求。同时,建立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定期报告制度。从“十一五”开始,每年将依法行政的工作指标列入全区党政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进行考核评估。

    【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机关9名科级干部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7名副处级干部走上正处级领导岗位;深入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培训,队伍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转变机关作风、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以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在南京人口学院举办盟市、旗县党政分管领导学习党中央《决定》的培训班,深化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决定》精神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

    【责任制考核评估】理性回落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将考核体系中符合政策生育率由97%调低到90%,将综合避孕率由90%调低到87%,使考核指标更加贴近实际;确定2007年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求实年”,开展政策外生育、瞒报漏报、避孕节育措施虚报、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四项专项清查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评估考核,收到调动积极性,主动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受到基层的普遍好评。

    综合日常业务监控和年末检查结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兑现了2007年度盟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授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盟市党政主要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秀奖;授予其余9个盟市党政主要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授予兴安盟和鄂尔多斯市显著进步奖、乌兰察布市和赤峰市求实奖。授予自治区8个签状厅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周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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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王苏布道(女 蒙古族)

    副主任:曹殿云  云文霞(女 蒙古族) 张维民  保勒德巴根(蒙古族) 姜华

    纪检组长:刘凯

    副巡视员:胡达古拉(女 蒙古族)

    【概况】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现有机关行政编制38个,实有人数42人。设办公室、财务处、宣教法规处、规划统计处、科学技术处、人口研究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另设培训中心、宣教中心、技术中心、药具站、机关服务中心、协会、《人口与生育报》社等7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6人。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2007年末全区总人口为2 405万人、出生人口为24.5万人,分别低于计划11万人和3.5万人;出生率为10.21‰、自然增长率为4.48‰,分别低于计划1.44个和1.82个千分点。人口和计划生育报表反映,2007年,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综合避孕率继续保持在87%以上。

    【基础建设】按照国家服务站建设的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农村牧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旗县乡镇苏木服务站进行规范改造,明确建设的标准、目标和任务;自治区本级和利用国债资金共投入4 503万元,建设标准化县级服务站37个、中心乡级服务站30个;全区共投入900万元,为150个中心乡镇服务站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提升服务能力;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进程,为全区60%以上的育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启动全员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新机制建设】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的要求,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将农村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成立高规格的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建立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年末亲自带队检查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评估考核。

    【综合治理】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先后四次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与自治区人大、政府法制办认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研究落实党中央《决定》提出的经费保障问题,2007年自治区本级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8 367万元,同比增长19.32%;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意见》,全年共安排5 000多万元扶贫资金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自治区发改委对全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流动服务车配备给予大力支持;与自治区组织部、监察厅、文化厅、人事厅、工商局、广电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等10个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卫生、公安、民政、工青妇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了良好开端。

    【优质服务】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继续深入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全区共投入近1亿元,免费落实“四术”近25万例,查环、查孕、生殖道感染检查约1 000万人次,基本实现了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全覆盖;成立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填补了自治区没有计划生育科研所的空白,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的高度评价;组织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评比验收工作。2007年,又有4个旗县(市、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使全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达到17个。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区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围绕自治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4个主课题和12个子课题展开专题研究,研究成果顺利通过专家组的终评,为自治区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召开人口战略研究成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新华网》就此刊发专题新闻,自治区主要媒体也都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报道;与内蒙古社科院和内蒙古大学成立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科研机构,在借助社会力量、充分运用外脑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方面迈出新步伐;呼和浩特市率先在全区成立人口战略研究机构,并开展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专项研究。

     【利益导向】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从政策制定、目标设计和利益分配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两项工程深入开展。国家累计投入3 561万元,自治区配套1 028万元,使近2.5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和主动放弃生育指标的群众受益;足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各级财政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共安排4 600余万元,确保全区近55万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足额领取奖励费;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全区共投入经费340万元,完成17 040户“锅连炕”家庭改造任务,从根本上消除由此引发婴幼儿伤残的隐患,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高度评价。

    【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加强正面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抓住自治区60年大庆的有利时机,制作题为《和谐发展的内蒙古人口计生事业》的专题片,展示自治区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7.11”世界人口日,开展“男性参与孕产妇保健”宣传活动。为纪念“9.25公开信”发表27周年,举办全区首届“人口计生杯”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和展览活动;开展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清理规范计划生育标语口号,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氛围。呼和浩特市被列为全国第三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

     【法制建设】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调研,修订工作进入自治区政府立法程序;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十一五”时期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对旗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的基本要求。同时,建立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定期报告制度。从“十一五”开始,每年将依法行政的工作指标列入全区党政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进行考核评估。

    【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机关9名科级干部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7名副处级干部走上正处级领导岗位;深入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培训,队伍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转变机关作风、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以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在南京人口学院举办盟市、旗县党政分管领导学习党中央《决定》的培训班,深化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决定》精神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

    【责任制考核评估】理性回落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将考核体系中符合政策生育率由97%调低到90%,将综合避孕率由90%调低到87%,使考核指标更加贴近实际;确定2007年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求实年”,开展政策外生育、瞒报漏报、避孕节育措施虚报、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四项专项清查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评估考核,收到调动积极性,主动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受到基层的普遍好评。

    综合日常业务监控和年末检查结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兑现了2007年度盟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授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盟市党政主要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秀奖;授予其余9个盟市党政主要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授予兴安盟和鄂尔多斯市显著进步奖、乌兰察布市和赤峰市求实奖。授予自治区8个签状厅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周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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