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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特载)陈奎元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三次会议上得讲话
  •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长  陈奎元
    (2004年2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第三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最近听了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对全国修志工作的总体情况有了大体的了解。尽管工作面临较多的困难,但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充分肯定。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包括地方和党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大家共商方志工作发展大计。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做好指导小组的工作,我国的新编地方志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步。
        地方志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及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一个地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补充、纠正史书的不足;对于向各民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对于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就,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统一事业;对于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都正在发挥着日益明显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新编地方志工作确实是一项符合社会需要,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事业,完全可以从一个方面担负起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地方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编纂新方志,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一项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的意义重大的事业,不仅有近期的社会效益,而且有久远的社会效益。”地方志工作绝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而是一定要做好的事情。下面,我谈几点具体意见: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十六大精神,坚持方志工作的正确方向
        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和统领新编地方志工作。这是方志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方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方志不仅记述历史,也记述现实,它应该而且必须客观地反映我们这个伟大时代,记述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前无古人的壮丽事业,记述十三亿中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经历的不平凡的征程。这是每个方志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最近,党中央颁发了今年的第3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这是指导和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地方志作为一门学科虽有其特殊性,但仍然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因此,中共中央3号文件精神同样适用于地方志工作。地方志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借中共中央3号文件的东风,大力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做好方志编纂工作,离不开方志理论的指导。20多年来的大规模的新编地方志的编修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出版了大量的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但从总体上说,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还是比较薄弱的环节,同时,现在又是具备条件可以形成较为完善的方志理论和方志学学科的大好时机。我们要认真组织全国方志理论工作者,加强方志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做好学科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争取尽早形成较为科学的、完整的方志学理论体系和方志学学科体系。要加大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地方志的优秀成果,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推动优秀地方志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服务于社会。
        二、加强地方志立法,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随着地方志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地方的方志工作发展不平衡、协调不得力、随意性大、机构和人员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影响了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为此,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在反复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讨论稿,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大家在会上已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大家对地方志立法工作的紧迫性已经有了共识。但同时,这项工作也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我们在积极争取国家立法的同时,地方也要积极努力,创造条件,探索地方的方志立法工作。在这方面,四川、山东两省已经开了先例,取得了实际成效,各地可以借鉴。地方志工作是伴随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无止境的光荣事业。地方志事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只有走上法制化轨道,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撑和制约,依法行政,才会有力度,才有后劲,才能持久。因此,我们一定要抓紧抓好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三、总结继承,开拓创新,引导地方志事业不断前进 
        通过20多年的修志实践,我国新编地方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忘我奉献,努力拼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要把新一轮修志工作做好,就必须注意总结首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这是我们在新世纪进行创新、将地方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关键。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形成了许多值得总结发扬的经验,在这里,我强调两个问题:一个是修志工作的组织体制问题,一个是志书质量问题。这两个问题,一个涉及到修志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一个涉及到我们所修的志书能否服务社会、传之久远。所以,这两个问题非常重要,不可掉以轻心,等闲视之。组织管理体制问题关系到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本。修志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同志的职责,是“官职”、“官责”。首轮修志工作的实践表明,要做好地方志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如解决人员编制、机构、经费等问题)。过去江泽民等党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要求各级领导在这方面不能疏于职守,更不能使这项事业废弛。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实施、专家学者参与修志”的运作机制,解决了地方志工作的组织管理问题。其具体的要求,前任地方志指导小组长李铁映同志在1996年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提出“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特别是职称到位、条件到位)的工作要求。实践证明,“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关键。在新一轮修志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加强地方志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地方志管理体制。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做好地方志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和部门的联系,认真听取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依靠他们做好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系。新编地方志是地方经济、社会、历史、人文的总体反映,不仅在当前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可以传诸后世,所以编写地方志,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于质量问题,经过三届指导小组的反复强调和各地的努力,各地方志机构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创名志、出佳志的精品意识逐渐深入人心。许多方志机构制订并实施了提高志书质量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提高志书质量依然是一项不可忽视的任务。对于新一轮的修志工作,要从一开始就要强调质量问题,对志书质量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把精品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指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考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个评价志书质量的标准体系。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志书质量,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还要逐步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地方志编、研队伍。
        四、继续抓紧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
        从总体上看,全国地方志工作正处在全面完成首轮修志任务,逐步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新阶段。截至2002年底,全国首轮修志工作,省级志书完成70.4%,市级志书完成74.4%,县级志书完成88.1%。全国除个别省(区)外修志工作的整体进展是好的。绝大部分省(区、市)首轮修志任务已经接近完成,起步较晚的北京、西藏正迎头赶上。尽管如此,问题依然存在。对有些省级志书来说,要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困难还不小。各地各部门的方志工作领导机构要对尚未完成首轮志书编修任务的地方进行调研,分析原因,并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同时要进行分类指导,把工作重点放在完成任务差距较大的地区。在适当的时候,指导小组办公室可以组织召开一次有关省区修志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对原来的编纂计划做出调整。总之,要尽快做好扫尾工作,要力争在本届指导小组任期内,全部完成首轮三级志书的编修任务。目前首轮修志工作已完成的地方,续修工作正全面展开。相当一部分省市已正式发文部署续修工作,启动了第二轮修志工作。一部分省第二轮修志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为了把续修工作做好,首先,各地要深入总结首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加强方志队伍的理论、业务培训,使续修工作有一个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要做好新中国第二轮修志的规划工作。怎么修,修什么,要认真研究。要充分论证和规划,做好各方面准备。各地搞出的规划,要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第三,各地要认真研究续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使续志工作更能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指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在续修工作中加强协调,搞好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力争使新一轮修志从一开始就有一个较高的起点。第四,续志试点问题。为了加强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指导,办公室选择了几个续修工作先行一步且做得较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市、县、区作为试点。现在确定了五个单位,按计划还要确定几个。现在选的都是地级市以下的单位,建议再抓两个省的试点工作,全面调查了解两个省的修志情况,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状态,所修志书质量如何,当地政府对方志工作的领导是否到位等情况。深入了解点上的情况,并结合对全国面上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就可以使我们做到胸中有数,更好地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指导。
        同志们,对我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来说,目前是一个关键时期。全国多数地区正处在首轮修志工作最后完成的重要阶段,而新一轮修志工作的前期工程已经开始,大量繁重任务摆在我们面前。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同全国各条战线的同志一道,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站在时代高度,立足本职工作,面向未来,树立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力争高质量地完成社会主义时期首轮新编地方志的编纂任务,努力开创新世纪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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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载)陈奎元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三次会议上得讲话
  •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长  陈奎元
    (2004年2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第三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最近听了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对全国修志工作的总体情况有了大体的了解。尽管工作面临较多的困难,但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充分肯定。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包括地方和党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大家共商方志工作发展大计。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做好指导小组的工作,我国的新编地方志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步。
        地方志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及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一个地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补充、纠正史书的不足;对于向各民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对于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就,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统一事业;对于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都正在发挥着日益明显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新编地方志工作确实是一项符合社会需要,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事业,完全可以从一个方面担负起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地方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编纂新方志,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一项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的意义重大的事业,不仅有近期的社会效益,而且有久远的社会效益。”地方志工作绝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而是一定要做好的事情。下面,我谈几点具体意见: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十六大精神,坚持方志工作的正确方向
        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和统领新编地方志工作。这是方志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方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方志不仅记述历史,也记述现实,它应该而且必须客观地反映我们这个伟大时代,记述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前无古人的壮丽事业,记述十三亿中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经历的不平凡的征程。这是每个方志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最近,党中央颁发了今年的第3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这是指导和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地方志作为一门学科虽有其特殊性,但仍然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因此,中共中央3号文件精神同样适用于地方志工作。地方志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借中共中央3号文件的东风,大力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做好方志编纂工作,离不开方志理论的指导。20多年来的大规模的新编地方志的编修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出版了大量的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但从总体上说,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还是比较薄弱的环节,同时,现在又是具备条件可以形成较为完善的方志理论和方志学学科的大好时机。我们要认真组织全国方志理论工作者,加强方志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做好学科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争取尽早形成较为科学的、完整的方志学理论体系和方志学学科体系。要加大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地方志的优秀成果,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推动优秀地方志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服务于社会。
        二、加强地方志立法,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随着地方志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地方的方志工作发展不平衡、协调不得力、随意性大、机构和人员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影响了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为此,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在反复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讨论稿,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大家在会上已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大家对地方志立法工作的紧迫性已经有了共识。但同时,这项工作也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我们在积极争取国家立法的同时,地方也要积极努力,创造条件,探索地方的方志立法工作。在这方面,四川、山东两省已经开了先例,取得了实际成效,各地可以借鉴。地方志工作是伴随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无止境的光荣事业。地方志事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只有走上法制化轨道,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撑和制约,依法行政,才会有力度,才有后劲,才能持久。因此,我们一定要抓紧抓好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三、总结继承,开拓创新,引导地方志事业不断前进 
        通过20多年的修志实践,我国新编地方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忘我奉献,努力拼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要把新一轮修志工作做好,就必须注意总结首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这是我们在新世纪进行创新、将地方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关键。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形成了许多值得总结发扬的经验,在这里,我强调两个问题:一个是修志工作的组织体制问题,一个是志书质量问题。这两个问题,一个涉及到修志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一个涉及到我们所修的志书能否服务社会、传之久远。所以,这两个问题非常重要,不可掉以轻心,等闲视之。组织管理体制问题关系到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本。修志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同志的职责,是“官职”、“官责”。首轮修志工作的实践表明,要做好地方志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如解决人员编制、机构、经费等问题)。过去江泽民等党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要求各级领导在这方面不能疏于职守,更不能使这项事业废弛。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实施、专家学者参与修志”的运作机制,解决了地方志工作的组织管理问题。其具体的要求,前任地方志指导小组长李铁映同志在1996年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提出“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特别是职称到位、条件到位)的工作要求。实践证明,“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关键。在新一轮修志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加强地方志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地方志管理体制。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做好地方志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和部门的联系,认真听取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依靠他们做好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系。新编地方志是地方经济、社会、历史、人文的总体反映,不仅在当前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可以传诸后世,所以编写地方志,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于质量问题,经过三届指导小组的反复强调和各地的努力,各地方志机构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创名志、出佳志的精品意识逐渐深入人心。许多方志机构制订并实施了提高志书质量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提高志书质量依然是一项不可忽视的任务。对于新一轮的修志工作,要从一开始就要强调质量问题,对志书质量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把精品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指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考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个评价志书质量的标准体系。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志书质量,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还要逐步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地方志编、研队伍。
        四、继续抓紧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
        从总体上看,全国地方志工作正处在全面完成首轮修志任务,逐步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新阶段。截至2002年底,全国首轮修志工作,省级志书完成70.4%,市级志书完成74.4%,县级志书完成88.1%。全国除个别省(区)外修志工作的整体进展是好的。绝大部分省(区、市)首轮修志任务已经接近完成,起步较晚的北京、西藏正迎头赶上。尽管如此,问题依然存在。对有些省级志书来说,要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困难还不小。各地各部门的方志工作领导机构要对尚未完成首轮志书编修任务的地方进行调研,分析原因,并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同时要进行分类指导,把工作重点放在完成任务差距较大的地区。在适当的时候,指导小组办公室可以组织召开一次有关省区修志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对原来的编纂计划做出调整。总之,要尽快做好扫尾工作,要力争在本届指导小组任期内,全部完成首轮三级志书的编修任务。目前首轮修志工作已完成的地方,续修工作正全面展开。相当一部分省市已正式发文部署续修工作,启动了第二轮修志工作。一部分省第二轮修志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为了把续修工作做好,首先,各地要深入总结首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加强方志队伍的理论、业务培训,使续修工作有一个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要做好新中国第二轮修志的规划工作。怎么修,修什么,要认真研究。要充分论证和规划,做好各方面准备。各地搞出的规划,要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第三,各地要认真研究续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使续志工作更能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指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在续修工作中加强协调,搞好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力争使新一轮修志从一开始就有一个较高的起点。第四,续志试点问题。为了加强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指导,办公室选择了几个续修工作先行一步且做得较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市、县、区作为试点。现在确定了五个单位,按计划还要确定几个。现在选的都是地级市以下的单位,建议再抓两个省的试点工作,全面调查了解两个省的修志情况,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状态,所修志书质量如何,当地政府对方志工作的领导是否到位等情况。深入了解点上的情况,并结合对全国面上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就可以使我们做到胸中有数,更好地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指导。
        同志们,对我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来说,目前是一个关键时期。全国多数地区正处在首轮修志工作最后完成的重要阶段,而新一轮修志工作的前期工程已经开始,大量繁重任务摆在我们面前。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同全国各条战线的同志一道,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站在时代高度,立足本职工作,面向未来,树立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力争高质量地完成社会主义时期首轮新编地方志的编纂任务,努力开创新世纪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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