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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卷

  • 供销
  •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名录     

    理事会        

    副主任:李治平

            张建华(蒙古族) 

            苑秀兰(女)     

            王政和          

            监事会          

      任:郭明伦  

           敖  伦(蒙古族)  

    副主任:侯小玲(女)

    基层社建设  年内全区各级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区别对待,一社一策,分类实施”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革转制。一是对基础条件较好、组织机构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与农牧民关系密切的基层社,采取巩固、提高、完善的办法,通过发展优势产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经济实力,提高服务水平,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路子,使这些基层社成为全区基层供销社的样板社。二是对机构完整、包袱不重、能够维持的基层社,采取优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兴办产业、开拓经营的办法,使这些基层社扭亏为盈,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发展壮大。三是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主要采取解散、出售和破产重组的办法,解散79个,占基层社总数的8.9%,依法破产基层社95个,占全区基层社总数    10.8%。一些基层社转制后,按照经济区建社的原则,进行了重组,全区重组基层社135个。重组后的基层社组织体制理顺,做到“民有、民管、民享”。四是全区绝大多数基层社对化肥等主要农资商品实行统一经营,对工业品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对大宗农畜产品经营采取联购分销。通过上述经营办法,转换机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供销社亏损减少,收入增加。

    社属企业改革转制  自治区供销社按照“抓大放小”和“三改一加强”的指导方针,对所属18户企业分别进行结构调整和改革转制。一是对几个无主营项目、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公司果断采取了停业整顿、关闭解散的措施,清理债权债务,人员一次性分流;二是对几个重复建设的、完全以市场竞争为主、亏损较重的贸易公司进行撤并和重组,以资抵贷,人员分流,持股上岗;三是对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主营业务明确,享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实行公司制、集团化改造,组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区社直属企业改制后,分流人员599人,占职工总数的56.46%;下岗人员162人,占职工总数的15.27%。通过对所属企业股份制改造、合伙经营、门店出租、自谋职业等途径,有60%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9户企业与银行达成以资抵贷协议8 800万元;通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本安置了离退休职工;改革转制后的区直企业由18个重组为7个,并已开始按新的机制运行,当年全部实现盈利。与此相配套,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形成新的企业制衡和约束机制。各盟市、旗县供销社对直属企业,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实施不同形式的改制工作。全系统改制企业达到567户,占原有企业总数的84%,其中组建股份有限公司12户,有限责任公司65户,股份合作制企业?9户,社有独资企业77户,出售20户,自行解体178户,破产101户,兼并10户。大多数盟市、旗县供销社在社属企业改制中“因企制宜”,对承担政府委托任务,与为农服务关系密切的农资公司,实行了减人增效和社有独资公司的改造;对有发展前景的、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以资抵债和依法破产的办法。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全区供销社系统通过资金联合、产销连结、两次结算、系列化服务,兴办产供销一体化专业合作社85家,入社社员1 179户,涉及烟叶、瓜果、食用菌、瓜籽、山野菜、杂粮、杂豆、畜禽等商品的生产经营,自办、与农牧民联合创办商品生产基地252个,种植面积36.5万亩。赤峰市供销社系统发展烟叶基地8.1万亩,烟叶产量达21万担,烟叶生产为农民增加收入4 800万元,为财政增加收入l 400万元,供销社系统实现经济效益800万元。全区供销社系统以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以社属企业为载体,能够在产加销一条龙和贸工农一体化过程中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的龙头企业已有10个。赤峰市喀喇沁旗烟叶复烤厂是典型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该企业内联农户,外联市场,1998年加工烟叶21.3万担,解决了农牧民的卖难问题,企业实现300万元的经济效益。全区供销社系统兴办各类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95个,营业面积48万平方米,年交易额4.2亿元。             

    农资供应和农畜产品购销  自治区农资公司在全区设立了9个直属分公司,实行集团化经营,保证全区农业生产对化肥等农资商品的需求。全系统供应化肥230万标吨,其中磷酸二铵100万标吨,尿素40万标吨,硝铵30万标吨,碳铵60万标吨,农膜、农药做到充足供应;同时供销社农资部门积极开展技物结合的农资系列化服务,全系统拥有庄稼医院195所,综合服务站277个。全区供销社收购山羊绒1 500吨,占全区总产量的37%,收购绵羊毛25 000吨,占全区总产量的36%,收购蜂蜜90万斤,葵花籽4 000吨,供应茶叶16万担。全区供销社商品购销总额57亿元,在农村牧区商品流通中仍发挥着主导作用。       

    企业管理  全区各级供销社普遍加强以资产管理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和以人为中心的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整治了无章可循,有章不循,以包代管,损公肥私和跑冒滴漏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资金清欠力度,努力控制费用支出。1998年,全系统费用同比减少28 515万元,遏制了经济效益的滑波。是年,自治区供销社制定出台《内蒙古供销社直属企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直属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从运行情况看,7个直属企业降低了费用,遏制亏损,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全部实现盈利。

    (杨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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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会        

    副主任:李治平

            张建华(蒙古族) 

            苑秀兰(女)     

            王政和          

            监事会          

      任:郭明伦  

           敖  伦(蒙古族)  

    副主任:侯小玲(女)

    基层社建设  年内全区各级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区别对待,一社一策,分类实施”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革转制。一是对基础条件较好、组织机构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与农牧民关系密切的基层社,采取巩固、提高、完善的办法,通过发展优势产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经济实力,提高服务水平,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路子,使这些基层社成为全区基层供销社的样板社。二是对机构完整、包袱不重、能够维持的基层社,采取优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兴办产业、开拓经营的办法,使这些基层社扭亏为盈,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发展壮大。三是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主要采取解散、出售和破产重组的办法,解散79个,占基层社总数的8.9%,依法破产基层社95个,占全区基层社总数    10.8%。一些基层社转制后,按照经济区建社的原则,进行了重组,全区重组基层社135个。重组后的基层社组织体制理顺,做到“民有、民管、民享”。四是全区绝大多数基层社对化肥等主要农资商品实行统一经营,对工业品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对大宗农畜产品经营采取联购分销。通过上述经营办法,转换机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供销社亏损减少,收入增加。

    社属企业改革转制  自治区供销社按照“抓大放小”和“三改一加强”的指导方针,对所属18户企业分别进行结构调整和改革转制。一是对几个无主营项目、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公司果断采取了停业整顿、关闭解散的措施,清理债权债务,人员一次性分流;二是对几个重复建设的、完全以市场竞争为主、亏损较重的贸易公司进行撤并和重组,以资抵贷,人员分流,持股上岗;三是对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主营业务明确,享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实行公司制、集团化改造,组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区社直属企业改制后,分流人员599人,占职工总数的56.46%;下岗人员162人,占职工总数的15.27%。通过对所属企业股份制改造、合伙经营、门店出租、自谋职业等途径,有60%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9户企业与银行达成以资抵贷协议8 800万元;通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本安置了离退休职工;改革转制后的区直企业由18个重组为7个,并已开始按新的机制运行,当年全部实现盈利。与此相配套,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形成新的企业制衡和约束机制。各盟市、旗县供销社对直属企业,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实施不同形式的改制工作。全系统改制企业达到567户,占原有企业总数的84%,其中组建股份有限公司12户,有限责任公司65户,股份合作制企业?9户,社有独资企业77户,出售20户,自行解体178户,破产101户,兼并10户。大多数盟市、旗县供销社在社属企业改制中“因企制宜”,对承担政府委托任务,与为农服务关系密切的农资公司,实行了减人增效和社有独资公司的改造;对有发展前景的、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以资抵债和依法破产的办法。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全区供销社系统通过资金联合、产销连结、两次结算、系列化服务,兴办产供销一体化专业合作社85家,入社社员1 179户,涉及烟叶、瓜果、食用菌、瓜籽、山野菜、杂粮、杂豆、畜禽等商品的生产经营,自办、与农牧民联合创办商品生产基地252个,种植面积36.5万亩。赤峰市供销社系统发展烟叶基地8.1万亩,烟叶产量达21万担,烟叶生产为农民增加收入4 800万元,为财政增加收入l 400万元,供销社系统实现经济效益800万元。全区供销社系统以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以社属企业为载体,能够在产加销一条龙和贸工农一体化过程中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的龙头企业已有10个。赤峰市喀喇沁旗烟叶复烤厂是典型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该企业内联农户,外联市场,1998年加工烟叶21.3万担,解决了农牧民的卖难问题,企业实现300万元的经济效益。全区供销社系统兴办各类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95个,营业面积48万平方米,年交易额4.2亿元。             

    农资供应和农畜产品购销  自治区农资公司在全区设立了9个直属分公司,实行集团化经营,保证全区农业生产对化肥等农资商品的需求。全系统供应化肥230万标吨,其中磷酸二铵100万标吨,尿素40万标吨,硝铵30万标吨,碳铵60万标吨,农膜、农药做到充足供应;同时供销社农资部门积极开展技物结合的农资系列化服务,全系统拥有庄稼医院195所,综合服务站277个。全区供销社收购山羊绒1 500吨,占全区总产量的37%,收购绵羊毛25 000吨,占全区总产量的36%,收购蜂蜜90万斤,葵花籽4 000吨,供应茶叶16万担。全区供销社商品购销总额57亿元,在农村牧区商品流通中仍发挥着主导作用。       

    企业管理  全区各级供销社普遍加强以资产管理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和以人为中心的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整治了无章可循,有章不循,以包代管,损公肥私和跑冒滴漏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资金清欠力度,努力控制费用支出。1998年,全系统费用同比减少28 515万元,遏制了经济效益的滑波。是年,自治区供销社制定出台《内蒙古供销社直属企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直属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从运行情况看,7个直属企业降低了费用,遏制亏损,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全部实现盈利。

    (杨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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