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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续志应注重对静态事物的记述
  •   要:静态事物是发展变化着的事物;记述静态事物是地方志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增强志书社会功效的有效途径,是与时俱进的需要,必须注重对静态事物的记述。

     

    关键词:地方志  静态事物  记述

     

    所谓静态事物,是指发展变化缓慢,处于相对静止、稳定的事物。就地方志的记述对象而言,主要指地理部类中的自然环境(地质、地貌、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土地、矿藏、水能、光、热)和社会部类中的语言、风俗(婚、丧、节庆)、宗教信仰。此外,还有其他部类中的“组织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续志是否记述静态事物,长期以来,方志界莫衷一是。目前大体持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续修志书应该能够脱离首届志书单独存在,其内容应系统全面、无缺漏,应全面记述;另一种则认为,静态事物发展变化不大,续志属上部志书的延伸,不应与前志重复,因此可以忽略不记,并删减相关章节,以免与前志造成不必要的重复。笔者认为,“全面”与“忽略”都不是科学的态度,对于所谓的静态事物,不要搞“一刀切”,简单地局限于记与不记问题,要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我们所说的静态事物是指相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等部类而言,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内部本身还是外部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只不过其发展变化相对缓慢、微小,短时间内不易于被人们察觉而已。静态事物的发展变化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如:语言方面,云南省富宁县木央镇有一个叫上坝的壮族村子,该村六七十岁以上老人在村内仍以本民族语言交流,但周围多为汉族村寨,出于日常工作、生活方便需要,年轻人渐渐以汉语为日常用语,现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出身的人已不会讲本民族语言。苏州、扬州一带是提倡讲普通话比较早的地区,由于长期不讲或少讲方言,目前能讲地方方言的年轻人已寥寥无几,地方方言有失传的趋势。风俗方面,受外来文化、都市文化、先进文化的影响、冲击,加上一批批年轻人长期外出打工、经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出现断裂,许多传统性、民族性的东西正在逐渐消失,民族变异性问题十分突出。如:壮族农村昔日缠绵地对歌场面而今已难见踪影,彝族少女身上昔日特色浓郁的民族服饰而今已很难见到,一些年轻人热衷于圣诞节、情人节而漠视端午节、中秋节。自然环境方面,受诸如工业排放、森林砍伐、温室效应等人类活动的影响,全球气候变暖,沙漠化进程加快,植被减少。总之,地貌、气象、水文等方面都不断发生变化。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所以,静态事物除上述所说的事物本身的变化外,还有人们对其认识的变化。以上事例说明,我们所说的这些静态事物其实都不“静”,是变化着的事物。既然是变化着的事物,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弃而不记呢?

    记述静态事物是地方志工作的基本要求。地方志不同于年鉴,它不是期刊,有较强的独立性。20065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20089月,中指组正式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志书质量作了要求,其中第十四条是这样要求的:“内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如果续志“忽略”和删除所谓的静态事物部分内容,那续志将无“全面系统”、“内容完整”可言。

    加强对静态事物的记述是增强志书社会功效的有效途径。资料性是地方志的基本属性,静态事物是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割弃了静态事物,地方志的资料性必将削弱。编修地方志,“存史”是基础,开发利用才是目的。辛辛苦苦编纂出来的志书,如果长期束之高阁,无人问津,那地方志的社会功效就难以显现。要使地方志的社会功效得到充分彰显,必须开发利用志书。而要开发利用志书,那志书必须有开发利用的价值。志书开发利用的价值在于资料的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在于志书记述的深度和广度。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变化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引起质的变化。如民族同化问题,一个民族同化为另一个民族是一个渐进、漫长过程,其间它有语言、生产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逐渐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现实工作中,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社会研究或其他研究,想从志书中获取到的资料往往是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也就是事物的量变过程。因此,注重静态事物的记述正是增强志书资料价值和社会功效的一个有效途径。

    记述静态事物是与时俱进的需要。当今社会,科技发达,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幅度提高,社会发展迅猛,那些所谓的静态事物的发展变化如民族同化、文化融合、环境变化等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明显加快,有的甚至呈“突变”状态。如上世纪30年代从云南省麻栗坡县迁移到云南省富宁县定居的丁家坡仡佬族村(35130余人),仅仅几十年其民族语言、服饰、节庆就变得无踪无影。在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新时代,由于事物发展变化迅速,有的事物在以往看来属于静态的,现在已转化为动态,有的在以往看来属于动态的,现在已转化为静态。所以,我们不能再用老眼光、旧观念去对事物轻易下定论,也就是说,我们以往所圈的静态事物还有待于重新界定,否则,将与时代相违悖。

    旧志及首届志书,由于时间跨度大、资料匮乏等客观原因,对事物“量变“、“渐变”的反映十分薄弱,多为一言概之,对很多事物发展变化的记述给人们的感觉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富宁县志》对归朝沈氏同化为汉族是这样记述的:“宋皇祐年间,狄青南征,带来了大批汉族官兵,镇压壮族侬智高起义军后,世代屯守富州,长期与壮族相居或通婚,至明代中期,其后代同化为壮族”(《富宁县志》“社会志”第160页,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199712月第1版)。从已出版的部分续志看,可能是资料收集难度大的原因,续志对所谓静态事物的记述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也就是基本照搬照套前志的资料,看不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二轮修志,时间跨度小,记述的事物都是当代的,很多是编纂者亲身亲历的,这对我们反映事物的“渐变”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必须把握这一优势,注重对静态事物的记述。

    续志如何反映静态事物,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鉴于静态事物具有变化缓慢、不易察觉特点,作为方志编纂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目光敏锐,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捕捉到事物发展的细微变化。二是在资料收集方面多下苦功。静态事物资料收集难度大,不是靠某个部门提供就可以完成的,再者,由于“静态”的缘故,它往往不被人们所重视,它往往是续志资料收集的“盲点”。续志编纂者必须改变以往那种坐在办公室内等待送“货”上门的消极工作方法和视而不见的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对静态事物资料收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做好这一工作。三是注重记述的科学性,做到“全面反映”与“避免重复”二者同时兼顾,既反映事物的概貌,又不与前志有过多的机械重复。

     (作者:云南省富宁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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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地方志  静态事物  记述

     

    所谓静态事物,是指发展变化缓慢,处于相对静止、稳定的事物。就地方志的记述对象而言,主要指地理部类中的自然环境(地质、地貌、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土地、矿藏、水能、光、热)和社会部类中的语言、风俗(婚、丧、节庆)、宗教信仰。此外,还有其他部类中的“组织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续志是否记述静态事物,长期以来,方志界莫衷一是。目前大体持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续修志书应该能够脱离首届志书单独存在,其内容应系统全面、无缺漏,应全面记述;另一种则认为,静态事物发展变化不大,续志属上部志书的延伸,不应与前志重复,因此可以忽略不记,并删减相关章节,以免与前志造成不必要的重复。笔者认为,“全面”与“忽略”都不是科学的态度,对于所谓的静态事物,不要搞“一刀切”,简单地局限于记与不记问题,要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我们所说的静态事物是指相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等部类而言,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内部本身还是外部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只不过其发展变化相对缓慢、微小,短时间内不易于被人们察觉而已。静态事物的发展变化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如:语言方面,云南省富宁县木央镇有一个叫上坝的壮族村子,该村六七十岁以上老人在村内仍以本民族语言交流,但周围多为汉族村寨,出于日常工作、生活方便需要,年轻人渐渐以汉语为日常用语,现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出身的人已不会讲本民族语言。苏州、扬州一带是提倡讲普通话比较早的地区,由于长期不讲或少讲方言,目前能讲地方方言的年轻人已寥寥无几,地方方言有失传的趋势。风俗方面,受外来文化、都市文化、先进文化的影响、冲击,加上一批批年轻人长期外出打工、经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出现断裂,许多传统性、民族性的东西正在逐渐消失,民族变异性问题十分突出。如:壮族农村昔日缠绵地对歌场面而今已难见踪影,彝族少女身上昔日特色浓郁的民族服饰而今已很难见到,一些年轻人热衷于圣诞节、情人节而漠视端午节、中秋节。自然环境方面,受诸如工业排放、森林砍伐、温室效应等人类活动的影响,全球气候变暖,沙漠化进程加快,植被减少。总之,地貌、气象、水文等方面都不断发生变化。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所以,静态事物除上述所说的事物本身的变化外,还有人们对其认识的变化。以上事例说明,我们所说的这些静态事物其实都不“静”,是变化着的事物。既然是变化着的事物,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弃而不记呢?

    记述静态事物是地方志工作的基本要求。地方志不同于年鉴,它不是期刊,有较强的独立性。20065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20089月,中指组正式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志书质量作了要求,其中第十四条是这样要求的:“内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如果续志“忽略”和删除所谓的静态事物部分内容,那续志将无“全面系统”、“内容完整”可言。

    加强对静态事物的记述是增强志书社会功效的有效途径。资料性是地方志的基本属性,静态事物是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割弃了静态事物,地方志的资料性必将削弱。编修地方志,“存史”是基础,开发利用才是目的。辛辛苦苦编纂出来的志书,如果长期束之高阁,无人问津,那地方志的社会功效就难以显现。要使地方志的社会功效得到充分彰显,必须开发利用志书。而要开发利用志书,那志书必须有开发利用的价值。志书开发利用的价值在于资料的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在于志书记述的深度和广度。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变化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引起质的变化。如民族同化问题,一个民族同化为另一个民族是一个渐进、漫长过程,其间它有语言、生产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逐渐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现实工作中,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社会研究或其他研究,想从志书中获取到的资料往往是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也就是事物的量变过程。因此,注重静态事物的记述正是增强志书资料价值和社会功效的一个有效途径。

    记述静态事物是与时俱进的需要。当今社会,科技发达,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幅度提高,社会发展迅猛,那些所谓的静态事物的发展变化如民族同化、文化融合、环境变化等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明显加快,有的甚至呈“突变”状态。如上世纪30年代从云南省麻栗坡县迁移到云南省富宁县定居的丁家坡仡佬族村(35130余人),仅仅几十年其民族语言、服饰、节庆就变得无踪无影。在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新时代,由于事物发展变化迅速,有的事物在以往看来属于静态的,现在已转化为动态,有的在以往看来属于动态的,现在已转化为静态。所以,我们不能再用老眼光、旧观念去对事物轻易下定论,也就是说,我们以往所圈的静态事物还有待于重新界定,否则,将与时代相违悖。

    旧志及首届志书,由于时间跨度大、资料匮乏等客观原因,对事物“量变“、“渐变”的反映十分薄弱,多为一言概之,对很多事物发展变化的记述给人们的感觉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富宁县志》对归朝沈氏同化为汉族是这样记述的:“宋皇祐年间,狄青南征,带来了大批汉族官兵,镇压壮族侬智高起义军后,世代屯守富州,长期与壮族相居或通婚,至明代中期,其后代同化为壮族”(《富宁县志》“社会志”第160页,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199712月第1版)。从已出版的部分续志看,可能是资料收集难度大的原因,续志对所谓静态事物的记述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也就是基本照搬照套前志的资料,看不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二轮修志,时间跨度小,记述的事物都是当代的,很多是编纂者亲身亲历的,这对我们反映事物的“渐变”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必须把握这一优势,注重对静态事物的记述。

    续志如何反映静态事物,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鉴于静态事物具有变化缓慢、不易察觉特点,作为方志编纂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目光敏锐,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捕捉到事物发展的细微变化。二是在资料收集方面多下苦功。静态事物资料收集难度大,不是靠某个部门提供就可以完成的,再者,由于“静态”的缘故,它往往不被人们所重视,它往往是续志资料收集的“盲点”。续志编纂者必须改变以往那种坐在办公室内等待送“货”上门的消极工作方法和视而不见的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对静态事物资料收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做好这一工作。三是注重记述的科学性,做到“全面反映”与“避免重复”二者同时兼顾,既反映事物的概貌,又不与前志有过多的机械重复。

     (作者:云南省富宁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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