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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论方志著述的地理因素
  •    提要:本文以西方近代地理学的视角,对当代地方志编纂中忽视地理因素的现象进行探讨。认为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规范化、标准化,是确保地方志整体学术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文章提出了五点建议: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与地理信息发布部门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随时征集、采撷最新的地理信息;地方志工作者必须具备正确的地理意识,要努力成为“地方通”,成为世情、国情、省情或市情的“操盘手”;对地方志著述的科学审查,必须有天文、地理、地质或地名等方面的行家里手直接参与;要重视全面社会调查,吸收最新的自然地理、地质矿产等方面的调查资料;要重视历史地理,深化人文地理的科学表述。

    关键词:方志著述  行政区划  地名  地图  景观  地理因素

    地方志是历史书还是地理书,这在清代方志学发展史上有过一次激烈的学术争鸣(1)。尽管当时没有明确的结论,但是民国中期以后,历史学派逐渐占了上风,而且历史因素几乎成为“全天候”的记述要素,原来盛行的地理因素反而遭遇了尴尬的命运,这不能不成为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首轮地方志编修以来,不仅地理学派的记述模式遭遇尴尬,连历史学派的记述模式也无法幸免,近代西化语体所凸显的公文化、表面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地方志的传统模式和学术特点,引起了史志界同仁的深切关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参考西方近代地理学的有关知识,重新呼吁重视地方志中的地理因素,进一步张扬其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从理论上说,地方志所要记载的具体对象,是人们能够觉察到的全部现实。但是“现实”这个概念是笼统的、模糊的,所以我们对“现实”的学术定义,就必须是细分而非笼统的,准确而非模糊的。德国的阿尔夫雷德·赫特纳(18591941年)作为近代地理学区域学派的创始人,在《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一书中强调指出:“现实相当于一个三度空间,为了完全掌握它,我们必须从三个不同的观点出发来考察;从任何一个单独的观点出发所作的考察都是片面的,不包括全部现实。我们从第一个观点看到亲属关系,从第二个观点看到随时间的发展,从第三个观点看到空间中的排列和分配。现实不会完全局限于系统科学或者物的科学,如许多方法论者至今还相信的那样。”(2)这种对“现实”的分析认识,基本点在于肯定时、空观念及有机体(有亲属关系的人与其他动植物等等)在其中的作用。他还指出:“现实既没有在自然界也没有在文化中显示出截然的差别和界限,也不遵循精确的概念和分类,现实并不会迁就过度的抽象,因为这样做会失去它的主要特点。过分精确的概念和分类会变成繁琐哲学,弊多利少。”(3)这个观点也是有价值的。

    如果要简单地定义“现实”的概念,并给予必要的逻辑分类,那么,按照时间顺序的历史概念和基于空间现象的地理概念,应该算最基本的分类观点。赫特纳说:“地理学考察的完全只能是区域性的,正如历史学考察的只能是历史的,系统科学考察的只能是物的,不能是别的。在某一特定观点下考察现实,并非地理学如此,而是每种科学所固有的特点。”他又说:“正如历史学是要考察各种不同时代的特征一样,地理学则要考察各种不同的空间和地点的特征,用李特尔的话说,就是‘地上事物对地球空间的填充’,亦即考察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4)由此可见,他有关地理学和历史学的分野,与清代地方志的学术争鸣颇有相似之处。中国古代的地方志著述,也有一个从空间认识向时间认识不断演变的过程,原本发生在空间领域的自然地理向人文地理过渡,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演变成地理因素的淡化和历史因素的强化。近代以来,地方志著述从传统舆地类文献中脱颖而出,就是其地理因素走向衰弱、逐渐剥离的一个现实引导。

    地方志曾名地记,又叫图经,还有其他诸多的名称,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空间意识,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地理类图书。譬如隋唐时期的图经,既有文字说明,又有图形描绘,两种表述方式共存,成为它坚持地理学认识视角的一个基本标志。两宋以后,图经文献逐步减少,而近代意义上的地方志模式逐渐确立,不少学者将地方志作为承思载道的工具之一,所以地方志著述的思想性、科学性和社会性日益加强。应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明代中期,以彰显人文精神为主的地方志,逐渐在各类地方文献中占据主流地位,譬如康海《武功县志》、马理《陕西通志》等等,由于纂者出身科举,又善于治学,对于历史的话语方式比较熟悉,所以志书中地理因素的弱化和历史因素的强化,逐渐形成了一种明晰的学术导向(5)。清代中期,围绕方志性质发生的学术争鸣,实质上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地之争,而主要是资料采撷倾向、征集重点和分类方式的学术争鸣。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主张加强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记载,还是有其较强的针对性的。

    就地方志著述而言,其地理因素的孕育和承载,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行政区划,是区域性的集中表现,也是地方志的编写前提。中国传统地理学著述中最发达的内容,恰恰就是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行政区划。在这个高度官本位的社会中,疆域沿革也是各种地理著述中的首要内容。除了元明以降的国家《一统志》之外,几乎所有的地方志书,诸如各省通志、府志、县志等等,都带有显著的区域特点,换句话说,行政区划是所有地方志著述的一个前提条件。

    在中国的地方志著述中,疆域沿革是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一个核心内容。但在具体表述上,是按照历史区划进行表述,还是依照现行区划进行表述,这在古代地方志著述中是有争议的。一般志书皆主张不越界而书,但是也有少数越界而书的志书。譬如嘉靖《陕西通志》,就是以西北诸省区域为记述对象,这固然是基于明代中期陕西管辖范围的历史前提,但是对于尚未归属明王朝管辖的某些政区,总纂马理仍然沿袭了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将今河套、西域等地区统统纳入记述版图予以全面记载(6)。事实证明,这种超越颇具历史远见,是一种宝贵的学术见解。在当代,地方志的政区切割,仍然不能割裂地理上的版块联系。诸如鄂尔多斯高原的延伸部分,覆盖了今内蒙古、陕西、山西、宁夏等省、自治区,所有涉及这一区域的地理著述,都不能不有所记载,但是其取舍范围、剪裁角度和表述方式,将因现行区划的人为切割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一座山脉、一条河流、一种地貌环境,都将在狭义的行政区域内被切割,而且这种区域切割的现实结果,必将导致地理内容记载上的某些残缺性。

    有鉴于此,续修地方志必须严格审核行政区域的相关内容。我们要以行政区划为前提要素,但不是将它作为唯一的全称要素,更不能无视诸多区域之间的有机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地球村”显得越来越小,国内外、域内外的交往和交流,都不能因为行政管辖的唯一性而全部割裂,相反,这种区域之间的有机联系正是历史的真实,值得加以记载。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地方志著述中的其他各类区划,诸如自然区域、政治区域、民族区域、文化区域、产业区域等等。简言之,通过诸多区域的现实切割,对于一个地方的自然、经济、社会、交通和文化等进行深入记载,也是地方志规避年鉴化、减少流水账的一个重要途径。首轮《陕西省志》农业经济内容全面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农业区划资讯,诸如土壤区划、气候区划、种植业区划、林业区划等内容,对于我们正确分析省情,加强区域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地名,也是地方志著述中的一个全称地理要素。地方志既要考察时间,更要考察空间,其中地理名称的历史演变,就涉及区域时空的转移与互动。班固所著《汉书·地理志》,具有重要的地名学价值。它所记述的1690个郡(国)、县(道、邑、侯国)中,相当一部分记有设置来历、名称变更、辖境边界的名山、水道源流等,并且被后来的历代正史继承发展。南北朝时期,由于士族社会的发展,撰写地志、地记之类区域文献,成为部分士人“赢得生前身后名”的途径之一。当时私家著述相当普遍,名目也比较繁杂,诸如地志、地记、风土记、风俗记、异物志、水道记、山川记等类型。其中最具有地名学价值的内容,是对所涉及区域内山、水、居民点命名原因及政区名称沿革的阐述。

    地名命名,有其基本原则。地名命名的原则之一,是“名从主人”。《毂梁传》桓公二年(前710年):“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意即事物应以原来主人的名称为名。地名命名的原则之二,是“约定俗成”。《觳梁传》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年):“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汉辛氏《三秦记》:“咸阳,秦所都,在九峻山南,渭水北,山水俱阳,故名咸阳。”即其显例。地名命名的原则之三,是“因事名之”。《越绝书》:“练塘者,勾践时采锡山为炭,称炭聚;载从炭渎至练塘,各因事名之。”此外,还有其他的命名原则,以及不规则的命名(7)。地方志对于重要地名的命名缘由应该有所记述。

    地名记载,既包括正在使用的新的地名的记载,也包括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历史地名的记述;对于历史地名的古今变化,要注意“一地多名”和“一名多地”等现象。历史上典型的侨郡、侨县现象,就是地名演变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事例。譬如陕西省渭南市的地名“下邦”,早在先秦时已经出现,原址在今甘肃省天水市一带,所谓“下邦”虽与秦国后来的地理扩张有关,但明显要晚一些。又如东晋南朝的侨州郡县,曾造成行政区域名称“同名异地”和“一地多名”情况的普遍发生。它不仅影响到国家行政区划的全局,也是南北朝时期一种独特的地名现象。其中沈约所修《宋书》有比较详细的考察。他说:“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当时地理沿革无常,地名频繁变动,给人们造成了不少识读困难。

    地名记载,历来都是史志著述必先考虑的地理因素。尤其是“战争的命名,如果要求全面一些,自然可以包括作战双方的国名、将名、时间、地点等因素,还可以加上攻守关系、作战方式以及战争的目的、性质、胜败、后果等各方面的特点”。史志著述中,“为了简要,一般多突出国名、将名和地点。而国名、将名又多只取其一,而地名则特受重视。古今中外一些著名战役,大多是以战地来命名、作代称的。如我国古代的牧野之战、城濮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等,当代的平型关之战、台儿庄之战和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外国的滑铁卢之战、斯大林格勒之战等等”。(8)但是,在个别军事史著述中,历史地理方面的注释错误屡见不鲜,诸如:战争的命名与实际战地不一致、有误差;所注今地的方位与古地不符;所注今地的方位与战争双方攻守形势不合;所注今地的方位与传统解释不同,又未说明根据;数地同名,注释误此为彼;对古地名包括范围的解释不准确、不统一;对现行政区中的省县隶属关系不清楚,或仍用已撤、已改的旧县名;同一地名的注释方式不统一、不规范;明显的书写或排印错误未校正等等;皆应予以重视。

    地名记载,既有反映地名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标准名称,也有某一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名称;地名的标准化,尤其是在一国之内的标准化,对于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沟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谓地名,既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沙滩、岬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名称;也有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各级行政区域和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居民地名称,诸如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另外还有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企业事业单位等等(9)。由于地名不是单一的,所以对于地名的记载必须力求全面、准确,具有记述上的稳定性。

    地名是人们赋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这种赋予从历史发展上看,是经历了从当地少数人使用到逐渐为众人所知直至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从赋予语言到文字再到数字代码,从约定俗成到标准化、法定化,有其演变的规律性。地名既包括陆地,也包括海洋和海底。随着人类对宇宙探测的进展,地名命名的空间范围逐步从地球不断向宇宙中的其他天体扩展。对于地名问题的处理,首先是从文献文本上确保地名标准化。所谓地名标准化,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地名的称谓和书写进行统一和规范,明确其使用条件和范围,并将其固定下来。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有利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际交往和睦邻友好,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治安和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旅游事业和人民日常生活。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地名的登记和管理。地名的启用和更新,要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管理,但是对于地名的变更信息,地方志机构也要随时加以征集,加以记载。各级民政部门编辑出版的《地名志》或《地名词典》,作为区域标准化、规范化的地名信息,必须与地方志著述统一起来。从长远来说,地名管理机构所保存的一切可公开的地名信息,最好都由地方志机构加以直接继承和整理。如果可能,续修地方志著述的开端,就应该将当地全部地名加以记载,明确其地望背景、命名缘由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文化资讯。同时,在涉及地名的其他篇章中,也要根据现行地名加以核对,对那些重要的历史地名加以括注。

    (三)地图,也是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一个重要标志。地理问题的处理,既要依赖文字表述,又要重视地图表述。赫特纳指出:“地图之大大地优于自己的观察以及文字的阐述,在于它表现空间的完整性和一目了然。”(10)他还说:“地图就其整个性质来说是一种分立的表述。分立可以有三个方面:第一种,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是事物的分立;第二种是空间的分立;第三种是在一些现象方面要注意随时间的变化,不论是摆动的还是持续的变化。这特别适用于气候。”(11

    事实上,图文并茂正是当代地方志著述承载地理因素的最佳模式。这里的“图”,可以是地图,也可以是图片。地图有自然地理图和人文地理图两种,其中行政区划图、文物分布图、交通路线图等等,属于带有人文地理特点的地图;而地形图、地貌图、地质图、气象图等,属于富有自然地理因素的地图。随着地理学的发达,尤其是地球勘测事业的进步,历史上的地记、图经等所惯用的示意图,早已被严格意义上的标准化地图所代替。地图本身人文因素的增加,也使地图范式逐渐多样化、标签臻于通识化。

    与此同时,随着摄影技术的发展,图片插入也成为地方志地理因素的一个内容。图片是被切割了的、片段的现实,具有特定的时空定位,地理因素所具有的空间特点也被赋予时间的要素。图片是平面的,但也是直观的,对于人们的视觉而言,图片所定位的时空观念,恰好可以延伸人类生活的瞬时性。图片有风景照也有人物照,但风景可以拟人化而人物可以物化;图片又有彩色和黑白之分,但再逼真的彩色图片,在大自然面前都是逊色的,而最简单的黑白图片,在直观性和感性记忆方面,是再丰美的文字也无法取代的。因为“文字先后衔接缓慢,割裂了并存的情况,人们很难把文字转变为感官的直觉,而后者对于理解空间情况是必不可少的”(12)。

    为此,在续修地方志过程中,我们主张严格审核各类地图的表述,尤其是地图的绘制,不但涉及图形、图例、图文,而且涉及国防秘密、产业分布、环境演变等等。对于卫星成像的崭新地图,更要设法加以采集使用,以便人们对特定的地形地貌环境有一个逼真且直观的认识。地图要注意色彩的搭配使用,“颜色的挑选可以遵循不同的原则。必须避免颜色变换太多;因为这涉及区分层次,而颜色必须分出层次”(13)。同时,由于“地图往往反映出我们知识上的惊人漏洞。只有当取得了相当完整的空间知识时,才有可能作出有用的制图表述”(14)。可见对各种空间知识的补充,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今,随着测绘技术和印刷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纸质地图之外,测绘、城市建设和规划、国土等部门已建成的各种比例尺的数字地图数据库,诸如电子地图(矢量化的数字地图和扫描形成的栅格地图)、航拍地图(有地形、地貌标志的精密地图)等,也成为地图家族新成员。另外,各种新型图志文献以图片为主,兼及文字表述,也是富有时代特点的一种著述模式。上述数字地图或图片的大量出现,也给地方志著述中的地理因素带来记载方式上的深刻影响。

    (四)景观,是地方志著述地理因素的一个审美标志。它是一种美的点缀,更是审美地理学的一部分。在传统的地方志著述中,属于审美性质的地理因素,起自宋代文人画崛起后所诞生的“八景”、“十胜”之类。最早的“八景”,源自沈括《梦溪笔谈·书画》(15)。明清以来,文人墨客无不在景观上大做文章。就一个地方来说,这种景观也最是引人入胜,令人产生无限隽永的乡情、亲情。地方志著述的审美化追求,一方面体现在语言表述上的审美化,诸如朗朗上口的韵白语言,一些描写风景的诗歌、辞赋等,都是人们有了闲散之心后,所拥有的一种独立、恬淡的审美情结。就当代而言,肇端于200737《光明日报·百城赋》刊登的《西安赋》(16),由此形成的“新辞赋热”在中国文化界特别是新兴的网络界影响巨大。这些新辞赋,也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而另一方面,则在于自然事象的审美化。不管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都天然具有一种审美的意味。诸如有名的“五岳”、“四渎”,或秀丽,或壮伟,或奇崛,或诡异,林林总总,不拘一格。地方志著述中涉及名山大川的志书,如新修《华山志》、《黄山志》、《泰山志》等等,其内容不仅有助于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情,而且能够提高人们的思想情操和精神境界,而这正是地方志著述一个重要的现实意义。历史上一些优秀的诗歌、辞赋,乃至民歌民谣、民间掌故,都应该成为新修地方志书所倡导的一项审美内容。民国时期,陕西萧之葆编纂的《旬邑县志》(17),就收录了大量的辞赋类著述,作为对旬邑山水的精妙解读,让人读起来饶有趣味。这对于志书本身也是一种审美提升。

    有鉴于此,续修地方志既要重视传统地理景观的记载,又要大力推介新的地理景观。在文本处理上,不管是艺文类的内容,还是辞赋类的内容,都要注意采撷吸收;而在地图或图片处理上,要点睛为之,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地方志著述中带有审美特点的地理因素,也是一个不断增益、不断演进的地情资讯,尤其是随着旅游产业的崛起,各类景观的科学表述和艺术表达,仍然具有巨大的话语魅力,可以提高志书的可读性、审美性和实用性。

    如上所述,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规范化、标准化,是确保地方志整体学术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延伸其传统话语优势的一个必要手段。在当代地方志著述日益年鉴化、公文化,传统的地理因素遭遇尴尬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大力拓展其记述范围,确保地方志事业迈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阿尔夫雷德·赫特纳指出:“许多地志学主要是靠剪刀加浆糊拼凑起来的,就是摘要的拼凑也还算不上构思。为此需要对资料进行思维的吸收和加工。谁要想表述一个地区或者一种现象,就必须像艺术家一样在头脑中有一个非常清楚的图像;并且必须像艺术家有能力把它看到的东西用手表现出来一样,地理学家也必须能够把思想上存在的图像用文字或者用图画在地图上表述出来。这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实现;……如果地理的表述者不具备一定的建筑学才干,一切渊博知识都无济于事。”(18)由此,笔者建议,续修地方志要反思其对地理因素的记述,拒绝模式化、公文化倾向,改变其模糊的时空意识,在深化记载方面更上一层楼。

    第一,地方志机构要与地理信息发布部门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随时征集、采撷最新的地理信息。及时刷新地理信息,也是地方志著述科学化、标准化的重要标志。尤其是随着城市化、国际化潮流的迅猛发展,地理名称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地质勘测部门适应国家资源与环境、产业形势的发展,随时都会向社会公布一些重要的新的地理信息。地方志工作者必须具有敏锐的知觉,及时更新信息,剥离陈旧的地理资讯,以免地方志书编成之日,便是地理信息落伍之时。

    第二,地方志工作者必须拥有正确的地理意识,要努力成为“地方通”,成为世情、国情、省情或市情的“操盘手”。所谓地理意识,实质上是一种空间意识。但是地理意识的拥有,并不是因为人们生活在特定的时空之中,当然就拥有了这种地理意识。地理意识需要科学训练,需要悉心培养,需要通过多学科知识的自觉学习而逐步形成。诸如地质学、地理学、气象学等专业性的地学知识,对于地方志工作者来说,也应该有所了解。正如古人所说,编史修志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否则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地情行家。当然,就个人精力而言,未必处处精通,但至少要有科学的眼光,能够判断这些信息的新旧和对错。

    第三,对地方志著述的科学审查,必须有天文、地理、地质或地名等方面的行家里手直接参与。地方志著述涉及的地理因素,既要邀请懂行的专家学者亲自撰写,又要邀请相应的专家学者通盘审查,这已经成为当代地方志审稿中的一个通例。但是各地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容乐观。地方志要确保质量上乘,仍然需要严把审稿关,而且必须是贯通性审查。从地理学的角度审核,对于地方志书中地理因素的强化和规范化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譬如地图方面的保密审查、精度审查,甚至色彩审查、图例审查等等,都要由国家民政部门、测绘部门和制图部门严格把关,坚决避免不规范地图的出现,以致影响地方志书的总体质量。

    第四,要重视全面社会调查,吸收最新的自然地理、地质矿产等方面的调查资料。国家地理类的社会调查属于公益性内容,征集地理资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以地方志机构完全有理由征集这些地理信息。但涉及矿产地质、城市地质等调查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某些信息可能被勘测部门所垄断。故此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社会利益,必要的资料共享也应该争取。只有这样,地方志著述的资料价值才能得到一个整体攀升。

    第五,要重视历史地理,深化人文地理的科学表述。赫特纳指出:“科学的整理和表述是和获取资料同样重要和同样宝贵的;如果把这种工作称为汇编工作,那是不公平的,并且是出于无知的,因为人们对汇编只应理解为无需独立思想活动的那种工作。”(19)历史地理涉及诸多领域,通过历史地理视角来整理和表述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部类的文献资料,对于地方志著述内容的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注释:

    1)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认为,“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志乃史裁”;而考据学家戴震则认为,“夫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足”。以上论辩记录,见诸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八外第三《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一文。事实上,隋唐以来的正史《经籍志》或《艺文志》,均将方志归于史部地理类,至章氏始将方志与图经分开。

    2[]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133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版本下同。

    3[]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245页。   

    4[]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142页。

    5)穆甲地、张世民:《从<武功县志>的编纂义例探究康海的方志学思想》,《人文杂志》1984年第6期。又见张世民:《关学大师马理及其<陕西通志)》,《陕西史志》1996年第4期。

    6)(明)赵廷瑞修,马理、吕楠纂:《陕西通志》,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编、董健桥总校点,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其中卷十《土地十》有《河套》、《西域》,涉及河套地沿革略、河套地序略、河套地广袤略、河套山川、河套古迹、河套物产及西域土地内属略、西域土地人物略等。

    7)孙冬虎、李汝雯:《中国地名学史》,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8)李之勤:《<中国军事史·历代战争年表>中的历史地理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第3期。以下所罗列的八项具体问题,该文曾逐一举证,有一定的典型性。

    9)参见1986123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1996618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地名的定义。

    10[]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205页。

    11[]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68~369页。

    12[]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410页。

    13[]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84页。

    14[]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74页。

    15)沈括:《梦溪笔谈》卷17《书画》云:“度支员外郎宋迪工画,尤善为平远山水,其得意者,有平沙落雁、远浦归帆、山市晴岚、江天暮雪、洞庭秋月、潇湘夜雨、烟寺晚钟、渔村落照,谓之‘八景’。”参见《四部丛刊续编》第53册,上海书店1984年版。

    16)参见《光明日报》200737《百城赋·西安赋》。随后,该报开辟的“百城赋”专栏,又赓续刊载了各地的城市赋,网络上也出现了“千城赋”。

    17)刘敏卓校注、民国萧之葆撰修:《旬邑县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7版。卷14《艺文》,收有班彪《北征赋》,文在中《巨赋》、《西极赋》、《快新秋赋》,文倬天《京野赋》等。

    18[]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413页。

    19[]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60页。

     

            (作者: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1024号省地方志办公室)

                           (摘自《中国地方志》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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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方志著述  行政区划  地名  地图  景观  地理因素

    地方志是历史书还是地理书,这在清代方志学发展史上有过一次激烈的学术争鸣(1)。尽管当时没有明确的结论,但是民国中期以后,历史学派逐渐占了上风,而且历史因素几乎成为“全天候”的记述要素,原来盛行的地理因素反而遭遇了尴尬的命运,这不能不成为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首轮地方志编修以来,不仅地理学派的记述模式遭遇尴尬,连历史学派的记述模式也无法幸免,近代西化语体所凸显的公文化、表面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地方志的传统模式和学术特点,引起了史志界同仁的深切关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参考西方近代地理学的有关知识,重新呼吁重视地方志中的地理因素,进一步张扬其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从理论上说,地方志所要记载的具体对象,是人们能够觉察到的全部现实。但是“现实”这个概念是笼统的、模糊的,所以我们对“现实”的学术定义,就必须是细分而非笼统的,准确而非模糊的。德国的阿尔夫雷德·赫特纳(18591941年)作为近代地理学区域学派的创始人,在《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一书中强调指出:“现实相当于一个三度空间,为了完全掌握它,我们必须从三个不同的观点出发来考察;从任何一个单独的观点出发所作的考察都是片面的,不包括全部现实。我们从第一个观点看到亲属关系,从第二个观点看到随时间的发展,从第三个观点看到空间中的排列和分配。现实不会完全局限于系统科学或者物的科学,如许多方法论者至今还相信的那样。”(2)这种对“现实”的分析认识,基本点在于肯定时、空观念及有机体(有亲属关系的人与其他动植物等等)在其中的作用。他还指出:“现实既没有在自然界也没有在文化中显示出截然的差别和界限,也不遵循精确的概念和分类,现实并不会迁就过度的抽象,因为这样做会失去它的主要特点。过分精确的概念和分类会变成繁琐哲学,弊多利少。”(3)这个观点也是有价值的。

    如果要简单地定义“现实”的概念,并给予必要的逻辑分类,那么,按照时间顺序的历史概念和基于空间现象的地理概念,应该算最基本的分类观点。赫特纳说:“地理学考察的完全只能是区域性的,正如历史学考察的只能是历史的,系统科学考察的只能是物的,不能是别的。在某一特定观点下考察现实,并非地理学如此,而是每种科学所固有的特点。”他又说:“正如历史学是要考察各种不同时代的特征一样,地理学则要考察各种不同的空间和地点的特征,用李特尔的话说,就是‘地上事物对地球空间的填充’,亦即考察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4)由此可见,他有关地理学和历史学的分野,与清代地方志的学术争鸣颇有相似之处。中国古代的地方志著述,也有一个从空间认识向时间认识不断演变的过程,原本发生在空间领域的自然地理向人文地理过渡,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演变成地理因素的淡化和历史因素的强化。近代以来,地方志著述从传统舆地类文献中脱颖而出,就是其地理因素走向衰弱、逐渐剥离的一个现实引导。

    地方志曾名地记,又叫图经,还有其他诸多的名称,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空间意识,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地理类图书。譬如隋唐时期的图经,既有文字说明,又有图形描绘,两种表述方式共存,成为它坚持地理学认识视角的一个基本标志。两宋以后,图经文献逐步减少,而近代意义上的地方志模式逐渐确立,不少学者将地方志作为承思载道的工具之一,所以地方志著述的思想性、科学性和社会性日益加强。应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明代中期,以彰显人文精神为主的地方志,逐渐在各类地方文献中占据主流地位,譬如康海《武功县志》、马理《陕西通志》等等,由于纂者出身科举,又善于治学,对于历史的话语方式比较熟悉,所以志书中地理因素的弱化和历史因素的强化,逐渐形成了一种明晰的学术导向(5)。清代中期,围绕方志性质发生的学术争鸣,实质上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地之争,而主要是资料采撷倾向、征集重点和分类方式的学术争鸣。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主张加强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记载,还是有其较强的针对性的。

    就地方志著述而言,其地理因素的孕育和承载,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行政区划,是区域性的集中表现,也是地方志的编写前提。中国传统地理学著述中最发达的内容,恰恰就是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行政区划。在这个高度官本位的社会中,疆域沿革也是各种地理著述中的首要内容。除了元明以降的国家《一统志》之外,几乎所有的地方志书,诸如各省通志、府志、县志等等,都带有显著的区域特点,换句话说,行政区划是所有地方志著述的一个前提条件。

    在中国的地方志著述中,疆域沿革是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一个核心内容。但在具体表述上,是按照历史区划进行表述,还是依照现行区划进行表述,这在古代地方志著述中是有争议的。一般志书皆主张不越界而书,但是也有少数越界而书的志书。譬如嘉靖《陕西通志》,就是以西北诸省区域为记述对象,这固然是基于明代中期陕西管辖范围的历史前提,但是对于尚未归属明王朝管辖的某些政区,总纂马理仍然沿袭了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将今河套、西域等地区统统纳入记述版图予以全面记载(6)。事实证明,这种超越颇具历史远见,是一种宝贵的学术见解。在当代,地方志的政区切割,仍然不能割裂地理上的版块联系。诸如鄂尔多斯高原的延伸部分,覆盖了今内蒙古、陕西、山西、宁夏等省、自治区,所有涉及这一区域的地理著述,都不能不有所记载,但是其取舍范围、剪裁角度和表述方式,将因现行区划的人为切割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一座山脉、一条河流、一种地貌环境,都将在狭义的行政区域内被切割,而且这种区域切割的现实结果,必将导致地理内容记载上的某些残缺性。

    有鉴于此,续修地方志必须严格审核行政区域的相关内容。我们要以行政区划为前提要素,但不是将它作为唯一的全称要素,更不能无视诸多区域之间的有机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地球村”显得越来越小,国内外、域内外的交往和交流,都不能因为行政管辖的唯一性而全部割裂,相反,这种区域之间的有机联系正是历史的真实,值得加以记载。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地方志著述中的其他各类区划,诸如自然区域、政治区域、民族区域、文化区域、产业区域等等。简言之,通过诸多区域的现实切割,对于一个地方的自然、经济、社会、交通和文化等进行深入记载,也是地方志规避年鉴化、减少流水账的一个重要途径。首轮《陕西省志》农业经济内容全面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农业区划资讯,诸如土壤区划、气候区划、种植业区划、林业区划等内容,对于我们正确分析省情,加强区域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地名,也是地方志著述中的一个全称地理要素。地方志既要考察时间,更要考察空间,其中地理名称的历史演变,就涉及区域时空的转移与互动。班固所著《汉书·地理志》,具有重要的地名学价值。它所记述的1690个郡(国)、县(道、邑、侯国)中,相当一部分记有设置来历、名称变更、辖境边界的名山、水道源流等,并且被后来的历代正史继承发展。南北朝时期,由于士族社会的发展,撰写地志、地记之类区域文献,成为部分士人“赢得生前身后名”的途径之一。当时私家著述相当普遍,名目也比较繁杂,诸如地志、地记、风土记、风俗记、异物志、水道记、山川记等类型。其中最具有地名学价值的内容,是对所涉及区域内山、水、居民点命名原因及政区名称沿革的阐述。

    地名命名,有其基本原则。地名命名的原则之一,是“名从主人”。《毂梁传》桓公二年(前710年):“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意即事物应以原来主人的名称为名。地名命名的原则之二,是“约定俗成”。《觳梁传》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年):“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汉辛氏《三秦记》:“咸阳,秦所都,在九峻山南,渭水北,山水俱阳,故名咸阳。”即其显例。地名命名的原则之三,是“因事名之”。《越绝书》:“练塘者,勾践时采锡山为炭,称炭聚;载从炭渎至练塘,各因事名之。”此外,还有其他的命名原则,以及不规则的命名(7)。地方志对于重要地名的命名缘由应该有所记述。

    地名记载,既包括正在使用的新的地名的记载,也包括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历史地名的记述;对于历史地名的古今变化,要注意“一地多名”和“一名多地”等现象。历史上典型的侨郡、侨县现象,就是地名演变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事例。譬如陕西省渭南市的地名“下邦”,早在先秦时已经出现,原址在今甘肃省天水市一带,所谓“下邦”虽与秦国后来的地理扩张有关,但明显要晚一些。又如东晋南朝的侨州郡县,曾造成行政区域名称“同名异地”和“一地多名”情况的普遍发生。它不仅影响到国家行政区划的全局,也是南北朝时期一种独特的地名现象。其中沈约所修《宋书》有比较详细的考察。他说:“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当时地理沿革无常,地名频繁变动,给人们造成了不少识读困难。

    地名记载,历来都是史志著述必先考虑的地理因素。尤其是“战争的命名,如果要求全面一些,自然可以包括作战双方的国名、将名、时间、地点等因素,还可以加上攻守关系、作战方式以及战争的目的、性质、胜败、后果等各方面的特点”。史志著述中,“为了简要,一般多突出国名、将名和地点。而国名、将名又多只取其一,而地名则特受重视。古今中外一些著名战役,大多是以战地来命名、作代称的。如我国古代的牧野之战、城濮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等,当代的平型关之战、台儿庄之战和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外国的滑铁卢之战、斯大林格勒之战等等”。(8)但是,在个别军事史著述中,历史地理方面的注释错误屡见不鲜,诸如:战争的命名与实际战地不一致、有误差;所注今地的方位与古地不符;所注今地的方位与战争双方攻守形势不合;所注今地的方位与传统解释不同,又未说明根据;数地同名,注释误此为彼;对古地名包括范围的解释不准确、不统一;对现行政区中的省县隶属关系不清楚,或仍用已撤、已改的旧县名;同一地名的注释方式不统一、不规范;明显的书写或排印错误未校正等等;皆应予以重视。

    地名记载,既有反映地名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标准名称,也有某一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名称;地名的标准化,尤其是在一国之内的标准化,对于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沟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谓地名,既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沙滩、岬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名称;也有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各级行政区域和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居民地名称,诸如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另外还有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企业事业单位等等(9)。由于地名不是单一的,所以对于地名的记载必须力求全面、准确,具有记述上的稳定性。

    地名是人们赋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这种赋予从历史发展上看,是经历了从当地少数人使用到逐渐为众人所知直至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从赋予语言到文字再到数字代码,从约定俗成到标准化、法定化,有其演变的规律性。地名既包括陆地,也包括海洋和海底。随着人类对宇宙探测的进展,地名命名的空间范围逐步从地球不断向宇宙中的其他天体扩展。对于地名问题的处理,首先是从文献文本上确保地名标准化。所谓地名标准化,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地名的称谓和书写进行统一和规范,明确其使用条件和范围,并将其固定下来。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有利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际交往和睦邻友好,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治安和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旅游事业和人民日常生活。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地名的登记和管理。地名的启用和更新,要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管理,但是对于地名的变更信息,地方志机构也要随时加以征集,加以记载。各级民政部门编辑出版的《地名志》或《地名词典》,作为区域标准化、规范化的地名信息,必须与地方志著述统一起来。从长远来说,地名管理机构所保存的一切可公开的地名信息,最好都由地方志机构加以直接继承和整理。如果可能,续修地方志著述的开端,就应该将当地全部地名加以记载,明确其地望背景、命名缘由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文化资讯。同时,在涉及地名的其他篇章中,也要根据现行地名加以核对,对那些重要的历史地名加以括注。

    (三)地图,也是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一个重要标志。地理问题的处理,既要依赖文字表述,又要重视地图表述。赫特纳指出:“地图之大大地优于自己的观察以及文字的阐述,在于它表现空间的完整性和一目了然。”(10)他还说:“地图就其整个性质来说是一种分立的表述。分立可以有三个方面:第一种,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是事物的分立;第二种是空间的分立;第三种是在一些现象方面要注意随时间的变化,不论是摆动的还是持续的变化。这特别适用于气候。”(11

    事实上,图文并茂正是当代地方志著述承载地理因素的最佳模式。这里的“图”,可以是地图,也可以是图片。地图有自然地理图和人文地理图两种,其中行政区划图、文物分布图、交通路线图等等,属于带有人文地理特点的地图;而地形图、地貌图、地质图、气象图等,属于富有自然地理因素的地图。随着地理学的发达,尤其是地球勘测事业的进步,历史上的地记、图经等所惯用的示意图,早已被严格意义上的标准化地图所代替。地图本身人文因素的增加,也使地图范式逐渐多样化、标签臻于通识化。

    与此同时,随着摄影技术的发展,图片插入也成为地方志地理因素的一个内容。图片是被切割了的、片段的现实,具有特定的时空定位,地理因素所具有的空间特点也被赋予时间的要素。图片是平面的,但也是直观的,对于人们的视觉而言,图片所定位的时空观念,恰好可以延伸人类生活的瞬时性。图片有风景照也有人物照,但风景可以拟人化而人物可以物化;图片又有彩色和黑白之分,但再逼真的彩色图片,在大自然面前都是逊色的,而最简单的黑白图片,在直观性和感性记忆方面,是再丰美的文字也无法取代的。因为“文字先后衔接缓慢,割裂了并存的情况,人们很难把文字转变为感官的直觉,而后者对于理解空间情况是必不可少的”(12)。

    为此,在续修地方志过程中,我们主张严格审核各类地图的表述,尤其是地图的绘制,不但涉及图形、图例、图文,而且涉及国防秘密、产业分布、环境演变等等。对于卫星成像的崭新地图,更要设法加以采集使用,以便人们对特定的地形地貌环境有一个逼真且直观的认识。地图要注意色彩的搭配使用,“颜色的挑选可以遵循不同的原则。必须避免颜色变换太多;因为这涉及区分层次,而颜色必须分出层次”(13)。同时,由于“地图往往反映出我们知识上的惊人漏洞。只有当取得了相当完整的空间知识时,才有可能作出有用的制图表述”(14)。可见对各种空间知识的补充,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今,随着测绘技术和印刷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纸质地图之外,测绘、城市建设和规划、国土等部门已建成的各种比例尺的数字地图数据库,诸如电子地图(矢量化的数字地图和扫描形成的栅格地图)、航拍地图(有地形、地貌标志的精密地图)等,也成为地图家族新成员。另外,各种新型图志文献以图片为主,兼及文字表述,也是富有时代特点的一种著述模式。上述数字地图或图片的大量出现,也给地方志著述中的地理因素带来记载方式上的深刻影响。

    (四)景观,是地方志著述地理因素的一个审美标志。它是一种美的点缀,更是审美地理学的一部分。在传统的地方志著述中,属于审美性质的地理因素,起自宋代文人画崛起后所诞生的“八景”、“十胜”之类。最早的“八景”,源自沈括《梦溪笔谈·书画》(15)。明清以来,文人墨客无不在景观上大做文章。就一个地方来说,这种景观也最是引人入胜,令人产生无限隽永的乡情、亲情。地方志著述的审美化追求,一方面体现在语言表述上的审美化,诸如朗朗上口的韵白语言,一些描写风景的诗歌、辞赋等,都是人们有了闲散之心后,所拥有的一种独立、恬淡的审美情结。就当代而言,肇端于200737《光明日报·百城赋》刊登的《西安赋》(16),由此形成的“新辞赋热”在中国文化界特别是新兴的网络界影响巨大。这些新辞赋,也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而另一方面,则在于自然事象的审美化。不管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都天然具有一种审美的意味。诸如有名的“五岳”、“四渎”,或秀丽,或壮伟,或奇崛,或诡异,林林总总,不拘一格。地方志著述中涉及名山大川的志书,如新修《华山志》、《黄山志》、《泰山志》等等,其内容不仅有助于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情,而且能够提高人们的思想情操和精神境界,而这正是地方志著述一个重要的现实意义。历史上一些优秀的诗歌、辞赋,乃至民歌民谣、民间掌故,都应该成为新修地方志书所倡导的一项审美内容。民国时期,陕西萧之葆编纂的《旬邑县志》(17),就收录了大量的辞赋类著述,作为对旬邑山水的精妙解读,让人读起来饶有趣味。这对于志书本身也是一种审美提升。

    有鉴于此,续修地方志既要重视传统地理景观的记载,又要大力推介新的地理景观。在文本处理上,不管是艺文类的内容,还是辞赋类的内容,都要注意采撷吸收;而在地图或图片处理上,要点睛为之,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地方志著述中带有审美特点的地理因素,也是一个不断增益、不断演进的地情资讯,尤其是随着旅游产业的崛起,各类景观的科学表述和艺术表达,仍然具有巨大的话语魅力,可以提高志书的可读性、审美性和实用性。

    如上所述,地方志著述中地理因素的规范化、标准化,是确保地方志整体学术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延伸其传统话语优势的一个必要手段。在当代地方志著述日益年鉴化、公文化,传统的地理因素遭遇尴尬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大力拓展其记述范围,确保地方志事业迈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阿尔夫雷德·赫特纳指出:“许多地志学主要是靠剪刀加浆糊拼凑起来的,就是摘要的拼凑也还算不上构思。为此需要对资料进行思维的吸收和加工。谁要想表述一个地区或者一种现象,就必须像艺术家一样在头脑中有一个非常清楚的图像;并且必须像艺术家有能力把它看到的东西用手表现出来一样,地理学家也必须能够把思想上存在的图像用文字或者用图画在地图上表述出来。这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实现;……如果地理的表述者不具备一定的建筑学才干,一切渊博知识都无济于事。”(18)由此,笔者建议,续修地方志要反思其对地理因素的记述,拒绝模式化、公文化倾向,改变其模糊的时空意识,在深化记载方面更上一层楼。

    第一,地方志机构要与地理信息发布部门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随时征集、采撷最新的地理信息。及时刷新地理信息,也是地方志著述科学化、标准化的重要标志。尤其是随着城市化、国际化潮流的迅猛发展,地理名称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地质勘测部门适应国家资源与环境、产业形势的发展,随时都会向社会公布一些重要的新的地理信息。地方志工作者必须具有敏锐的知觉,及时更新信息,剥离陈旧的地理资讯,以免地方志书编成之日,便是地理信息落伍之时。

    第二,地方志工作者必须拥有正确的地理意识,要努力成为“地方通”,成为世情、国情、省情或市情的“操盘手”。所谓地理意识,实质上是一种空间意识。但是地理意识的拥有,并不是因为人们生活在特定的时空之中,当然就拥有了这种地理意识。地理意识需要科学训练,需要悉心培养,需要通过多学科知识的自觉学习而逐步形成。诸如地质学、地理学、气象学等专业性的地学知识,对于地方志工作者来说,也应该有所了解。正如古人所说,编史修志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否则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地情行家。当然,就个人精力而言,未必处处精通,但至少要有科学的眼光,能够判断这些信息的新旧和对错。

    第三,对地方志著述的科学审查,必须有天文、地理、地质或地名等方面的行家里手直接参与。地方志著述涉及的地理因素,既要邀请懂行的专家学者亲自撰写,又要邀请相应的专家学者通盘审查,这已经成为当代地方志审稿中的一个通例。但是各地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容乐观。地方志要确保质量上乘,仍然需要严把审稿关,而且必须是贯通性审查。从地理学的角度审核,对于地方志书中地理因素的强化和规范化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譬如地图方面的保密审查、精度审查,甚至色彩审查、图例审查等等,都要由国家民政部门、测绘部门和制图部门严格把关,坚决避免不规范地图的出现,以致影响地方志书的总体质量。

    第四,要重视全面社会调查,吸收最新的自然地理、地质矿产等方面的调查资料。国家地理类的社会调查属于公益性内容,征集地理资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以地方志机构完全有理由征集这些地理信息。但涉及矿产地质、城市地质等调查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某些信息可能被勘测部门所垄断。故此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社会利益,必要的资料共享也应该争取。只有这样,地方志著述的资料价值才能得到一个整体攀升。

    第五,要重视历史地理,深化人文地理的科学表述。赫特纳指出:“科学的整理和表述是和获取资料同样重要和同样宝贵的;如果把这种工作称为汇编工作,那是不公平的,并且是出于无知的,因为人们对汇编只应理解为无需独立思想活动的那种工作。”(19)历史地理涉及诸多领域,通过历史地理视角来整理和表述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部类的文献资料,对于地方志著述内容的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注释:

    1)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认为,“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志乃史裁”;而考据学家戴震则认为,“夫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足”。以上论辩记录,见诸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八外第三《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一文。事实上,隋唐以来的正史《经籍志》或《艺文志》,均将方志归于史部地理类,至章氏始将方志与图经分开。

    2[]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133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版本下同。

    3[]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245页。   

    4[]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142页。

    5)穆甲地、张世民:《从<武功县志>的编纂义例探究康海的方志学思想》,《人文杂志》1984年第6期。又见张世民:《关学大师马理及其<陕西通志)》,《陕西史志》1996年第4期。

    6)(明)赵廷瑞修,马理、吕楠纂:《陕西通志》,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编、董健桥总校点,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其中卷十《土地十》有《河套》、《西域》,涉及河套地沿革略、河套地序略、河套地广袤略、河套山川、河套古迹、河套物产及西域土地内属略、西域土地人物略等。

    7)孙冬虎、李汝雯:《中国地名学史》,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8)李之勤:《<中国军事史·历代战争年表>中的历史地理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第3期。以下所罗列的八项具体问题,该文曾逐一举证,有一定的典型性。

    9)参见1986123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1996618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地名的定义。

    10[]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205页。

    11[]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68~369页。

    12[]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410页。

    13[]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84页。

    14[]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74页。

    15)沈括:《梦溪笔谈》卷17《书画》云:“度支员外郎宋迪工画,尤善为平远山水,其得意者,有平沙落雁、远浦归帆、山市晴岚、江天暮雪、洞庭秋月、潇湘夜雨、烟寺晚钟、渔村落照,谓之‘八景’。”参见《四部丛刊续编》第53册,上海书店1984年版。

    16)参见《光明日报》200737《百城赋·西安赋》。随后,该报开辟的“百城赋”专栏,又赓续刊载了各地的城市赋,网络上也出现了“千城赋”。

    17)刘敏卓校注、民国萧之葆撰修:《旬邑县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7版。卷14《艺文》,收有班彪《北征赋》,文在中《巨赋》、《西极赋》、《快新秋赋》,文倬天《京野赋》等。

    18[]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413页。

    19[]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360页。

     

            (作者: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1024号省地方志办公室)

                           (摘自《中国地方志》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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