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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志资料)从人民公社的贫穷到“大包干”的温饱
  • 19588月,在如火如荼的“大跃进”运动中,正在农村视察的毛泽东一言九鼎:“还是办人民公社好”。中共中央随即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几个月后,全国农村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人民公社普遍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以后,“大包干”取代了人民公社体制,农民群众由贫穷得到温饱,又从温饱奔向小康。人民公社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左”的尝试。

    内蒙古农村一个月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8831,内蒙古党委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决定在自治区农村积极地有秩序地建立人民公社。全区82市贯彻内蒙古党委《关于实现人民公社化的初步规划的决议》,村村敲锣打鼓庆贺,乡乡公社挂牌成立。“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跑步进入社会主义”的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各种媒体的宣传声势浩大。到9月底,全区农区、半农半牧区由1104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办起803个人民公社,161万多(占总农户的99%以上)的农户入了社。规模为一乡办一社,平均2005户,最大为14000户,最小为200户;少数民族和多民族的高级农业社,也合并成民族联合的公社。面积大,人数少的乡就近办起数社组成的联合公社。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变革为“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制程度高)、乡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在公社化过程中,为了追求“一大二公”,刮起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就是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耕畜、农具、公积金等一切财产调给公社所有,并强迫社员将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农具等交给公社统一经营管理,有地把社员在信用社的贷款也提前收回。在秋收分配中,摒弃了按劳分配原则,由公社统一核算,平均分配,将穷队与富队、社员劳动强弱好差拉平,有的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有的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公社大办福利事业,到1959年全区办起公共食堂1.93万个,实行“吃饭不要钱”的“大锅饭”,办起托儿所和幼儿园1.9万个、缝纫组2063个。在大炼钢铁和兴修水利中,抽调了大批男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十分短缺,连60多岁的小脚老太太也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

    内蒙古牧区飞速实现人民公社化

    内蒙古牧区在社会主义改造“稳、宽、长”方针的指导下,仍以家庭经营为主,牧业合作化仅占总牧户的20%,生产稳步发展。但在“大跃进”的推动下,19585月至10月,组建起2083个初级牧业合作社和77个公私合营牧场,入合作社的牧户一跃上升到占总牧户的90%,基本完成了牧业社会主义改造。改造的速度是比较快的。9月,内蒙古党委鉴于牧区合作化刚刚完成,从畜牧业的经济特点和民族特点出发,决定牧区暂不办人民公社。但是在农村“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口号影响下,到11月上旬,也试办起93个牧区人民公社。“共产风”也刮了起来,有30%的公社取消了畜股报酬,有的公社把牧民的勒勒车、马鞍、挤奶器具也作价入了公社。

    针对牧区办公社中出现的问题,19591月,内蒙古党委作出《关于牧区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指示》,强调切忌把农业区人民公社的办法搬到牧区,“要从牧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来解决牧区公社化中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规定由牧民自愿选择的四种办法:即牲畜作价入社,按比例收益;牲畜作价入社,付给固定利息;牲畜作价保本入社,不付利息;牲畜作价入社,分期偿还。规定公社规模以苏木为单位,实现社、队两级管理,生产队是一级核算单位;实行按劳分配,采取常年包工、以产定工、死分活评等办法计酬,工资加供给的分配办法只作试点;要给牧民留有乘用、役用和食用自留畜;牧主和庙仓的牲畜入社后仍拿定息。由于牧民居住分散,暂不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集体福利事业。但是一个多月之后,牧区由2000多个初级牧业合作社,合并成163个人民公社,入社牧户达76459户,占总牧户数的94%,入社牲畜占牲畜总数的90%,以惊人的速度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

    195810月,毛泽东在视察中发现人民公社的“共产风”和“供给制”、干部的强迫命令和瞎指挥风的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210,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在肯定人民公社体制的前提下,批评了过早否定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的错误,指出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原则区别。12月中旬,由内蒙古党委书记王铎、人委副主席王逸伦带队,组成“万人农村工作检查团”,分7个工作队,分赴一些生产大队,宣传党中央的决议,整顿人民公社。27日,内蒙古党委制定了纠正“一平二调”“共产风”的政策,肯定个人的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原则。

    19593月,内蒙古党委召开有5000多人参加的全区六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纠正人民公社“一平、二调、三收款”错误的指示。4月,内蒙古党委要求迅速清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问题,强调人民公社体制为“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以队为基础”。5月,又决定恢复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喂养家禽家畜,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归社员所有。7月,内蒙古党委制订,对“大跃进”中大炼钢铁、兴修水利等方面占用农村的土地、牲畜、物资、劳动力等,限期退赔或给予相等物资补偿的政策;规定生产大队的土地、耕畜、农具、劳动力有固定的使用权,生产队实行“以产计工”或“包工包产”的办法管理,社员个人的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等,但仍未解决分配中的供给制和公共食堂问题。9月,内蒙古党委要求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投资和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三包一奖”制。经过整顿,“共产风”等问题有所遏制。

    同年7624日,内蒙古党委制定了牧区人民公社生产队部分所有制和管理权限、“以产计工”和畜群管理的意见,整顿牧区公社。到1959年牲畜总头数从1958年的2447万头(只),增加到3127万头(只),增殖率达28%,比1958年增长37.6%

    1960113,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重申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至少7年不变。内蒙古党委作了补充规定,明确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农村7年不变;要把耕畜、土地、农具和95%的劳动力固定给生产队使用;继续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把平调的土地、财物、劳动力等全部退回生产队或社员;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自留畜和家庭副业;分配中尽量多分少扣,使90%的社员收入有所增加。但仍然错误地把公共食堂当作“社会主义阵地”加以保留,是年全区公共食堂达4.8万个,社员生活已相当困难。

    人民公社体制弊端难克

    19615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7月,内蒙古党委制定了《关于牧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共80条。这两个“条例”实际是农村牧区人民公社的具体法规。如建立生产责任制,实行“三包一奖”、定额计分和评工计分的分配办法,恢复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取消公共食堂等等,对调动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起到一定作用。

    19629月,中共中央又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改为生产队,至少30年不变。19632月,又要求各级党委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稳定农民的粮食征购任务,增加农民收入;规定社员的自留地不超过核算单位总耕地的5%,土地多的队,每人不超过半亩,自留畜的发展不加限制等。这些规定使生产关系向着适应生产力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尽管人民公社进行过多次整顿,采取了许多纠正“左”的措施,但是根本的问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文革”十年,千篇一律、形式主义地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特别是“四人帮”极力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割资本主义尾巴”(指社员家庭副业、农贸市场),使“共产风”、“大锅饭”重新泛起,农牧业生产发展缓慢,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生活更加贫困。人民公社体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管理体制的弊端更加凸显。1976年比1965年,全区牲畜减少了309.8万头(只),下降7.4%。从1969年起,农村逐步由粮食自给有余倒退为吃国家的返销粮,出现了“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花钱靠救济”的“三靠队”。呼市托克托县中滩公社地处土默川产粮区,1978年吃国家返销粮244万斤,农民一日三餐是“早晨铜铃铃(高粱面窝头),午饭黄绳绳(玉米钢丝面),晚上照清清(稀饭)”。这能有力气干活吗!

    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大包干”农牧民得温饱

    早在1978年春天,伊克昭盟达拉特旗耳字豪公社康家湾大队的女社员赵丑女,因家住远离生产队几十里的山沟里,不便集体出工。她毅然向生产队提出承包土地的要求,得到生产队的批准,双方签订了承包14亩土地、一辆水车、一头骡子的协议。秋后,她耕种的土地生产的各种粮食平均亩产在300公斤以上,还供应了全队社员所需的大白菜、大蒜,收入高出生产队人均收入的6倍多。赵丑女承包土地的事比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承包土地整整早了半年,是全国最早实行“大包干”的农户。

    是年12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和措施。19792月,内蒙古党委作出《关于尽快把我区农牧业生产搞上去的意见》和《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受赵丑女承包土地的启发,伊盟全盟、巴彦淖尔盟五原县、乌兰察布盟卓资县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一些社队,与凤阳小岗村等地同时在全国实行土地“大包干”,拉开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大包干”即生产队将耕地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自主经营,农民通俗地把收益分配概括为:“交够国家的(农业税),留足集体的(集体提留),剩下全是自己的。”

    实行“大包干”以后,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家看到村村农民“勤的更勤了,懒的也变勤了。”一改过去生产队长“喊破嗓子打烂钟,出工最早九点钟”,社员“出工不出力”的旧习惯。如今是“不用队长叫一声,出工天不明,收工点着灯”。是年全区7000多个“大包干”试点队摘掉了“三靠队”的帽子。呼市托克托县中滩公社承包两年后,全县80%的“三靠队”解决了温饱问题。通辽市奈曼旗连续10年吃国家返销粮,实行承包第一年就摔掉了“三靠队”的帽子,多数成了余粮队。1979年,全区有7000多个“三靠队”摘掉了“老返销”的帽子,甜菜、油料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02月,内蒙古“大包干”试点的生产队,占全区生产队总数的20%7月,内蒙古党委提出“大包干”的形式有“包产到户”、“包产到劳力”、“口粮田”等一切可以增产增收的生产责任制,由社员自愿选择。之后,全区实行“大包干”的社队发展到40%198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农村牧区若干经济政策问题的布告》,宣布进一步放宽政策,实行生产责任制“大包干”的生产队达到95%,绝大多数农民得到了温饱。同年五原县99%的农户实行“大包干”后,全县小麦增产3成,出现了一批产量翻一番、翻两番、翻三番的生产队和万斤户。“大包干”冲破了几年来倍受批判的“包产到户”的禁区,这一石破天惊的变革,使农牧民告别了贫穷,走向温饱、奔小康的金光大道。1985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650元,约是1978159.5元的4.08倍。1989年,自治区结束了近20年靠国家调入粮食的历史。同时牧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畜草双承包责任制”。

    1983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自治区经过政社分开的试点,到1984年底,多数农村牧区完成了建立乡、苏木的改革,共建立1543个乡级人民政权,其中乡政府897个、镇政府202个、民族乡政府13个、苏木政府431个,实行了村民自治。邓小平指出,中国农村改革,废除人民公社、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第一个飞跃。

     

                            (作者:内蒙古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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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志资料)从人民公社的贫穷到“大包干”的温饱
  • 19588月,在如火如荼的“大跃进”运动中,正在农村视察的毛泽东一言九鼎:“还是办人民公社好”。中共中央随即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几个月后,全国农村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人民公社普遍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以后,“大包干”取代了人民公社体制,农民群众由贫穷得到温饱,又从温饱奔向小康。人民公社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左”的尝试。

    内蒙古农村一个月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8831,内蒙古党委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决定在自治区农村积极地有秩序地建立人民公社。全区82市贯彻内蒙古党委《关于实现人民公社化的初步规划的决议》,村村敲锣打鼓庆贺,乡乡公社挂牌成立。“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跑步进入社会主义”的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各种媒体的宣传声势浩大。到9月底,全区农区、半农半牧区由1104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办起803个人民公社,161万多(占总农户的99%以上)的农户入了社。规模为一乡办一社,平均2005户,最大为14000户,最小为200户;少数民族和多民族的高级农业社,也合并成民族联合的公社。面积大,人数少的乡就近办起数社组成的联合公社。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变革为“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制程度高)、乡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在公社化过程中,为了追求“一大二公”,刮起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就是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耕畜、农具、公积金等一切财产调给公社所有,并强迫社员将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农具等交给公社统一经营管理,有地把社员在信用社的贷款也提前收回。在秋收分配中,摒弃了按劳分配原则,由公社统一核算,平均分配,将穷队与富队、社员劳动强弱好差拉平,有的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有的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公社大办福利事业,到1959年全区办起公共食堂1.93万个,实行“吃饭不要钱”的“大锅饭”,办起托儿所和幼儿园1.9万个、缝纫组2063个。在大炼钢铁和兴修水利中,抽调了大批男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十分短缺,连60多岁的小脚老太太也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

    内蒙古牧区飞速实现人民公社化

    内蒙古牧区在社会主义改造“稳、宽、长”方针的指导下,仍以家庭经营为主,牧业合作化仅占总牧户的20%,生产稳步发展。但在“大跃进”的推动下,19585月至10月,组建起2083个初级牧业合作社和77个公私合营牧场,入合作社的牧户一跃上升到占总牧户的90%,基本完成了牧业社会主义改造。改造的速度是比较快的。9月,内蒙古党委鉴于牧区合作化刚刚完成,从畜牧业的经济特点和民族特点出发,决定牧区暂不办人民公社。但是在农村“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口号影响下,到11月上旬,也试办起93个牧区人民公社。“共产风”也刮了起来,有30%的公社取消了畜股报酬,有的公社把牧民的勒勒车、马鞍、挤奶器具也作价入了公社。

    针对牧区办公社中出现的问题,19591月,内蒙古党委作出《关于牧区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指示》,强调切忌把农业区人民公社的办法搬到牧区,“要从牧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来解决牧区公社化中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规定由牧民自愿选择的四种办法:即牲畜作价入社,按比例收益;牲畜作价入社,付给固定利息;牲畜作价保本入社,不付利息;牲畜作价入社,分期偿还。规定公社规模以苏木为单位,实现社、队两级管理,生产队是一级核算单位;实行按劳分配,采取常年包工、以产定工、死分活评等办法计酬,工资加供给的分配办法只作试点;要给牧民留有乘用、役用和食用自留畜;牧主和庙仓的牲畜入社后仍拿定息。由于牧民居住分散,暂不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集体福利事业。但是一个多月之后,牧区由2000多个初级牧业合作社,合并成163个人民公社,入社牧户达76459户,占总牧户数的94%,入社牲畜占牲畜总数的90%,以惊人的速度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

    195810月,毛泽东在视察中发现人民公社的“共产风”和“供给制”、干部的强迫命令和瞎指挥风的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210,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在肯定人民公社体制的前提下,批评了过早否定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的错误,指出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原则区别。12月中旬,由内蒙古党委书记王铎、人委副主席王逸伦带队,组成“万人农村工作检查团”,分7个工作队,分赴一些生产大队,宣传党中央的决议,整顿人民公社。27日,内蒙古党委制定了纠正“一平二调”“共产风”的政策,肯定个人的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原则。

    19593月,内蒙古党委召开有5000多人参加的全区六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纠正人民公社“一平、二调、三收款”错误的指示。4月,内蒙古党委要求迅速清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问题,强调人民公社体制为“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以队为基础”。5月,又决定恢复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喂养家禽家畜,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归社员所有。7月,内蒙古党委制订,对“大跃进”中大炼钢铁、兴修水利等方面占用农村的土地、牲畜、物资、劳动力等,限期退赔或给予相等物资补偿的政策;规定生产大队的土地、耕畜、农具、劳动力有固定的使用权,生产队实行“以产计工”或“包工包产”的办法管理,社员个人的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等,但仍未解决分配中的供给制和公共食堂问题。9月,内蒙古党委要求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投资和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三包一奖”制。经过整顿,“共产风”等问题有所遏制。

    同年7624日,内蒙古党委制定了牧区人民公社生产队部分所有制和管理权限、“以产计工”和畜群管理的意见,整顿牧区公社。到1959年牲畜总头数从1958年的2447万头(只),增加到3127万头(只),增殖率达28%,比1958年增长37.6%

    1960113,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重申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至少7年不变。内蒙古党委作了补充规定,明确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农村7年不变;要把耕畜、土地、农具和95%的劳动力固定给生产队使用;继续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把平调的土地、财物、劳动力等全部退回生产队或社员;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自留畜和家庭副业;分配中尽量多分少扣,使90%的社员收入有所增加。但仍然错误地把公共食堂当作“社会主义阵地”加以保留,是年全区公共食堂达4.8万个,社员生活已相当困难。

    人民公社体制弊端难克

    19615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7月,内蒙古党委制定了《关于牧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共80条。这两个“条例”实际是农村牧区人民公社的具体法规。如建立生产责任制,实行“三包一奖”、定额计分和评工计分的分配办法,恢复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取消公共食堂等等,对调动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起到一定作用。

    19629月,中共中央又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改为生产队,至少30年不变。19632月,又要求各级党委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稳定农民的粮食征购任务,增加农民收入;规定社员的自留地不超过核算单位总耕地的5%,土地多的队,每人不超过半亩,自留畜的发展不加限制等。这些规定使生产关系向着适应生产力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尽管人民公社进行过多次整顿,采取了许多纠正“左”的措施,但是根本的问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文革”十年,千篇一律、形式主义地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特别是“四人帮”极力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割资本主义尾巴”(指社员家庭副业、农贸市场),使“共产风”、“大锅饭”重新泛起,农牧业生产发展缓慢,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生活更加贫困。人民公社体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管理体制的弊端更加凸显。1976年比1965年,全区牲畜减少了309.8万头(只),下降7.4%。从1969年起,农村逐步由粮食自给有余倒退为吃国家的返销粮,出现了“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花钱靠救济”的“三靠队”。呼市托克托县中滩公社地处土默川产粮区,1978年吃国家返销粮244万斤,农民一日三餐是“早晨铜铃铃(高粱面窝头),午饭黄绳绳(玉米钢丝面),晚上照清清(稀饭)”。这能有力气干活吗!

    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大包干”农牧民得温饱

    早在1978年春天,伊克昭盟达拉特旗耳字豪公社康家湾大队的女社员赵丑女,因家住远离生产队几十里的山沟里,不便集体出工。她毅然向生产队提出承包土地的要求,得到生产队的批准,双方签订了承包14亩土地、一辆水车、一头骡子的协议。秋后,她耕种的土地生产的各种粮食平均亩产在300公斤以上,还供应了全队社员所需的大白菜、大蒜,收入高出生产队人均收入的6倍多。赵丑女承包土地的事比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承包土地整整早了半年,是全国最早实行“大包干”的农户。

    是年12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和措施。19792月,内蒙古党委作出《关于尽快把我区农牧业生产搞上去的意见》和《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受赵丑女承包土地的启发,伊盟全盟、巴彦淖尔盟五原县、乌兰察布盟卓资县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一些社队,与凤阳小岗村等地同时在全国实行土地“大包干”,拉开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大包干”即生产队将耕地按人口平均承包到户,自主经营,农民通俗地把收益分配概括为:“交够国家的(农业税),留足集体的(集体提留),剩下全是自己的。”

    实行“大包干”以后,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家看到村村农民“勤的更勤了,懒的也变勤了。”一改过去生产队长“喊破嗓子打烂钟,出工最早九点钟”,社员“出工不出力”的旧习惯。如今是“不用队长叫一声,出工天不明,收工点着灯”。是年全区7000多个“大包干”试点队摘掉了“三靠队”的帽子。呼市托克托县中滩公社承包两年后,全县80%的“三靠队”解决了温饱问题。通辽市奈曼旗连续10年吃国家返销粮,实行承包第一年就摔掉了“三靠队”的帽子,多数成了余粮队。1979年,全区有7000多个“三靠队”摘掉了“老返销”的帽子,甜菜、油料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02月,内蒙古“大包干”试点的生产队,占全区生产队总数的20%7月,内蒙古党委提出“大包干”的形式有“包产到户”、“包产到劳力”、“口粮田”等一切可以增产增收的生产责任制,由社员自愿选择。之后,全区实行“大包干”的社队发展到40%198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农村牧区若干经济政策问题的布告》,宣布进一步放宽政策,实行生产责任制“大包干”的生产队达到95%,绝大多数农民得到了温饱。同年五原县99%的农户实行“大包干”后,全县小麦增产3成,出现了一批产量翻一番、翻两番、翻三番的生产队和万斤户。“大包干”冲破了几年来倍受批判的“包产到户”的禁区,这一石破天惊的变革,使农牧民告别了贫穷,走向温饱、奔小康的金光大道。1985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650元,约是1978159.5元的4.08倍。1989年,自治区结束了近20年靠国家调入粮食的历史。同时牧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畜草双承包责任制”。

    1983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自治区经过政社分开的试点,到1984年底,多数农村牧区完成了建立乡、苏木的改革,共建立1543个乡级人民政权,其中乡政府897个、镇政府202个、民族乡政府13个、苏木政府431个,实行了村民自治。邓小平指出,中国农村改革,废除人民公社、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第一个飞跃。

     

                            (作者:内蒙古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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