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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 【讲话】在纪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30周年暨2012年度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 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迎来了30年华诞。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大会,一起回顾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30年来走过的风雨历程,总结交流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共同展望方志事业发展的美好未来,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必将对我区修志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们这次庆祝活动得到国家和自治区各方面领导、兄弟省市区地方志办公室、各盟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祝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为大会发来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为大会题了词,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巴特尔为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为大会题词,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为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柳秀、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伏来旺等领导题了词。今天,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常海亲临大会,刚才白主席做了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修志工作的各位同仁表示真诚的感谢!向全区奋斗在修志工作第一线的广大修志工作者致以亲切地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 三十年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的回顾   

    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是记载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从历史到现实,从人物到风貌,一应俱全的社会综录。它是展示地区风貌的文化载体,是传承历史文明之纽带,是中华文化之瑰宝。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传统文化,地方志源远流长,大约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修志、藏志,把修志、藏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延续不断地编修地方志也成为我国特有的文化和传统,这在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现有志书、年鉴达8200余种,10万多卷,正是靠这些志书记载中国的历史,传承着历史文明。英国著名汉学家李约瑟博士曾说:“世界任何国家的古代文化都没有留下与中国地方志相媲美的历史文献。”可见,地方志是我国的珍贵文化遗产,是祖先给后人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在凝聚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资政存史育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毛泽东主席非常爱读地方志书,他每到一地都要读当地志书,了解当地的历史概貌风土人情,周恩来总理明确指示:“要系统整理地方志,做到古为今用”。1956年国务院在制定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时,把编纂地方志列为20个重点社会科学发展项目之一,并在毛泽东、周恩来等第一代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下,开始了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初步探索。“文革”时期地方志工作一度中断。20世纪80年代初,在邓小平、陈云等第二代领导人的重视下,从国家到地方相继成立或恢复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创了社会主义新时期方志工作的新局面。198299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总编室(后改名为办公室)正式成立,成为全国起步较早的省区之一。编纂委员会主任由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务书记王铎兼任,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杨达赖兼任总编室主任,总编室编制20名。19836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之后,各盟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在自治区的推动下也相继成立。  

    3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和政府主持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紧紧抓住地方志工作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逐步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地方志编纂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地方志机构逐步健全,修志队伍得到加强。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成立30年来,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关系不断理顺,队伍不断充实加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地方志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加强,2005年地方志办公室由原来的处级事业单位转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9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又升格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4个内设处室,编制23人。201012月,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原来的编委会主任除第一届外一直由自治区副主席担任,这次调整为巴特尔主席担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均调整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盟市长。这样的领导体制增强了地方志工作的权威性和领导力度,有效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目前,全区上下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格局,三级修志机构基本建立。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处级以上建制的已达到10家,并且全部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转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已有46%的单位实现参公管理。   

    在修志过程中,造就了一支老中青及专兼职相结合、具有良好作风和优秀素养的方志队伍,全区地方志机构专职人员500多人,加兼职修志人员近1000人。特别是近年来,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较大提高,许多中青年同志成为修志工作的中坚力量,很多人走上了各级修志机构的领导岗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同志,继续发挥着传、帮、带作用,使修志队伍形成老、中、青的梯队结构,为全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30年来,全区涌现出一大批尽职尽责、默默无闻、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修志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盟市、自治区和国家的表彰奖励。在历次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中,全区有127个先进集体、394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国家地方志指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表彰。   

       

    (二)第一轮修志基本完成,志书编纂成果丰硕。  

    3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新编地方志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抢救了大量的珍贵历史资料,编修出了一大批名志佳作。目前,全区第一轮修志已基本完成,志书编纂成果丰硕。2008年,12个盟市、101个旗县首轮修志全部完成。2011年,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加大力度,抓了自治区委办厅局第一轮修志扫尾工作,分别采取上门督查、以政府名义发函催办、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等多种措施,有效推动了自治区专业志编纂工作进度,到201212月底区直委办厅局承编的专业志基本完成送审稿。30年来共编辑出版三级志书213部,行业、部门和村镇志书900多部,其中,第一轮修志中委办厅局承担的专业志75部,盟市志12部,旗县志101部,累计审阅志稿4592万字。2003年全区启动二轮修志工作,通辽、兴安盟、乌海、阿拉善盟四个盟市先后完成二轮修志工作,1/3的旗县完成二轮修志,武川县、鄂伦春旗完成第三轮修志。   

    30年来,我区修志工作始终树立志书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修志进度服从志书质量,在加快修志进度的同时,注重志书质量。全区三级地方志工作者精品意识明显增强,志书质量逐年提高,出版了一大批精品佳志,获奖志书数量不断增多。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和自治区社科联组织的志书历次评奖活动中,我区的《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等30多部志书和年鉴多次获奖。   

       

    (三)年鉴工作不断改进,刊物出版推陈出新。  

    年鉴编辑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修志的前奏和基础,同时也是短、平、快的区情、地情的资料收集与汇编,对地方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是地方志一项基础性工作。   

    目前,我区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共编辑出版地方综合年鉴200多部。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的《内蒙古年鉴》从1998年启动,每年一本。12个盟市编辑出版了盟市综合年鉴,三分之一的旗县(市区)也编辑出版了旗、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年鉴的编纂出版,丰富了我区志鉴文化宝库。我区年鉴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内蒙古年鉴》在中国出版者协会组织的全国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评比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地方志协会组织的全国地方志系统年鉴评奖中多次获奖。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办的刊物《内蒙古史志》从1983年创刊至今,共编辑出版了138期。由不定期刊物到季刊,再到双月刊,由《内蒙古地方志通讯》到《内蒙古地方志》,再到《内蒙古史志》,不仅反映了刊物发展的轨迹,同时也反映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和走向。目前,《内蒙古史志》已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窗口,成为全区修志人员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培养方志理论人才的重要阵地,成为社会各界相互交流学习的良师益友。   

       

    (四)方志资源合理开发,服务社会功能扩展。  

    30年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地方志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在数据库开发、办公自动化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突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从2002年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以来,多次进行改版,特别是2010年底对原“内蒙古自治区情网”一、二级栏目进行了全方位调整,调整后的网站主页设有14个一级栏目,50多个二级栏目,内容纵向反映了内蒙古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演变,横向涵盖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突出了自治区的特点和亮点。“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正逐步发展成为自治区内容详尽,权威性、综合性较强的信息门户综合网站,也成为国内外人士了解内蒙古的一个重要窗口。各盟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也建成多家地情网站和相当数量的地情数据库,为广大读者查阅志书内容提供了极大便利。此外,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2009年开始对全区三级志书制作电子版,目前,自治区12个盟市志电子版已经全部完成,旗县志电子版即将完成。   

    20119月,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列为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4个试点省市区之一,自治区政府领导对地方志信息化项目建设非常重视,当时常海秘书长、连辑副主席做了批示,自治区发改委今年已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项目下达,计划用两年时间达到国家试点标准要求,逐步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方志信息资源网络化,进一步充实和丰富自治区的地情资料库,最后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网络连接,实现全国史志信息资源共享。   

    我区旧志整理工作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启动,近年来做了一些工作,目前,呼市史志办完成了《归绥县志》、《绥远旗志》、《归化城厅志》的整理出版工作;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完成了《包头市志》、《萨拉齐县志》的点校整理工作;巴彦淖尔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出版了《清·五原厅志略》和《民国·临河县志》;锡林郭勒盟史志办公室完成了《多伦商会档案》整理出版工作。随着全区首轮修志工作的完成,旧方志抢救整理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制定了旧志整理方案,进行调查摸底,借鉴外省经验,开展历代旧方志的搜集、保管、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此外,全区各级修志机构充分利用志书资源,编辑出版各种地情书籍,及时为当地经济社会服务。30年来,共编辑出版地方志类书、地情类书近千部,在文化强区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修志环境不断改善,依法修志得到保障。  

    30年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基础设施与办公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自治区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这几年随着我区财政状况的好转,财政预算经费有了一定的增加,修志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得到改善。盟市、旗县修志条件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在自治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争取,《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今年10月份正式出台,为全区依法修志提供了法制保障。   

    同志们,30年来,我区地方志工作确实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修志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盟市、旗县地方志机构体制不顺畅、级别偏低、归属不统一,委办厅局缺少相对独立而稳定的修志机构和专职修志人员。二是修志工作发展不平衡,进度不一,参差不齐,无论是首轮修志,还是第二轮,全区进展不平衡的现象普遍存在。目前仍有个别盟市、旗县和大部分区直委办厅局二轮修志迟迟没有启动。三是修志人员工作清苦,待遇偏低,特别是由于过去机构级别低,一些老同志的职务级别偏低,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地方志工作,也削弱了修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四是经费不足,设施落后,除自治区经费能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外,大部分盟市旗县经费不足,正常业务受到制约。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不完善,如全区从自治区到盟市旗县没有一个像样的方志馆,连最基本、最简单的一个长久保存志书的馆所都没有,造成大量志书由于存放不当而损坏或流失。五是地方志工作思路和方法需要开拓创新,修志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便推动修志工作深入发展。  

       

    二、三十年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的体会  

    同志们,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这30年是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也是内蒙古地方志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30年来地方志工作所取得的一切,都包含了几代方志人的努力、付出和奉献。总结这30年不平凡的经历,我们感慨万千,体会颇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都需要认真总结。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关键。地方志工作相对来说,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边缘部门,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修志工作难以开展。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30年来,哪一个时期领导重视地方志工作,地方志事业就发展。我区地方志事业之所以不断发展进步,正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今后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机构、队伍和经费到位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必要保障。30年的实践证明,做好地方志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工作条件给予保障。必须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从机构、队伍和经费上给予必要保证,才能把修志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志书质量是修志工作的生命。志书和年鉴是客观、真实、全面、权威的史料,是后人了解研究当代历史的主要依据。记述不真实、不准确,质量不过关,既浪费人、财、物,又误导后人。所以在编修志书年鉴的过程中,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把好志书、年鉴政治质量关、内容关、形式规范关,是地方志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四是队伍建设是根本。“修志之要,在于得人”。古今修志都挑选德才兼备的人才承担。30年的修志实践证明,作为一名合格优秀的修志工作者,必须同时兼备丰富渊博的学识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否则就难以承担修志重任。所以,任何时候都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地方志最基础、最根本的建设。五是积极争取、主动作为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前提。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不容易引起领导重视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变被动为主动,理直气壮地去请示汇报,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事实证明,只要我们主动去工作,经费问题、人员问题、条件问题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有为才有位,只要把地方志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才能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三、地方志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地方志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复兴勾画出宏伟的蓝图,也为地方志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文化强区战略的实施,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近年来,我区同全国一样,“盛世修志”,“以志为鉴”,逐渐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特别是各级领导所认同,修志的经费和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保障和落实,修志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自治区地方志机构的升格、编制的增加,有利于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干部的成长,有利于我区地方志地位的提升;方志馆的立项、信息化数据库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凸显地方志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将为地方志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总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难得的黄金时期之一,是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机遇期。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区地方志工作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矛盾。实事求是地讲,从主观上讲,我们有好多方面还不适应,与全国一些先进省市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的观念还比较陈旧,工作方式还不够创新,队伍结构和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定信心,振作精神,主动作为,脚踏实地,做好地方志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修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地方志具有“资政、存史、育人”的功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历史不能割断,中国有文献记载的几千年发展历史,尽管经历了政权的更替、朝代的变更,以及无数次战争、灾荒等灾难,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历史文明没有毁灭。靠什么?靠得是志书的记载和传承。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也是如此,一个领导在一个地区和部门主政时间是有限的,你在位时轰轰烈烈干的事业要靠志书、年鉴记载和留存。否则,别说是几百年、几千年,就是五十年后恐怕就无人知晓。所以历朝历代开明、有远见的帝王、领导人都懂得盛世修志。毫不夸张地说,志书、年鉴是最基本、最权威、最可靠的历史文献资料,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发展的主脉,是民族精神、传统文化的根。当前各级领导了解研究地情、科学决策同样离不开地方志,地方志工作大有可为。编修志书、年鉴本身就是对区情、地情的一次系统的调查、梳理和总结,同时也是对当地自然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综合分析研究,对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古今治世者,都注重“当代修志”,“隔代修史”,都懂得“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下车首以郡志为询”。可见,地方志工作不是可有可无。  

    全区地方志工作者承担者弘扬民族精神、为国为民修志的光荣使命,昨天、今天的历史要靠我们去记载、整理。我们的劳动成果将流芳百世,将为后人所用。盖棺定论、一字千金,一部志书、一本年鉴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变迁,见证着一个地区的历史沧桑。地方志工作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一份责任,更是一种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因此,全区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提高认识,明确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紧紧围绕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修养。带着责任修志,带着感情修志,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力争编修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精品佳志。为保存内蒙古的历史,传承内蒙古的文明作出方志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二)保质保量完成二轮修志任务。  

    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二轮修志工作,自2003年启动第二轮修志以来,全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地区和单位已经完成,有的地区和单位还没有启动。2011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一轮修志结束、志书下限至今满10年及以上的地区和单位即可开始第二轮修志。第一轮志书下限在2000年及以前的,第二轮志书要在2015年前完成;第一轮志书下限在2000年以后的,也应立即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一些盟市和区直单位都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对二轮修志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纪检委、宣传部、交通厅、审计厅、人社厅等单位积极行动,完成了业务培训、篇目设计和资料收集工作,已经或正在进入志书编写阶段,电力公司已完成二轮志书评审工作。但仍有个别盟市、旗县,相当一部分区直单位至今没有启动二轮修志。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相应的计划,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二轮修志任务。下午各盟市志办主任和有关部门地方志负责人座谈会要汇报二轮修志进展情况,春节后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会同政府办公厅组成二轮修志督导组对全区二轮修志进行督促检查。根据督查情况正式发文通报全区二轮修志进展情况,好的表扬,差的将通报批评。  

    志书质量是地方志事业的生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始终把志书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宁少勿滥。要正确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既要讲求进度,更要保证质量。要坚持“四快一慢”(工作启动要快,制定体例、设计篇目要快,组织和培训队伍要快,收集资料、撰写志书要快,定稿、出版要慢)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强化质量观念,切实提高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自治区、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编修单位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对编修方案、篇目大纲等环节进行论证和质量把关,选好主编、常务主编,搞好编修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三审制”,选好出版社,为编写出精品志书打好基础。  

       

    (三)全面做好年鉴编纂工作。  

    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刚颁布的《规定》,明确了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志书编修完成的地区和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年鉴工作上,为续志做好前期资料收集保存。与兄弟省市区相比,我区年鉴普及率不高,有2/3的旗县没有编纂本旗县年鉴,大部分委办厅局没有自己的年鉴,因此编纂续志收集资料困难。要结合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从明年开始,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要全面开展年鉴编纂工作,业务量比较大的区直综合部门也要编写年鉴,盟市要做到一年一鉴。这次会议后,各盟市地方志办公室结合会议贯彻抓一下年鉴工作,督促旗县把年鉴工作开展起来。从目前我区各旗县实际情况看,经费不是主要问题,关键是领导要重视,并配备相应的编纂人员。  

    要做好《内蒙古年鉴》的组稿和编纂工作。《内蒙古年鉴》是自治区政府主办,记载一年来自治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变化,反映各地区、各行业新情况、新成就、新特点,为社会大众和各级领导提供全面、权威的区情资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政府组稿通知要求,制订组稿工作计划,落实撰稿人员,明确分工,确保组稿经费和相应条件到位。盟市地方志办公室,除了完成盟市稿件撰写,还要负责督促旗县按时完成稿件上报,由盟市收集齐后一并上报自治区地志办。要确保时效性,各组稿单位要在每年4月底前交稿,8月底前完成文稿审核校对,10月底前出版。从明年起个别部门单位久拖不报,超过时限要求,将不再等候,不能因个别单位无限期拖延而影响《内蒙古年鉴》按时编纂出版。               

       

    (四)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我区是中指组确定的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四个试点省市区之一,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实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化项目刚办完招投标手续,已进入建设实施阶段,明年8月底建成交付使用。按照项目总体规划和设计要求,全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内蒙古自治区情网”为切入点,一是建成自治区地方志本级信息化平台,开发多功能数据库,将已出版的志书、年鉴、区情资料入库上网,完成栏目内容录入,办好反映内蒙古自治区情特色栏目,实现地方志编纂工作网络化、数字化及内部办公自动化;二是各盟市、旗县和有关委办厅局要建立地情网站或网页,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自治区和盟市、旗县以及有关委办厅局网站的连接,基本达到全区方志信息资源共享;三是逐步实现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网络连接,实现全国方志信息资源共享,达到中指组试点要求。  

       

    (五)进一步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  

    地方志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地方志成果和资源的应用开发,增强服务功能。在抓好志书和年鉴编纂主业的同时,继续办好《内蒙古史志》刊物,使之成为外界了解地方志工作的窗口。做好旧志整理出版,抢救收集有价值的史志资料,做好区情、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加快自治区方志馆立项步伐,有条件的盟市也要积极争取建立方志馆或方志室。利用方志馆和地情网等平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以图文声像等方式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受众面,筹划拍摄“方志内蒙古”等纪录片,使大众系统了解内蒙古的历史和现状。同时要配合自治区对外开放和旅游资源开发,编纂一些反映区情特色的自然风貌、民俗民风等史志文献,进一步拓展区情地情服务的渠道和手段,拓宽地方志开发利用领域,强化地方志工作的服务功能,提高地方志的社会认同感。  

       

    (六)进一步加大《条例》、《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  

     2006518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地方志法规,它确定了地方志工作的法律地位,使修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为各级政府依法修志,促进地方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治区政府积极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地方志法制化建设,今年109日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签署第189号主席令,正式颁布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规定》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修志工作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定》的公布实施,为我区修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及地方志机构要以此为契机,一方面要切实做好《规定》的宣传普及工作,可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把《规定》的宣传纳入全区普法宣传之中,建立宣传贯彻实施《规定》的长效机制,使《规定》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熟悉《规定》、执行《规定》,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修志的氛围。另一方面要搞好对《规定》内容的学习贯彻。《规定》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修志的主体责任人,承担修志的单位和领导,要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明确各自的职责是什么,修志有哪些要求,送审出版有哪些程序。对拒绝承担编修任务和不按时完成编修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要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各级地方志机构和队伍建设。  

    随着地方志事业的飞速发展,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对地方志工作机构和队伍人员组织管理水平、编史修志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地方志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显得越来越紧迫。一是要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30年来的实践证明,相应的工作机构是完成好工作任务的必要前提,没有机构,就难以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做好地方志工作,就如打仗没有指挥部,必然群龙无首。从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盟市要重点解决体制不顺、级别偏低、骨干流失等问题,旗县重点要建立编修志书、年鉴的常设机构,哪怕是2-3人的编制也好。有的地区和单位认为10年编一轮志书,没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编纂志书要有前期资料收集过程和正式编修过程,每一轮志书编纂完成后就是为下一轮志书编纂做好资料收集的准备阶段。旗县每年出一本年鉴,成立一个2-3人的机构是完全必要的。厅局要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保证配备1-2名专职修志人员,再聘用一些临时兼职编纂人员,由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修志工作。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注重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把热心地方志工作、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充实到地方志队伍中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拘一格选人才,培养中青年修志骨干,吸纳新生力量。要重视对地方志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提高综合素质,地方志工作的同志在修志中要注重对自身的修身养性,修人品、修境界、修心态、修业务,全面提高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要抓好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请专家授课)、“走出去”(走出去学习考察)的方式提高修志人员的修志业务能力。同时要大力提倡“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培养中青年修志人才的同时注重发挥老同志、老专家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在总结30年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好的机制和制度管人、管事,使地方志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同志们,朋友们,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已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30年的光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对地方志战线的方志人来说,30年留下了太多的记忆和感悟。30年的耕耘,30年的收获,无不记录着方志人的艰辛脚步,无不铭记着修志工作者的心血与汗水。新时期地方志事业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潮而发展壮大的,它也必将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宏伟大业的继续向前推进而不断前进。我们清醒地意识到,今后修志的路还很长,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矛盾,然而责任与使命早已成为我们默默耕耘的动力源泉,鼓舞着史志工作者在这不平凡的道路上继续前行。我们要以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30周年为契机,抓住当前地方志工作出现的好形势、好机遇,不负众望,牢记重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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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讲话】在纪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30周年暨2012年度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 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迎来了30年华诞。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大会,一起回顾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30年来走过的风雨历程,总结交流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共同展望方志事业发展的美好未来,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必将对我区修志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们这次庆祝活动得到国家和自治区各方面领导、兄弟省市区地方志办公室、各盟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祝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为大会发来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为大会题了词,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巴特尔为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为大会题词,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为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柳秀、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伏来旺等领导题了词。今天,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常海亲临大会,刚才白主席做了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修志工作的各位同仁表示真诚的感谢!向全区奋斗在修志工作第一线的广大修志工作者致以亲切地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 三十年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的回顾   

    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是记载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从历史到现实,从人物到风貌,一应俱全的社会综录。它是展示地区风貌的文化载体,是传承历史文明之纽带,是中华文化之瑰宝。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传统文化,地方志源远流长,大约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修志、藏志,把修志、藏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延续不断地编修地方志也成为我国特有的文化和传统,这在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现有志书、年鉴达8200余种,10万多卷,正是靠这些志书记载中国的历史,传承着历史文明。英国著名汉学家李约瑟博士曾说:“世界任何国家的古代文化都没有留下与中国地方志相媲美的历史文献。”可见,地方志是我国的珍贵文化遗产,是祖先给后人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在凝聚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资政存史育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毛泽东主席非常爱读地方志书,他每到一地都要读当地志书,了解当地的历史概貌风土人情,周恩来总理明确指示:“要系统整理地方志,做到古为今用”。1956年国务院在制定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时,把编纂地方志列为20个重点社会科学发展项目之一,并在毛泽东、周恩来等第一代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下,开始了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初步探索。“文革”时期地方志工作一度中断。20世纪80年代初,在邓小平、陈云等第二代领导人的重视下,从国家到地方相继成立或恢复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创了社会主义新时期方志工作的新局面。198299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总编室(后改名为办公室)正式成立,成为全国起步较早的省区之一。编纂委员会主任由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务书记王铎兼任,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杨达赖兼任总编室主任,总编室编制20名。19836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之后,各盟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在自治区的推动下也相继成立。  

    3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和政府主持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紧紧抓住地方志工作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逐步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地方志编纂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地方志机构逐步健全,修志队伍得到加强。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成立30年来,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关系不断理顺,队伍不断充实加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地方志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加强,2005年地方志办公室由原来的处级事业单位转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9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又升格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4个内设处室,编制23人。201012月,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原来的编委会主任除第一届外一直由自治区副主席担任,这次调整为巴特尔主席担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均调整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盟市长。这样的领导体制增强了地方志工作的权威性和领导力度,有效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目前,全区上下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格局,三级修志机构基本建立。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处级以上建制的已达到10家,并且全部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转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已有46%的单位实现参公管理。   

    在修志过程中,造就了一支老中青及专兼职相结合、具有良好作风和优秀素养的方志队伍,全区地方志机构专职人员500多人,加兼职修志人员近1000人。特别是近年来,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较大提高,许多中青年同志成为修志工作的中坚力量,很多人走上了各级修志机构的领导岗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同志,继续发挥着传、帮、带作用,使修志队伍形成老、中、青的梯队结构,为全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30年来,全区涌现出一大批尽职尽责、默默无闻、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修志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盟市、自治区和国家的表彰奖励。在历次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中,全区有127个先进集体、394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国家地方志指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表彰。   

       

    (二)第一轮修志基本完成,志书编纂成果丰硕。  

    3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新编地方志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抢救了大量的珍贵历史资料,编修出了一大批名志佳作。目前,全区第一轮修志已基本完成,志书编纂成果丰硕。2008年,12个盟市、101个旗县首轮修志全部完成。2011年,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加大力度,抓了自治区委办厅局第一轮修志扫尾工作,分别采取上门督查、以政府名义发函催办、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等多种措施,有效推动了自治区专业志编纂工作进度,到201212月底区直委办厅局承编的专业志基本完成送审稿。30年来共编辑出版三级志书213部,行业、部门和村镇志书900多部,其中,第一轮修志中委办厅局承担的专业志75部,盟市志12部,旗县志101部,累计审阅志稿4592万字。2003年全区启动二轮修志工作,通辽、兴安盟、乌海、阿拉善盟四个盟市先后完成二轮修志工作,1/3的旗县完成二轮修志,武川县、鄂伦春旗完成第三轮修志。   

    30年来,我区修志工作始终树立志书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修志进度服从志书质量,在加快修志进度的同时,注重志书质量。全区三级地方志工作者精品意识明显增强,志书质量逐年提高,出版了一大批精品佳志,获奖志书数量不断增多。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和自治区社科联组织的志书历次评奖活动中,我区的《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等30多部志书和年鉴多次获奖。   

       

    (三)年鉴工作不断改进,刊物出版推陈出新。  

    年鉴编辑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修志的前奏和基础,同时也是短、平、快的区情、地情的资料收集与汇编,对地方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是地方志一项基础性工作。   

    目前,我区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共编辑出版地方综合年鉴200多部。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的《内蒙古年鉴》从1998年启动,每年一本。12个盟市编辑出版了盟市综合年鉴,三分之一的旗县(市区)也编辑出版了旗、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年鉴的编纂出版,丰富了我区志鉴文化宝库。我区年鉴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内蒙古年鉴》在中国出版者协会组织的全国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评比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地方志协会组织的全国地方志系统年鉴评奖中多次获奖。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办的刊物《内蒙古史志》从1983年创刊至今,共编辑出版了138期。由不定期刊物到季刊,再到双月刊,由《内蒙古地方志通讯》到《内蒙古地方志》,再到《内蒙古史志》,不仅反映了刊物发展的轨迹,同时也反映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和走向。目前,《内蒙古史志》已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窗口,成为全区修志人员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培养方志理论人才的重要阵地,成为社会各界相互交流学习的良师益友。   

       

    (四)方志资源合理开发,服务社会功能扩展。  

    30年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地方志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在数据库开发、办公自动化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突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从2002年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以来,多次进行改版,特别是2010年底对原“内蒙古自治区情网”一、二级栏目进行了全方位调整,调整后的网站主页设有14个一级栏目,50多个二级栏目,内容纵向反映了内蒙古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演变,横向涵盖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突出了自治区的特点和亮点。“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正逐步发展成为自治区内容详尽,权威性、综合性较强的信息门户综合网站,也成为国内外人士了解内蒙古的一个重要窗口。各盟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也建成多家地情网站和相当数量的地情数据库,为广大读者查阅志书内容提供了极大便利。此外,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2009年开始对全区三级志书制作电子版,目前,自治区12个盟市志电子版已经全部完成,旗县志电子版即将完成。   

    20119月,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列为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4个试点省市区之一,自治区政府领导对地方志信息化项目建设非常重视,当时常海秘书长、连辑副主席做了批示,自治区发改委今年已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项目下达,计划用两年时间达到国家试点标准要求,逐步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方志信息资源网络化,进一步充实和丰富自治区的地情资料库,最后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网络连接,实现全国史志信息资源共享。   

    我区旧志整理工作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启动,近年来做了一些工作,目前,呼市史志办完成了《归绥县志》、《绥远旗志》、《归化城厅志》的整理出版工作;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完成了《包头市志》、《萨拉齐县志》的点校整理工作;巴彦淖尔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出版了《清·五原厅志略》和《民国·临河县志》;锡林郭勒盟史志办公室完成了《多伦商会档案》整理出版工作。随着全区首轮修志工作的完成,旧方志抢救整理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制定了旧志整理方案,进行调查摸底,借鉴外省经验,开展历代旧方志的搜集、保管、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此外,全区各级修志机构充分利用志书资源,编辑出版各种地情书籍,及时为当地经济社会服务。30年来,共编辑出版地方志类书、地情类书近千部,在文化强区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修志环境不断改善,依法修志得到保障。  

    30年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基础设施与办公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自治区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这几年随着我区财政状况的好转,财政预算经费有了一定的增加,修志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得到改善。盟市、旗县修志条件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在自治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争取,《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今年10月份正式出台,为全区依法修志提供了法制保障。   

    同志们,30年来,我区地方志工作确实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修志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盟市、旗县地方志机构体制不顺畅、级别偏低、归属不统一,委办厅局缺少相对独立而稳定的修志机构和专职修志人员。二是修志工作发展不平衡,进度不一,参差不齐,无论是首轮修志,还是第二轮,全区进展不平衡的现象普遍存在。目前仍有个别盟市、旗县和大部分区直委办厅局二轮修志迟迟没有启动。三是修志人员工作清苦,待遇偏低,特别是由于过去机构级别低,一些老同志的职务级别偏低,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地方志工作,也削弱了修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四是经费不足,设施落后,除自治区经费能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外,大部分盟市旗县经费不足,正常业务受到制约。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不完善,如全区从自治区到盟市旗县没有一个像样的方志馆,连最基本、最简单的一个长久保存志书的馆所都没有,造成大量志书由于存放不当而损坏或流失。五是地方志工作思路和方法需要开拓创新,修志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便推动修志工作深入发展。  

       

    二、三十年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的体会  

    同志们,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这30年是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也是内蒙古地方志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30年来地方志工作所取得的一切,都包含了几代方志人的努力、付出和奉献。总结这30年不平凡的经历,我们感慨万千,体会颇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都需要认真总结。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关键。地方志工作相对来说,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边缘部门,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修志工作难以开展。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30年来,哪一个时期领导重视地方志工作,地方志事业就发展。我区地方志事业之所以不断发展进步,正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今后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机构、队伍和经费到位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必要保障。30年的实践证明,做好地方志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工作条件给予保障。必须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从机构、队伍和经费上给予必要保证,才能把修志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志书质量是修志工作的生命。志书和年鉴是客观、真实、全面、权威的史料,是后人了解研究当代历史的主要依据。记述不真实、不准确,质量不过关,既浪费人、财、物,又误导后人。所以在编修志书年鉴的过程中,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把好志书、年鉴政治质量关、内容关、形式规范关,是地方志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四是队伍建设是根本。“修志之要,在于得人”。古今修志都挑选德才兼备的人才承担。30年的修志实践证明,作为一名合格优秀的修志工作者,必须同时兼备丰富渊博的学识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否则就难以承担修志重任。所以,任何时候都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地方志最基础、最根本的建设。五是积极争取、主动作为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前提。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不容易引起领导重视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变被动为主动,理直气壮地去请示汇报,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事实证明,只要我们主动去工作,经费问题、人员问题、条件问题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有为才有位,只要把地方志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才能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三、地方志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地方志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复兴勾画出宏伟的蓝图,也为地方志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文化强区战略的实施,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近年来,我区同全国一样,“盛世修志”,“以志为鉴”,逐渐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特别是各级领导所认同,修志的经费和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保障和落实,修志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自治区地方志机构的升格、编制的增加,有利于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干部的成长,有利于我区地方志地位的提升;方志馆的立项、信息化数据库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凸显地方志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将为地方志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总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难得的黄金时期之一,是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机遇期。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区地方志工作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矛盾。实事求是地讲,从主观上讲,我们有好多方面还不适应,与全国一些先进省市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的观念还比较陈旧,工作方式还不够创新,队伍结构和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定信心,振作精神,主动作为,脚踏实地,做好地方志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修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地方志具有“资政、存史、育人”的功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历史不能割断,中国有文献记载的几千年发展历史,尽管经历了政权的更替、朝代的变更,以及无数次战争、灾荒等灾难,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历史文明没有毁灭。靠什么?靠得是志书的记载和传承。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也是如此,一个领导在一个地区和部门主政时间是有限的,你在位时轰轰烈烈干的事业要靠志书、年鉴记载和留存。否则,别说是几百年、几千年,就是五十年后恐怕就无人知晓。所以历朝历代开明、有远见的帝王、领导人都懂得盛世修志。毫不夸张地说,志书、年鉴是最基本、最权威、最可靠的历史文献资料,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发展的主脉,是民族精神、传统文化的根。当前各级领导了解研究地情、科学决策同样离不开地方志,地方志工作大有可为。编修志书、年鉴本身就是对区情、地情的一次系统的调查、梳理和总结,同时也是对当地自然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综合分析研究,对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古今治世者,都注重“当代修志”,“隔代修史”,都懂得“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下车首以郡志为询”。可见,地方志工作不是可有可无。  

    全区地方志工作者承担者弘扬民族精神、为国为民修志的光荣使命,昨天、今天的历史要靠我们去记载、整理。我们的劳动成果将流芳百世,将为后人所用。盖棺定论、一字千金,一部志书、一本年鉴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变迁,见证着一个地区的历史沧桑。地方志工作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一份责任,更是一种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因此,全区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提高认识,明确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紧紧围绕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修养。带着责任修志,带着感情修志,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力争编修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精品佳志。为保存内蒙古的历史,传承内蒙古的文明作出方志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二)保质保量完成二轮修志任务。  

    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二轮修志工作,自2003年启动第二轮修志以来,全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地区和单位已经完成,有的地区和单位还没有启动。2011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一轮修志结束、志书下限至今满10年及以上的地区和单位即可开始第二轮修志。第一轮志书下限在2000年及以前的,第二轮志书要在2015年前完成;第一轮志书下限在2000年以后的,也应立即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一些盟市和区直单位都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对二轮修志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纪检委、宣传部、交通厅、审计厅、人社厅等单位积极行动,完成了业务培训、篇目设计和资料收集工作,已经或正在进入志书编写阶段,电力公司已完成二轮志书评审工作。但仍有个别盟市、旗县,相当一部分区直单位至今没有启动二轮修志。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相应的计划,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二轮修志任务。下午各盟市志办主任和有关部门地方志负责人座谈会要汇报二轮修志进展情况,春节后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会同政府办公厅组成二轮修志督导组对全区二轮修志进行督促检查。根据督查情况正式发文通报全区二轮修志进展情况,好的表扬,差的将通报批评。  

    志书质量是地方志事业的生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始终把志书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宁少勿滥。要正确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既要讲求进度,更要保证质量。要坚持“四快一慢”(工作启动要快,制定体例、设计篇目要快,组织和培训队伍要快,收集资料、撰写志书要快,定稿、出版要慢)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强化质量观念,切实提高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自治区、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编修单位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对编修方案、篇目大纲等环节进行论证和质量把关,选好主编、常务主编,搞好编修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三审制”,选好出版社,为编写出精品志书打好基础。  

       

    (三)全面做好年鉴编纂工作。  

    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刚颁布的《规定》,明确了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志书编修完成的地区和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年鉴工作上,为续志做好前期资料收集保存。与兄弟省市区相比,我区年鉴普及率不高,有2/3的旗县没有编纂本旗县年鉴,大部分委办厅局没有自己的年鉴,因此编纂续志收集资料困难。要结合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从明年开始,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要全面开展年鉴编纂工作,业务量比较大的区直综合部门也要编写年鉴,盟市要做到一年一鉴。这次会议后,各盟市地方志办公室结合会议贯彻抓一下年鉴工作,督促旗县把年鉴工作开展起来。从目前我区各旗县实际情况看,经费不是主要问题,关键是领导要重视,并配备相应的编纂人员。  

    要做好《内蒙古年鉴》的组稿和编纂工作。《内蒙古年鉴》是自治区政府主办,记载一年来自治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变化,反映各地区、各行业新情况、新成就、新特点,为社会大众和各级领导提供全面、权威的区情资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政府组稿通知要求,制订组稿工作计划,落实撰稿人员,明确分工,确保组稿经费和相应条件到位。盟市地方志办公室,除了完成盟市稿件撰写,还要负责督促旗县按时完成稿件上报,由盟市收集齐后一并上报自治区地志办。要确保时效性,各组稿单位要在每年4月底前交稿,8月底前完成文稿审核校对,10月底前出版。从明年起个别部门单位久拖不报,超过时限要求,将不再等候,不能因个别单位无限期拖延而影响《内蒙古年鉴》按时编纂出版。               

       

    (四)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我区是中指组确定的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四个试点省市区之一,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实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化项目刚办完招投标手续,已进入建设实施阶段,明年8月底建成交付使用。按照项目总体规划和设计要求,全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内蒙古自治区情网”为切入点,一是建成自治区地方志本级信息化平台,开发多功能数据库,将已出版的志书、年鉴、区情资料入库上网,完成栏目内容录入,办好反映内蒙古自治区情特色栏目,实现地方志编纂工作网络化、数字化及内部办公自动化;二是各盟市、旗县和有关委办厅局要建立地情网站或网页,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自治区和盟市、旗县以及有关委办厅局网站的连接,基本达到全区方志信息资源共享;三是逐步实现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网络连接,实现全国方志信息资源共享,达到中指组试点要求。  

       

    (五)进一步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  

    地方志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地方志成果和资源的应用开发,增强服务功能。在抓好志书和年鉴编纂主业的同时,继续办好《内蒙古史志》刊物,使之成为外界了解地方志工作的窗口。做好旧志整理出版,抢救收集有价值的史志资料,做好区情、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加快自治区方志馆立项步伐,有条件的盟市也要积极争取建立方志馆或方志室。利用方志馆和地情网等平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以图文声像等方式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受众面,筹划拍摄“方志内蒙古”等纪录片,使大众系统了解内蒙古的历史和现状。同时要配合自治区对外开放和旅游资源开发,编纂一些反映区情特色的自然风貌、民俗民风等史志文献,进一步拓展区情地情服务的渠道和手段,拓宽地方志开发利用领域,强化地方志工作的服务功能,提高地方志的社会认同感。  

       

    (六)进一步加大《条例》、《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  

     2006518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地方志法规,它确定了地方志工作的法律地位,使修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为各级政府依法修志,促进地方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治区政府积极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地方志法制化建设,今年109日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签署第189号主席令,正式颁布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规定》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修志工作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定》的公布实施,为我区修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及地方志机构要以此为契机,一方面要切实做好《规定》的宣传普及工作,可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把《规定》的宣传纳入全区普法宣传之中,建立宣传贯彻实施《规定》的长效机制,使《规定》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熟悉《规定》、执行《规定》,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修志的氛围。另一方面要搞好对《规定》内容的学习贯彻。《规定》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修志的主体责任人,承担修志的单位和领导,要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明确各自的职责是什么,修志有哪些要求,送审出版有哪些程序。对拒绝承担编修任务和不按时完成编修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要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各级地方志机构和队伍建设。  

    随着地方志事业的飞速发展,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对地方志工作机构和队伍人员组织管理水平、编史修志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地方志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显得越来越紧迫。一是要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30年来的实践证明,相应的工作机构是完成好工作任务的必要前提,没有机构,就难以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做好地方志工作,就如打仗没有指挥部,必然群龙无首。从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盟市要重点解决体制不顺、级别偏低、骨干流失等问题,旗县重点要建立编修志书、年鉴的常设机构,哪怕是2-3人的编制也好。有的地区和单位认为10年编一轮志书,没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编纂志书要有前期资料收集过程和正式编修过程,每一轮志书编纂完成后就是为下一轮志书编纂做好资料收集的准备阶段。旗县每年出一本年鉴,成立一个2-3人的机构是完全必要的。厅局要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保证配备1-2名专职修志人员,再聘用一些临时兼职编纂人员,由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修志工作。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注重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把热心地方志工作、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充实到地方志队伍中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拘一格选人才,培养中青年修志骨干,吸纳新生力量。要重视对地方志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提高综合素质,地方志工作的同志在修志中要注重对自身的修身养性,修人品、修境界、修心态、修业务,全面提高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要抓好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请专家授课)、“走出去”(走出去学习考察)的方式提高修志人员的修志业务能力。同时要大力提倡“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培养中青年修志人才的同时注重发挥老同志、老专家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在总结30年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好的机制和制度管人、管事,使地方志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同志们,朋友们,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已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30年的光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对地方志战线的方志人来说,30年留下了太多的记忆和感悟。30年的耕耘,30年的收获,无不记录着方志人的艰辛脚步,无不铭记着修志工作者的心血与汗水。新时期地方志事业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潮而发展壮大的,它也必将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宏伟大业的继续向前推进而不断前进。我们清醒地意识到,今后修志的路还很长,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矛盾,然而责任与使命早已成为我们默默耕耘的动力源泉,鼓舞着史志工作者在这不平凡的道路上继续前行。我们要以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30周年为契机,抓住当前地方志工作出现的好形势、好机遇,不负众望,牢记重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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