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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专稿)对存真求实的科学阐述——学习温家宝总理《文学艺术与真善美》一文的体会
  •    2006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温家宝总理《文学艺术与真善美》*一文,这篇文章从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出发,对文学艺术真善美进行了科学阐述,是指导当今文学艺术工作的重要文献,每一位文学艺术工作者都能从中获得思想启迪和精神动力。
            文学艺术是形象思维的成果,地方志书是资料性文献,她俩是我国文化大家族中的一对亲姐妹,对真善美有着共同的要求。文学艺术有了真善美,就能“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激励人们的向上斗志,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温家宝《文学艺术与真善美》);地方志书有了真善美,就能“完全反映当代人的思想行为和认识,对我们当代人所从事的事业,对于后人,都具有极大地借鉴意义。”(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方志界,有学者将真善美与志文的学术性联系在一起,提出:“所谓学术性就是指志文在追求真善美上所达到的程度。志文学术性的强弱是与其追求真、善、美所达到的程度成正比的。”(韩章训《方志编纂学基础教程》第125页)因此,无论是文艺创作还是方志编纂,真善美都应当成为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在“真、善、美”中,“真”是统领,“善”是导向,而“美”是在“真”、“善”基础上形成的客观效果。笔者在反复学习温总理关于真善美的科学论述后,对修志“存真求实”的要求有了新的感悟。
       温总理指出:“我们讲‘真’,就是要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就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这里所讲的‘真’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事物的本真,即事物的本来面貌;二是指事物的本质,即事物的发展规律。笔者以为,对我们修志者而言,这一科学论断包涵了“存真求实”的全部内容,是对“存真求实”含义的科学表述。
      1985年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指出:“新方志应当批判继承我国历代修志的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1997年颁发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又重申:“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所有这些规定都说明,存真求实既是人们对修志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和修志人理应遵循的一个基本职业道德,也是方志编纂法核心所在。许多历史经验都证明,能否贯彻落实存真求实方针,直接决定着修志工作的成败。可以这样说:存真求实是修志的灵魂。其中,“存真”与“求实”两者密不可分,“存真”是“求实”基础,“求实”是“存真”的提升,从”存真”到”求实”构成了人类完整的认识体系。其实质就是“真实”二字。
      现代哲学认为,真实就是指“思维内容与客体相符。人类认识客观世界,首先必须掌握对象的客观情况,才能进一步认识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任何真实知识体系都反映了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认识的正确性建立在把握事物的真实性基础上。人在自己的活动上也是从真实性过渡到正确性的。”(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第131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这个原理同样适用于史志编修领域。李大钊(守常)在论及历史真实问题时也指出:“历史的真实有二意义:一是说曾经遭遇过的事的纪录是正确的,一是说曾经遭遇过的事的解喻是正确的。”“只有充分的记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史学要论》第7—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由此可见,志书记载不仅要追求现象真实,还要追求本质真实。只有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相统一了,才符合温总理所指出的“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
      方志是资料性文献,方志的存真求实体现在对资料的编纂上。第二轮修志以来,方志理论界对存真求实作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各地在修志实践中也遵循存真求实的原则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志稿质量明显优于首轮志书,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无庸讳言,从已出版的二轮志书和目前正在编修的志稿看,对贯彻存真求实方针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修志人不能正确认识“存真”二字,片面地强调方志的“官书”性质,认为志书既然是官书,就应当以记官事为主,从篇目设计到资料取舍都将眼睛“盯”着官方,不是从实际出发,不是从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出发,而是从“官本位”出发,甚至错误地认为这就是“讲政治”,于是,记官事多,记民事少;记事多,记人少;记高层的事多,记基层的事少;记部门的事多,记社会的事少。这样,将复杂的社会生活平面化,使地方志这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产品变成一堆毫无生气的官样文章,这就不能算是“存真”。这里,我们首先要解决修志为什么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修志人“要知道政府需要什么,怎么为政府不断提供用志资料;还要知道怎样为各级干部、为学校、为普通百姓提供服务,怎样为青年知识分子和学生提供他们自己的家乡志,等等。”由此可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广大读者服务,是国人对方志编纂工作的基本要求。这在方志界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理论是一回事,而修志人的实际认识又是一回事。从现实情况看,“官本位”的思想残余仍牢固地占据在一些修志人的头脑之中,这个认识问题不解决,修好二轮志书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每个修志人都应当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在修志过程中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路子,认真实践温总理所指出的“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使二轮志书的质量在总体上有一个新的提升。
       “存真”与“求实”是一个整体。“求实”就是在“存真”的基础上,努力去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地方志虽然可以体现规律,但地方志本身却难以担负起探索规律的功能。这就需要我们去“求”。如何“求”?1983年,董一博在《论地方志的批判继承与创新》一文中写道:编修地方志要“存真求实,实事求是,还原历史与现实的本来面貌。”又说:“地方志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尊重事实,尊重真理,写到实处、真处,而且要写得准。”(《董一博方志论文集》第75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笔者以为,这里所说的“实处”、“真处”、“写得准”实质上包涵了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志稿资料是记载了不少,但许多资料显得零碎、肤浅,从总体上看不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这个带普遍性的问题主要出在对资料的选择上。有些修志人在资料选用上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记流水账,将一些浮在社会表层的、毫无深意的资料收录其中,而将那些能反映社会本质的、具有深刻内涵的资料却遗落在二轮修志之外,这样,志书缺乏深度、不能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也就在情理之中。例如,写改革开放,大都写开了那些会,发了那些文件,制订了那些措施;写“三农”问题,大都写县委、县政府如何重视,对“三农”问题本身却写得不多;有的志稿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对入志资料进行格式化处理,使志书成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这些内容也许是“真”的,但在历史长河中并无多大意义。人们想知道的往往是:改革前的状况,改革的艰难和曲折,改革给人民带来的实惠,当前改革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从而体现改革的必然性,反映社会发展的规律;“三农”问题倒底有哪些问题,解决得如何,农民还有哪些愿望和要求,等等,这些都是政府和人民需要了解的。这里,我们每个修志人必须明确,一部志书,是一个地方历史的真实写照。志书的存真求实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地方志书就是通过存真求实这一手段,“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实现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才是修志的目的。关于在修志中如何存真求实,各地已经有了许多成功的实践,笔者试以开化县的“生态立县”这一史实为例,作一具体剖析。
      开化县地处浙西山区、钱塘江源头,是浙江省的贫困县之一。2000年9月,中共开化县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决议,确立“生态立县”战略,“生态立县”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开化县是在全国率先提出来的。(马东泉:《生态之路》,第56-57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这项决定对开化县来说是一个重大改革,但这项重大改革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一、上世记后20年,开化经济发展速度与外地相比显得缓慢。据统计,开化GDP占全省的份额从1978年的 0.66 %下降到1998年的0.32 %,这说明开化经济发展在全省落后了。对于开化这样一个山区、林区、老区县如何加快发展,开化县委县政府发动全县人民大讨论,认识到:自然生态是开化的最大优势,只有从生态上做文章,才能谋求加快发展;二、生态立县是开化人民多年的愿望。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化政协一位干部通过调查研究,在媒体上呼吁保护钱塘江源头生态,开展自然生态建设(载《人民日报》1987年3月21日第5版)。在开化每年的“两会”上,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断有关于保护生态和加强生态建设的提案和议案,呼声颇高;三、在全国生态问题日趋严重的大背景下,开化县通过历届领导的不竭努力,自然生态十分良好,生态经济也凸显其发展前景。《开化县志》在续修时如果将这些有关的背景资料运用史学笔法写清楚,让人们知道“生态立县”战略不是那个人的发明,而是人民群众的智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取向,就如实反映了真实、真情和真理,志书就有了深度。相反,如果在修志时单写某年某月党代会作出决议,某年某月请专家论政,某年某月某领导是如何表态的,那就远远不够,因为这不能反映历史的本来面貌和深层次内容,不符合存真求实的要求。
       总之,只要我们每个修志人严格遵循存真求实的方针,认真实践温总理所指示的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的要求,从而深刻地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探求事物发展的规律,二轮修志的质量就一定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注释:
            *《读者》杂志2007年第6期以“卷首语”转载此文。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专稿)对存真求实的科学阐述——学习温家宝总理《文学艺术与真善美》一文的体会
  •    2006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温家宝总理《文学艺术与真善美》*一文,这篇文章从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出发,对文学艺术真善美进行了科学阐述,是指导当今文学艺术工作的重要文献,每一位文学艺术工作者都能从中获得思想启迪和精神动力。
            文学艺术是形象思维的成果,地方志书是资料性文献,她俩是我国文化大家族中的一对亲姐妹,对真善美有着共同的要求。文学艺术有了真善美,就能“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激励人们的向上斗志,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温家宝《文学艺术与真善美》);地方志书有了真善美,就能“完全反映当代人的思想行为和认识,对我们当代人所从事的事业,对于后人,都具有极大地借鉴意义。”(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方志界,有学者将真善美与志文的学术性联系在一起,提出:“所谓学术性就是指志文在追求真善美上所达到的程度。志文学术性的强弱是与其追求真、善、美所达到的程度成正比的。”(韩章训《方志编纂学基础教程》第125页)因此,无论是文艺创作还是方志编纂,真善美都应当成为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在“真、善、美”中,“真”是统领,“善”是导向,而“美”是在“真”、“善”基础上形成的客观效果。笔者在反复学习温总理关于真善美的科学论述后,对修志“存真求实”的要求有了新的感悟。
       温总理指出:“我们讲‘真’,就是要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就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这里所讲的‘真’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事物的本真,即事物的本来面貌;二是指事物的本质,即事物的发展规律。笔者以为,对我们修志者而言,这一科学论断包涵了“存真求实”的全部内容,是对“存真求实”含义的科学表述。
      1985年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指出:“新方志应当批判继承我国历代修志的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1997年颁发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又重申:“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所有这些规定都说明,存真求实既是人们对修志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和修志人理应遵循的一个基本职业道德,也是方志编纂法核心所在。许多历史经验都证明,能否贯彻落实存真求实方针,直接决定着修志工作的成败。可以这样说:存真求实是修志的灵魂。其中,“存真”与“求实”两者密不可分,“存真”是“求实”基础,“求实”是“存真”的提升,从”存真”到”求实”构成了人类完整的认识体系。其实质就是“真实”二字。
      现代哲学认为,真实就是指“思维内容与客体相符。人类认识客观世界,首先必须掌握对象的客观情况,才能进一步认识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任何真实知识体系都反映了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认识的正确性建立在把握事物的真实性基础上。人在自己的活动上也是从真实性过渡到正确性的。”(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第131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这个原理同样适用于史志编修领域。李大钊(守常)在论及历史真实问题时也指出:“历史的真实有二意义:一是说曾经遭遇过的事的纪录是正确的,一是说曾经遭遇过的事的解喻是正确的。”“只有充分的记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史学要论》第7—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由此可见,志书记载不仅要追求现象真实,还要追求本质真实。只有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相统一了,才符合温总理所指出的“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
      方志是资料性文献,方志的存真求实体现在对资料的编纂上。第二轮修志以来,方志理论界对存真求实作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各地在修志实践中也遵循存真求实的原则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志稿质量明显优于首轮志书,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无庸讳言,从已出版的二轮志书和目前正在编修的志稿看,对贯彻存真求实方针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修志人不能正确认识“存真”二字,片面地强调方志的“官书”性质,认为志书既然是官书,就应当以记官事为主,从篇目设计到资料取舍都将眼睛“盯”着官方,不是从实际出发,不是从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出发,而是从“官本位”出发,甚至错误地认为这就是“讲政治”,于是,记官事多,记民事少;记事多,记人少;记高层的事多,记基层的事少;记部门的事多,记社会的事少。这样,将复杂的社会生活平面化,使地方志这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产品变成一堆毫无生气的官样文章,这就不能算是“存真”。这里,我们首先要解决修志为什么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修志人“要知道政府需要什么,怎么为政府不断提供用志资料;还要知道怎样为各级干部、为学校、为普通百姓提供服务,怎样为青年知识分子和学生提供他们自己的家乡志,等等。”由此可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广大读者服务,是国人对方志编纂工作的基本要求。这在方志界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理论是一回事,而修志人的实际认识又是一回事。从现实情况看,“官本位”的思想残余仍牢固地占据在一些修志人的头脑之中,这个认识问题不解决,修好二轮志书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每个修志人都应当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在修志过程中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路子,认真实践温总理所指出的“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使二轮志书的质量在总体上有一个新的提升。
       “存真”与“求实”是一个整体。“求实”就是在“存真”的基础上,努力去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地方志虽然可以体现规律,但地方志本身却难以担负起探索规律的功能。这就需要我们去“求”。如何“求”?1983年,董一博在《论地方志的批判继承与创新》一文中写道:编修地方志要“存真求实,实事求是,还原历史与现实的本来面貌。”又说:“地方志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尊重事实,尊重真理,写到实处、真处,而且要写得准。”(《董一博方志论文集》第75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笔者以为,这里所说的“实处”、“真处”、“写得准”实质上包涵了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志稿资料是记载了不少,但许多资料显得零碎、肤浅,从总体上看不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这个带普遍性的问题主要出在对资料的选择上。有些修志人在资料选用上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记流水账,将一些浮在社会表层的、毫无深意的资料收录其中,而将那些能反映社会本质的、具有深刻内涵的资料却遗落在二轮修志之外,这样,志书缺乏深度、不能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也就在情理之中。例如,写改革开放,大都写开了那些会,发了那些文件,制订了那些措施;写“三农”问题,大都写县委、县政府如何重视,对“三农”问题本身却写得不多;有的志稿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对入志资料进行格式化处理,使志书成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这些内容也许是“真”的,但在历史长河中并无多大意义。人们想知道的往往是:改革前的状况,改革的艰难和曲折,改革给人民带来的实惠,当前改革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从而体现改革的必然性,反映社会发展的规律;“三农”问题倒底有哪些问题,解决得如何,农民还有哪些愿望和要求,等等,这些都是政府和人民需要了解的。这里,我们每个修志人必须明确,一部志书,是一个地方历史的真实写照。志书的存真求实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地方志书就是通过存真求实这一手段,“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实现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才是修志的目的。关于在修志中如何存真求实,各地已经有了许多成功的实践,笔者试以开化县的“生态立县”这一史实为例,作一具体剖析。
      开化县地处浙西山区、钱塘江源头,是浙江省的贫困县之一。2000年9月,中共开化县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决议,确立“生态立县”战略,“生态立县”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开化县是在全国率先提出来的。(马东泉:《生态之路》,第56-57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这项决定对开化县来说是一个重大改革,但这项重大改革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一、上世记后20年,开化经济发展速度与外地相比显得缓慢。据统计,开化GDP占全省的份额从1978年的 0.66 %下降到1998年的0.32 %,这说明开化经济发展在全省落后了。对于开化这样一个山区、林区、老区县如何加快发展,开化县委县政府发动全县人民大讨论,认识到:自然生态是开化的最大优势,只有从生态上做文章,才能谋求加快发展;二、生态立县是开化人民多年的愿望。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化政协一位干部通过调查研究,在媒体上呼吁保护钱塘江源头生态,开展自然生态建设(载《人民日报》1987年3月21日第5版)。在开化每年的“两会”上,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断有关于保护生态和加强生态建设的提案和议案,呼声颇高;三、在全国生态问题日趋严重的大背景下,开化县通过历届领导的不竭努力,自然生态十分良好,生态经济也凸显其发展前景。《开化县志》在续修时如果将这些有关的背景资料运用史学笔法写清楚,让人们知道“生态立县”战略不是那个人的发明,而是人民群众的智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取向,就如实反映了真实、真情和真理,志书就有了深度。相反,如果在修志时单写某年某月党代会作出决议,某年某月请专家论政,某年某月某领导是如何表态的,那就远远不够,因为这不能反映历史的本来面貌和深层次内容,不符合存真求实的要求。
       总之,只要我们每个修志人严格遵循存真求实的方针,认真实践温总理所指示的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的要求,从而深刻地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探求事物发展的规律,二轮修志的质量就一定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注释:
            *《读者》杂志2007年第6期以“卷首语”转载此文。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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