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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专稿)阿拉善盟策克口岸人民币现金在蒙古国流动情况的调查
  •     为深入了解阿拉善盟策克口岸地区人民币现金流出、流入对当地现金管理的影响及口岸地区人民币区域化程度,加强对货币供应量的监测,本文对策克口岸人民币现金在蒙古国流动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策克口岸基本情况
         策克口岸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政府所在地达来库布镇北部60公里处,距国境线17公里,与蒙古国西伯库伦口岸对应。1992年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批准为季节性二类陆路口岸,2005年6月28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中蒙双边性常年开放口岸,从而使策克口岸成为继满洲里、二连浩特之后我区第三大陆路口岸,是阿拉善盟对外开放的唯一国际通道。策克口岸对外辐射蒙古国南戈壁、巴音洪格尔、戈壁阿尔泰、前杭盖、后杭盖五个畜产品、矿产品资源较为富集的省区,对内辐射国内陕、甘、宁、青四省区和内蒙古自治区。
         策克口岸边贸经济经过十五年的稳步发展,由初期的物物交易为主的最原始的商品交换,发展至边境贸易结算以人民币作为唯一计价货币被普遍采用,人民币已成为策克口岸边境贸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对蒙古国货币图格里克的兑换率由1992年初次开关的1:40升至目前的1:150,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坚挺,得到了贸易双方的充分肯定。人民币在蒙古国被视为硬通货广泛使用,出现了不仅在边境旅游和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直接作为支付货币流通,而且在蒙古国各大商场可用人民币直接进行购物和消费。?当地人还把人民币现金作为保值增值的手段加以储存。人民币在蒙古国的流通量迅速增长,促使人民币逐步进入区域化阶段。
         1、2006年策克口岸人民币流出、流入途径
         人民币现金在策克口岸流通的供应渠道主要由出境人员正常携带出境和非正常渠道流出(超限额携带人民币及地下汇兑等)。人民币在策克口岸流通的主要交易方式有:
         (1)、人民币现金交易是小额贸易唯一的交易方式。
         策克口岸初期的贸易活动以小额易货交易方式为主。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近年来在小额贸易中人民币现金交易逐步取代了易货贸易。策克口岸接壤蒙古国为欠发达国家,地广人稀,外汇资源匮乏,对外支付能力有限,西伯库伦口岸出口商品不足中蒙双边贸易过货总量的1%,主要方式为边境小额贸易,因而人民币流通几乎是单项流出。2006年策克口岸对蒙古国边境贸易进口额为11243万元,对蒙古国边境贸易出口额为314万元,人民币净流出10929万元。人民币在蒙古国誉有“二美元”之称,出境人员所携带的人民币无需兑换币种即可在蒙古国进行消费和正常的贸易往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有“优币淘汰劣币”的趋势,使人民币与图格里克的比价随时间和贸易成交量逐步拉大,且有延伸之势。出境人员则以在蒙古国屯积的人民币数量作为贸易量的身价实施贸易份额,甚至通过“地下汇兑”进行不规则的币种兑换。近年来在中蒙双方的共同治理下人民币在蒙古国的使用范围和流通量逐年扩大,策克口岸2006年通过小额贸易流入蒙古国的人民币现金达674万元。
         (2)、转账结算仅限于庆华---纳林苏海特煤矿的结算
         2002年内蒙古庆华集团公司与蒙古国“蒙古之金”集团公司达成联合开发蒙古国的纳林苏海特煤田的协议,根据协议煤炭生产后,庆华集团每吨煤付蒙方25元人民币红利,到2006年庆华集团每吨煤付蒙方人民币红利涨至100元,。自2003年3月份建厂以来,庆华集团已投资1400多万元人民币。内蒙古庆华集团与蒙方的资金不定期通过当地农行汇入二连浩特农行,然后再通过二连浩特农行汇入蒙古国发展银行进行结算。2006年全年,策克口岸进口蒙古国原煤154.7万吨,货值达1875万美元,全年资金清算量达22000万元。自2003年庆华集团人民币境外投资以来,红利回报和境外投资已成人民币流出主渠道。由此证实:蒙古国国家金融机构正式接受人民币,并在官方进行流通,用于支付结算、发放员工工资、购置设备、企业管理费等,结束了人民币在民间流通的历史。人民币现金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已远远超出了策克口岸辐射地区,区域化已发展至整个蒙古国。
         2、人民币从策克口岸的回流渠道
         策克口岸入境人员携带回流是人民币回流的唯一的正式回流渠道。流入蒙古国的人民币除部分沉淀下来,一部分通过中蒙双方入境人员、中方在蒙务工人员、经济考察和探亲人员携带人民币入境,以用于边贸、购买日常用品和生活开支之用。其余通过非正式渠道回流。
         3、策克口岸人民币跨境投资现状
         策克口岸跨境投资呈现以下特点:人民币跨境投资已成为口岸边贸经济的主体,人民币成为跨境投资的唯一结算货币,民营企业成为跨境投资的主体,矿产资源开发成为主要跨境投资目标,继庆华集团之后,阿拉善盟诸多企业与蒙古国洽谈投资,目前阿盟铁鹰公司、兰太集团、海联公司等已同蒙古国达成多项协议,取得大型探、采矿权6项,协议投资金额已达6亿元人民币。
         二、存在的问题
         1、境外人民币回流的问题
      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公布的测算结果:在蒙古国境内流通的货币有50%的货币是人民币,据保守估算,目前蒙古国境内人民币现金的存量为3亿元左右。以策克口岸地区为例:自2003年庆华集团人民币境外投资以来,红利回报和境外投资已成人民币流出的主渠道。预计2004年人民币流出达1.2亿元左右,预计2005年过货量达300万吨,结算量达7500万元人民币,2006年达500万吨,结算量达1.5亿元人民币,2007年达3000万吨,结算量近10亿元人民币。如此大量的人民币在境外流通,如果人民币没有畅通的渠道回流到我国,蒙古国难以将人民币作为区域储备货币。创造人民币回流的通道,能避免大量境外人民币的突然回流对境内人民币供给造成冲击。
     2、人民币跨境投资无明确的操作规程,制约境外投资人民币流动。从外汇管理角度来讲,目前尚未出台《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使人民币境外投资缺少明确依据,操作困难。同时部分企业不经审批而直接赴境外投资办厂,这种绕开管理部门的监督,直接开展的境外人民币投资活动,不仅造成政府对境外投资管理的失控,也给外汇管理带来了问题。
         3、一些政策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口岸边贸经济发展。其中从人民币管理角度来讲,最大问题就是现行出境人民币携带额过低,制约着商品交易量和投资,中蒙双方客商只能想方设法偷携大额人民币出入边境,以解决双边贸易需求,形成一定的畸型交易方式和投资方式。
         4、金融服务缺位。策克口岸建关至今已15个周年,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在此提供服务。随着口岸贸易日趋繁荣,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和从事口岸小额贸易的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迫切需要银行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口岸金融机构的缺位已严重制约了口岸贸易的快速发展。一是货币兑换问题。虽然人民币在策克口岸非常受欢迎,并在蒙古国内直接流通,成为硬通货,但汇兑外币的需求还是存在的。由于策克口岸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业务,使得人民币与蒙币图格里克及其他外币不能兑换。在开关期间常有客商持小额美元要求汇兑成人民币而无法实现的情况,兑换需求得不到保障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边贸小额业务的发展。二是现金存取问题,口岸开关期间,海关、口岸办、边贸公司、运输等管理部门都有大量的现金收入,非常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据策克口岸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2005年四个季度开关,仅关税就达776万元。三是贸易结算问题。随着中蒙双方经贸合作不断延伸,原有的易货贸易形式已难以满足贸易发展的需求,部分企业和个人逐渐开始到蒙古国跨境投资或从事贸易活动。由于中蒙双方金融机构未建立业务往来合作关系,国际结算渠道不畅,资金不能直接汇划。如:内蒙古庆华集团划往蒙古国的资金均是通过二连浩特农行汇入蒙古国,所需时间短则2-3天,长则5-7天,造成企业资金在途时间长,降低了资金使用率,增加了企业的结算成本。
         5、现金管理难度较大。策克口岸边贸结算和边民交易采取现金结算的单一结算方式,直接导致口岸地区的现金流通量增大。以2006年额济纳旗地区现金流量为例,在小额贸易集中的3月、6月、9月及12月,现金投放量分别达到1808万元、1137万元、6329万元和2784万元,4个月的现金投放量占全年投放量的51.18%。剔除经济落后地区的外流因素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跨国外流。据调查,2006年通过正常的报关手续每名出境人员可携带人民币2万元,但实际上报关的人数寥寥无几。但因为人民币现金结算在中蒙边贸结算中占比大,其他国家货币结算渠道不畅通,蒙币汇率不稳定,海关的查处力度又不是很严,所以私自携带人民币出境的现象较普遍。非正常的现金流出,大量现金体外循环,易造成当地现金流通秩序的混乱,对当地现金管理和反洗钱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建议
         1、加快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进程
         大量的人民币在蒙古国的流通,是我国经济发展、币值稳定的结果,是市场力量自发作用的结果,人民币在策克口岸地区辐射蒙古国边境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区域性国际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人民币在策克口岸地区的自由兑换创造了前提条件。中蒙双方货币当局都应采取积极的办法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同时要加强口岸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人民币跨境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伴随一些如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导致的人民币现金跨境流动,因此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进程中需要加强人民币反洗钱工作,将人民币跨境流动对我盟经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防止利用人民币跨境流通进行洗钱等违法交易活动,为边境贸易健康发展和人民币现金有序跨境流通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人民币正常回流渠道
      除了继续允许在边境贸易、一般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以外,另外,还可以考虑允许蒙古国用人民币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允许蒙古国的居民用人民币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不会对我国造成不利影响。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减少了外汇收入,但在实际上却增加了我国的投资支出。我国由进口商品或对外投资所流出去的人民币,又通过我国出口商品和接受投资流回来。
         3、充分论证,制定高效可行的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应体现积极支持“走出去”战略方针。制定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应立足于一个积极的、简便的、高效的出发点,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首先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外国相关投资法的内容。建议组成专设机构调查研究国外关于外国投资的相关法律、法令及其他关于金融、税收、工商管理、海关等多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充分体现管理办法的国际衔接性。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投资主体的多样性。随着人民币境外投资领域的扩大,国内投资主体也发生许多结构性变化,除涉外企业投资外,还出现境内自然人人民币境外投资的情况、事业单位境外办理合作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境外投资、人民币捐赠等多方位的现象,应而在制定实施细则中应涉及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多元化。还有人民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应与国内相关政策相配套,特别是要同外汇境外投资的企业所享有的优惠政策统一起来,以鼓励投资主体积极地“走出去”。
         4、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多方位开展边境口岸贸易结算。根据目前政策和双边结算协议,策克口岸可开办的结算途径有三条。即:1、通过海关正常携钞出境。现钞结算在边境小额贸易中起到主渠道作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限额管理的角度讲应进一步调整标准,扩大限额,将走私途径结算货币纳入正常渠道中来,保护边境贸易正常发展。2、与蒙古国银行开办人民币汇款业务。策克口岸边境贸易已不局限于双方边境地区,从中方来看口岸商业辐射效应已达陕、甘、宁、青等内地省市,蒙古国也扩大至内腹地区。随着贸易量的扩大,对结算方式的需求也相应发生变化,银行间结算业务关系的建立不仅解决结算量的问题,而且在结算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和实施结算工具的操作和使用,推行跨境结算便利化,进而随着结算渠道的递延促进贸易区域的延伸。3、加强口岸地区货币兑换点建设。根据策克口岸实际,设立货币兑换点虽然不属于结算的关键环节,但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补充,也必将长远影响贸易的其他经济活动的运行。
         5、制定相应配套措施,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一是应尽早出台专门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管理办法,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在政策的制定掌握运用上要有协调性、统一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就现行政策而言理应制定科学合理、富有弹性的边境贸易结算汇率,中蒙双方共同协商,建立一个反映双方内在需求的弹性汇率机制,促进边贸结算健康发展;二是继续简化核销办法。特别是由人民币结算引发的系列核销难点应尽快探讨解决,如代理公司只负责报关而拿不到收款凭证无法正常核销等问题应统一调查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灵活解决人民币结算核销问题。三是调整现行退税政策,应允许企业在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核销后享受国家出口全额退税政策,鼓励边贸本币结算。四是建立中蒙双方银行定期联系机制,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促进双边银行间结算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从而促进双方经贸关系的持续、稳健发展。
         6、对涉蒙境外投资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必要的关注。涉蒙境外投资已给阿盟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极大地活力,但是发展的艰难性和问题的复杂性都日趋尖锐。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都围绕蒙古国非铁金属和煤炭资源开发展开激烈竞争,再加之蒙古国政策的多变性给我国涉蒙矿产资源开发境外投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给管理部门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因此应多关注蒙古国及其他国家对蒙投资的变化和动向。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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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稿)阿拉善盟策克口岸人民币现金在蒙古国流动情况的调查
  •     为深入了解阿拉善盟策克口岸地区人民币现金流出、流入对当地现金管理的影响及口岸地区人民币区域化程度,加强对货币供应量的监测,本文对策克口岸人民币现金在蒙古国流动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策克口岸基本情况
         策克口岸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政府所在地达来库布镇北部60公里处,距国境线17公里,与蒙古国西伯库伦口岸对应。1992年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批准为季节性二类陆路口岸,2005年6月28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中蒙双边性常年开放口岸,从而使策克口岸成为继满洲里、二连浩特之后我区第三大陆路口岸,是阿拉善盟对外开放的唯一国际通道。策克口岸对外辐射蒙古国南戈壁、巴音洪格尔、戈壁阿尔泰、前杭盖、后杭盖五个畜产品、矿产品资源较为富集的省区,对内辐射国内陕、甘、宁、青四省区和内蒙古自治区。
         策克口岸边贸经济经过十五年的稳步发展,由初期的物物交易为主的最原始的商品交换,发展至边境贸易结算以人民币作为唯一计价货币被普遍采用,人民币已成为策克口岸边境贸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对蒙古国货币图格里克的兑换率由1992年初次开关的1:40升至目前的1:150,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坚挺,得到了贸易双方的充分肯定。人民币在蒙古国被视为硬通货广泛使用,出现了不仅在边境旅游和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直接作为支付货币流通,而且在蒙古国各大商场可用人民币直接进行购物和消费。?当地人还把人民币现金作为保值增值的手段加以储存。人民币在蒙古国的流通量迅速增长,促使人民币逐步进入区域化阶段。
         1、2006年策克口岸人民币流出、流入途径
         人民币现金在策克口岸流通的供应渠道主要由出境人员正常携带出境和非正常渠道流出(超限额携带人民币及地下汇兑等)。人民币在策克口岸流通的主要交易方式有:
         (1)、人民币现金交易是小额贸易唯一的交易方式。
         策克口岸初期的贸易活动以小额易货交易方式为主。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近年来在小额贸易中人民币现金交易逐步取代了易货贸易。策克口岸接壤蒙古国为欠发达国家,地广人稀,外汇资源匮乏,对外支付能力有限,西伯库伦口岸出口商品不足中蒙双边贸易过货总量的1%,主要方式为边境小额贸易,因而人民币流通几乎是单项流出。2006年策克口岸对蒙古国边境贸易进口额为11243万元,对蒙古国边境贸易出口额为314万元,人民币净流出10929万元。人民币在蒙古国誉有“二美元”之称,出境人员所携带的人民币无需兑换币种即可在蒙古国进行消费和正常的贸易往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有“优币淘汰劣币”的趋势,使人民币与图格里克的比价随时间和贸易成交量逐步拉大,且有延伸之势。出境人员则以在蒙古国屯积的人民币数量作为贸易量的身价实施贸易份额,甚至通过“地下汇兑”进行不规则的币种兑换。近年来在中蒙双方的共同治理下人民币在蒙古国的使用范围和流通量逐年扩大,策克口岸2006年通过小额贸易流入蒙古国的人民币现金达674万元。
         (2)、转账结算仅限于庆华---纳林苏海特煤矿的结算
         2002年内蒙古庆华集团公司与蒙古国“蒙古之金”集团公司达成联合开发蒙古国的纳林苏海特煤田的协议,根据协议煤炭生产后,庆华集团每吨煤付蒙方25元人民币红利,到2006年庆华集团每吨煤付蒙方人民币红利涨至100元,。自2003年3月份建厂以来,庆华集团已投资1400多万元人民币。内蒙古庆华集团与蒙方的资金不定期通过当地农行汇入二连浩特农行,然后再通过二连浩特农行汇入蒙古国发展银行进行结算。2006年全年,策克口岸进口蒙古国原煤154.7万吨,货值达1875万美元,全年资金清算量达22000万元。自2003年庆华集团人民币境外投资以来,红利回报和境外投资已成人民币流出主渠道。由此证实:蒙古国国家金融机构正式接受人民币,并在官方进行流通,用于支付结算、发放员工工资、购置设备、企业管理费等,结束了人民币在民间流通的历史。人民币现金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已远远超出了策克口岸辐射地区,区域化已发展至整个蒙古国。
         2、人民币从策克口岸的回流渠道
         策克口岸入境人员携带回流是人民币回流的唯一的正式回流渠道。流入蒙古国的人民币除部分沉淀下来,一部分通过中蒙双方入境人员、中方在蒙务工人员、经济考察和探亲人员携带人民币入境,以用于边贸、购买日常用品和生活开支之用。其余通过非正式渠道回流。
         3、策克口岸人民币跨境投资现状
         策克口岸跨境投资呈现以下特点:人民币跨境投资已成为口岸边贸经济的主体,人民币成为跨境投资的唯一结算货币,民营企业成为跨境投资的主体,矿产资源开发成为主要跨境投资目标,继庆华集团之后,阿拉善盟诸多企业与蒙古国洽谈投资,目前阿盟铁鹰公司、兰太集团、海联公司等已同蒙古国达成多项协议,取得大型探、采矿权6项,协议投资金额已达6亿元人民币。
         二、存在的问题
         1、境外人民币回流的问题
      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公布的测算结果:在蒙古国境内流通的货币有50%的货币是人民币,据保守估算,目前蒙古国境内人民币现金的存量为3亿元左右。以策克口岸地区为例:自2003年庆华集团人民币境外投资以来,红利回报和境外投资已成人民币流出的主渠道。预计2004年人民币流出达1.2亿元左右,预计2005年过货量达300万吨,结算量达7500万元人民币,2006年达500万吨,结算量达1.5亿元人民币,2007年达3000万吨,结算量近10亿元人民币。如此大量的人民币在境外流通,如果人民币没有畅通的渠道回流到我国,蒙古国难以将人民币作为区域储备货币。创造人民币回流的通道,能避免大量境外人民币的突然回流对境内人民币供给造成冲击。
     2、人民币跨境投资无明确的操作规程,制约境外投资人民币流动。从外汇管理角度来讲,目前尚未出台《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使人民币境外投资缺少明确依据,操作困难。同时部分企业不经审批而直接赴境外投资办厂,这种绕开管理部门的监督,直接开展的境外人民币投资活动,不仅造成政府对境外投资管理的失控,也给外汇管理带来了问题。
         3、一些政策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口岸边贸经济发展。其中从人民币管理角度来讲,最大问题就是现行出境人民币携带额过低,制约着商品交易量和投资,中蒙双方客商只能想方设法偷携大额人民币出入边境,以解决双边贸易需求,形成一定的畸型交易方式和投资方式。
         4、金融服务缺位。策克口岸建关至今已15个周年,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在此提供服务。随着口岸贸易日趋繁荣,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和从事口岸小额贸易的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迫切需要银行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口岸金融机构的缺位已严重制约了口岸贸易的快速发展。一是货币兑换问题。虽然人民币在策克口岸非常受欢迎,并在蒙古国内直接流通,成为硬通货,但汇兑外币的需求还是存在的。由于策克口岸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业务,使得人民币与蒙币图格里克及其他外币不能兑换。在开关期间常有客商持小额美元要求汇兑成人民币而无法实现的情况,兑换需求得不到保障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边贸小额业务的发展。二是现金存取问题,口岸开关期间,海关、口岸办、边贸公司、运输等管理部门都有大量的现金收入,非常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据策克口岸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2005年四个季度开关,仅关税就达776万元。三是贸易结算问题。随着中蒙双方经贸合作不断延伸,原有的易货贸易形式已难以满足贸易发展的需求,部分企业和个人逐渐开始到蒙古国跨境投资或从事贸易活动。由于中蒙双方金融机构未建立业务往来合作关系,国际结算渠道不畅,资金不能直接汇划。如:内蒙古庆华集团划往蒙古国的资金均是通过二连浩特农行汇入蒙古国,所需时间短则2-3天,长则5-7天,造成企业资金在途时间长,降低了资金使用率,增加了企业的结算成本。
         5、现金管理难度较大。策克口岸边贸结算和边民交易采取现金结算的单一结算方式,直接导致口岸地区的现金流通量增大。以2006年额济纳旗地区现金流量为例,在小额贸易集中的3月、6月、9月及12月,现金投放量分别达到1808万元、1137万元、6329万元和2784万元,4个月的现金投放量占全年投放量的51.18%。剔除经济落后地区的外流因素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跨国外流。据调查,2006年通过正常的报关手续每名出境人员可携带人民币2万元,但实际上报关的人数寥寥无几。但因为人民币现金结算在中蒙边贸结算中占比大,其他国家货币结算渠道不畅通,蒙币汇率不稳定,海关的查处力度又不是很严,所以私自携带人民币出境的现象较普遍。非正常的现金流出,大量现金体外循环,易造成当地现金流通秩序的混乱,对当地现金管理和反洗钱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建议
         1、加快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进程
         大量的人民币在蒙古国的流通,是我国经济发展、币值稳定的结果,是市场力量自发作用的结果,人民币在策克口岸地区辐射蒙古国边境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区域性国际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人民币在策克口岸地区的自由兑换创造了前提条件。中蒙双方货币当局都应采取积极的办法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同时要加强口岸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人民币跨境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伴随一些如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导致的人民币现金跨境流动,因此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进程中需要加强人民币反洗钱工作,将人民币跨境流动对我盟经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防止利用人民币跨境流通进行洗钱等违法交易活动,为边境贸易健康发展和人民币现金有序跨境流通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人民币正常回流渠道
      除了继续允许在边境贸易、一般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以外,另外,还可以考虑允许蒙古国用人民币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允许蒙古国的居民用人民币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不会对我国造成不利影响。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减少了外汇收入,但在实际上却增加了我国的投资支出。我国由进口商品或对外投资所流出去的人民币,又通过我国出口商品和接受投资流回来。
         3、充分论证,制定高效可行的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应体现积极支持“走出去”战略方针。制定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应立足于一个积极的、简便的、高效的出发点,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首先人民币跨境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外国相关投资法的内容。建议组成专设机构调查研究国外关于外国投资的相关法律、法令及其他关于金融、税收、工商管理、海关等多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充分体现管理办法的国际衔接性。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投资主体的多样性。随着人民币境外投资领域的扩大,国内投资主体也发生许多结构性变化,除涉外企业投资外,还出现境内自然人人民币境外投资的情况、事业单位境外办理合作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境外投资、人民币捐赠等多方位的现象,应而在制定实施细则中应涉及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多元化。还有人民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应与国内相关政策相配套,特别是要同外汇境外投资的企业所享有的优惠政策统一起来,以鼓励投资主体积极地“走出去”。
         4、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多方位开展边境口岸贸易结算。根据目前政策和双边结算协议,策克口岸可开办的结算途径有三条。即:1、通过海关正常携钞出境。现钞结算在边境小额贸易中起到主渠道作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限额管理的角度讲应进一步调整标准,扩大限额,将走私途径结算货币纳入正常渠道中来,保护边境贸易正常发展。2、与蒙古国银行开办人民币汇款业务。策克口岸边境贸易已不局限于双方边境地区,从中方来看口岸商业辐射效应已达陕、甘、宁、青等内地省市,蒙古国也扩大至内腹地区。随着贸易量的扩大,对结算方式的需求也相应发生变化,银行间结算业务关系的建立不仅解决结算量的问题,而且在结算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和实施结算工具的操作和使用,推行跨境结算便利化,进而随着结算渠道的递延促进贸易区域的延伸。3、加强口岸地区货币兑换点建设。根据策克口岸实际,设立货币兑换点虽然不属于结算的关键环节,但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补充,也必将长远影响贸易的其他经济活动的运行。
         5、制定相应配套措施,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一是应尽早出台专门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管理办法,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在政策的制定掌握运用上要有协调性、统一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就现行政策而言理应制定科学合理、富有弹性的边境贸易结算汇率,中蒙双方共同协商,建立一个反映双方内在需求的弹性汇率机制,促进边贸结算健康发展;二是继续简化核销办法。特别是由人民币结算引发的系列核销难点应尽快探讨解决,如代理公司只负责报关而拿不到收款凭证无法正常核销等问题应统一调查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灵活解决人民币结算核销问题。三是调整现行退税政策,应允许企业在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核销后享受国家出口全额退税政策,鼓励边贸本币结算。四是建立中蒙双方银行定期联系机制,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促进双边银行间结算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从而促进双方经贸关系的持续、稳健发展。
         6、对涉蒙境外投资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必要的关注。涉蒙境外投资已给阿盟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极大地活力,但是发展的艰难性和问题的复杂性都日趋尖锐。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都围绕蒙古国非铁金属和煤炭资源开发展开激烈竞争,再加之蒙古国政策的多变性给我国涉蒙矿产资源开发境外投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给管理部门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因此应多关注蒙古国及其他国家对蒙投资的变化和动向。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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