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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特载)大力弘扬创新精神  把地方志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 2011年度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市召开,不仅为地方志系统的领导干部再次提供了交流经验的好机会,也为地方志系统提供了就近学习深圳人民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精神的好机会。我在前年厦门会议上,着重谈了应当怎样理解和贯彻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的问题;在去年南京会议上,着重谈了应当把各级方志办建设成为什么样的方志办的问题,提出要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方志办。在今年深圳会议上,我想专门谈谈如何用创新精神推进地方志工作发展的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人们现在讲的创新,无外乎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具体到地方志工作,我认为创新主要体现在和应当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制度创新

    中国在修志之初,本无成形的制度。隋唐以后,修志被纳入官职官责。从明清开始,由朝廷出面颁发修志诏谕。民国初年规定,省、县两级政府都要修志,而且要成立修志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修志任务被列入国家中长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并且成立了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恢复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此后,以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名义发出了一系列有关修志工作的规定、决定、通知、意见,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省、市、县三级修志制度、“一纳入和五到位”制度、评稿会制度、志书审查验收制度、资料报送制度等等。尤其是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更使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开启了依法修志的新时期,成为修志史上最大的制度创新。

    但是,能不能说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创新到此就结束了呢?不能说。首先,地方志工作在国家层面虽然有了法规,但要使它得到有效贯彻,还需要由地方各级法规制定部门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或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其次,还有一些不够入法条件但却很重要的问题,仍然缺少由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再次,随着形势的发展,地方志工作中已有的制度,有的需要修改完善,有的需要重新制定。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解决。

     

    二、体制机制创新

    所谓体制,一般指一定工作系统的组织形式。旧方志时期,最常见的大概是由地方行政长官聘请士绅、鸿儒参加志书编撰的体制。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后,逐步创立了省、市、县三级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实践说明,这种体制基本符合新中国的实际,保证了首轮修志的顺利完成。但是,一方面,这种体制在少数地方至今仍然未能完全实行,需要继续推进在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并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体制创新;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的多次改革和社会组织形式的深刻变化,原有修志体制已经难以完全适应,需要在坚持原有基本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解决诸如志书承编主体多元化后或地方志工作机构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后,如何组织管理各方面修志、切实履行组织实施修志职责的一些具体体制问题。

    所谓机制,一般指有机体内部客观存在的自然功能,泛指特定工作系统内部组织与组织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我们讲要进行机制创新,意思是说要通过改革,建立起使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产生内在压力和动力的制度,通过制度产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例如,大部分地方志工作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后,如何实行灵活的用人办法,如何使适合的人能进入、不适合的人能退出,如何使奖励制度常态化,如何调动学术骨干、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就是一些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的问题。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断改革创新,营造有利于地方志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工作内容创新

    地方志工作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只有一项内容,就是编修志书。即使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初期,情况仍然是这样。改革开放后,地方志事业逐步拓展,工作内容日益丰富,除了编纂本行政区域内的志书,又加上了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所辖区域修志的工作,以了组织编纂地言综合年鉴,编纂各种专志,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等等任务。这些新的工作内容由于符合时代特点,大多被作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写入了《条例》。最近,经过进一步总结,大家普遍认为地方志工作内容有九项,即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但这九个字也不能说囊括了地方志工作全部内容。只要大家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为党和国家多做贡献的愿望出发,肯定还能想出一些需要做也可能做的工作。当然,在创新工作内容时,千万不要忘记修志这个主业,我们不能再搞“一本书主义”,但也不能搞“喧宾夺主”。地方志工作中的所有内容,都是建立在修志这个基础之上的,都是修志的延伸。我们只有在做好这项主要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内容,才可能把地方志工作做得越来越有声有色。

     

    四、志书编纂创新

    志书编纂中的基本问题是指导思想、篇目设置、体例规范和编纂方法。在这些问题上,同样需要创新。

    1.关于指导思想的创新

    新方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地方志编纂最大的指导思想创新。我们今天强调指导思想创新,不是要用其他思想来代替马克思主义,恰恰相反,是要求大家特别是年轻同志通过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基本著作,切实掌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并用于指导方志编纂。另外,马克思主义本身也在发展。我们强调指导思想创新的另一层意思,是要求大家注意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把它们作为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我们强调指导思想创新,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对方志编纂业务的指导原则,在理解上也要与时俱进。例如,什么叫实事求是,它是否等于有闻必录。再如,志书质量中所规定的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是什么意思,它是否等于只能记述本地的优势、成绩和经验,而不能反映劣势、不足和教训。对这类问题,我们都应当用创新精神加以研究和解决。

    2.关于篇目设置的创新

    新编地方志的首轮修志较之旧方志,篇目设置已经丰富了不知多少。首轮修志启动到现在又过去了30年,而且这30年恰恰是中国在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信息化的推动下发生深刻变化的30年,也是地方志工作者通过修志实践积累大量新鲜经验的30年。在这种情况下,二轮修志较之首轮修志,篇目设置肯定会进一步调整和增加。例如,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证券业、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在首轮修志时都不很发达或一不很健全,而在二轮修志记述的时期却有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反,乡一镇企业在首轮修志时很兴旺,而在二轮修志记述的时期要么破产兼并,要么成为在乡镇的大企业,与原来说的乡镇企业已经不再是一个概念。像这类变化还有很多,我们如果不在谋篇立章上创新,志书就不可能贴近实际,难以反映时代气息、富有地方特色。

    3.关于体例规范的创新

    体例指书籍的组织形式和表现形式,某种体例一旦形成,往往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即使在这个领域,方志编纂也有可以创新之处。新编地方志的首轮修志,在体例上就比旧方志有了很大创新,形成以志为主,述、记、志、传、图、表、录七并用的新体例。二轮修志中,方志界在志书体例方面又有了不少创新。例如,不少地方将章节体与条目体相融合,强化“述”体的运用,提升了志书的整体性;实行“详特略同”原则,出现了特记、专记、调查报告、索引、注释等新体裁;在志书尤其是省志的总体设计上,打破了部门界限,按事业或行业分类,设置了多卷综合体志书。对原有的体裁形式,也有需要创新的地方。以地图为例,随着科技和出版业的进步,二轮修志就应当更多地采用航拍图、卫星地图、三维地形图、交通图、物产图、气候图、导游图等等。志一书的上下限,也是体例方面的一大问题。目前,各地在二轮志书的上下限方面很不统一,有的下限距离现在很近。这不仅给今后各轮修志造成困难,也不利于资料收集的完备和对历史认识的客观、全面。根据《条例》关于地方志书每20年续修一次的规定,考虑到二轮修志基本是续修,以及最好使改革开放初期内容在志书中保持相对的完整性,中指组提倡把其上下限放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对于这个问题,同样应当用创新精神加以思考和解决。

    4.关于编纂方法的创新

    这里所说的编纂方法,主要指写什么,怎么写,由谁写。新编地方志与旧方志相比,内容丰富得多。因此,更需要注意材料的筛选、内容的取舍、详略的得当、主线的分明。另外,旧方志一般出自一两个人或少数人之手,而新方志由于记述对象极其广泛而只能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写,即我们常说的众手成志。因此,更需要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对参编单位的组织和参编人员的培训,以及各分卷书稿的统编、审改。这些情况都决定了我们在志书的编纂方法上,必须有所创新。

     

    五、资料收集创新

    资料收集涉及两个方面,一为对象,二为手段。随着时代发展,方志编纂在这两个方面也都有不少创新。新编地方志开展特别是首轮修志以来,无论资料来源还是收集途径,都与旧方志时期不可同日而语。近些年,网络等新型媒体逐渐成为资料收集的重要对象,同时成为资料收集的主要手段之一。地方综合年鉴自从被正式纳入地方志工作范围后,既成为方志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成为修志资料的重要来源。为了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情,一些地方志工作机构还组织高校力量,围绕热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报告的内容纳入方志之中。还有的运用现代口述史的工作方法,对当事人、知情人进行录音录像,整理成文字资料,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补充。针对当前机构经常变动、企业不断改制改组而出现的新情况,有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还经过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的各单位推行地方志资料的年报制度。这些创新经验,都应当及时总结,在地方志工作系统推广。

     

    六、质量管理创新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为了保证和提高质量,我曾在多个场合提出,二轮修志要坚持“四快一慢”的原则,即工作启动要快,制定体例、设计篇目要快,组织和培训队伍要快,收集资料、撰写志书要快,但定稿、出版要慢,要多用一些时间征求意见,反复推敲,反复打磨。二轮修志在2020年左右才结束,只要拿出书稿,出书时间来得及。据说现在各地出版的三级志书,加在一起有700多部。相信这些书在质量上都是下了大工夫的,但质量是否都是上乘,恐怕很难打保票。质量问题并非修志特有的问题,志书质量也并非新编地方志才有的问题。但是,志书的性质和地位,以及新编地方志的投入和编纂方法,决定了志书质量问题在今天特别突出,需要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为了保证修志质量,中指组在已有措施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但要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仍然需要以创新精神,对它加以细化和深化。还要看到,一些地方所以急于出书,与有关领导干部不正确的政绩观和现行财政预算制度也有一定关系。因此,要保证志书质量,在有关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上,也有需要创新的地方。

     

    七、学科理论创新

    自从新编地方志开展以来,方志界学者一方面承继旧方志学研究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依据新编地方志的实践,在旧方志学体系和相关理论问题上进行创新,开启了现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新方志学体系建设。30年来,广大方志工作者在对旧方志整理研究和新方志编修及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从地方志的起源、属性、功能,以及志书编纂的内容、原则、方法等两个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产生了大量理论成果。但是,从总体上说,新方志学的理论体系还不够系统、不够完整、不够规范,仍然需要方志界的同仁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进行理论创新。《方志百科全书》编纂工程的启动和方志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筹办,都是这一创新努力的组成部分。我们要继续深入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开展对内对外的学术交流,整理和研究旧方志及其理论,推动理论创新不断向前发展。

     

    八、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剑新

    读志用志并非自新编地方志始,但主动引导读者读志用志,把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作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却是新编地方志以来的创新。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途径和效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除了要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外,还需要在方志馆的定位上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我们现在要建设的方志馆,并不是修志的单位,而是一种设施。这种设施不应当只是存放志书和修志过程收集的资料,展览历代志书和修志的历史,而应当是地情馆,里面用沙盘、挂图、实物、模型、雕塑等展品,声光电等技术手段,分门别类地介绍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通、地理、气候、物产等情况。它既可以弥补历史博物馆和城市博物馆的不足,又可以成为对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行地情、国情教育的场所,成为展示中国独特文化现象的标志性建筑。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利用它开设面向市民和大中小学生的地情知识讲座,开展方志学方面的学术研讨。只要对方志馆作出这种新的定位,它一定会成为开发利用方志资源的又一个好形式,一定会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

     

    九、修志队伍组织与培训创新

    组织和培训修志队伍,是新编地方志开展以来的一项工作创新。过去要组织的修志队伍,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参与修志的人员。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仅仅组织他们已经适应不了形势了,必须适当吸收社会力量,并尽可能多地返聘那些60来岁、愿意继续参与修志、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另外,在地方志工作机构普遍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制度后,如何留住和延揽学术人才、技术人才,也是一个值得用创新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过去,培训修志队伍的基本办法是办培训班。随着形势的发展,也要不断改进办班形式,增强办班实效。比如,办班要分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要注意提高授课人员水平,等等。另外,还要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带薪参加继续教育等办法。现在有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与高校结合,办一年期或两年期的研究生班,使修志人员得到深造,就是一种植得提倡的办法。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已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正满怀豪情地开始进行“十二五”建设。我们方志人要紧紧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辜负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就要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把地方志工作不断推向前进。我们只要把创新精神与科学精神、求实精神、虚心学习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百折不挠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紧紧依靠广大修志工作者,尊重和鼓励修志工作者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就一定会在地方志工作原有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就一定会推动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理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就一定会开创地方志事业的新局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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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载)大力弘扬创新精神  把地方志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 2011年度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市召开,不仅为地方志系统的领导干部再次提供了交流经验的好机会,也为地方志系统提供了就近学习深圳人民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精神的好机会。我在前年厦门会议上,着重谈了应当怎样理解和贯彻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的问题;在去年南京会议上,着重谈了应当把各级方志办建设成为什么样的方志办的问题,提出要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方志办。在今年深圳会议上,我想专门谈谈如何用创新精神推进地方志工作发展的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人们现在讲的创新,无外乎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具体到地方志工作,我认为创新主要体现在和应当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制度创新

    中国在修志之初,本无成形的制度。隋唐以后,修志被纳入官职官责。从明清开始,由朝廷出面颁发修志诏谕。民国初年规定,省、县两级政府都要修志,而且要成立修志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修志任务被列入国家中长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并且成立了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恢复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此后,以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名义发出了一系列有关修志工作的规定、决定、通知、意见,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省、市、县三级修志制度、“一纳入和五到位”制度、评稿会制度、志书审查验收制度、资料报送制度等等。尤其是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更使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开启了依法修志的新时期,成为修志史上最大的制度创新。

    但是,能不能说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创新到此就结束了呢?不能说。首先,地方志工作在国家层面虽然有了法规,但要使它得到有效贯彻,还需要由地方各级法规制定部门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或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其次,还有一些不够入法条件但却很重要的问题,仍然缺少由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再次,随着形势的发展,地方志工作中已有的制度,有的需要修改完善,有的需要重新制定。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解决。

     

    二、体制机制创新

    所谓体制,一般指一定工作系统的组织形式。旧方志时期,最常见的大概是由地方行政长官聘请士绅、鸿儒参加志书编撰的体制。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后,逐步创立了省、市、县三级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实践说明,这种体制基本符合新中国的实际,保证了首轮修志的顺利完成。但是,一方面,这种体制在少数地方至今仍然未能完全实行,需要继续推进在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并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体制创新;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的多次改革和社会组织形式的深刻变化,原有修志体制已经难以完全适应,需要在坚持原有基本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解决诸如志书承编主体多元化后或地方志工作机构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后,如何组织管理各方面修志、切实履行组织实施修志职责的一些具体体制问题。

    所谓机制,一般指有机体内部客观存在的自然功能,泛指特定工作系统内部组织与组织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我们讲要进行机制创新,意思是说要通过改革,建立起使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产生内在压力和动力的制度,通过制度产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例如,大部分地方志工作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后,如何实行灵活的用人办法,如何使适合的人能进入、不适合的人能退出,如何使奖励制度常态化,如何调动学术骨干、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就是一些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的问题。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断改革创新,营造有利于地方志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工作内容创新

    地方志工作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只有一项内容,就是编修志书。即使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初期,情况仍然是这样。改革开放后,地方志事业逐步拓展,工作内容日益丰富,除了编纂本行政区域内的志书,又加上了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所辖区域修志的工作,以了组织编纂地言综合年鉴,编纂各种专志,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等等任务。这些新的工作内容由于符合时代特点,大多被作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写入了《条例》。最近,经过进一步总结,大家普遍认为地方志工作内容有九项,即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但这九个字也不能说囊括了地方志工作全部内容。只要大家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为党和国家多做贡献的愿望出发,肯定还能想出一些需要做也可能做的工作。当然,在创新工作内容时,千万不要忘记修志这个主业,我们不能再搞“一本书主义”,但也不能搞“喧宾夺主”。地方志工作中的所有内容,都是建立在修志这个基础之上的,都是修志的延伸。我们只有在做好这项主要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内容,才可能把地方志工作做得越来越有声有色。

     

    四、志书编纂创新

    志书编纂中的基本问题是指导思想、篇目设置、体例规范和编纂方法。在这些问题上,同样需要创新。

    1.关于指导思想的创新

    新方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地方志编纂最大的指导思想创新。我们今天强调指导思想创新,不是要用其他思想来代替马克思主义,恰恰相反,是要求大家特别是年轻同志通过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基本著作,切实掌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并用于指导方志编纂。另外,马克思主义本身也在发展。我们强调指导思想创新的另一层意思,是要求大家注意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把它们作为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我们强调指导思想创新,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对方志编纂业务的指导原则,在理解上也要与时俱进。例如,什么叫实事求是,它是否等于有闻必录。再如,志书质量中所规定的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是什么意思,它是否等于只能记述本地的优势、成绩和经验,而不能反映劣势、不足和教训。对这类问题,我们都应当用创新精神加以研究和解决。

    2.关于篇目设置的创新

    新编地方志的首轮修志较之旧方志,篇目设置已经丰富了不知多少。首轮修志启动到现在又过去了30年,而且这30年恰恰是中国在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信息化的推动下发生深刻变化的30年,也是地方志工作者通过修志实践积累大量新鲜经验的30年。在这种情况下,二轮修志较之首轮修志,篇目设置肯定会进一步调整和增加。例如,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证券业、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在首轮修志时都不很发达或一不很健全,而在二轮修志记述的时期却有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反,乡一镇企业在首轮修志时很兴旺,而在二轮修志记述的时期要么破产兼并,要么成为在乡镇的大企业,与原来说的乡镇企业已经不再是一个概念。像这类变化还有很多,我们如果不在谋篇立章上创新,志书就不可能贴近实际,难以反映时代气息、富有地方特色。

    3.关于体例规范的创新

    体例指书籍的组织形式和表现形式,某种体例一旦形成,往往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即使在这个领域,方志编纂也有可以创新之处。新编地方志的首轮修志,在体例上就比旧方志有了很大创新,形成以志为主,述、记、志、传、图、表、录七并用的新体例。二轮修志中,方志界在志书体例方面又有了不少创新。例如,不少地方将章节体与条目体相融合,强化“述”体的运用,提升了志书的整体性;实行“详特略同”原则,出现了特记、专记、调查报告、索引、注释等新体裁;在志书尤其是省志的总体设计上,打破了部门界限,按事业或行业分类,设置了多卷综合体志书。对原有的体裁形式,也有需要创新的地方。以地图为例,随着科技和出版业的进步,二轮修志就应当更多地采用航拍图、卫星地图、三维地形图、交通图、物产图、气候图、导游图等等。志一书的上下限,也是体例方面的一大问题。目前,各地在二轮志书的上下限方面很不统一,有的下限距离现在很近。这不仅给今后各轮修志造成困难,也不利于资料收集的完备和对历史认识的客观、全面。根据《条例》关于地方志书每20年续修一次的规定,考虑到二轮修志基本是续修,以及最好使改革开放初期内容在志书中保持相对的完整性,中指组提倡把其上下限放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对于这个问题,同样应当用创新精神加以思考和解决。

    4.关于编纂方法的创新

    这里所说的编纂方法,主要指写什么,怎么写,由谁写。新编地方志与旧方志相比,内容丰富得多。因此,更需要注意材料的筛选、内容的取舍、详略的得当、主线的分明。另外,旧方志一般出自一两个人或少数人之手,而新方志由于记述对象极其广泛而只能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写,即我们常说的众手成志。因此,更需要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对参编单位的组织和参编人员的培训,以及各分卷书稿的统编、审改。这些情况都决定了我们在志书的编纂方法上,必须有所创新。

     

    五、资料收集创新

    资料收集涉及两个方面,一为对象,二为手段。随着时代发展,方志编纂在这两个方面也都有不少创新。新编地方志开展特别是首轮修志以来,无论资料来源还是收集途径,都与旧方志时期不可同日而语。近些年,网络等新型媒体逐渐成为资料收集的重要对象,同时成为资料收集的主要手段之一。地方综合年鉴自从被正式纳入地方志工作范围后,既成为方志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成为修志资料的重要来源。为了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情,一些地方志工作机构还组织高校力量,围绕热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报告的内容纳入方志之中。还有的运用现代口述史的工作方法,对当事人、知情人进行录音录像,整理成文字资料,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补充。针对当前机构经常变动、企业不断改制改组而出现的新情况,有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还经过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的各单位推行地方志资料的年报制度。这些创新经验,都应当及时总结,在地方志工作系统推广。

     

    六、质量管理创新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为了保证和提高质量,我曾在多个场合提出,二轮修志要坚持“四快一慢”的原则,即工作启动要快,制定体例、设计篇目要快,组织和培训队伍要快,收集资料、撰写志书要快,但定稿、出版要慢,要多用一些时间征求意见,反复推敲,反复打磨。二轮修志在2020年左右才结束,只要拿出书稿,出书时间来得及。据说现在各地出版的三级志书,加在一起有700多部。相信这些书在质量上都是下了大工夫的,但质量是否都是上乘,恐怕很难打保票。质量问题并非修志特有的问题,志书质量也并非新编地方志才有的问题。但是,志书的性质和地位,以及新编地方志的投入和编纂方法,决定了志书质量问题在今天特别突出,需要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为了保证修志质量,中指组在已有措施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但要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仍然需要以创新精神,对它加以细化和深化。还要看到,一些地方所以急于出书,与有关领导干部不正确的政绩观和现行财政预算制度也有一定关系。因此,要保证志书质量,在有关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上,也有需要创新的地方。

     

    七、学科理论创新

    自从新编地方志开展以来,方志界学者一方面承继旧方志学研究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依据新编地方志的实践,在旧方志学体系和相关理论问题上进行创新,开启了现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新方志学体系建设。30年来,广大方志工作者在对旧方志整理研究和新方志编修及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从地方志的起源、属性、功能,以及志书编纂的内容、原则、方法等两个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产生了大量理论成果。但是,从总体上说,新方志学的理论体系还不够系统、不够完整、不够规范,仍然需要方志界的同仁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进行理论创新。《方志百科全书》编纂工程的启动和方志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筹办,都是这一创新努力的组成部分。我们要继续深入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开展对内对外的学术交流,整理和研究旧方志及其理论,推动理论创新不断向前发展。

     

    八、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剑新

    读志用志并非自新编地方志始,但主动引导读者读志用志,把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作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却是新编地方志以来的创新。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途径和效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除了要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外,还需要在方志馆的定位上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我们现在要建设的方志馆,并不是修志的单位,而是一种设施。这种设施不应当只是存放志书和修志过程收集的资料,展览历代志书和修志的历史,而应当是地情馆,里面用沙盘、挂图、实物、模型、雕塑等展品,声光电等技术手段,分门别类地介绍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通、地理、气候、物产等情况。它既可以弥补历史博物馆和城市博物馆的不足,又可以成为对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行地情、国情教育的场所,成为展示中国独特文化现象的标志性建筑。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利用它开设面向市民和大中小学生的地情知识讲座,开展方志学方面的学术研讨。只要对方志馆作出这种新的定位,它一定会成为开发利用方志资源的又一个好形式,一定会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

     

    九、修志队伍组织与培训创新

    组织和培训修志队伍,是新编地方志开展以来的一项工作创新。过去要组织的修志队伍,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参与修志的人员。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仅仅组织他们已经适应不了形势了,必须适当吸收社会力量,并尽可能多地返聘那些60来岁、愿意继续参与修志、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另外,在地方志工作机构普遍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制度后,如何留住和延揽学术人才、技术人才,也是一个值得用创新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过去,培训修志队伍的基本办法是办培训班。随着形势的发展,也要不断改进办班形式,增强办班实效。比如,办班要分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要注意提高授课人员水平,等等。另外,还要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带薪参加继续教育等办法。现在有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与高校结合,办一年期或两年期的研究生班,使修志人员得到深造,就是一种植得提倡的办法。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已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正满怀豪情地开始进行“十二五”建设。我们方志人要紧紧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辜负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就要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把地方志工作不断推向前进。我们只要把创新精神与科学精神、求实精神、虚心学习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百折不挠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紧紧依靠广大修志工作者,尊重和鼓励修志工作者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就一定会在地方志工作原有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就一定会推动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理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就一定会开创地方志事业的新局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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