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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志资料)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
  •     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成立于1950年1月16日,结束于是年4月15日,扫尾到1952年三反运动整改时。这个机构是特殊历史条件下所设的一个特殊形式的临时机构,所谓的招待所,既不接待过往军政人员,也不接待干部和职工而专门接待、登记、收容1949年1月北平(京)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返到尚未解放的绥远地区,到1950年1月,既无工作单位,也无实际职务,散居在社会上的,原属于国民党的军政干部。

        一、设置招待所的时代背景

        解放战争后期,平津战役时,张家口于1948年12月24日,天津1949年1月15日,先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武力所攻克,北平(京)1949年1月31日,和平解放。绥远的问题,按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5日,第七届党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到的绥远方式解决的。绥远方式……就是说向这一部分军队作暂时的让步,以利于争取这部分军队在政治上站到我们方面,或者保持中立,以便我们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国民党残余力量的主要部分。在一个相当的时间之后(例如在几个月,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再去按照人民解放军制度,将这部分军队改编为人民解放军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以董其武将军为首的绥远省军政干部和地方各族各界代表39人举行光荣的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按党中央既定方针,当时并未立即进城接管归绥市,而按党中央的部署,绥东(解放区)和绥西(起义地区),分别用一段时间进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的学习。绥东解放区的干部,一边学习,一边制定《进入归绥的工作方针和步骤》等方案。绥西起义地区的军政人员,组织学习委员会,同时成立《新政策推行委员会》,做好合并的准确。在双方准备工作妥当之后,按党中央指示和绥远的具体情况,于1949年12月10日,绥东的先遣队200余名干部进入归绥市,为绥东党政军机关入城做好准备工作。12月17日,中共绥远省委领导机关,绥远省军政领导机关,以及绥远群众团体机关等,正式进入归绥市。12月27日,绥远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绥远军政委员会在归绥市宣告成立。1950年1月1日,新组成的绥远省人民政府,绥远省军区在归绥市同时宣布成立。1月16    日,在军师旅长与高级参议参加的高干研究班开学的同时,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成立,并开始办公。

         二、中共绥远省委的收容训练计划

    成立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登记、审查、收容,北平(京)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因这样那样原因,返到尚未解放的绥远地区,到1950年1月,既无工作单位,也无实际职务,散居在社会上的原属国民党的军政干部,是中共绥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指示精神,于1949年10到12月之间,所拟定工作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1949年10月14日,中共绥远省委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报送(时任省委书记高克林亲自送的)并经华北局同意的,关于《进入归绥的工作方针和步骤》方案的第(四)项第6条提到:对京(北京)津(天津)返绥干部尽量收容训练1949年10月14日报告所附之《关于干部学习问题》方案中第二条:军政干部学习团参加人员的第二小项提到:由平、张(家口)各地到绥的无职干部(年纪较轻而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与热情者,学习时间较长,须予安置);1949年12月1日,中共绥远省委制定的绥远部队整训委员会《关于整编部队方案》中提到:对京、津、张各地返绥无职干部尽量收容并予以训练,时间半到一年。绥远军政委员会成立后,即按照中共绥远省委的这个精神,成立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完成这项既解决一些人的就业,也解决解放地区的干部急需,为巩固绥远地区社会新秩序而进行的有益工作。

        三、招待所领导关系与组织形式

    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由军政委员会领导,由省军区和省人民政府抽调人员做具体工作,也从登记的人员中选择部分人员帮助工作。

    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在归绥市设总所(地点在新旧城中间    的联谊社),在包头、五原、陕坝三地区设三个分所,总所和分所的办事机构均设股。所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均编为队,队下设分队,分队下设班。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总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登记股、调查股、考核股、学习股、业务股、文书股、人事股、文娱股(另有宣传队)、总务股、财粮股、军需股、审计股、事务股、检诊室。总所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共编为17个队。

        包头分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登记股、教育股、考核股、供给股等4个股。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编为4个队。

        五原分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 :登记股、考核股、供给股等3个股。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编为2个队。

        陕坝分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 : 登记股、考核股,教育股、供给股等4个股。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编为5个队。   

        总所和三个分所的登记、审核、收容工作到1950年4月15日基本结束,此时决定三个分所全部撤销,军区派的工作人员全部调回。总所收缩后,留下少数工作人员处理扫尾工作。总所的办事机构改设业务、总务、调查三个组。扫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处理。1951年5月省人事局成立后,扫尾的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由省人事局代管,扫尾工作由省人事局(厅)处理,直到1952年三反整改阶段,将这个招待所撤销。有关住所的扫尾工作,交由省人事局(厅)代管的省人民政府招待所接待。

        四、收容情况和扫尾工作

        截至1950年4月15日,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的总所和三个分所,共收容无职军政干部3604人。收容人员的去向为:调给机关和军队直接去工作的55人;回原籍生产的414人;留绥远地区参加生产的889人;潜逃的60人;开逃冒名顶替的208人;其余1979人,分别送入绥远军政干部学习团和省行政干部学校参加学习。经过训练先后毕业分配到地方工作。关于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总所的扫尾工作,主要内容有:尚未确定去向由招待所暂发供给的,由省人民政府派往基层抓春耕生产或其他中心工作暂由招待所供给的;个别学习毕业后住所等待安置的;这样那样原因返回招待所等待处理的等。个别人的问题(含身体有病,因工作或生活中犯错误对处理不服等待复议的),一直到1953 年底才处理完毕。至此扫尾工作基本结束。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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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志资料)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
  •     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成立于1950年1月16日,结束于是年4月15日,扫尾到1952年三反运动整改时。这个机构是特殊历史条件下所设的一个特殊形式的临时机构,所谓的招待所,既不接待过往军政人员,也不接待干部和职工而专门接待、登记、收容1949年1月北平(京)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返到尚未解放的绥远地区,到1950年1月,既无工作单位,也无实际职务,散居在社会上的,原属于国民党的军政干部。

        一、设置招待所的时代背景

        解放战争后期,平津战役时,张家口于1948年12月24日,天津1949年1月15日,先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武力所攻克,北平(京)1949年1月31日,和平解放。绥远的问题,按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5日,第七届党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到的绥远方式解决的。绥远方式……就是说向这一部分军队作暂时的让步,以利于争取这部分军队在政治上站到我们方面,或者保持中立,以便我们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国民党残余力量的主要部分。在一个相当的时间之后(例如在几个月,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再去按照人民解放军制度,将这部分军队改编为人民解放军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以董其武将军为首的绥远省军政干部和地方各族各界代表39人举行光荣的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按党中央既定方针,当时并未立即进城接管归绥市,而按党中央的部署,绥东(解放区)和绥西(起义地区),分别用一段时间进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的学习。绥东解放区的干部,一边学习,一边制定《进入归绥的工作方针和步骤》等方案。绥西起义地区的军政人员,组织学习委员会,同时成立《新政策推行委员会》,做好合并的准确。在双方准备工作妥当之后,按党中央指示和绥远的具体情况,于1949年12月10日,绥东的先遣队200余名干部进入归绥市,为绥东党政军机关入城做好准备工作。12月17日,中共绥远省委领导机关,绥远省军政领导机关,以及绥远群众团体机关等,正式进入归绥市。12月27日,绥远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绥远军政委员会在归绥市宣告成立。1950年1月1日,新组成的绥远省人民政府,绥远省军区在归绥市同时宣布成立。1月16    日,在军师旅长与高级参议参加的高干研究班开学的同时,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成立,并开始办公。

         二、中共绥远省委的收容训练计划

    成立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登记、审查、收容,北平(京)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因这样那样原因,返到尚未解放的绥远地区,到1950年1月,既无工作单位,也无实际职务,散居在社会上的原属国民党的军政干部,是中共绥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指示精神,于1949年10到12月之间,所拟定工作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1949年10月14日,中共绥远省委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报送(时任省委书记高克林亲自送的)并经华北局同意的,关于《进入归绥的工作方针和步骤》方案的第(四)项第6条提到:对京(北京)津(天津)返绥干部尽量收容训练1949年10月14日报告所附之《关于干部学习问题》方案中第二条:军政干部学习团参加人员的第二小项提到:由平、张(家口)各地到绥的无职干部(年纪较轻而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与热情者,学习时间较长,须予安置);1949年12月1日,中共绥远省委制定的绥远部队整训委员会《关于整编部队方案》中提到:对京、津、张各地返绥无职干部尽量收容并予以训练,时间半到一年。绥远军政委员会成立后,即按照中共绥远省委的这个精神,成立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完成这项既解决一些人的就业,也解决解放地区的干部急需,为巩固绥远地区社会新秩序而进行的有益工作。

        三、招待所领导关系与组织形式

    绥远省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由军政委员会领导,由省军区和省人民政府抽调人员做具体工作,也从登记的人员中选择部分人员帮助工作。

    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在归绥市设总所(地点在新旧城中间    的联谊社),在包头、五原、陕坝三地区设三个分所,总所和分所的办事机构均设股。所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均编为队,队下设分队,分队下设班。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总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登记股、调查股、考核股、学习股、业务股、文书股、人事股、文娱股(另有宣传队)、总务股、财粮股、军需股、审计股、事务股、检诊室。总所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共编为17个队。

        包头分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登记股、教育股、考核股、供给股等4个股。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编为4个队。

        五原分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 :登记股、考核股、供给股等3个股。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编为2个队。

        陕坝分所,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办事机构设 : 登记股、考核股,教育股、供给股等4个股。登记收容的无职军政干部编为5个队。   

        总所和三个分所的登记、审核、收容工作到1950年4月15日基本结束,此时决定三个分所全部撤销,军区派的工作人员全部调回。总所收缩后,留下少数工作人员处理扫尾工作。总所的办事机构改设业务、总务、调查三个组。扫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处理。1951年5月省人事局成立后,扫尾的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由省人事局代管,扫尾工作由省人事局(厅)处理,直到1952年三反整改阶段,将这个招待所撤销。有关住所的扫尾工作,交由省人事局(厅)代管的省人民政府招待所接待。

        四、收容情况和扫尾工作

        截至1950年4月15日,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的总所和三个分所,共收容无职军政干部3604人。收容人员的去向为:调给机关和军队直接去工作的55人;回原籍生产的414人;留绥远地区参加生产的889人;潜逃的60人;开逃冒名顶替的208人;其余1979人,分别送入绥远军政干部学习团和省行政干部学校参加学习。经过训练先后毕业分配到地方工作。关于无职军政干部招待所总所的扫尾工作,主要内容有:尚未确定去向由招待所暂发供给的,由省人民政府派往基层抓春耕生产或其他中心工作暂由招待所供给的;个别学习毕业后住所等待安置的;这样那样原因返回招待所等待处理的等。个别人的问题(含身体有病,因工作或生活中犯错误对处理不服等待复议的),一直到1953 年底才处理完毕。至此扫尾工作基本结束。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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