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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工作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深入开展 “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
  • 发布时间:2023-07-06
  • 来源:
  • 2022年12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下简称“两优”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地方志研究室高度重视“两优”专项行动,将认真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规范、精简、提速”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

    按照自治区党群部门“两优”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两优”专项行动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地方志研究室主任任组长的“两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整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负责人全程抓的工作格局,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议调度“两优”专项行动进度,全力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保障落实。

    二、梳理职能职责,全面自查优化

    地方志研究室以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为中心,以“规范、精简、提速”为目标,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处室为单位分解任务,全面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以及除权责清单之外的内部管理事项,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等方法,多方发力探索优化措施。

    围绕推动放权减权、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要件、压缩办事时限四个方面,在明确现有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学习借鉴地方志工作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研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决定下放2项职权事项,保留13项职权事项;精简2项工作流程,其中减少程序0项、减少要件0项、减少时限2项,平均时限压减率达到41.67%。

    三、做好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

    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平台及时对“两优”清单进行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综合考虑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情况,为确保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能够顺利承接下放事项,后续工作中将通过专家指导、备案通报、社会监督等多项措施,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确保下放的职权事项能够落稳落实。

    在全面梳理优化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地方志研究室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对机关内部事务进行拆分细化,结合工作实际反复推敲后形成“流水线型”流程,充分明晰了办事程序、要件和时限,有效推动各处室间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为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夯实牢固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将继续做好“两优”专项行动实践成果制度化,充分完善权力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业务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优化工作流程上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决策慢、行动慢、结果慢等问题,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方志工作的满意度,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志”力。


  • 【工作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深入开展 “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
  • 发布时间:2023-07-06
  • 来源:
  • 2022年12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下简称“两优”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地方志研究室高度重视“两优”专项行动,将认真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规范、精简、提速”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

    按照自治区党群部门“两优”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两优”专项行动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地方志研究室主任任组长的“两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整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负责人全程抓的工作格局,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议调度“两优”专项行动进度,全力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保障落实。

    二、梳理职能职责,全面自查优化

    地方志研究室以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为中心,以“规范、精简、提速”为目标,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处室为单位分解任务,全面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以及除权责清单之外的内部管理事项,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等方法,多方发力探索优化措施。

    围绕推动放权减权、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要件、压缩办事时限四个方面,在明确现有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学习借鉴地方志工作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研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决定下放2项职权事项,保留13项职权事项;精简2项工作流程,其中减少程序0项、减少要件0项、减少时限2项,平均时限压减率达到41.67%。

    三、做好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

    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平台及时对“两优”清单进行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综合考虑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情况,为确保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能够顺利承接下放事项,后续工作中将通过专家指导、备案通报、社会监督等多项措施,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确保下放的职权事项能够落稳落实。

    在全面梳理优化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地方志研究室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对机关内部事务进行拆分细化,结合工作实际反复推敲后形成“流水线型”流程,充分明晰了办事程序、要件和时限,有效推动各处室间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为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夯实牢固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将继续做好“两优”专项行动实践成果制度化,充分完善权力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业务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优化工作流程上持续发力,着力解决决策慢、行动慢、结果慢等问题,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方志工作的满意度,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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