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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论方志编纂五原则
  •     提  要:方志在历代承续的编纂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编纂原则,其中的五太原则,即存真求实,详今明古,生不立传,述而不论,横分纵述,更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方志  编纂  原则
       
        任何一种文体,都有其编写原则,这些原则也正是某种文体有别于其他文体的独特之处。地方志在代代相传中,也形成了独特的编纂原则,其中有五大原则已成为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存真求实,详今明古,生不立传,述而不论,横分纵述。 
        一、存真求实 
        志书的编纂必须实事求是,如实记载特定地域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人人都讲,谁都赞成,也没有哪一个人出来公开反对,但落实起来却并非易事,甚至可以说关卡道道,困难重重。从首轮方志编纂实践看,尽管已出版的多数志书和志书的主要部分都注意了这个问题,但违背真实性原则的地方仍随处可见。最突出的有4个问题:一是隐恶。只写“过五关斩六将”,不写“走麦城”。面对历史,有些志书只记载为本地域增光的事,却删节丑事、恶事、影响地区声誉的事。有些志书迎合当权人物的需要,只唱赞歌,只写共识,回避矛盾,对工作的失误、发展中的曲折,常常隐而不现,或轻描淡写,或一笔带过,或干脆不去涉及。历史的曲折与复杂性统统被抹掉了,违背了事物发展规律。二是溢美。把刚刚萌芽的事物,写得枝繁叶茂,甚至花团锦簇。把有缺陷的过程,写得尽善尽美、无可挑剔。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记述,总想锦上添花,把小的说大,扁的说圆,扭曲了事物本来面目,起了相反作用。三是主次颠倒。面对已经发生的复杂事物和反映这些事物的大量资料,在有限的志书篇幅中,不是选取最主要最典型的主流事物加以记述,而是把次要的、不典型的、非主流的事物摆在重要位置,大书特书。这就扭曲了事物发展的本来面貌,失去了真实性。四是头尾脱节。有的志书在记述事物时,常常重起始,轻终结,起始详详细细,终结干干巴巴,变得头大尾小,极不协调。有的是头尾反差过大,中间没有过渡,失去了事物的可信性。 
        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也有修志者个体主观认知和品德的偏差。从客观上讲,一是志书应记述的内容,并非所有的人都认同。不论历史还是现实,都或轻或重地和一些人的利益相关联。特别当代人修当代志,写什么,不写什么,写多写少,写轻写重,从什么角度去写等,和一些人群、阶层的关联就更为密切。其中,社会制度和法则,当权者的思想水平和执政能力,更起着决定性作用。总之,政治上的限制,权力的干预,利害直接关联者为争荣去污而向修志者施压等等,都是经常遇到,不可避免的。二是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尚未完结前,是难以把握其主要轨迹和走向的。因此,对资料出现一些判断失误是很难完全避免的。即便是事物已经终结,也并不能完全盖棺定论,而是需要一个沉淀期。在没有完全沉淀前,其真实度和历史影响也是难以准确把握的。从主观上看,一部成功志书的编纂,要求修志工作者有胆有识,有历史使命感和大无畏的奉献精神,这也并非人人都能做到的。有胆,就是敢于秉笔直书。有识,就是有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面对大量的历史资料和现实问题时,特别在固有的成见和错误思想面前,能够分清主次,辨别是非,抓住本质,洞察发展,把握方向。 
        二、详今明古 
        详今明古要求对现代的情况应有比较详细的反映,对古代的史实则应简明地记述。这是因为,古代的情况已有记载,而现代的情况则是首次入志,记述现代的历史发展情况,是现代人的使命。把当代人走过的历程如实记载下来,对当代人来说固然有容易隐恶溢美的局限,但更有使记述的内容易实、易全、易纠错的便利。详今也是人们的要求,执政的需要。总结历史,增长知识,提高认识,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应当和可能的。但是,“详今”并非要求凡事都要在志书中有详尽的记述,这不仅不可能,也没必要,它是和“明古”相比较而言的。不论史实的古与今,都应择其重点,有选择地人志。不同的是,越古越应简明精确。过去我们说详今略古,其本意就是对古代资料的简略。但有的志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古代资料收录过少,简而不明,甚至把“简略”变成“省略”。“明古”为什么不能省略,必须从发端开篇呢?因为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前后相承、因果相联的,不了解它产生的初始状况和发展的前期面貌,就难以理解后期的变化与结果。志书并不要求深入探索并明确展现历史发展的规律,但要求记述史实时,纵向有始有终,不出现断层,横向有边有类,不越特定地域。也只有全面地历史地层示事物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使人领悟其中的智慧,借鉴经验教训,发挥存史、资治、教化作用。当前,在方志编纂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三种应引起注意的倾向:
        一是重古轻今。认为当代人修当代志,很难摆脱利益关联和固有成见,因此以宜粗不宜细和给后人留余地为借口,尽量简化当代发生的有争议的一些重大事件,特别是一些政治事件更是千方百计回避。把主要精力花在搜寻整理古代资料上,特别是自以为对本地域文化拓展有利的资料,更是多多益善,不仅有文必录,而且地位突出。重视新发掘的历史资料,特别是给对本地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资料以突出地位,这是应当的。但有文必录,搞得过于琐碎,占的篇幅过大,就会造成志书结构倾斜,比例失调。如果以压缩当代内容为古代资料让路,本末倒置,更是不应当。古代的资料,是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多数已经流传千百年,我们只需选取、摘抄、归纳、整理,使其与当代历史发展相连相应,以适应新方志编纂的需要。而现代的资料是我们初次搜集整理,属原创,应真实、准确、全面。我们讲宜粗不宜细,是针对目前尚在发展中的事件,或虽然已告终结,但争议较大,尚未有社会公认的定论的事件,特别是政治事件,如写得过细,容易出现偏差,甚至引发更大争议,影响社会稳定。不是凡写现代事件都要宜粗不宜细。从总体上,应当是宜粗即粗,宜细即细。至于“给后人留有余地”,只适合某些尚未经历史沉淀,不宜写得过满过细的事件,而不是所有事件都要“留有余地”,那样做是对后人不负责任的。
        二是有今无古。有的志书只写当代,不写或很少写古代。古代的内容常常在总述或无题序中讲几句原则性的话或一笔带过。有的志书或志书的某些部分不是从事物发端写起,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起点,完全抛弃了古代部分。原因何在?有的是认识问题,认为古代部分无关紧要,资料抄来抄去,再下功夫也是重复古书。不懂得志书编纂在强调资料真实性的同时,还强调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要求资料有头有尾,历史的记述有始有终。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发掘、分析、整理历史资料的,虽然和许多古书用的是同一资料,但对资料认识和使用却是有原则区别的,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推陈出新的应用,志书的古代部分不是无关紧要,而是非常必要。不了解昨天就难以认识今天,不去寻根问祖,对现在的发展就很难找出原因,加以肯定。因此,古代部分可以简略,但不能没有。有今无古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资料难查,事件难懂,文字难解。因此,对志书的古代部分,能不写的尽量不写,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常常以“某某志已经写了,这部志可以不写”,“历史未作定论,留给后人去写”等为借口,躲避历史部分的撰写。但是不能因为难就不做了,不仅古代部分写起来有难度,现代部分同样有难度,只是难点不同而已。正确的态度是知难而进。有难度编纂起来固然比较费力,但成就的大小也是按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作为标准的。困难越大,越要奋力拼搏,这就不仅仅是编纂志书的问题了,而是人生观的问题。
        三是古今背离。有的志书,古是古,今是今,自成体系,两者没有关联,更看不出他们之间因果相连的承续关系。有的志书甚至在观点上都有不一致甚至前后矛盾的硬伤。这就剪断了志书资料历代沿袭的脉络,把一部完整的书变成了两部,破坏了志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其原因多是主编不到位,缺乏统筹安排和工作协调。有的志书在篇目设计时,没有强调纵不断主线的原则,篇章古今纵向不相接,横向不对应,篇与篇、章与章各自独立,没有必然联系,使志书结构散乱,难以自成体系。有的单位把志书一分为二,古代部分聘请专家编修,现代部分由行政人员众手成志,事先没有统一的要求,工作中又缺乏联系和协调,主编也没有作最后统稿,使一部志书不仅在内容上割裂开来,风格上也截然不同。这样的做法就更不可取了。
      三、生不立传
        志书不为在世的人立传,原因有三:一是志书为人物立传,目的是记述特定地域内,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名人的生平事迹,为后人借鉴。在世的人是仍在不断变化的人,难以对其社会影响做出比较准确的评价,人志与否,人志的层次如何排列,很难定论。二是为在世人立传,主要是为当代人立传。由于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名利纷争,立传标准很难做到科学公正。权力和金钱的介入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一些当权人物,会以种种手段干预影响立传标准和人物选定,修志者很难处理这些矛盾。三是在世人物中,有的费尽心思争取立传,有的则不计名利或另有隐情,不愿人传。志书编纂者既不愿意把那些不符合标准争取立传者写入志书,又不能把符合标准而不愿立传者在志书中删掉,因此,为在世人物立传很难公平处理。“生不立传”在不少论著中又叫“生不入志”,两者相较,前者的表述更为准确。因为,在世人物也有人志不立传的。志书记述事件,不可能不涉及人,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对人物作简单介绍的方法,便于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事件,这叫以事系人。还有一类是在介绍事件或机构情况时,离不开职位设置和各种排行榜,相应在世人物常常列入表格中,我们叫“列表人物”。生不立传是志书编纂的特殊用语,它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物传记。我国古代是志传合一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志、传逐步分家。传记虽然以真实资料为依据,但可以做一些合理想象,引申发挥,使情节更饱满、生动。还可以对人物发议论、作评价,用形象化的语言写物状形,使故事更具吸引力。志书的人物传,则只能对传主如实介绍,对其历史影响客观描述,不允许编纂者引申发挥,也不可随意议论评述。
        首轮修志生不立传的原则得到普遍重视,绝大多数志书对人物人志严肃认真,十分谨慎,立传人物都是反复研讨、集体商定的。目前,入志人物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过多过滥,许多在世人物挤进了篇幅有限的志书中,个别志书因“摆不平”在世人物人志或对入志人物介绍不满意、有分歧,而迟迟难以成书。原因主要是权力的干预,当权者总想在志书中占个位置,并得到良好评价。而我们的一些志书编纂者,也常常丧失原则,甚至有意讨好当权者,丧失了修志者应有的品德。也有的志书编纂者,为了宣扬本地域有深厚文化底蕴,采取低门槛政策,越界搜罗名人,只要和本地域有点关联的就收进来,为之列表,甚至立传。入志人物本应是在特定地域生活和工作过并有重要影响或重大贡献的人物,但有的志书却把“生活和工作过”作了不适当的夸大。只要是名人,不论他生活在何地,只要和本地有些联系,比如寄居一段,表演一次和数代以前的祖籍等等,统统搜罗过来,造成一个人物多处人志,各部志书又对此人物记载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弊端。还有些志书,对入志和立传人物的选择,缺乏全面比较和行业的公平比例分配,重政治,轻文化,政治军事人物所占比例过大,挤掉了一些在科技文化上贡献很大的人物。在选择标准上,常常是以政治表现划线。比如,周作人是汉奸,但又是知名文化人。林彪有叛逃的劣迹,也有辉煌的战绩。在作家中,不能没有周作人,在军事家中,也不可抹掉林彪。我们说的“重要影响”,并非完全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人,也应有使历史倒退而产生“重要影响”者。对后者立传,同样有存史、资治、教化意义。
        志书为人物立传,一向是被人高度关注且十分敏感的问题。什么人能入志立传,入志立传如何表述,是志书编纂的两大难题。选定入志立传人物,需要对地域和历史范围内的人物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比较准确的评价。在一个行业内选精拔尖,在各行业中选优选先,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做到各行业基本平衡。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生活中,常存在对一些人的功过是非褒贬不一、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情况,对这些有争议人物,应展开充分讨论,然后交由主编审定。人物入志首先应分类、分等,比如立传的人物、以事系人的人物、列表的人物等,按等级确定内容要素、文字长短。其中最易引发争论的是对人物功过是非的历史评价。编纂者应有一个基本看法,在表述上如果有社会公认的评价,可原文引用,如果权威性评价也有差异,就要把不同观点一并引用。在表述中不要受一些不正确或不准确的社会流行思想影响。特别是为去世的当代人入志立传,但尚未经过历史的沉淀,加之其在世亲友十分关注甚至直接干预,极易隐恶扬善,一片颂扬之声,其亲友家属满意了,也迎合了某些社会舆论,却丧失了志书的真实性,应引起警惕。还有一个问题,也是造成人物选定难、内容撰写难的原因,这就是志书编纂的特殊体制。谁能入志,作何评价,都被人认为是“组织上”的意见,选择是否妥当,评价是否准确,也将影响政府的声誉,反过来也加重了编纂者的责任。这就更需要编纂者有深厚的知识功底和高尚的道德修养,更需要以集体的智慧去审定入志人物。
      四、述而不论 
        志书编纂者的任务,是搜集、筛选、整理资料,按照方志的编纂原则,把真实的有重要价值的资料编写成特定内容的著述。它不像历史学著述那样,承担探索历史发展规律的任务,也有别于百科全书,承担普及知识的任务。编纂资料、探索规律、展示知识,是三者的不同特点。志书编纂者如果对资料进行主观的、随机的评议,不仅改变了志书资料性文献的性质,抹杀了其与历史书、百科全书等的区别,更主要的是给客观的资料加上主观的评述,极易反宾为主,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是非的争议,也先人为主地给资料罩上主观色彩,影响了资料的客观性,这样与史书同质化,实质上是把志书送上了消亡的道路。 
        志书述而不论,是不是要求编纂者以纯客观的自然主义态度罗列资料?是不是不需要有分析、有观点,不分是非地对待资料?当然不是。志书作为文化产品,是在特定环境、特定思想指导下编纂的,贯穿着编纂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评价,体现了他们的立场、观点、方法。我们讲述而不论,是在志书中对所编资料不作随机评论,而把思想观点寓于资料编纂之中。搜集和筛选资料时,哪些人志,哪些删除。在谋划结构篇章时,区分资料孰重孰轻,孰先孰后,放在何处,如何叙述等,都是在一定指导思想下进行的。我们不断讲,志书编修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把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编书的全过程,落实在志书中。事实上,如果对资料没有科学的分析是难以修出高质量的志书的。当然,志书述而不论,也不是完全排斥议论,它主要是指不能把叙事与议论夹杂在一起,更不可对所有的事件都作结论性评述,但志书的综述、概述、无题述,则允许展示编纂者思想观点。这样做有利于读者对志书的理解,也强化了志书的思想性和教育功能。此外,在某些关键环节,画龙点睛地加几句启示性议论,更有利于加深读者对事件的认识。但除非十分必要,一般情况最好不去议论。在述体中的议论,即便必要,也应适度。 
        当前志书编修对述而不论原则上没有分歧,但落实起来却十分困难。较为突出的问题有3个:一是夹叙夹议。正所谓,“叙事到了关键处,总想说几句”。内心深处总以为自己的议论能帮助读者理解所述事件,更充分地发挥资料的作用,其实是对读者的不信任,也是对自己所编志书能否被读者接受缺乏信心。必须明确志书是给读者提供精选资料的,读者需要的不是编者的议论,而是志书选择的资料是否真实、适用。如果需要议论,阅读史书更便捷,何必读志?更何况许多议论是画蛇添足,无益于志书。二是爱作结论。有的志书,无论对事件还是人物,总喜欢在叙述之前或之后,发点结论性议论,特别是对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有的同志说,在原则是非面前,不表态容易误导读者,也容易使人误解编纂者的意图。事实上,只要编书的指导思想正确,志书收录有争议的内容,不仅不会产生误导作用,相反,正是读者需要的。三是结构性演变。有些志书在撰写开篇时,是按述而不论的原则进行的,但写到某些章节便改变了笔法,大段大段发表议论,一过这一章节,又恢复了述而不论的状态。这些议论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种是对资料本身或资料使用有争议的地方,编纂者总想对资料的重要性、准确性和使用这些资料的必要性作些解释。另一种是编纂者在整理资料时突发灵感,产生一些新鲜见解,也总是急于表现出来。这种结构性演变,使志书在某些章节上枝蔓丛生,和全书在风格上造成了不一致、不协调问题。 
        为什么志书中的议论相当普遍呢?主要原因是人性中的自我表现欲,常常不自觉地寻求表现机会,遇到触发点,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如果不自觉地克制,就会膨胀、发泄,并表现于文字。有的同志在整理资料过程中,总会不停地探索出一些新鲜的甚至是闪光的带有规律性的观点,总觉得顺势展示在有关章节中,可以为志书添彩,深化其思想和吸引力。其实,一些深刻的认识、新鲜的见解,可以作为修志的副产品或用志的成果另写文章发表,这样意义更大。和志书内容掺合起来,既违背了志书编纂原则,又把新鲜观点埋没于大堆资料中,影响了它的光芒。议论多的另一原因是,首轮方志编修,骨干力量多是政府部门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不少同志本来就是撰写公文的佼佼者,受公文写作的影响,现在转过来编纂志书,从论述文到记述文,一时难以转变,在志书中经常出现议论也是习惯使然。总之,对志书述而不论原则,理论阐述不够,实践又缺乏扎扎实实的宣传教育,出现问题是必然的。只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第二轮志书编修中,这种弊端会逐渐减少的。 
        五、横分纵述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又称横排竖写。首先把特定地域的情况,按照事物的不同性质加以科学分类。可分大类,。即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也可分细类比如疆域地理、建置沿革、人口变迁、政治军事、经济发展、文化教育、民俗风情、名胜古迹、奇闻轶事、名人表传等等。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可有不同分类,突出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这个任务一般都在设计篇目时完成,而后是对每类情况纵向记述。 
        当前,横分纵述有4个问题应引起注意:一是分类不按客观事物的性质区分,而按当前的领导体制、工作系统划分。这在首轮新方志编修中相当普遍。由于新方志创修初期,既无经验,也无队伍,资金和办公条件远不能满足修志需求,不少地区为了能尽快启动修志,并使人员的抽调和经费的供给得到保障,采取了依托各行政系统和部门落实修志任务的办法。在志书的分类上,较多地迁就现行行政体制,即以客观类型和承编单位相结合,照顾承编单位需求的原则分类,同时依靠刚从该系统退下来的,有一定理论基础、文字能力的领导同志作带头人,启动志书编修。这虽然不是很科学,也不长久,但在当时却是唯一可行的办法。第二轮修志的情况变了,有了法规,有了队伍,有了较为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在志书分类上应主要考虑事物的性质,而不是行政归属。要在继续依靠行政系统修志的基础上,对承编单位作相应调整和组合。
        二是有些志书分类轻重倒置,甚至缺少要项。比较多见的是,重政治经济,轻社会,重人文,轻自然,给政治经济部类较高规格,较多篇幅,而对人口变迁、民俗风情、奇闻轶事等则常常降格,或一笔带过,对自然、地理等,有的只在综述中写一段,有的虽然单列篇章,但内容也很单薄。有些综合性志书,缺少对民族、宗教等要项的记述。多数是在篇目设计时未予重视,也有的是担心与专业志内容重复。同一内容在综合志与有关专业志中都有记载,虽然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侧重点和角度不同,全局与局部、宏观与微观各自需求不同,使同一资料在不同地方出现的面貌和意义也可能完全不同。
        三是有些志书纵向记述常常“戴假发”、“缺脑袋”、“断脊柱”。“戴假发”,是溯源过远,把一些道听途说或未经证实的传说当成事实,作为事物的发端。志书使用的资料,必须是可靠的,有根有据的,不可使用未经考证的传言或某人的回忆。但有关古代神话传说能否人志,却有不同意见。古代神话传说是研究历史的宝贵资料,人志能够增加志书的文化深度,但它又是未经证实的,作为历史发端写在纵向记述的开头是不妥的,可写在综述、概述或序言中。如果内容比较丰富,还可单列章节或写在奇闻轶事中。“缺脑袋”,就是纵向记述不是起于发端,而是起于历史的某一节点,比如建市、建国、复兴之年,使人对所记述的事件产生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感觉。当然,发端在何处,是值得研究探索的问题。由于历史资料的新发现或一些专家学者可靠的论证,把发端大大推前的事是常有的,我们应尽可能使用新资料。如果只有推测而无证据,发端只能从真实资料开始。“断脊柱”,就是纵向记述断了主线。有的内容上下空档太长,产生断层。有的虽然勉强维系,但看不出发展变化。这里有缺资料或没有充分掌握资料的可能,也有对资料缺乏深入研究安排不当的问题。此外,纵向记述也存在流水账式的逐年罗列资料,看不出兴衰起伏等问题。
      四是横分纵述的编纂方法如何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需求,应认真研究。有的同志提出把篇章结构改为条目结构的建议,经过一段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这种写法等于从根本上抹杀了志书的特点,使其和辞典、百科全书体例趋同。但目前的篇章节写法也是可以改进的。比如在篇章体的基础上,吸收条目体的优点;有的在篇章节后加条目,或把节的写法变成类似条目体的写法;有的设置了适用计算机应用的查询系统;也有不少志书,本来就是把条目作为基本单元的,比如人物志、著述志等,人物和著作都是一条条排列的。总之,从实际出发,有的吸取条目体的优点加以改进,有的则改进以适应计算机应用,使之适应篇章体,这样就可解决两者结合的问题。

    (作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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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  要:方志在历代承续的编纂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编纂原则,其中的五太原则,即存真求实,详今明古,生不立传,述而不论,横分纵述,更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方志  编纂  原则
       
        任何一种文体,都有其编写原则,这些原则也正是某种文体有别于其他文体的独特之处。地方志在代代相传中,也形成了独特的编纂原则,其中有五大原则已成为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存真求实,详今明古,生不立传,述而不论,横分纵述。 
        一、存真求实 
        志书的编纂必须实事求是,如实记载特定地域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人人都讲,谁都赞成,也没有哪一个人出来公开反对,但落实起来却并非易事,甚至可以说关卡道道,困难重重。从首轮方志编纂实践看,尽管已出版的多数志书和志书的主要部分都注意了这个问题,但违背真实性原则的地方仍随处可见。最突出的有4个问题:一是隐恶。只写“过五关斩六将”,不写“走麦城”。面对历史,有些志书只记载为本地域增光的事,却删节丑事、恶事、影响地区声誉的事。有些志书迎合当权人物的需要,只唱赞歌,只写共识,回避矛盾,对工作的失误、发展中的曲折,常常隐而不现,或轻描淡写,或一笔带过,或干脆不去涉及。历史的曲折与复杂性统统被抹掉了,违背了事物发展规律。二是溢美。把刚刚萌芽的事物,写得枝繁叶茂,甚至花团锦簇。把有缺陷的过程,写得尽善尽美、无可挑剔。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记述,总想锦上添花,把小的说大,扁的说圆,扭曲了事物本来面目,起了相反作用。三是主次颠倒。面对已经发生的复杂事物和反映这些事物的大量资料,在有限的志书篇幅中,不是选取最主要最典型的主流事物加以记述,而是把次要的、不典型的、非主流的事物摆在重要位置,大书特书。这就扭曲了事物发展的本来面貌,失去了真实性。四是头尾脱节。有的志书在记述事物时,常常重起始,轻终结,起始详详细细,终结干干巴巴,变得头大尾小,极不协调。有的是头尾反差过大,中间没有过渡,失去了事物的可信性。 
        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也有修志者个体主观认知和品德的偏差。从客观上讲,一是志书应记述的内容,并非所有的人都认同。不论历史还是现实,都或轻或重地和一些人的利益相关联。特别当代人修当代志,写什么,不写什么,写多写少,写轻写重,从什么角度去写等,和一些人群、阶层的关联就更为密切。其中,社会制度和法则,当权者的思想水平和执政能力,更起着决定性作用。总之,政治上的限制,权力的干预,利害直接关联者为争荣去污而向修志者施压等等,都是经常遇到,不可避免的。二是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尚未完结前,是难以把握其主要轨迹和走向的。因此,对资料出现一些判断失误是很难完全避免的。即便是事物已经终结,也并不能完全盖棺定论,而是需要一个沉淀期。在没有完全沉淀前,其真实度和历史影响也是难以准确把握的。从主观上看,一部成功志书的编纂,要求修志工作者有胆有识,有历史使命感和大无畏的奉献精神,这也并非人人都能做到的。有胆,就是敢于秉笔直书。有识,就是有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面对大量的历史资料和现实问题时,特别在固有的成见和错误思想面前,能够分清主次,辨别是非,抓住本质,洞察发展,把握方向。 
        二、详今明古 
        详今明古要求对现代的情况应有比较详细的反映,对古代的史实则应简明地记述。这是因为,古代的情况已有记载,而现代的情况则是首次入志,记述现代的历史发展情况,是现代人的使命。把当代人走过的历程如实记载下来,对当代人来说固然有容易隐恶溢美的局限,但更有使记述的内容易实、易全、易纠错的便利。详今也是人们的要求,执政的需要。总结历史,增长知识,提高认识,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应当和可能的。但是,“详今”并非要求凡事都要在志书中有详尽的记述,这不仅不可能,也没必要,它是和“明古”相比较而言的。不论史实的古与今,都应择其重点,有选择地人志。不同的是,越古越应简明精确。过去我们说详今略古,其本意就是对古代资料的简略。但有的志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古代资料收录过少,简而不明,甚至把“简略”变成“省略”。“明古”为什么不能省略,必须从发端开篇呢?因为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前后相承、因果相联的,不了解它产生的初始状况和发展的前期面貌,就难以理解后期的变化与结果。志书并不要求深入探索并明确展现历史发展的规律,但要求记述史实时,纵向有始有终,不出现断层,横向有边有类,不越特定地域。也只有全面地历史地层示事物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使人领悟其中的智慧,借鉴经验教训,发挥存史、资治、教化作用。当前,在方志编纂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三种应引起注意的倾向:
        一是重古轻今。认为当代人修当代志,很难摆脱利益关联和固有成见,因此以宜粗不宜细和给后人留余地为借口,尽量简化当代发生的有争议的一些重大事件,特别是一些政治事件更是千方百计回避。把主要精力花在搜寻整理古代资料上,特别是自以为对本地域文化拓展有利的资料,更是多多益善,不仅有文必录,而且地位突出。重视新发掘的历史资料,特别是给对本地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资料以突出地位,这是应当的。但有文必录,搞得过于琐碎,占的篇幅过大,就会造成志书结构倾斜,比例失调。如果以压缩当代内容为古代资料让路,本末倒置,更是不应当。古代的资料,是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多数已经流传千百年,我们只需选取、摘抄、归纳、整理,使其与当代历史发展相连相应,以适应新方志编纂的需要。而现代的资料是我们初次搜集整理,属原创,应真实、准确、全面。我们讲宜粗不宜细,是针对目前尚在发展中的事件,或虽然已告终结,但争议较大,尚未有社会公认的定论的事件,特别是政治事件,如写得过细,容易出现偏差,甚至引发更大争议,影响社会稳定。不是凡写现代事件都要宜粗不宜细。从总体上,应当是宜粗即粗,宜细即细。至于“给后人留有余地”,只适合某些尚未经历史沉淀,不宜写得过满过细的事件,而不是所有事件都要“留有余地”,那样做是对后人不负责任的。
        二是有今无古。有的志书只写当代,不写或很少写古代。古代的内容常常在总述或无题序中讲几句原则性的话或一笔带过。有的志书或志书的某些部分不是从事物发端写起,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起点,完全抛弃了古代部分。原因何在?有的是认识问题,认为古代部分无关紧要,资料抄来抄去,再下功夫也是重复古书。不懂得志书编纂在强调资料真实性的同时,还强调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要求资料有头有尾,历史的记述有始有终。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发掘、分析、整理历史资料的,虽然和许多古书用的是同一资料,但对资料认识和使用却是有原则区别的,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推陈出新的应用,志书的古代部分不是无关紧要,而是非常必要。不了解昨天就难以认识今天,不去寻根问祖,对现在的发展就很难找出原因,加以肯定。因此,古代部分可以简略,但不能没有。有今无古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资料难查,事件难懂,文字难解。因此,对志书的古代部分,能不写的尽量不写,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常常以“某某志已经写了,这部志可以不写”,“历史未作定论,留给后人去写”等为借口,躲避历史部分的撰写。但是不能因为难就不做了,不仅古代部分写起来有难度,现代部分同样有难度,只是难点不同而已。正确的态度是知难而进。有难度编纂起来固然比较费力,但成就的大小也是按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作为标准的。困难越大,越要奋力拼搏,这就不仅仅是编纂志书的问题了,而是人生观的问题。
        三是古今背离。有的志书,古是古,今是今,自成体系,两者没有关联,更看不出他们之间因果相连的承续关系。有的志书甚至在观点上都有不一致甚至前后矛盾的硬伤。这就剪断了志书资料历代沿袭的脉络,把一部完整的书变成了两部,破坏了志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其原因多是主编不到位,缺乏统筹安排和工作协调。有的志书在篇目设计时,没有强调纵不断主线的原则,篇章古今纵向不相接,横向不对应,篇与篇、章与章各自独立,没有必然联系,使志书结构散乱,难以自成体系。有的单位把志书一分为二,古代部分聘请专家编修,现代部分由行政人员众手成志,事先没有统一的要求,工作中又缺乏联系和协调,主编也没有作最后统稿,使一部志书不仅在内容上割裂开来,风格上也截然不同。这样的做法就更不可取了。
      三、生不立传
        志书不为在世的人立传,原因有三:一是志书为人物立传,目的是记述特定地域内,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名人的生平事迹,为后人借鉴。在世的人是仍在不断变化的人,难以对其社会影响做出比较准确的评价,人志与否,人志的层次如何排列,很难定论。二是为在世人立传,主要是为当代人立传。由于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名利纷争,立传标准很难做到科学公正。权力和金钱的介入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一些当权人物,会以种种手段干预影响立传标准和人物选定,修志者很难处理这些矛盾。三是在世人物中,有的费尽心思争取立传,有的则不计名利或另有隐情,不愿人传。志书编纂者既不愿意把那些不符合标准争取立传者写入志书,又不能把符合标准而不愿立传者在志书中删掉,因此,为在世人物立传很难公平处理。“生不立传”在不少论著中又叫“生不入志”,两者相较,前者的表述更为准确。因为,在世人物也有人志不立传的。志书记述事件,不可能不涉及人,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对人物作简单介绍的方法,便于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事件,这叫以事系人。还有一类是在介绍事件或机构情况时,离不开职位设置和各种排行榜,相应在世人物常常列入表格中,我们叫“列表人物”。生不立传是志书编纂的特殊用语,它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物传记。我国古代是志传合一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志、传逐步分家。传记虽然以真实资料为依据,但可以做一些合理想象,引申发挥,使情节更饱满、生动。还可以对人物发议论、作评价,用形象化的语言写物状形,使故事更具吸引力。志书的人物传,则只能对传主如实介绍,对其历史影响客观描述,不允许编纂者引申发挥,也不可随意议论评述。
        首轮修志生不立传的原则得到普遍重视,绝大多数志书对人物人志严肃认真,十分谨慎,立传人物都是反复研讨、集体商定的。目前,入志人物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过多过滥,许多在世人物挤进了篇幅有限的志书中,个别志书因“摆不平”在世人物人志或对入志人物介绍不满意、有分歧,而迟迟难以成书。原因主要是权力的干预,当权者总想在志书中占个位置,并得到良好评价。而我们的一些志书编纂者,也常常丧失原则,甚至有意讨好当权者,丧失了修志者应有的品德。也有的志书编纂者,为了宣扬本地域有深厚文化底蕴,采取低门槛政策,越界搜罗名人,只要和本地域有点关联的就收进来,为之列表,甚至立传。入志人物本应是在特定地域生活和工作过并有重要影响或重大贡献的人物,但有的志书却把“生活和工作过”作了不适当的夸大。只要是名人,不论他生活在何地,只要和本地有些联系,比如寄居一段,表演一次和数代以前的祖籍等等,统统搜罗过来,造成一个人物多处人志,各部志书又对此人物记载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弊端。还有些志书,对入志和立传人物的选择,缺乏全面比较和行业的公平比例分配,重政治,轻文化,政治军事人物所占比例过大,挤掉了一些在科技文化上贡献很大的人物。在选择标准上,常常是以政治表现划线。比如,周作人是汉奸,但又是知名文化人。林彪有叛逃的劣迹,也有辉煌的战绩。在作家中,不能没有周作人,在军事家中,也不可抹掉林彪。我们说的“重要影响”,并非完全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人,也应有使历史倒退而产生“重要影响”者。对后者立传,同样有存史、资治、教化意义。
        志书为人物立传,一向是被人高度关注且十分敏感的问题。什么人能入志立传,入志立传如何表述,是志书编纂的两大难题。选定入志立传人物,需要对地域和历史范围内的人物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比较准确的评价。在一个行业内选精拔尖,在各行业中选优选先,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做到各行业基本平衡。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生活中,常存在对一些人的功过是非褒贬不一、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情况,对这些有争议人物,应展开充分讨论,然后交由主编审定。人物入志首先应分类、分等,比如立传的人物、以事系人的人物、列表的人物等,按等级确定内容要素、文字长短。其中最易引发争论的是对人物功过是非的历史评价。编纂者应有一个基本看法,在表述上如果有社会公认的评价,可原文引用,如果权威性评价也有差异,就要把不同观点一并引用。在表述中不要受一些不正确或不准确的社会流行思想影响。特别是为去世的当代人入志立传,但尚未经过历史的沉淀,加之其在世亲友十分关注甚至直接干预,极易隐恶扬善,一片颂扬之声,其亲友家属满意了,也迎合了某些社会舆论,却丧失了志书的真实性,应引起警惕。还有一个问题,也是造成人物选定难、内容撰写难的原因,这就是志书编纂的特殊体制。谁能入志,作何评价,都被人认为是“组织上”的意见,选择是否妥当,评价是否准确,也将影响政府的声誉,反过来也加重了编纂者的责任。这就更需要编纂者有深厚的知识功底和高尚的道德修养,更需要以集体的智慧去审定入志人物。
      四、述而不论 
        志书编纂者的任务,是搜集、筛选、整理资料,按照方志的编纂原则,把真实的有重要价值的资料编写成特定内容的著述。它不像历史学著述那样,承担探索历史发展规律的任务,也有别于百科全书,承担普及知识的任务。编纂资料、探索规律、展示知识,是三者的不同特点。志书编纂者如果对资料进行主观的、随机的评议,不仅改变了志书资料性文献的性质,抹杀了其与历史书、百科全书等的区别,更主要的是给客观的资料加上主观的评述,极易反宾为主,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是非的争议,也先人为主地给资料罩上主观色彩,影响了资料的客观性,这样与史书同质化,实质上是把志书送上了消亡的道路。 
        志书述而不论,是不是要求编纂者以纯客观的自然主义态度罗列资料?是不是不需要有分析、有观点,不分是非地对待资料?当然不是。志书作为文化产品,是在特定环境、特定思想指导下编纂的,贯穿着编纂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评价,体现了他们的立场、观点、方法。我们讲述而不论,是在志书中对所编资料不作随机评论,而把思想观点寓于资料编纂之中。搜集和筛选资料时,哪些人志,哪些删除。在谋划结构篇章时,区分资料孰重孰轻,孰先孰后,放在何处,如何叙述等,都是在一定指导思想下进行的。我们不断讲,志书编修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把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编书的全过程,落实在志书中。事实上,如果对资料没有科学的分析是难以修出高质量的志书的。当然,志书述而不论,也不是完全排斥议论,它主要是指不能把叙事与议论夹杂在一起,更不可对所有的事件都作结论性评述,但志书的综述、概述、无题述,则允许展示编纂者思想观点。这样做有利于读者对志书的理解,也强化了志书的思想性和教育功能。此外,在某些关键环节,画龙点睛地加几句启示性议论,更有利于加深读者对事件的认识。但除非十分必要,一般情况最好不去议论。在述体中的议论,即便必要,也应适度。 
        当前志书编修对述而不论原则上没有分歧,但落实起来却十分困难。较为突出的问题有3个:一是夹叙夹议。正所谓,“叙事到了关键处,总想说几句”。内心深处总以为自己的议论能帮助读者理解所述事件,更充分地发挥资料的作用,其实是对读者的不信任,也是对自己所编志书能否被读者接受缺乏信心。必须明确志书是给读者提供精选资料的,读者需要的不是编者的议论,而是志书选择的资料是否真实、适用。如果需要议论,阅读史书更便捷,何必读志?更何况许多议论是画蛇添足,无益于志书。二是爱作结论。有的志书,无论对事件还是人物,总喜欢在叙述之前或之后,发点结论性议论,特别是对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有的同志说,在原则是非面前,不表态容易误导读者,也容易使人误解编纂者的意图。事实上,只要编书的指导思想正确,志书收录有争议的内容,不仅不会产生误导作用,相反,正是读者需要的。三是结构性演变。有些志书在撰写开篇时,是按述而不论的原则进行的,但写到某些章节便改变了笔法,大段大段发表议论,一过这一章节,又恢复了述而不论的状态。这些议论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种是对资料本身或资料使用有争议的地方,编纂者总想对资料的重要性、准确性和使用这些资料的必要性作些解释。另一种是编纂者在整理资料时突发灵感,产生一些新鲜见解,也总是急于表现出来。这种结构性演变,使志书在某些章节上枝蔓丛生,和全书在风格上造成了不一致、不协调问题。 
        为什么志书中的议论相当普遍呢?主要原因是人性中的自我表现欲,常常不自觉地寻求表现机会,遇到触发点,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如果不自觉地克制,就会膨胀、发泄,并表现于文字。有的同志在整理资料过程中,总会不停地探索出一些新鲜的甚至是闪光的带有规律性的观点,总觉得顺势展示在有关章节中,可以为志书添彩,深化其思想和吸引力。其实,一些深刻的认识、新鲜的见解,可以作为修志的副产品或用志的成果另写文章发表,这样意义更大。和志书内容掺合起来,既违背了志书编纂原则,又把新鲜观点埋没于大堆资料中,影响了它的光芒。议论多的另一原因是,首轮方志编修,骨干力量多是政府部门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不少同志本来就是撰写公文的佼佼者,受公文写作的影响,现在转过来编纂志书,从论述文到记述文,一时难以转变,在志书中经常出现议论也是习惯使然。总之,对志书述而不论原则,理论阐述不够,实践又缺乏扎扎实实的宣传教育,出现问题是必然的。只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第二轮志书编修中,这种弊端会逐渐减少的。 
        五、横分纵述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又称横排竖写。首先把特定地域的情况,按照事物的不同性质加以科学分类。可分大类,。即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也可分细类比如疆域地理、建置沿革、人口变迁、政治军事、经济发展、文化教育、民俗风情、名胜古迹、奇闻轶事、名人表传等等。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可有不同分类,突出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这个任务一般都在设计篇目时完成,而后是对每类情况纵向记述。 
        当前,横分纵述有4个问题应引起注意:一是分类不按客观事物的性质区分,而按当前的领导体制、工作系统划分。这在首轮新方志编修中相当普遍。由于新方志创修初期,既无经验,也无队伍,资金和办公条件远不能满足修志需求,不少地区为了能尽快启动修志,并使人员的抽调和经费的供给得到保障,采取了依托各行政系统和部门落实修志任务的办法。在志书的分类上,较多地迁就现行行政体制,即以客观类型和承编单位相结合,照顾承编单位需求的原则分类,同时依靠刚从该系统退下来的,有一定理论基础、文字能力的领导同志作带头人,启动志书编修。这虽然不是很科学,也不长久,但在当时却是唯一可行的办法。第二轮修志的情况变了,有了法规,有了队伍,有了较为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在志书分类上应主要考虑事物的性质,而不是行政归属。要在继续依靠行政系统修志的基础上,对承编单位作相应调整和组合。
        二是有些志书分类轻重倒置,甚至缺少要项。比较多见的是,重政治经济,轻社会,重人文,轻自然,给政治经济部类较高规格,较多篇幅,而对人口变迁、民俗风情、奇闻轶事等则常常降格,或一笔带过,对自然、地理等,有的只在综述中写一段,有的虽然单列篇章,但内容也很单薄。有些综合性志书,缺少对民族、宗教等要项的记述。多数是在篇目设计时未予重视,也有的是担心与专业志内容重复。同一内容在综合志与有关专业志中都有记载,虽然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侧重点和角度不同,全局与局部、宏观与微观各自需求不同,使同一资料在不同地方出现的面貌和意义也可能完全不同。
        三是有些志书纵向记述常常“戴假发”、“缺脑袋”、“断脊柱”。“戴假发”,是溯源过远,把一些道听途说或未经证实的传说当成事实,作为事物的发端。志书使用的资料,必须是可靠的,有根有据的,不可使用未经考证的传言或某人的回忆。但有关古代神话传说能否人志,却有不同意见。古代神话传说是研究历史的宝贵资料,人志能够增加志书的文化深度,但它又是未经证实的,作为历史发端写在纵向记述的开头是不妥的,可写在综述、概述或序言中。如果内容比较丰富,还可单列章节或写在奇闻轶事中。“缺脑袋”,就是纵向记述不是起于发端,而是起于历史的某一节点,比如建市、建国、复兴之年,使人对所记述的事件产生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感觉。当然,发端在何处,是值得研究探索的问题。由于历史资料的新发现或一些专家学者可靠的论证,把发端大大推前的事是常有的,我们应尽可能使用新资料。如果只有推测而无证据,发端只能从真实资料开始。“断脊柱”,就是纵向记述断了主线。有的内容上下空档太长,产生断层。有的虽然勉强维系,但看不出发展变化。这里有缺资料或没有充分掌握资料的可能,也有对资料缺乏深入研究安排不当的问题。此外,纵向记述也存在流水账式的逐年罗列资料,看不出兴衰起伏等问题。
      四是横分纵述的编纂方法如何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需求,应认真研究。有的同志提出把篇章结构改为条目结构的建议,经过一段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这种写法等于从根本上抹杀了志书的特点,使其和辞典、百科全书体例趋同。但目前的篇章节写法也是可以改进的。比如在篇章体的基础上,吸收条目体的优点;有的在篇章节后加条目,或把节的写法变成类似条目体的写法;有的设置了适用计算机应用的查询系统;也有不少志书,本来就是把条目作为基本单元的,比如人物志、著述志等,人物和著作都是一条条排列的。总之,从实际出发,有的吸取条目体的优点加以改进,有的则改进以适应计算机应用,使之适应篇章体,这样就可解决两者结合的问题。

    (作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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