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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卷首语)陈奎元同志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三次会议上得讲话(摘要)
  •     地方志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及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地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补充、纠正史书的不足;对于向各民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对于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等方面,正在发挥着日益明显的积极作用。新编地方志工作是一项符合社会需要,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事业,完全可以从一个方面担负起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地方志编修工作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继续贯彻落实好十六大精神,坚持方志工作的正确方向。地方志工作者要借中共中央3号文件的东风,大力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地方志的优秀成果,推动优秀地方志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服务于社会。第二,加强地方志立法,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志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地方志事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只有走上法制化轨道,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撑和制约,依法行政,才会有力度,才有后劲,才能持久。第三,总结继承,开拓创新,引导地方志事业不断前进。要做好地方志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对此,江泽民等党中央领导同志都曾再三予以强调,要求各级领导在这方面不能疏职,更不能使这项事业废弛。“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关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地方志管理体制。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做好地方志工作。同时,新一轮的修志工作,从一开始就要强调质量问题,对志书质量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逐步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地方志编、研队伍。第四,继续抓紧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修志工作。各地各部门的方志工作领导机构要对尚未完成首轮志书编修任务的地方进行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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