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情速览(2023)

  • 社会民生
  • 发布时间:10-18
  • 来源:
  • 2022年5月19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调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确定自治区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2022年7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夯实产业发展基础4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政策措施。

    2022年9月1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目标期内,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4万人,保障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

    2022年11月

    自治区民政厅为做好疫情防控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主动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得到相应救助服务。实施救助政策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

    2022年12月

    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八项行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开展困难群众惠民保障行动,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便民提质行动,开展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扶残助残暖心行动,开展因疫遇困群众救助帮扶行动,开展-难群众走访慰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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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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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5月19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调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确定自治区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2022年7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夯实产业发展基础4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政策措施。

    2022年9月1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目标期内,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4万人,保障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

    2022年11月

    自治区民政厅为做好疫情防控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主动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得到相应救助服务。实施救助政策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

    2022年12月

    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八项行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开展困难群众惠民保障行动,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便民提质行动,开展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扶残助残暖心行动,开展因疫遇困群众救助帮扶行动,开展-难群众走访慰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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