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效,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财政金融领域改革。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公报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战略支撑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更多国内乃至世界一流企业。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制定自治区开发区建设管理条例。理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减少人为干预。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推动“蒙速办”政务服务再升级,探索完善政务服务特色事项清单,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涉企事项。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推动地方立法和有关政策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对接,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深化财政金融领域改革。改革完善自治区级以下财政体制,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筹各类财政资源,重塑支出结构,投入更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涵养财源,壮大财政基础。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和园区高质量发展。健全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坚持“四个优先”,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强化税收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天骏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加快市场化改革尤其是优化营商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对我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建议》稿提出,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涉企事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全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效,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财政金融领域改革。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公报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战略支撑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更多国内乃至世界一流企业。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制定自治区开发区建设管理条例。理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减少人为干预。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推动“蒙速办”政务服务再升级,探索完善政务服务特色事项清单,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涉企事项。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推动地方立法和有关政策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对接,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深化财政金融领域改革。改革完善自治区级以下财政体制,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筹各类财政资源,重塑支出结构,投入更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涵养财源,壮大财政基础。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和园区高质量发展。健全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坚持“四个优先”,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强化税收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天骏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加快市场化改革尤其是优化营商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对我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建议》稿提出,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涉企事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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