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1月13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71人,出席本次会议的67人,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常务主席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刚作的关于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提名的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提名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决定将以上两个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有关候选人截至时间的决定》,通过后的决定将印发全体代表。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20时。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1月13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71人,出席本次会议的67人,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常务主席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刚作的关于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提名的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提名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决定将以上两个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有关候选人截至时间的决定》,通过后的决定将印发全体代表。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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