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球之肾”,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湿地的重要性,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一直牵挂于心。
2026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让我们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

2022年11月5日下午,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在武汉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珍爱湿地 守护未来 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致辞。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城市生态是一个有机整体,降碳减污扩绿协同增效至关重要。要推进能源、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绿色社区,积极开展低碳城市建设。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要持续推进,不能紧一阵松一阵。要以自然为美,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保护城市河湖水系、湿地和水环境,合理打造生态公园等城市景观。要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
——2025年7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护好黄河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的生态环境,是宁夏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和盐碱地综合治理,让“塞上江南”越来越秀美。
——2024年6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在宁夏考察时的讲话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强化天然林保护和水土保持,持之以恒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绿进沙退”的好势头,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不断创新完善治沙模式,提高治沙综合效益。
——2023年6月7日至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
我们要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进程,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把更多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健全合作机制平台,扩大国际重要湿地规模。
——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目前,我国生态系统碳汇超过十二亿吨,其中约百分之八十为森林碳汇。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要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高森林质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要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湿地贵在原生态,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发展旅游不能牺牲生态环境,不能搞过度商业化开发,不能搞一些影响生态环境的建筑,更不能搞私人会所,让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内蒙古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种自然形态,是一个长期形成的综合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上世纪八十年代,德国、瑞士等国提出了“重新自然化”概念,将河流修复到接近自然的程度,很值得借鉴。要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为,不填埋河湖、湿地、水田,不用水泥裹死原生态河流,避免使城市变成一块密不透气的“水泥板”。
——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实施湖泊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湖泊湿地是“地球之肾”,针对我国湖泊湿地大量减少的状况,我们是不是到了必须“补肾”的阶段呢?再不“补肾”,我们还能撑多少年呢?要采取硬措施,制止继续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行为,对有条件恢复的湖泊湿地要退耕还湖还湿。
——2014年3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扩大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作为“地球之肾”,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湿地的重要性,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一直牵挂于心。
2026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让我们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

2022年11月5日下午,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在武汉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珍爱湿地 守护未来 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致辞。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城市生态是一个有机整体,降碳减污扩绿协同增效至关重要。要推进能源、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绿色社区,积极开展低碳城市建设。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要持续推进,不能紧一阵松一阵。要以自然为美,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保护城市河湖水系、湿地和水环境,合理打造生态公园等城市景观。要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
——2025年7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护好黄河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的生态环境,是宁夏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和盐碱地综合治理,让“塞上江南”越来越秀美。
——2024年6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在宁夏考察时的讲话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强化天然林保护和水土保持,持之以恒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绿进沙退”的好势头,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不断创新完善治沙模式,提高治沙综合效益。
——2023年6月7日至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
我们要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进程,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把更多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健全合作机制平台,扩大国际重要湿地规模。
——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目前,我国生态系统碳汇超过十二亿吨,其中约百分之八十为森林碳汇。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要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高森林质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要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湿地贵在原生态,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发展旅游不能牺牲生态环境,不能搞过度商业化开发,不能搞一些影响生态环境的建筑,更不能搞私人会所,让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内蒙古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种自然形态,是一个长期形成的综合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上世纪八十年代,德国、瑞士等国提出了“重新自然化”概念,将河流修复到接近自然的程度,很值得借鉴。要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为,不填埋河湖、湿地、水田,不用水泥裹死原生态河流,避免使城市变成一块密不透气的“水泥板”。
——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实施湖泊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湖泊湿地是“地球之肾”,针对我国湖泊湿地大量减少的状况,我们是不是到了必须“补肾”的阶段呢?再不“补肾”,我们还能撑多少年呢?要采取硬措施,制止继续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行为,对有条件恢复的湖泊湿地要退耕还湖还湿。
——2014年3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扩大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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