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的通知”。
5月22~27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85)33号文件精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西安市召开全国规划会议。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武汉市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副主任楚哈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
7月 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总编室联合举办的全区首届编史修志人员培训班经过3个月的学习7月初结业。来自全区各旗县以及包钢、牙克石林管局等单位的35名专业修志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