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民委、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2023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确定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实现移动端、广播端、电视端、网端、云端全媒体传播,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要把宣传月(周)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要有形有感有效;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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