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
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2023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区共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4.6万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96.0万人,比2022年减少5.17万人,减幅0.22%。
二、城乡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667.14万人,比2022年增加19.94万人;乡村人口为728.85万人,比2022年减少25.1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2022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31.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82%;16-59岁人口为1518.54万人,占63.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6.38万人,占22.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9万人,占15.45%。与2022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12.06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4.45万人,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33万人,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7.34万人,比重上升0.75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7.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51.21%;女性人口1168.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79%。性别比为104.97,比2022年上升0.8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2.0万人,比2022年减少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0‰,比2022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2万人,比2022年增加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42‰,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比2022年下降1.17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地区 |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
同比增长(%) |
城镇化率(%) |
全区 |
2396.0 |
-0.22 |
69.58 |
呼和浩特市 |
360.41 |
1.49 |
80.72 |
包头市 |
276.17 |
0.78 |
87.56 |
呼伦贝尔市 |
216.63 |
-1.11 |
75.76 |
兴安盟 |
138.49 |
-0.80 |
54.87 |
通辽市 |
280.66 |
-0.99 |
51.89 |
赤峰市 |
396.67 |
-0.86 |
55.57 |
锡林郭勒盟 |
111.65 |
-0.25 |
75.48 |
乌兰察布市 |
160.48 |
-1.61 |
61.94 |
鄂尔多斯市 |
222.03 |
0.89 |
79.19 |
巴彦淖尔市 |
150.34 |
-0.94 |
61.65 |
乌海市 |
55.62 |
-0.71 |
96.38 |
阿拉善盟 |
26.84 |
-0.22 |
83.63 |
注释: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
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2023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区共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4.6万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96.0万人,比2022年减少5.17万人,减幅0.22%。
二、城乡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667.14万人,比2022年增加19.94万人;乡村人口为728.85万人,比2022年减少25.1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2022年提高了0.98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31.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82%;16-59岁人口为1518.54万人,占63.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6.38万人,占22.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9万人,占15.45%。与2022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12.06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4.45万人,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33万人,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7.34万人,比重上升0.75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7.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51.21%;女性人口1168.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79%。性别比为104.97,比2022年上升0.8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2.0万人,比2022年减少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0‰,比2022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2万人,比2022年增加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42‰,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比2022年下降1.17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地区 |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
同比增长(%) |
城镇化率(%) |
全区 |
2396.0 |
-0.22 |
69.58 |
呼和浩特市 |
360.41 |
1.49 |
80.72 |
包头市 |
276.17 |
0.78 |
87.56 |
呼伦贝尔市 |
216.63 |
-1.11 |
75.76 |
兴安盟 |
138.49 |
-0.80 |
54.87 |
通辽市 |
280.66 |
-0.99 |
51.89 |
赤峰市 |
396.67 |
-0.86 |
55.57 |
锡林郭勒盟 |
111.65 |
-0.25 |
75.48 |
乌兰察布市 |
160.48 |
-1.61 |
61.94 |
鄂尔多斯市 |
222.03 |
0.89 |
79.19 |
巴彦淖尔市 |
150.34 |
-0.94 |
61.65 |
乌海市 |
55.62 |
-0.71 |
96.38 |
阿拉善盟 |
26.84 |
-0.22 |
83.63 |
注释: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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