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失败后,革命事业遭遇严重挫折。八七会议的召开是一个转折点,给正处在异常艰难环境中的中国共产党人指明了新的出路。中国革命进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内蒙古地区长期处于封建王公和反动军阀势力统治之下。大革命失败后,很快又沦为军阀争夺的地区。国民党反动派勾结军阀势力,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实行残酷镇压。尽管如此,党领导下的内蒙古革命运动并没有停止,大部分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继续斗争。
党很早就认识到,内蒙古革命运动必须与蒙古民族解放斗争结合起来。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从中共中央到内蒙古地区的党组织,对内蒙古地区的民族问题、民族解放运动、革命形势与社会状况,都进行了翔实的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形成了内蒙古地区必须结合民族解放运动开展土地革命的正确认识和行动纲领。
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派出许多干部分赴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组织,发动武装起义。为了推动包括内蒙古地区在内的西北地区的土地革命运动,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热河、察哈尔、绥远、甘肃、新疆五省区革命军事委员会,辛璞田任书记,主要任务是组织西北地区农民暴动,同时成立了热察分会,由杨洪涛负责,积极组织农民,准备武装起义。
1927年10月16日,中共顺直省委通过《北方暴动计划》,决定在北京、唐山、京东、玉田等市县及绥察地区组织大暴动。陈镜湖、郑丕烈(后叛变)、杜真生、卢东白回到热河地区开展工作。于方舟、韩麟符等人去玉田县开展工作。同时还成立了中共察哈尔省委,由陈儒仁、李泽、李振庭等人负责。魏华池带领八人工作组奔赴内蒙古地区了解情况,准备组织农民暴动。郑丕烈等人前往建平、赤峰交界地区,组织起1000余人的农民武装,建立了游击区,坚持斗争三个月之久。
1928年3月,中共顺直省委制定了《关于内蒙工作方针》,提出内蒙古地区革命运动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取得内蒙古地区革命的领导权,肃清勾结帝国主义的反动分子。
对于内蒙古地区开展土地革命,《工作方针》明确提出:“我们应以最大的努力去发动与组织此广大的农民群众,剧烈的实行土地革命的争斗,以至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
对于恢复内蒙古地区党组织的工作,《工作方针》明确指示:“为完成以上重大的任务,必须于最短时间恢复与发展C.P.(指共产党)的组织。只有本党组织及其政治影响在内蒙有伟大的发展,内蒙革命才有发展与成功的可能。现在察哈尔省委业已成立于张家口,绥远省委即须成立于包头,五原、多伦、林西、赤峰各处须迅速成立县委。”
关于内蒙古地区开展土地革命的主要力量,《工作方针》的指导非常具体,就是“从内蒙南部直到黄河沿岸,尤其是河套一带有极广大的农民群众,这是西北最主要的革命力量”,“热河之林西、赤峰及热察之间的多伦,亦为重要工作地点。务于这些地点从争斗中,迅速建立雄厚的群众势力之基础”。3个月之内,应发展C.P.党员到一二千以上,同时,应发展青年团的组织。”
针对内蒙古土地革命的目标,《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一切蒙旗劳苦民众联合起来,建立农工兵苏维埃的内蒙古!一切土地归农民与牧民!”“一切蒙汉劳苦民众联合起来大暴动!”根据《工作方针》的要求,内蒙古地区在恢复党组织的同时,也在全力落实发展党员、动员群众、准备暴动的任务。
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中共顺直省委派遣的郑卫华和辛觉民到绥远后,联系当地的共产党员,不久与中共绥远特别支部负责人王建功取得联系,向其详细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介绍了大革命失败后全国的革命形势。王建功汇报了绥远党组织遭到破坏的情况。郑卫华和辛觉民明确指示王建功,要迅速着手恢复、整顿、重建党的组织,建立秘密工作机关和秘密交通网,开展革命活动,同时要吸取教训,注意抓枪杆子,开展武装斗争。
1928年4月,中共绥远特别支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向中共顺直省委和中共中央呈送了《关于内蒙政治经济情况的报告》,分析了内蒙古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关系、自然及社会环境和开展土地革命面临的现实状况。《报告》提出,“蒙汉两民族平民的共同要求是:打倒帝国主义、军阀、王公、喇嘛、土豪、劣绅、奸商,建设农工兵牧的民主政府”,“将来政权的组织在实际上必须是农工兵牧苏维埃政权”,反映了内蒙古地区党组织对内蒙古地区土地革命和各民族解放运动的认识和主张。
大革命失败后,革命事业遭遇严重挫折。八七会议的召开是一个转折点,给正处在异常艰难环境中的中国共产党人指明了新的出路。中国革命进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内蒙古地区长期处于封建王公和反动军阀势力统治之下。大革命失败后,很快又沦为军阀争夺的地区。国民党反动派勾结军阀势力,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实行残酷镇压。尽管如此,党领导下的内蒙古革命运动并没有停止,大部分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继续斗争。
党很早就认识到,内蒙古革命运动必须与蒙古民族解放斗争结合起来。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从中共中央到内蒙古地区的党组织,对内蒙古地区的民族问题、民族解放运动、革命形势与社会状况,都进行了翔实的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形成了内蒙古地区必须结合民族解放运动开展土地革命的正确认识和行动纲领。
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派出许多干部分赴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组织,发动武装起义。为了推动包括内蒙古地区在内的西北地区的土地革命运动,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热河、察哈尔、绥远、甘肃、新疆五省区革命军事委员会,辛璞田任书记,主要任务是组织西北地区农民暴动,同时成立了热察分会,由杨洪涛负责,积极组织农民,准备武装起义。
1927年10月16日,中共顺直省委通过《北方暴动计划》,决定在北京、唐山、京东、玉田等市县及绥察地区组织大暴动。陈镜湖、郑丕烈(后叛变)、杜真生、卢东白回到热河地区开展工作。于方舟、韩麟符等人去玉田县开展工作。同时还成立了中共察哈尔省委,由陈儒仁、李泽、李振庭等人负责。魏华池带领八人工作组奔赴内蒙古地区了解情况,准备组织农民暴动。郑丕烈等人前往建平、赤峰交界地区,组织起1000余人的农民武装,建立了游击区,坚持斗争三个月之久。
1928年3月,中共顺直省委制定了《关于内蒙工作方针》,提出内蒙古地区革命运动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取得内蒙古地区革命的领导权,肃清勾结帝国主义的反动分子。
对于内蒙古地区开展土地革命,《工作方针》明确提出:“我们应以最大的努力去发动与组织此广大的农民群众,剧烈的实行土地革命的争斗,以至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
对于恢复内蒙古地区党组织的工作,《工作方针》明确指示:“为完成以上重大的任务,必须于最短时间恢复与发展C.P.(指共产党)的组织。只有本党组织及其政治影响在内蒙有伟大的发展,内蒙革命才有发展与成功的可能。现在察哈尔省委业已成立于张家口,绥远省委即须成立于包头,五原、多伦、林西、赤峰各处须迅速成立县委。”
关于内蒙古地区开展土地革命的主要力量,《工作方针》的指导非常具体,就是“从内蒙南部直到黄河沿岸,尤其是河套一带有极广大的农民群众,这是西北最主要的革命力量”,“热河之林西、赤峰及热察之间的多伦,亦为重要工作地点。务于这些地点从争斗中,迅速建立雄厚的群众势力之基础”。3个月之内,应发展C.P.党员到一二千以上,同时,应发展青年团的组织。”
针对内蒙古土地革命的目标,《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一切蒙旗劳苦民众联合起来,建立农工兵苏维埃的内蒙古!一切土地归农民与牧民!”“一切蒙汉劳苦民众联合起来大暴动!”根据《工作方针》的要求,内蒙古地区在恢复党组织的同时,也在全力落实发展党员、动员群众、准备暴动的任务。
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中共顺直省委派遣的郑卫华和辛觉民到绥远后,联系当地的共产党员,不久与中共绥远特别支部负责人王建功取得联系,向其详细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介绍了大革命失败后全国的革命形势。王建功汇报了绥远党组织遭到破坏的情况。郑卫华和辛觉民明确指示王建功,要迅速着手恢复、整顿、重建党的组织,建立秘密工作机关和秘密交通网,开展革命活动,同时要吸取教训,注意抓枪杆子,开展武装斗争。
1928年4月,中共绥远特别支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向中共顺直省委和中共中央呈送了《关于内蒙政治经济情况的报告》,分析了内蒙古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关系、自然及社会环境和开展土地革命面临的现实状况。《报告》提出,“蒙汉两民族平民的共同要求是:打倒帝国主义、军阀、王公、喇嘛、土豪、劣绅、奸商,建设农工兵牧的民主政府”,“将来政权的组织在实际上必须是农工兵牧苏维埃政权”,反映了内蒙古地区党组织对内蒙古地区土地革命和各民族解放运动的认识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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