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蒙古土默特部是个历史悠久的部落。她不论在蒙古民族发展史上,还是16世纪的中国史上,都占有突出的历史地位。
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达延汗统一漠南蒙古后,将各部划分为察哈尔、喀尔喀、兀良罕、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6个万户,分属左右两翼,土默特部为右翼三万户之一。约1509年,达延汗亲统左翼三万户征讨右翼永谢布、鄂尔多斯部封建领主亦卜刺等,平定右翼的叛乱后,达延汗任命其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统领右翼三万户的济农。此后,右翼三大部便成了巴尔斯·博罗特及其子孙的势力范围。
巴尔斯·博罗特在位时,曾分封诸子:长子衮必里克墨尔根济农据鄂尔多斯万户之地,次子阿勒坦汗据十二土默特之大部,三子拉布克台吉据土默特之乌古新(即元慎),四子巴雅斯哈勒据永谢布之七营喀喇沁,六子博迪达喇据阿速特、永谢布,而巴尔斯·博罗特之弟阿尔斯·博罗特则仍据有多罗土默特。阿勒坦汗成为土默特部的领主即源于此。从16世纪20年代末开始,土默特部在阿勒坦汗率领下,迅速强大起来。
1519(正德十四)年,巴尔斯·博罗特去世。墨尔根济农、阿勒坦汗、巴雅思哈勒兄弟作为右翼三万户的领主,开始大刀阔斧地施展其政治抱负。嘉靖初年,还不足18岁的阿勒坦汗,已显示出他政治、军事方面的才能。1524年,兀良罕部前来攻掠,他派遣图古凯诺延等率兵反击,获得胜利。从那以后的近20年里,阿勒坦汗在辅佐其兄墨尔根济农治理右翼三部的过程中,他领有的土默特部逐渐强大起来。他与墨尔根济农率领右翼诸部南征北战,曾先后四次征讨兀良罕,两次征讨卫刺特,屡建奇勋,树立了崇高的威望。因而在他32岁时,党中央汗庭博迪汗赐予他索多汗之号,成为名震长城内外的蒙古族首领。
1542年(嘉靖二十一年)墨尔根济农去世后,阿勒坦汗成为右翼三大部的实际领袖。1547年,阿勒坦汗大会吉囊台吉(即诺延达喇济农)、把都台吉(即巴雅斯哈勒),戒“勿复入寇”明边。可见那时他已号令右翼诸部了。在继续削平敌对势力的过程中,阿勒坦汗将十二土默特完全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即将其叔父阿尔斯·博罗特领有的多罗土默特(多罗土蛮)及其三弟拉布克领有的兀慎部兼并(各部领主仍旧)。他所统辖的土默特部,不仅有强大的军队,任命了各级官长,还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即《阿勒坦汗法典》),俨然形成蒙古之内的一个政权,故而明人称之为“金国”。
阿勒坦汗的基本力量是十二土默特,其领地以大青山南北为中心,东达宣化镇边外,西至乌拉山前后,甚至远至甘、青地区也有部落驻牧。
一
土默特部是16世纪活跃在中国北方的一支重要力量,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活动,影响极其深远。
1、 征讨兀良罕和卫刺特:
兀良罕部是达延汗时期的左翼三万户之一,后叛走, 居漠北。16世纪前叶,该部经常偷袭右翼各部,掠夺牲畜、财产和人口。卫刺特(瓦刺)被称为西蒙古,其封建领主额色库、额森(也先)曾经弒杀大汗,篡夺汗位。16世纪初,其大酋长亦卜刺等杀害右翼济农,被达延汗击败后西逃,但时刻不忘卷土重来。因而这两个部落成为右翼的肘腋之患,墨尔根济农、阿勒坦汗多次率众对它们进行征讨。在征讨兀良罕的各次战役中,以1533年那次的战果最著。此役是左右翼的联合行动,而以右翼为主力。这是决定性的一役,《明实录》记载阿勒坦汗“抢兀良哈,杀伤殆尽”。实际情形是,兀良罕“图类诺延、格埒巴拉特丞相、额勒都奈被迫投城”,“将其众多之民分拨至各户为奴”。凯旋后,博迪汗赐易阿勒坦“索多之号”,从此阿勒坦称汗。对卫刺特的征讨,于1532年给亦卜刺以歼灭性打击,使之再无力东进。
墨尔根济农去世后,阿勒坦汗继续率右翼三部征讨上述二部。约1542年,阿勒坦汗第三次讨伐卫刺特,将博喇海(卜儿孩)收服,并战胜希赖兀尔人。此役基本消除了来自卫刺特的威胁,因而博迪汗加封阿勒坦汗为土谢图彻辰汗。1544年,阿勒坦汗率众再次征伐兀良罕残部,收服莽吉尔丞相和莽海锡格津等,从而将兀良罕部彻底征服。解除后顾之忧之后,阿勒坦汗得以专力对付明朝,大力开发土默川,使土默特部在蒙古诸部中,保持了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的优势。
2、 同明朝从对抗到友好:
蒙明之间,从1368年元惠宗(顺帝)退出大都之后长时间里,双方有战有和,但对峙则是主要的。墨尔根济农、阿勒坦汗当政后,继承前辈地对明政策,率右翼诸部,多次越过边墙,给明军以沉重打击。如1539年(嘉靖十八年)8月,阿勒坦汗率军越大同,由井坪、朔州抵雁门,破广武关,入岢岚、交城、汾州、文水、清源诸处,明军望风披靡,使明廷朝野震惊。
然而,阿勒坦汗追求的并不是对明朝的攻掠。早在1531年前后,他就打算与明朝和睦相处,发展互市贸易。1541年(嘉靖二十年)7月,阿勒坦汗派遣石天爵、肯切为使,向明朝表示:“如果同意通贡互市,‘即约束其下,令边民垦田塞中,夷众牧马塞外,永不相犯’”。自此以后,直到1549年,阿勒坦汗几乎年年遣使,向明朝表示和好诚意,要求互市贸易,保证“东起辽东,西至甘凉,俱不入犯”。明廷则不仅严词拒绝,还多次杀害使者,并“悬赏擒斩俺答”,命令边臣“选将练兵,出边剿杀”土默特部。
在这种情况下,阿勒坦汗不得不以兵戎相见。1542年(嘉靖二十一年)6月,土默特部使者石天爵、满受秃、满客汉、肯切被明朝“枭示”后,阿勒坦汗率部攻至太原,一个月之内,攻破明朝州县38个,杀其游击以上将军多人。但这仅是一种手段,目的仍是通过施加军事压力,迫使明朝同意互市贸易,“庚戌之变”就是例证。
1550年(嘉靖二十九年,庚戌)8月,阿勒坦汗亲率右翼三部大军,从古北口沿潮河川南下,沿途攻略密云、怀柔、顺义、三河诸县,而后挥军抵通州,渡白河,包围明都北京。当时,明世宗朱厚熜深居西内,张惶不知所措,而数十万勤王之师竟无一人敢战者,右翼兵攻破北京城并不是不可能的。但阿勒坦汗在得到明廷开市的允诺后,立即撤兵。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庚戌之变”。这次事变的结果是,蒙明双方达成互市协议,并在1551年开市贸易。但是,互市尚未结束,明世宗因耻于“城下之盟”,借口“非时开市”,召回主持互市的官员,单方面撕毁了协议,把明蒙双方再次推入战祸之中。
1570年(隆庆四年),由于阿勒坦汗之孙把汗那吉投明,蒙明双方以此为契机,才最终实现和平友好。1571年,双方达成互市协议,阿勒坦汗接受明廷的顺义王爵,包括鄂尔多斯、永谢布、喀喇沁等部的首领共63人,被授予都督同知以下官职。从此,蒙明通贡互市关系确立,长达二百余年的明蒙交战状态基本结束。
蒙明贡市关系的特点,首先确认了土默特部对明朝的藩属关系,阿勒坦汗为首的右翼各部须向明廷进贡马匹、弓箭等物,并上表文(须经明朝边臣改定)。但这种藩属仅是名义上的,明朝政令不行于土默特部,阿勒坦汗除承诺不犯明边外,并不对明朝承担任何义务。其次,贡市的核心是"市",即以互市的形式,沟通蒙明经济联系。就右翼诸部而言,互市为日益增多的畜产品找到了销路。如大同、山西两处市口,1571年土默特部卖马5 073匹,到1574年已增至11 670匹,3年中增加一倍还多。其它畜产品如牛、羊、驴、骡和皮张、马尾等的增加更多。用这些畜产品换回必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对发展土默特部的经济有着重要作用,这正是阿勒坦汗数十年孜孜以求互市的目的。另外,通过互市,贵族和大小首领可以从明朝得到相当数量的赏银和绸缎布匹等物,这对维持其愈来愈奢华的生活至关重要。
蒙明互市的实现,开创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友好局面,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人民休养生息和边内外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开发土默川:
阿勒坦汗在增强其军事实力的同时,特别关注“振兴十二土默特”。据《塞语》载:蒙古骑兵“入乡必劚窖,得粟必囊往。今乃入秋揉禾,既揉舂米,是渐知粟食也”。这表明,土默特部众除食肉类外,也吃粮食。要得到粮食,只有从边内取得,而在明廷实行经济封锁的情况下自然不可能,即使是在开市贸易的1551年,明廷也断然拒绝阿勒坦汗"以牛羊易粟豆"的要求。因此,阿勒坦汗决策开发土默川,发展自己的农业和手工业。
1546年,阿勒坦汗曾用牛二犋,在丰州故城耕地五六顷,种糜谷高粱等作物。这是他兴办农业的第一次尝试。嘉靖中,白莲教首领丘富投奔土默特部以后,置农器种禾数十顷,获得阿勒坦汗的信任。阿勒坦汗采纳丘富的建议,“悬书穹庐外”,招纳边内汉人。当时,边内人民“或因饥馑困饿,或因官司剥削,或避罪,故投彼中,以离此患”。出边的人“诣虏帐趾相错”,可见人数之多。
1554年,赵全、李白罄等白莲教徒投奔到土默特部以后,他们带领白莲教徒和汉民大规模升板筑屋,开荒种地。史书记载,他们“开云田(内)丰州地万顷,连村数百,耕田输粟”,形成了相当规模的板升农业。板升农业成了土默特部畜牧业重要的辅助经济。1571年蒙明再次互市,土默特部不再提“以牛羊易粟豆”的要求,证明板升农业已基本满足了土默特部对粮食的需求。
土默特部的手工业,是与农业同步发展的。出边汉人内,不乏各种匠人。从多种史书的记载中可以得知,土默特部的手工业产品,用于军事方面的,有良弓、铁镞(箭头)、铠甲、云梯、钩杆等;用于生产方面的工具有锄、犁等;用于交通方面的有舟船、车辆、马具等;用于生活方面的有锅、碗、金银饰品等;还有石匠、木匠、泥瓦匠、画匠等共同完成的殿堂等建筑物。这说明土默特部的手工业已具相当规模和水平,在当时的蒙古各部中是先进的。
阿勒坦汗在开发土默川的过程中,还兴建了一批城镇。1557年,阿勒坦汗“起造五塔和八大板升”。这些大板升较赵全的“石青开化府”(周约5里的土堡)的规模要大,虽毁于战火,但可以想见,这些已具城镇雏形的板升,是手工业比较集中的地方。1564~1565年,阿勒坦汗又在大板升的基础上扩建了大板升城。城内的建筑,有“朝殿及寝殿凡七重,东南建仓房凡三重,城上起滴水楼五重”,“绘龙凤五彩艳甚”。1570阿勒坦汗“定板升城,号召把都儿、永邵卜及富奴垛落土蛮、阿尔多斯、摆腰、兀慎、恰台吉攻云中,黄台吉攻上谷洗马林”。1579年,阿勒坦汗自西海归来,11月“还至大板升,燕恰台吉”。这表明,阿勒坦汗在大板升城处理政务。这里显然是土默特部的政治中心。
实现和平互市后,蒙明之间的外交往来频繁,大板升城已不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于是,阿勒坦汗于1572年,“仿拟失陷之大都起造库库合屯,聚十二土默特之大众,共议以无比精工修筑此城”。到1575年工程竣工,明朝赐名为"归化城",这就是呼和浩特。这里是接待明朝使者的地方,以后,逐渐成为政治、经济、宗教的活动中心。
前已述及,出边的汉族主要从事板升农业,据载,其人数达五万多(一说十万多)名,其中白莲教徒约占1/5。他们在板升地区“耕田输粟”,“岁种地不过粟一囊草数束而已,别无差役”,与明朝统治下苛重的差徭赋税相比有天壤之别。正因他们在土默川获得安定的生活,因而“安土忘归”,并以“胡俗自便”。出边汉人中不少改用蒙古名,如李白罄易名把汉笔写契。还有的娶蒙古族妇女为妻,子女多取蒙古名(如宁安图等)。板升既是“夷汉杂处”,其关系,正如板升之众说的,蒙古“筑板升以居我,推衣食以养我”,彼此和睦相处,同心协力从事生产。
综上所述,土默特的经济日益繁荣,阿勒坦汗政权日臻完善,因而土默特地区是当时蒙古社会中最先进发达的地区。
4、扩展势力:
1559年(嘉靖三十八年),阿勒坦汗‘羡青海富饶’,“携子丙兔等数万众袭据”其地,从此,丙兔及其部众驻牧于该地。这表明,阿勒坦汗把自己的领地扩展到了青海一带。
1559年以后,阿勒坦汗继续用兵青海,征服诸番,巩固扩大在那里的领地。结果,右翼诸部首领率部接踵而来,如多罗土蛮地把都儿黄台吉、火落赤台吉、永谢布的大成台吉、鄂尔多斯的布延巴图尔等,先后驻牧西海一带(包括甘南、青海、川西)。直到现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仍有蒙郭勒津、永谢布的遗民在那里生息。
土默特部向蓟辽一带扩展势力,是在16世纪40年代。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2月,阿勒坦汗向明朝要求开市,表示“东起辽东,西至甘凉,俱不入犯”,足见至迟在这一年,土默特部与哈刺慎部已经有效地控制了蓟辽边外地区。
土默特部向东扩展势力,主要是通过联姻关系使兀良哈诸部归附自己。阿勒坦汗长子都隆森格洪台吉原驻牧于宣府边外,他们父子或嫁女给朵颜卫兀良哈首领,或娶妇于该部,使双方结为姻亲,密切了关系。
归附的兀良哈人与土默特部众一起驻牧,遂形成类似部落的实体,如兀爱营。《卢龙塞略》载:“赶兔,西虏顺义王(指都隆森格)子,蓟镇属夷妻所生,随母于满套儿驻牧”,“蓟镇边外,惜惟属夷驻牧,迩因妻女联姻东西大虏,以改各酋子侄,或随母妻,或因分管部夷,移来蓟镇边外驻牧”。这些记载向我们提供了土默特部东迁的方式(随母妻或分管部夷)、首领(如赶兔,即噶尔图)、驻牧地(满套儿,今丰宁县一带)等情况。以后,土默特人东徙者渐多,从独石口到义院日沿边一带都有他们活动的足迹。这些土默特部众到后金之后,于1628年降附清太宗皇太极,被划分为左右二旗,移住今朝阳、阜新地区。这就是东土默特。
东西土默特本为同族,由于清朝的严格限制,17世纪以来绝少往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恢复兄弟关系,交往日密。
5、引进喇嘛教(格鲁派):
蒙古族原先信奉萨满教,崇信喇嘛教(格鲁派)是由阿勒坦汗首先引入土默特地区,而后推及全蒙古的。
据《阿勒坦汗传》记载,1558年,阿勒坦汗西征卫刺特,兵临甘、青地区,与土伯特(即藏族)商队发生冲突,救出喇嘛4名。这是以阿勒坦汗为代表的右翼蒙古封建主与喇嘛教发生关系的最早记录。其后,在攻略阿木多、喀木(甘青川交界地方)地区诸番过程中,阿勒坦汗陆续与喇嘛教有过接触。
到1571年,这时的土默特地区,呈现政治稳定、经济发达的形势。而萨满教已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阿勒坦汗传》说:“圣主阿勒坦彻辰汗,向往尊八思巴喇嘛、薛禅可汗(忽必烈)所曾创立的无与伦比之经教,昼不能忘,夜不能眠”。因而当三世达赖喇嘛锁南嘉错的特使阿兴喇嘛到来后,一经讲经说佛,阿勒坦汗为首的右翼领主立即诵念“六字真言”,皈依了喇嘛教,并决定派遣使团前往蒙克地方(西藏)迎请锁南嘉错。
1575年,阿勒坦汗为同锁南嘉错会面,派人在蒙、藏、汉交界处修建了恰布齐勒庙(即仰华寺,在青海湖东岸)。1577年,阿勒坦汗率右翼诸部领主及大批部众西行,于第二年在恰布齐勒庙与锁南嘉错晤面,举行了盛大的法会。双方互赠尊号,阿勒坦汗赐锁南嘉错“圣识一切瓦奇尔·达赖喇嘛”的封号,达赖喇嘛的名号即源于此;锁南嘉错尊上阿勒坦汗“转千金法轮咱克喇瓦尔弟·彻辰汗”之号。自此以后,喇嘛教迅速在右翼诸部传播,从而使土默特部产生了僧俗封建主联合实行统治的制度。
阿勒坦汗去世后,应都隆森格汗之邀,三世达赖喇嘛来到土默特部,主持阿勒坦汗的“福事”。他大力弘扬佛教,使喇嘛教的影响逾来逾大,蒙古诸部争先皈依了喇嘛教。特别是三世达赖圆寂后,阿勒坦汗的曾孙云丹嘉错成为四世达赖,更加速了喇嘛教的传播,终于使之成为蒙古民族的宗教信仰。
喇嘛教在蒙古传播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加强了蒙藏文化的交流,促进了蒙古哲学、文学、医学,以及艺术、手工业的发展。然而,也使蒙古民族勇武锋锐的民族素质逐渐销蚀,特别是对土默特部的衰落起了重要作用。
二
阿勒坦汗去世后,土默特部失去了强有力的领袖,权力开始分散。各领主间由争夺市赏发展到争夺部落、权位,终于酿酿成内乱,影响巨大的要数“大板升之战”了。
1583年,都隆森格汗娶父妾“三娘子”为哈屯,承袭顺义王爵。同年10月,掌管板升地把汉那吉坠马而死。当时三娘子握有兵符、王印,颇有势力。她见大成比吉(把汉那吉妻)拥俺答所遗诸部落及板升甚雄,谋欲为不他失礼(三娘子之嫡子)室之,以为“果尔,则我可因而得诸部落,而我强盛矣”,图谋吞并板升及把汉那吉所属部众。阿勒坦汗义子、“用事臣”恰台吉不答应。于是三娘子调集精兵围攻大板升,并掳掠恰台吉等部畜产,致使许多部众四处逃散,甚至要求进入明边避难。在双方打得不可开交之际,多罗土蛮、兀慎、摆腰和鄂尔多斯等部的首领出面为之调解。三娘子“不听诸讲和者言”,“誓以死相仇杀”。因而兀、摆等远去,而麦力艮、切尽黄台吉等则转而支持恰台吉,以抑制三娘子迅速膨胀的野心,内乱进一步扩大。这场内乱持续4年之久,在土默特内部种下了仇视的种子。
1585年,都隆森格汗去世,王位的法定继承人是扯力克洪台吉,娘子却藏匿王篆、兵符拒不交出,“欲私其所爱子不他失礼”。因而导致了扯力克和三娘子的尖锐对立。这场继位危机经明廷出面斡旋,撮合扯力克与三娘子合婚,矛盾始得缓和。最后扯力克承袭王爵,三娘子被封为忠顺夫人,将大成比吉嫁给不他失礼,作了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继位之争却成了土默特部分化的祸由。
1590年,扯力克汗率土默特、永谢布、哈刺慎部众西行,送三世达赖喇嘛骨殖回藏,在甘肃与明朝发生冲突,进行了有名的“洮河之役”,驻牧西海的土默特部众在火落赤台吉、真相台吉(丙图子)等率领下,移住莽刺、捏工二川(在今贵德南),并修盖寺庙。明廷坚决不允,“内振兵威,外鼓番族,严行驱逐”。于是双方在洮州、河州发生激战。冲突过程中,明廷对扯力克施加政治、经济压力,如停革市赏,扬言欲立不他失礼为王等。加之三娘子对郑洛(经略陕西四镇及宣大山西军务)言听计从,从内部多方阻挠。扯力克汗内外受制,不得不屈服,从西海地区撤兵东归,最后仰华寺被焚,火落赤等受到追剿,损失惨重。这是土默特部对明关系中受到的最大挫折,也是土默特部由强变弱的重要转折。
扯力克汗晚年,三娘子纵容其孙素囊台吉(不他失礼子),凭借军事实力(掌握西哨兵权)和经济实力(拥有板升),在土默特部称王称霸。扯力克汗于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去世后,素囊竞声称“应王者我也”,公然进行篡夺王位的活动。他勾结明安台吉,用武力驱逐王位合法继承人卜石兔(博硕克图),引起各部台吉、首领的公愤。1611年,那木儿台吉联合73家台吉声讨素囊。三娘子、素囊祖孙调集兵马,决心诉诸武力。明廷深恐危及封疆,遂由宣大总督涂宗濬出面调停,结果双方达成暂时妥协,卜石兔于1613年袭顺义王爵,素囊升为都督知。
事后,素囊说:“卜石兔袭王,我必不能甘”。他既拥重兵,又市赏在握,更加为所欲为,或阻挠卜石兔汗的贡使入边,或则与王争家事(如争夺归化城和银佛殿等),使卜石兔汗威令不行,“徒拥虚名”,终于形成分化局面。
由于土默特部的分化,右翼诸部也纷纷脱离顺义王的控制。涂宗濬说:“今宣府白洪大(巴雅斯哈勒之长孙)自为一支,河套(即鄂尔多斯)自为一支,虏王所制者,山大二镇12部而已”。其实,土默特十二部也不完全在卜石兔汗的掌握之中(素囊不服节制就是例证),足见土默特部已经大大削弱。而鄂尔多斯、哈刺慎两部的离异,又使整个右翼的力量削弱,因而当林丹汗西进时,土默特部无力抵抗,很快就被攻灭了。
三
1632年(崇祯五年,天聪六年),皇太极亲统大军西征察哈尔部,林丹汗渡河西走,满洲军占领归化城。卜石兔汗之子俄木布洪台吉与所部头目古禄格、杭高、托博克等收集部众,投降后金。1635年,有人向镇守归化城的贝勒岳脱诬告俄木布谋叛。岳脱诛俄木布乳母之夫茂罕,逮俄木布,押送盛京(今沈阳)。
1636年,后金改国号为清,皇太极改元崇德。是年,清廷废俄木布为庶人,编土默特为左右翼两旗,设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等官以统辖旗众。从此,土默特沦为“尺地一民不能私为我有”的内属旗。
由于土默特部曾经称雄于塞外,在蒙古各部中影响颇大,因而清廷虽已废去其王爵,委任非贵族出身的古禄格、杭高为都统,但仍不放心,继续对土默特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严厉措施进行统治。
1、政治方面:
首先是缩小土默特两翼辖境。清朝定鼎北京以后,不承认土默特部是“带地投诚”,陆续分割土默特牧地,安插别部蒙古。1648年(顺治五年),在土默特西境、西北境安设乌拉特三公旗;在北境,于1649年(顺治六年)、1653年(顺治十年)、1664年(康熙三年),分别安插四子部落王旗、达尔汉贝勒旗、茂明安旗;1674年(康熙十三年)平定布尔尼之乱后,又将察哈尔部由锦、义地区迁到土默特东境,建立了察哈尔八旗。按清朝规定,各旗之间不能随意往来,即所谓“毋许妄为”。于是,曾经纵横驰骋于塞北的土默特部,被“画地为牢”,只能服服贴贴地接受新王朝的统治,别无选择,何况,左右两翼都统古禄格、杭高等早已成为清廷的驯服工具。
其次是派兵驻防。土默特部降清后,清朝在呼和浩特一直派有重兵,其统帅称作归化城将军。这一则是清廷向西、北两方面用兵的需要,再则也是出于对土默特部镇抚的考虑。1739年(乾隆四年),绥远城建成,清廷移右卫八旗于城内,派建威将军(后改绥远城将军)镇守。绥远城将军统辖土默特军政,两翼都统、参、佐各官“事事不得自专”。
再次是逐渐削弱、剥夺族权。清初,土默特两翼都统是由土默特人担任的,诸事尚有些许回旋余地。从康熙朝开始,对两翼都统加强了控制。1679年,清廷“以土默特士众委靡, 弓马不娴”,削左翼都统阿喇纳职,改由其侄古睦德袭,右翼都统阿弼达削职并停袭,改由京员充任,直到1723年(雍正元年)始诏令“复旧制”,由阿弼达子根敦袭授右翼都统。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裁两翼都统,仅留副都统一员,并改为满缺(即由满族人充任,后亦间用蒙员)。这是清廷对土默特两翼官制的一次重大改变。从此,土默特人被剥夺了旗权。
第四是设置道厅,实行蒙汉分治。为就近筹糈,清廷在康熙朝就确定了开垦土默特牧场的政策,到乾隆初年,开垦已达高潮。原来“雁行”(春来秋去)的农民定居下来,接着晋、秦、冀农民更大规模地移来,开荒佃种蒙古土地。对这些移民,清廷进行蒙汉分治,于1723年设归化城厅,作为管理汉族农商之民的行政机关,隶山西朔平府。嗣后,于1736年(乾隆元年)置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三通判厅,1741年(乾隆6年)又置萨拉齐厅和山西分巡归绥道(后加兵备衔)。以上五厅皆隶属于归绥道,是山西行政机构伸入土默特地区的开端。
1884年(光绪十年),清廷覆准山西巡抚张之洞奏,凡在土默特地区的寄民一律编籍,即移民在当地落籍,变客为主。同时改各厅为实授抚民同知、通判厅,使之成为山西设在土默特境内的正式行政机构,一地二治的局面正式形成。
2、经济方面:
清廷不承认土默特是“带地投诚”,认为“地为我朝赏还之地”。因而在经济上任意侵夺盘剥而无所顾忌。
无偿拨地——1694年(康熙33年),在黑河、浑津一带拨放庄头地13圈;恪静公主在呼和浩特建造府第时,拨给公主府汤沐地数千顷;雍正年间,在和林格尔、清水河之间拨给右卫八旗马厂地一段(近3000顷);1738年(乾隆三年),由大青山后牧地中拨给绥远城驻防八旗马场地2万2千余顷……。
开垦粮地——雍、乾两朝,为适应用兵西北的需要,解决驻军的军粮供应,清廷在土默特两翼大规模招民开垦牧场。雍正时期,清廷派协办尚书通智(后升为尚书)驻归化城,敦促都统丹津“奏请”将土默特膏腴之地八处共4万顷,作为大粮官地交地方开垦征粮,以备军食。这八处牧场先后在乾隆年间放垦。从1772年(乾隆37年)开始,清廷又开垦小粮官地(亦称代买米地)近2000顷。
以上划拨、开垦诸项土地,使土默特两翼牧场丧失殆尽,已经不能进行游牧。于是清廷以拨给户口地(每丁五顷,后改一顷)和召庙香火地(数量不等,其中也有捐赠)的形式,作为给蒙古族牧民、喇嘛的补偿,以资赡养,供其驱使。这样就迫使土默特蒙古族不得不由牧转农,但蒙古族既“不善耕耘”,又必须当差,因而只得出租土地,以租自养。从现存乾隆初年的土地契约看,其特点主要是,地租很少,不少契约注明“永租”或“许退不许夺”字样;许多契约所标四至不明,如“北至山,南至河,东至只路,西至树林”之类。前者使租地者(不少是地商)以极低代价换得对土地的实际永业权,后者则为地商、官僚冒指地界,霸占地亩造成可乘之机。更何况蒙丁由于当差紧急无处筹款,不得已将户口地以低价租出或作为借款的抵押,致使土地丢失。因此,到1742年(乾隆7年)已形成“有力者则任意侵占,衣食充盈;无力者则丝毫不得,饥寒交迫”的局面。据1743年整理蒙丁地亩时统计,土默特两翼无地者共2 812人,地少(或不足一顷)者24 260人,土地较多者16 487人。
清末,钦差督办垦务大臣、绥远城将军贻谷主持整理土默特地亩。按土默特两翼参佐各官的设想,此举是要确保地权,而贻谷按其制定的“二十二条章程”,进行的土地整理,却是以牺牲土默特蒙古族的地权为代价,大量收刮民财,从而使蒙古族进一步贫困化。“台吉而上才足自存,兵丁之属衣食多缺”,一般蒙古族的处境便可想而知了。
霸占牧场及矿产——前述山后八旗马场,原奏准许土默特牧民仍住界内,与八旗公共游牧,马场以外之地仍为土默特牧场。从1795年(乾隆60年)开始,绥远驻防八旗先后三次垦放马场地7 000余顷,场内蒙古族“既失其业,又失其牧”,不得不迁往他处。到光绪末年,绥远八旗继续垦放马场,竟任意指划界址,把被迫迁出马场的牧民所在地也划入马场范围,强行垦牧,并声称南北200里,东西300里之内均为马场。而土默特北境至呼和浩特约一百二三十里,呼和浩特再往南七八十里始足200里之数。此事经两翼12参领力争,贻谷被迫重新丈量马场,将12 000余顷土地返还土默特两翼。
绥远驻防八旗霸占土默特产业,还表现在矿产方面。为鞥兖柳林等处煤窑,原系雍正年间奏准,由土默特两翼选官派弁开挖,以供归化城内烧用,煤炭税由土默特征收,作为官费,年终报部核销,这一制度历久未变。1901年(光绪27年),绥远八旗以窑口在马场界内为由,将窑户驱逐,另行招民采煤征税,收入尽归绥远八旗。土默特各参领虽据理力争,却无任何效果。
控制财政,夺取税收--土默特两翼的财政收入,在清初尚有余裕。为牲畜记档税,原由土默特两翼派员,分别在呼和浩特、昆都仑、萨拉齐、和林格尔、托克托等地征收。其后,呼和浩特渐成商民辐辏之区,清廷看到该处税收可观,于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裁撤两翼都统的同时,设置归化关,将土默特地区税收权攫取,交由杀虎关监督征收。再后,归化关务由归绥道兼管,在归化城设四栅口及在牛桥、马桥等处征税。又在毕克齐、察素齐、可镇、萨拉齐、包头、和林格尔等处设局征税,每年约征牲畜税及杂税20万两,仅拨给土默特7 000两作为官费。
除此外,土默特两翼的收入,仅煤炭租税尚属可观,年征收制钱1 500串左右。其它收入如官房租、藉田租等数量甚微。此外还有驼价生息银、六成地租(1885年以后始有)等,数量虽多却专款专用,于旗政裨益不大。
清廷对土默特两翼的财政控制极严,例如发当生息银两,严定用于备办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处公务差遣及迎送官兵驿站盘费;发商生息银两用作山后巡缉盗贼,和斯尔登等4处卡伦官兵盘费,六成地租用来训练陆军。总之,一切收支必须在限期之内呈报理藩院和户部核销,不得自专。
3、文化方面:
清太宗皇太极说:“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康熙皇帝也说:“建一寺,胜养十万兵”。因而清廷极力在蒙古族中提倡喇嘛教。土默特部在蒙古各部中是信仰黄教最早的,入清以后更是笃信不二。土默特两翼的召庙之多,在内蒙古49旗中是少有的,仅呼和浩特一地,就有“七大召,八小召,七十二个勉勉召”,故有“召城”之称。呼和浩特之外的召庙也很多,遍布两翼各地。一则因为朝廷推崇黄教,再则喇嘛不当差,不纳赋税,不从军打仗,故而土默特人出家当喇嘛的很多,一般兄弟2人以上的人家,至少有1人出家,因此,规模较大的召庙,喇嘛均在300名以上,较小的也有10多名至百十名不等,喇嘛人数在总人口中占很大比例(约占1/6)。喇嘛教消磨了蒙古民族勇敢尚武精神,又因其禁止娶妻,因而限制了蒙古族人口的发展。土默特两翼的积弱积贫,与喇嘛教这一精神枷锁有很大关系,这也正是清廷提倡喇嘛教的目的所在。
提倡喇嘛教仅是清廷对蒙古实行愚民政策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限制文化的发展。在清代,土默特两翼蒙古族除世职外,晋升之阶一是凭战功擢升,一是充当笔帖式或翻译,以积年勤奋无过始得升迁,但土默特笔帖式很少有升为七品官的。至于科考,直到光绪末年,土默特两翼才第一次有了两名童生被允许随棚考试。
土默特的民族文化本来是很生动丰富的,由于政治上处于被奴役的地位,经济上又遭受严重剥削,因此导致了民族文化的摧残。土默特蒙古族的文化经历了满化--汉化过程,到清末,其民族语言和文字已基本丧失。
(呼市地方志办提供)
蒙古土默特部是个历史悠久的部落。她不论在蒙古民族发展史上,还是16世纪的中国史上,都占有突出的历史地位。
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达延汗统一漠南蒙古后,将各部划分为察哈尔、喀尔喀、兀良罕、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6个万户,分属左右两翼,土默特部为右翼三万户之一。约1509年,达延汗亲统左翼三万户征讨右翼永谢布、鄂尔多斯部封建领主亦卜刺等,平定右翼的叛乱后,达延汗任命其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统领右翼三万户的济农。此后,右翼三大部便成了巴尔斯·博罗特及其子孙的势力范围。
巴尔斯·博罗特在位时,曾分封诸子:长子衮必里克墨尔根济农据鄂尔多斯万户之地,次子阿勒坦汗据十二土默特之大部,三子拉布克台吉据土默特之乌古新(即元慎),四子巴雅斯哈勒据永谢布之七营喀喇沁,六子博迪达喇据阿速特、永谢布,而巴尔斯·博罗特之弟阿尔斯·博罗特则仍据有多罗土默特。阿勒坦汗成为土默特部的领主即源于此。从16世纪20年代末开始,土默特部在阿勒坦汗率领下,迅速强大起来。
1519(正德十四)年,巴尔斯·博罗特去世。墨尔根济农、阿勒坦汗、巴雅思哈勒兄弟作为右翼三万户的领主,开始大刀阔斧地施展其政治抱负。嘉靖初年,还不足18岁的阿勒坦汗,已显示出他政治、军事方面的才能。1524年,兀良罕部前来攻掠,他派遣图古凯诺延等率兵反击,获得胜利。从那以后的近20年里,阿勒坦汗在辅佐其兄墨尔根济农治理右翼三部的过程中,他领有的土默特部逐渐强大起来。他与墨尔根济农率领右翼诸部南征北战,曾先后四次征讨兀良罕,两次征讨卫刺特,屡建奇勋,树立了崇高的威望。因而在他32岁时,党中央汗庭博迪汗赐予他索多汗之号,成为名震长城内外的蒙古族首领。
1542年(嘉靖二十一年)墨尔根济农去世后,阿勒坦汗成为右翼三大部的实际领袖。1547年,阿勒坦汗大会吉囊台吉(即诺延达喇济农)、把都台吉(即巴雅斯哈勒),戒“勿复入寇”明边。可见那时他已号令右翼诸部了。在继续削平敌对势力的过程中,阿勒坦汗将十二土默特完全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即将其叔父阿尔斯·博罗特领有的多罗土默特(多罗土蛮)及其三弟拉布克领有的兀慎部兼并(各部领主仍旧)。他所统辖的土默特部,不仅有强大的军队,任命了各级官长,还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即《阿勒坦汗法典》),俨然形成蒙古之内的一个政权,故而明人称之为“金国”。
阿勒坦汗的基本力量是十二土默特,其领地以大青山南北为中心,东达宣化镇边外,西至乌拉山前后,甚至远至甘、青地区也有部落驻牧。
一
土默特部是16世纪活跃在中国北方的一支重要力量,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活动,影响极其深远。
1、 征讨兀良罕和卫刺特:
兀良罕部是达延汗时期的左翼三万户之一,后叛走, 居漠北。16世纪前叶,该部经常偷袭右翼各部,掠夺牲畜、财产和人口。卫刺特(瓦刺)被称为西蒙古,其封建领主额色库、额森(也先)曾经弒杀大汗,篡夺汗位。16世纪初,其大酋长亦卜刺等杀害右翼济农,被达延汗击败后西逃,但时刻不忘卷土重来。因而这两个部落成为右翼的肘腋之患,墨尔根济农、阿勒坦汗多次率众对它们进行征讨。在征讨兀良罕的各次战役中,以1533年那次的战果最著。此役是左右翼的联合行动,而以右翼为主力。这是决定性的一役,《明实录》记载阿勒坦汗“抢兀良哈,杀伤殆尽”。实际情形是,兀良罕“图类诺延、格埒巴拉特丞相、额勒都奈被迫投城”,“将其众多之民分拨至各户为奴”。凯旋后,博迪汗赐易阿勒坦“索多之号”,从此阿勒坦称汗。对卫刺特的征讨,于1532年给亦卜刺以歼灭性打击,使之再无力东进。
墨尔根济农去世后,阿勒坦汗继续率右翼三部征讨上述二部。约1542年,阿勒坦汗第三次讨伐卫刺特,将博喇海(卜儿孩)收服,并战胜希赖兀尔人。此役基本消除了来自卫刺特的威胁,因而博迪汗加封阿勒坦汗为土谢图彻辰汗。1544年,阿勒坦汗率众再次征伐兀良罕残部,收服莽吉尔丞相和莽海锡格津等,从而将兀良罕部彻底征服。解除后顾之忧之后,阿勒坦汗得以专力对付明朝,大力开发土默川,使土默特部在蒙古诸部中,保持了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的优势。
2、 同明朝从对抗到友好:
蒙明之间,从1368年元惠宗(顺帝)退出大都之后长时间里,双方有战有和,但对峙则是主要的。墨尔根济农、阿勒坦汗当政后,继承前辈地对明政策,率右翼诸部,多次越过边墙,给明军以沉重打击。如1539年(嘉靖十八年)8月,阿勒坦汗率军越大同,由井坪、朔州抵雁门,破广武关,入岢岚、交城、汾州、文水、清源诸处,明军望风披靡,使明廷朝野震惊。
然而,阿勒坦汗追求的并不是对明朝的攻掠。早在1531年前后,他就打算与明朝和睦相处,发展互市贸易。1541年(嘉靖二十年)7月,阿勒坦汗派遣石天爵、肯切为使,向明朝表示:“如果同意通贡互市,‘即约束其下,令边民垦田塞中,夷众牧马塞外,永不相犯’”。自此以后,直到1549年,阿勒坦汗几乎年年遣使,向明朝表示和好诚意,要求互市贸易,保证“东起辽东,西至甘凉,俱不入犯”。明廷则不仅严词拒绝,还多次杀害使者,并“悬赏擒斩俺答”,命令边臣“选将练兵,出边剿杀”土默特部。
在这种情况下,阿勒坦汗不得不以兵戎相见。1542年(嘉靖二十一年)6月,土默特部使者石天爵、满受秃、满客汉、肯切被明朝“枭示”后,阿勒坦汗率部攻至太原,一个月之内,攻破明朝州县38个,杀其游击以上将军多人。但这仅是一种手段,目的仍是通过施加军事压力,迫使明朝同意互市贸易,“庚戌之变”就是例证。
1550年(嘉靖二十九年,庚戌)8月,阿勒坦汗亲率右翼三部大军,从古北口沿潮河川南下,沿途攻略密云、怀柔、顺义、三河诸县,而后挥军抵通州,渡白河,包围明都北京。当时,明世宗朱厚熜深居西内,张惶不知所措,而数十万勤王之师竟无一人敢战者,右翼兵攻破北京城并不是不可能的。但阿勒坦汗在得到明廷开市的允诺后,立即撤兵。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庚戌之变”。这次事变的结果是,蒙明双方达成互市协议,并在1551年开市贸易。但是,互市尚未结束,明世宗因耻于“城下之盟”,借口“非时开市”,召回主持互市的官员,单方面撕毁了协议,把明蒙双方再次推入战祸之中。
1570年(隆庆四年),由于阿勒坦汗之孙把汗那吉投明,蒙明双方以此为契机,才最终实现和平友好。1571年,双方达成互市协议,阿勒坦汗接受明廷的顺义王爵,包括鄂尔多斯、永谢布、喀喇沁等部的首领共63人,被授予都督同知以下官职。从此,蒙明通贡互市关系确立,长达二百余年的明蒙交战状态基本结束。
蒙明贡市关系的特点,首先确认了土默特部对明朝的藩属关系,阿勒坦汗为首的右翼各部须向明廷进贡马匹、弓箭等物,并上表文(须经明朝边臣改定)。但这种藩属仅是名义上的,明朝政令不行于土默特部,阿勒坦汗除承诺不犯明边外,并不对明朝承担任何义务。其次,贡市的核心是"市",即以互市的形式,沟通蒙明经济联系。就右翼诸部而言,互市为日益增多的畜产品找到了销路。如大同、山西两处市口,1571年土默特部卖马5 073匹,到1574年已增至11 670匹,3年中增加一倍还多。其它畜产品如牛、羊、驴、骡和皮张、马尾等的增加更多。用这些畜产品换回必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对发展土默特部的经济有着重要作用,这正是阿勒坦汗数十年孜孜以求互市的目的。另外,通过互市,贵族和大小首领可以从明朝得到相当数量的赏银和绸缎布匹等物,这对维持其愈来愈奢华的生活至关重要。
蒙明互市的实现,开创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友好局面,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人民休养生息和边内外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开发土默川:
阿勒坦汗在增强其军事实力的同时,特别关注“振兴十二土默特”。据《塞语》载:蒙古骑兵“入乡必劚窖,得粟必囊往。今乃入秋揉禾,既揉舂米,是渐知粟食也”。这表明,土默特部众除食肉类外,也吃粮食。要得到粮食,只有从边内取得,而在明廷实行经济封锁的情况下自然不可能,即使是在开市贸易的1551年,明廷也断然拒绝阿勒坦汗"以牛羊易粟豆"的要求。因此,阿勒坦汗决策开发土默川,发展自己的农业和手工业。
1546年,阿勒坦汗曾用牛二犋,在丰州故城耕地五六顷,种糜谷高粱等作物。这是他兴办农业的第一次尝试。嘉靖中,白莲教首领丘富投奔土默特部以后,置农器种禾数十顷,获得阿勒坦汗的信任。阿勒坦汗采纳丘富的建议,“悬书穹庐外”,招纳边内汉人。当时,边内人民“或因饥馑困饿,或因官司剥削,或避罪,故投彼中,以离此患”。出边的人“诣虏帐趾相错”,可见人数之多。
1554年,赵全、李白罄等白莲教徒投奔到土默特部以后,他们带领白莲教徒和汉民大规模升板筑屋,开荒种地。史书记载,他们“开云田(内)丰州地万顷,连村数百,耕田输粟”,形成了相当规模的板升农业。板升农业成了土默特部畜牧业重要的辅助经济。1571年蒙明再次互市,土默特部不再提“以牛羊易粟豆”的要求,证明板升农业已基本满足了土默特部对粮食的需求。
土默特部的手工业,是与农业同步发展的。出边汉人内,不乏各种匠人。从多种史书的记载中可以得知,土默特部的手工业产品,用于军事方面的,有良弓、铁镞(箭头)、铠甲、云梯、钩杆等;用于生产方面的工具有锄、犁等;用于交通方面的有舟船、车辆、马具等;用于生活方面的有锅、碗、金银饰品等;还有石匠、木匠、泥瓦匠、画匠等共同完成的殿堂等建筑物。这说明土默特部的手工业已具相当规模和水平,在当时的蒙古各部中是先进的。
阿勒坦汗在开发土默川的过程中,还兴建了一批城镇。1557年,阿勒坦汗“起造五塔和八大板升”。这些大板升较赵全的“石青开化府”(周约5里的土堡)的规模要大,虽毁于战火,但可以想见,这些已具城镇雏形的板升,是手工业比较集中的地方。1564~1565年,阿勒坦汗又在大板升的基础上扩建了大板升城。城内的建筑,有“朝殿及寝殿凡七重,东南建仓房凡三重,城上起滴水楼五重”,“绘龙凤五彩艳甚”。1570阿勒坦汗“定板升城,号召把都儿、永邵卜及富奴垛落土蛮、阿尔多斯、摆腰、兀慎、恰台吉攻云中,黄台吉攻上谷洗马林”。1579年,阿勒坦汗自西海归来,11月“还至大板升,燕恰台吉”。这表明,阿勒坦汗在大板升城处理政务。这里显然是土默特部的政治中心。
实现和平互市后,蒙明之间的外交往来频繁,大板升城已不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于是,阿勒坦汗于1572年,“仿拟失陷之大都起造库库合屯,聚十二土默特之大众,共议以无比精工修筑此城”。到1575年工程竣工,明朝赐名为"归化城",这就是呼和浩特。这里是接待明朝使者的地方,以后,逐渐成为政治、经济、宗教的活动中心。
前已述及,出边的汉族主要从事板升农业,据载,其人数达五万多(一说十万多)名,其中白莲教徒约占1/5。他们在板升地区“耕田输粟”,“岁种地不过粟一囊草数束而已,别无差役”,与明朝统治下苛重的差徭赋税相比有天壤之别。正因他们在土默川获得安定的生活,因而“安土忘归”,并以“胡俗自便”。出边汉人中不少改用蒙古名,如李白罄易名把汉笔写契。还有的娶蒙古族妇女为妻,子女多取蒙古名(如宁安图等)。板升既是“夷汉杂处”,其关系,正如板升之众说的,蒙古“筑板升以居我,推衣食以养我”,彼此和睦相处,同心协力从事生产。
综上所述,土默特的经济日益繁荣,阿勒坦汗政权日臻完善,因而土默特地区是当时蒙古社会中最先进发达的地区。
4、扩展势力:
1559年(嘉靖三十八年),阿勒坦汗‘羡青海富饶’,“携子丙兔等数万众袭据”其地,从此,丙兔及其部众驻牧于该地。这表明,阿勒坦汗把自己的领地扩展到了青海一带。
1559年以后,阿勒坦汗继续用兵青海,征服诸番,巩固扩大在那里的领地。结果,右翼诸部首领率部接踵而来,如多罗土蛮地把都儿黄台吉、火落赤台吉、永谢布的大成台吉、鄂尔多斯的布延巴图尔等,先后驻牧西海一带(包括甘南、青海、川西)。直到现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仍有蒙郭勒津、永谢布的遗民在那里生息。
土默特部向蓟辽一带扩展势力,是在16世纪40年代。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2月,阿勒坦汗向明朝要求开市,表示“东起辽东,西至甘凉,俱不入犯”,足见至迟在这一年,土默特部与哈刺慎部已经有效地控制了蓟辽边外地区。
土默特部向东扩展势力,主要是通过联姻关系使兀良哈诸部归附自己。阿勒坦汗长子都隆森格洪台吉原驻牧于宣府边外,他们父子或嫁女给朵颜卫兀良哈首领,或娶妇于该部,使双方结为姻亲,密切了关系。
归附的兀良哈人与土默特部众一起驻牧,遂形成类似部落的实体,如兀爱营。《卢龙塞略》载:“赶兔,西虏顺义王(指都隆森格)子,蓟镇属夷妻所生,随母于满套儿驻牧”,“蓟镇边外,惜惟属夷驻牧,迩因妻女联姻东西大虏,以改各酋子侄,或随母妻,或因分管部夷,移来蓟镇边外驻牧”。这些记载向我们提供了土默特部东迁的方式(随母妻或分管部夷)、首领(如赶兔,即噶尔图)、驻牧地(满套儿,今丰宁县一带)等情况。以后,土默特人东徙者渐多,从独石口到义院日沿边一带都有他们活动的足迹。这些土默特部众到后金之后,于1628年降附清太宗皇太极,被划分为左右二旗,移住今朝阳、阜新地区。这就是东土默特。
东西土默特本为同族,由于清朝的严格限制,17世纪以来绝少往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恢复兄弟关系,交往日密。
5、引进喇嘛教(格鲁派):
蒙古族原先信奉萨满教,崇信喇嘛教(格鲁派)是由阿勒坦汗首先引入土默特地区,而后推及全蒙古的。
据《阿勒坦汗传》记载,1558年,阿勒坦汗西征卫刺特,兵临甘、青地区,与土伯特(即藏族)商队发生冲突,救出喇嘛4名。这是以阿勒坦汗为代表的右翼蒙古封建主与喇嘛教发生关系的最早记录。其后,在攻略阿木多、喀木(甘青川交界地方)地区诸番过程中,阿勒坦汗陆续与喇嘛教有过接触。
到1571年,这时的土默特地区,呈现政治稳定、经济发达的形势。而萨满教已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阿勒坦汗传》说:“圣主阿勒坦彻辰汗,向往尊八思巴喇嘛、薛禅可汗(忽必烈)所曾创立的无与伦比之经教,昼不能忘,夜不能眠”。因而当三世达赖喇嘛锁南嘉错的特使阿兴喇嘛到来后,一经讲经说佛,阿勒坦汗为首的右翼领主立即诵念“六字真言”,皈依了喇嘛教,并决定派遣使团前往蒙克地方(西藏)迎请锁南嘉错。
1575年,阿勒坦汗为同锁南嘉错会面,派人在蒙、藏、汉交界处修建了恰布齐勒庙(即仰华寺,在青海湖东岸)。1577年,阿勒坦汗率右翼诸部领主及大批部众西行,于第二年在恰布齐勒庙与锁南嘉错晤面,举行了盛大的法会。双方互赠尊号,阿勒坦汗赐锁南嘉错“圣识一切瓦奇尔·达赖喇嘛”的封号,达赖喇嘛的名号即源于此;锁南嘉错尊上阿勒坦汗“转千金法轮咱克喇瓦尔弟·彻辰汗”之号。自此以后,喇嘛教迅速在右翼诸部传播,从而使土默特部产生了僧俗封建主联合实行统治的制度。
阿勒坦汗去世后,应都隆森格汗之邀,三世达赖喇嘛来到土默特部,主持阿勒坦汗的“福事”。他大力弘扬佛教,使喇嘛教的影响逾来逾大,蒙古诸部争先皈依了喇嘛教。特别是三世达赖圆寂后,阿勒坦汗的曾孙云丹嘉错成为四世达赖,更加速了喇嘛教的传播,终于使之成为蒙古民族的宗教信仰。
喇嘛教在蒙古传播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加强了蒙藏文化的交流,促进了蒙古哲学、文学、医学,以及艺术、手工业的发展。然而,也使蒙古民族勇武锋锐的民族素质逐渐销蚀,特别是对土默特部的衰落起了重要作用。
二
阿勒坦汗去世后,土默特部失去了强有力的领袖,权力开始分散。各领主间由争夺市赏发展到争夺部落、权位,终于酿酿成内乱,影响巨大的要数“大板升之战”了。
1583年,都隆森格汗娶父妾“三娘子”为哈屯,承袭顺义王爵。同年10月,掌管板升地把汉那吉坠马而死。当时三娘子握有兵符、王印,颇有势力。她见大成比吉(把汉那吉妻)拥俺答所遗诸部落及板升甚雄,谋欲为不他失礼(三娘子之嫡子)室之,以为“果尔,则我可因而得诸部落,而我强盛矣”,图谋吞并板升及把汉那吉所属部众。阿勒坦汗义子、“用事臣”恰台吉不答应。于是三娘子调集精兵围攻大板升,并掳掠恰台吉等部畜产,致使许多部众四处逃散,甚至要求进入明边避难。在双方打得不可开交之际,多罗土蛮、兀慎、摆腰和鄂尔多斯等部的首领出面为之调解。三娘子“不听诸讲和者言”,“誓以死相仇杀”。因而兀、摆等远去,而麦力艮、切尽黄台吉等则转而支持恰台吉,以抑制三娘子迅速膨胀的野心,内乱进一步扩大。这场内乱持续4年之久,在土默特内部种下了仇视的种子。
1585年,都隆森格汗去世,王位的法定继承人是扯力克洪台吉,娘子却藏匿王篆、兵符拒不交出,“欲私其所爱子不他失礼”。因而导致了扯力克和三娘子的尖锐对立。这场继位危机经明廷出面斡旋,撮合扯力克与三娘子合婚,矛盾始得缓和。最后扯力克承袭王爵,三娘子被封为忠顺夫人,将大成比吉嫁给不他失礼,作了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继位之争却成了土默特部分化的祸由。
1590年,扯力克汗率土默特、永谢布、哈刺慎部众西行,送三世达赖喇嘛骨殖回藏,在甘肃与明朝发生冲突,进行了有名的“洮河之役”,驻牧西海的土默特部众在火落赤台吉、真相台吉(丙图子)等率领下,移住莽刺、捏工二川(在今贵德南),并修盖寺庙。明廷坚决不允,“内振兵威,外鼓番族,严行驱逐”。于是双方在洮州、河州发生激战。冲突过程中,明廷对扯力克施加政治、经济压力,如停革市赏,扬言欲立不他失礼为王等。加之三娘子对郑洛(经略陕西四镇及宣大山西军务)言听计从,从内部多方阻挠。扯力克汗内外受制,不得不屈服,从西海地区撤兵东归,最后仰华寺被焚,火落赤等受到追剿,损失惨重。这是土默特部对明关系中受到的最大挫折,也是土默特部由强变弱的重要转折。
扯力克汗晚年,三娘子纵容其孙素囊台吉(不他失礼子),凭借军事实力(掌握西哨兵权)和经济实力(拥有板升),在土默特部称王称霸。扯力克汗于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去世后,素囊竞声称“应王者我也”,公然进行篡夺王位的活动。他勾结明安台吉,用武力驱逐王位合法继承人卜石兔(博硕克图),引起各部台吉、首领的公愤。1611年,那木儿台吉联合73家台吉声讨素囊。三娘子、素囊祖孙调集兵马,决心诉诸武力。明廷深恐危及封疆,遂由宣大总督涂宗濬出面调停,结果双方达成暂时妥协,卜石兔于1613年袭顺义王爵,素囊升为都督知。
事后,素囊说:“卜石兔袭王,我必不能甘”。他既拥重兵,又市赏在握,更加为所欲为,或阻挠卜石兔汗的贡使入边,或则与王争家事(如争夺归化城和银佛殿等),使卜石兔汗威令不行,“徒拥虚名”,终于形成分化局面。
由于土默特部的分化,右翼诸部也纷纷脱离顺义王的控制。涂宗濬说:“今宣府白洪大(巴雅斯哈勒之长孙)自为一支,河套(即鄂尔多斯)自为一支,虏王所制者,山大二镇12部而已”。其实,土默特十二部也不完全在卜石兔汗的掌握之中(素囊不服节制就是例证),足见土默特部已经大大削弱。而鄂尔多斯、哈刺慎两部的离异,又使整个右翼的力量削弱,因而当林丹汗西进时,土默特部无力抵抗,很快就被攻灭了。
三
1632年(崇祯五年,天聪六年),皇太极亲统大军西征察哈尔部,林丹汗渡河西走,满洲军占领归化城。卜石兔汗之子俄木布洪台吉与所部头目古禄格、杭高、托博克等收集部众,投降后金。1635年,有人向镇守归化城的贝勒岳脱诬告俄木布谋叛。岳脱诛俄木布乳母之夫茂罕,逮俄木布,押送盛京(今沈阳)。
1636年,后金改国号为清,皇太极改元崇德。是年,清廷废俄木布为庶人,编土默特为左右翼两旗,设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等官以统辖旗众。从此,土默特沦为“尺地一民不能私为我有”的内属旗。
由于土默特部曾经称雄于塞外,在蒙古各部中影响颇大,因而清廷虽已废去其王爵,委任非贵族出身的古禄格、杭高为都统,但仍不放心,继续对土默特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严厉措施进行统治。
1、政治方面:
首先是缩小土默特两翼辖境。清朝定鼎北京以后,不承认土默特部是“带地投诚”,陆续分割土默特牧地,安插别部蒙古。1648年(顺治五年),在土默特西境、西北境安设乌拉特三公旗;在北境,于1649年(顺治六年)、1653年(顺治十年)、1664年(康熙三年),分别安插四子部落王旗、达尔汉贝勒旗、茂明安旗;1674年(康熙十三年)平定布尔尼之乱后,又将察哈尔部由锦、义地区迁到土默特东境,建立了察哈尔八旗。按清朝规定,各旗之间不能随意往来,即所谓“毋许妄为”。于是,曾经纵横驰骋于塞北的土默特部,被“画地为牢”,只能服服贴贴地接受新王朝的统治,别无选择,何况,左右两翼都统古禄格、杭高等早已成为清廷的驯服工具。
其次是派兵驻防。土默特部降清后,清朝在呼和浩特一直派有重兵,其统帅称作归化城将军。这一则是清廷向西、北两方面用兵的需要,再则也是出于对土默特部镇抚的考虑。1739年(乾隆四年),绥远城建成,清廷移右卫八旗于城内,派建威将军(后改绥远城将军)镇守。绥远城将军统辖土默特军政,两翼都统、参、佐各官“事事不得自专”。
再次是逐渐削弱、剥夺族权。清初,土默特两翼都统是由土默特人担任的,诸事尚有些许回旋余地。从康熙朝开始,对两翼都统加强了控制。1679年,清廷“以土默特士众委靡, 弓马不娴”,削左翼都统阿喇纳职,改由其侄古睦德袭,右翼都统阿弼达削职并停袭,改由京员充任,直到1723年(雍正元年)始诏令“复旧制”,由阿弼达子根敦袭授右翼都统。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裁两翼都统,仅留副都统一员,并改为满缺(即由满族人充任,后亦间用蒙员)。这是清廷对土默特两翼官制的一次重大改变。从此,土默特人被剥夺了旗权。
第四是设置道厅,实行蒙汉分治。为就近筹糈,清廷在康熙朝就确定了开垦土默特牧场的政策,到乾隆初年,开垦已达高潮。原来“雁行”(春来秋去)的农民定居下来,接着晋、秦、冀农民更大规模地移来,开荒佃种蒙古土地。对这些移民,清廷进行蒙汉分治,于1723年设归化城厅,作为管理汉族农商之民的行政机关,隶山西朔平府。嗣后,于1736年(乾隆元年)置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三通判厅,1741年(乾隆6年)又置萨拉齐厅和山西分巡归绥道(后加兵备衔)。以上五厅皆隶属于归绥道,是山西行政机构伸入土默特地区的开端。
1884年(光绪十年),清廷覆准山西巡抚张之洞奏,凡在土默特地区的寄民一律编籍,即移民在当地落籍,变客为主。同时改各厅为实授抚民同知、通判厅,使之成为山西设在土默特境内的正式行政机构,一地二治的局面正式形成。
2、经济方面:
清廷不承认土默特是“带地投诚”,认为“地为我朝赏还之地”。因而在经济上任意侵夺盘剥而无所顾忌。
无偿拨地——1694年(康熙33年),在黑河、浑津一带拨放庄头地13圈;恪静公主在呼和浩特建造府第时,拨给公主府汤沐地数千顷;雍正年间,在和林格尔、清水河之间拨给右卫八旗马厂地一段(近3000顷);1738年(乾隆三年),由大青山后牧地中拨给绥远城驻防八旗马场地2万2千余顷……。
开垦粮地——雍、乾两朝,为适应用兵西北的需要,解决驻军的军粮供应,清廷在土默特两翼大规模招民开垦牧场。雍正时期,清廷派协办尚书通智(后升为尚书)驻归化城,敦促都统丹津“奏请”将土默特膏腴之地八处共4万顷,作为大粮官地交地方开垦征粮,以备军食。这八处牧场先后在乾隆年间放垦。从1772年(乾隆37年)开始,清廷又开垦小粮官地(亦称代买米地)近2000顷。
以上划拨、开垦诸项土地,使土默特两翼牧场丧失殆尽,已经不能进行游牧。于是清廷以拨给户口地(每丁五顷,后改一顷)和召庙香火地(数量不等,其中也有捐赠)的形式,作为给蒙古族牧民、喇嘛的补偿,以资赡养,供其驱使。这样就迫使土默特蒙古族不得不由牧转农,但蒙古族既“不善耕耘”,又必须当差,因而只得出租土地,以租自养。从现存乾隆初年的土地契约看,其特点主要是,地租很少,不少契约注明“永租”或“许退不许夺”字样;许多契约所标四至不明,如“北至山,南至河,东至只路,西至树林”之类。前者使租地者(不少是地商)以极低代价换得对土地的实际永业权,后者则为地商、官僚冒指地界,霸占地亩造成可乘之机。更何况蒙丁由于当差紧急无处筹款,不得已将户口地以低价租出或作为借款的抵押,致使土地丢失。因此,到1742年(乾隆7年)已形成“有力者则任意侵占,衣食充盈;无力者则丝毫不得,饥寒交迫”的局面。据1743年整理蒙丁地亩时统计,土默特两翼无地者共2 812人,地少(或不足一顷)者24 260人,土地较多者16 487人。
清末,钦差督办垦务大臣、绥远城将军贻谷主持整理土默特地亩。按土默特两翼参佐各官的设想,此举是要确保地权,而贻谷按其制定的“二十二条章程”,进行的土地整理,却是以牺牲土默特蒙古族的地权为代价,大量收刮民财,从而使蒙古族进一步贫困化。“台吉而上才足自存,兵丁之属衣食多缺”,一般蒙古族的处境便可想而知了。
霸占牧场及矿产——前述山后八旗马场,原奏准许土默特牧民仍住界内,与八旗公共游牧,马场以外之地仍为土默特牧场。从1795年(乾隆60年)开始,绥远驻防八旗先后三次垦放马场地7 000余顷,场内蒙古族“既失其业,又失其牧”,不得不迁往他处。到光绪末年,绥远八旗继续垦放马场,竟任意指划界址,把被迫迁出马场的牧民所在地也划入马场范围,强行垦牧,并声称南北200里,东西300里之内均为马场。而土默特北境至呼和浩特约一百二三十里,呼和浩特再往南七八十里始足200里之数。此事经两翼12参领力争,贻谷被迫重新丈量马场,将12 000余顷土地返还土默特两翼。
绥远驻防八旗霸占土默特产业,还表现在矿产方面。为鞥兖柳林等处煤窑,原系雍正年间奏准,由土默特两翼选官派弁开挖,以供归化城内烧用,煤炭税由土默特征收,作为官费,年终报部核销,这一制度历久未变。1901年(光绪27年),绥远八旗以窑口在马场界内为由,将窑户驱逐,另行招民采煤征税,收入尽归绥远八旗。土默特各参领虽据理力争,却无任何效果。
控制财政,夺取税收--土默特两翼的财政收入,在清初尚有余裕。为牲畜记档税,原由土默特两翼派员,分别在呼和浩特、昆都仑、萨拉齐、和林格尔、托克托等地征收。其后,呼和浩特渐成商民辐辏之区,清廷看到该处税收可观,于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裁撤两翼都统的同时,设置归化关,将土默特地区税收权攫取,交由杀虎关监督征收。再后,归化关务由归绥道兼管,在归化城设四栅口及在牛桥、马桥等处征税。又在毕克齐、察素齐、可镇、萨拉齐、包头、和林格尔等处设局征税,每年约征牲畜税及杂税20万两,仅拨给土默特7 000两作为官费。
除此外,土默特两翼的收入,仅煤炭租税尚属可观,年征收制钱1 500串左右。其它收入如官房租、藉田租等数量甚微。此外还有驼价生息银、六成地租(1885年以后始有)等,数量虽多却专款专用,于旗政裨益不大。
清廷对土默特两翼的财政控制极严,例如发当生息银两,严定用于备办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处公务差遣及迎送官兵驿站盘费;发商生息银两用作山后巡缉盗贼,和斯尔登等4处卡伦官兵盘费,六成地租用来训练陆军。总之,一切收支必须在限期之内呈报理藩院和户部核销,不得自专。
3、文化方面:
清太宗皇太极说:“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康熙皇帝也说:“建一寺,胜养十万兵”。因而清廷极力在蒙古族中提倡喇嘛教。土默特部在蒙古各部中是信仰黄教最早的,入清以后更是笃信不二。土默特两翼的召庙之多,在内蒙古49旗中是少有的,仅呼和浩特一地,就有“七大召,八小召,七十二个勉勉召”,故有“召城”之称。呼和浩特之外的召庙也很多,遍布两翼各地。一则因为朝廷推崇黄教,再则喇嘛不当差,不纳赋税,不从军打仗,故而土默特人出家当喇嘛的很多,一般兄弟2人以上的人家,至少有1人出家,因此,规模较大的召庙,喇嘛均在300名以上,较小的也有10多名至百十名不等,喇嘛人数在总人口中占很大比例(约占1/6)。喇嘛教消磨了蒙古民族勇敢尚武精神,又因其禁止娶妻,因而限制了蒙古族人口的发展。土默特两翼的积弱积贫,与喇嘛教这一精神枷锁有很大关系,这也正是清廷提倡喇嘛教的目的所在。
提倡喇嘛教仅是清廷对蒙古实行愚民政策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限制文化的发展。在清代,土默特两翼蒙古族除世职外,晋升之阶一是凭战功擢升,一是充当笔帖式或翻译,以积年勤奋无过始得升迁,但土默特笔帖式很少有升为七品官的。至于科考,直到光绪末年,土默特两翼才第一次有了两名童生被允许随棚考试。
土默特的民族文化本来是很生动丰富的,由于政治上处于被奴役的地位,经济上又遭受严重剥削,因此导致了民族文化的摧残。土默特蒙古族的文化经历了满化--汉化过程,到清末,其民族语言和文字已基本丧失。
(呼市地方志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