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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特载)开拓创新  积极进取  努力推进全区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全区2010年地方志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连辑副主席就做好地方志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围绕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全区地方志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全区地方志广大干部职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地方志工作服务于自治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这一主题,努力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三级志书编纂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0年,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评审志稿11部,验收志稿15部,出版志书14部(第一轮自治区志6部,第二轮旗县志8部),累计审阅志稿3892万字。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已通过公开招标,进入出版印刷阶段,《内蒙古自治区志·人物志》正在修改完善中。交通厅第一轮三级交通志编纂任务圆满完成。去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志·政协志》和《内蒙古自治区志·土地志》荣获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志·外事志》荣获三等奖。

    (二)地方综合年鉴、刊物编辑工作出现新局面。

    《内蒙古年鉴》(2010版)于11月印刷出版,全书总字数120余万字,累计审校鉴稿300余万字;盟市编辑出版本地区综合年鉴12部;旗县级出版综合年鉴15部。

    2010年,《内蒙古史志》刊物共出版6期,发行量10200份,编辑、审校字数达70余万字。去年底,对《内蒙古史志》编委、顾问、主编、副主编进行了充实调整,从2011年第一期开始,刊物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栏目设置和内容均作了较大的调整,使其更加具有指导性、学术性、知识性和可读性,成为地方志与社会各界交流的重要平台。

    (三)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为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进程,2009年开始对全区三级志书制作电子版,目前,自治区12个盟市志电子版全部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从2010年底开始,对原“内蒙古自治区情网”一、二级栏目进行了全方位调整,调整后的网站主页设有14个一级栏目,近60个二级栏目,内容纵向反映了内蒙古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演变,横向涵盖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突出了自治区的特点和亮点。“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正逐步发展成为自治区内容详尽,权威性、综合性较强的信息门户综合网站,也成为国内外人士了解内蒙古的一个重要窗口。

    (四)方志系统机构和班子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

    地方志工作逐步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201012月,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巴特尔主席担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均调整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盟市长。这样,从领导体制上大大增强了地方志的权威性和领导力度,有效推动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2009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正式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去年9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到12月主任、副主任相继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配齐。截至目前,内设4个处,即综合处、自治区志业务处、盟市志业务处、地情资料处,处级干部基本配齐。各处室人员也将正式定岗,为下一步地方志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五)地方志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6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2006]467号),全国各地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热潮,大部分省市区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了使我区地方志工作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于201010月再次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立法申请工作,经过努力,已被列入2011年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立法调研项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早日出台。

    (六)旧志整理、地情资源开发工作迈出新步伐。

    在做好新一轮志书编纂工作的同时,2010年,旧志整理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巴彦淖尔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了《清·五原厅志略》和《民国·临河县志》;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完成了《包头市志》、《萨拉齐县志》的点校整理工作;锡林郭勒盟史志办公室完成了《多伦商会档案》整理出版工作。这些,为全区旧志整理工作做出了表率。

    回顾2010年的各项工作,可以说,我们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国家对修志工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区相比,我们在很多方面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迄今为止自治区第一轮修志任务仍然没有完成。按照国家的要求,首轮修志从80年代初开始,到2000年基本结束。现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首轮修志工作已经结束,二轮修志已正式启动。而我区还有12个委办厅局未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其中5家(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建设厅、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沙产业草产业协会)还没有完成送审稿,不但拖了全区的后腿,而且拖了全国的后腿,无法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交待。

    二是全区修志工作发展不平衡。无论是首轮修志,还是第二轮、第三轮修志,全区进展不平衡的现象均普遍存在。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厅局首轮修志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50%的盟市地区已经开始了二轮修志,30%的旗县(市区)已经初步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30多部旗县志续志已经出版,个别地区如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第三轮续志已经出版,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志三轮续志已评审,全区修志工作进展情况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地方志机构体制不顺畅、级别偏低、归属不统一。12个盟市中,只有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5个盟市是独立建制的地方志办公室,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3个盟市是党史地方志合一,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4个盟市是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家合一。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规格建制也不统一,有的是正处级(兴安盟地方志办公室、通辽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锡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呼伦贝尔市、乌海市、赤峰市档案史志局虽然是正处级建制,但由于地方志是后合并到档案局,实际上是名升实降,原来地方志负责人没有得到相应提拔,仍是科级。5家是副处级(呼和浩特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乌兰察布市地方志办公室、巴彦淖尔市地方志办公室、阿拉善盟档案史志局),1家还是科级(鄂尔多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全区101个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有50多个旗县(市、区)是三家合一,30多个旗县(市、区)是两家合一,其他大部分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任务归属到政府办公室,还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各委办厅局绝大部分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也没有专兼职的修志人员队伍。这样的工作格局很容易造成体制不顺,职责不明确,工作被动,落实不力等实际问题。

    四是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不够。领导重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目前看,各盟市在执行“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和“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制度中,情况和效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工作开展快,人员积极性高,工作任务完成得好,而有的地方就相对差一些,我想这一方面与当地领导的支持重视程度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们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具体同志有关,尤其是地方志机构的一把手,我们自身工作不够主动,态度不够积极,汇报不够到位也有一定关系,这就很难赢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2011年全区地方志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省级地方志主任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力争完成全区首轮修志收尾工作,全面启动全区二轮修志。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建设文化大区强区中的独特优势,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成第一轮修志收尾工作。

    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承担的第一轮修志任务已经圆满完成。自治区委办厅局共计承担第一轮专业志74部。还有6部仍在编纂修改补充中。20113月,连辑副主席曾就此事在政府督办函的文件上作出过明确严厉的批示,要求:“以政府名义催办!二OO七年应完成的任务至今无果,多次受到国家的批评。许多省市第二轮编纂已全面展开,我区第一轮都未搞完,无法向国家和自治区交代。”根据连辑副主席的批示精神,3月中旬,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曾给签订过责任状且修志缓慢的6个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建设厅、民委、团委、内蒙古农业大学)下发了《关于尽快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的函》。希望这几家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抽调精兵强将,加快进度,争取今年完成。按照我们给国家的汇报时限,第一轮修志任务必须在201171日前、最晚到今年底全面完成。

    (二)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

    这次会议印发了全区第二轮修志规划,会后将以自治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二轮修志规划盟市志12部、旗县志101部,区直专业志75部。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把第二轮修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没有启动二轮修志的地区和部门要抓紧规划论证,尽快启动二轮修志工作。已开始二轮修志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领导,有序推进;二轮修志已经结束的地区,要搞好调研论证,做好第三轮修志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树立精品意识,确保第二轮志书编纂质量。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要求二轮修志要坚持“四快一慢”的原则。即工作启动要快,制定体例、设计篇目要快,组织和培训队伍要快,收集资料、撰写志书要快,定稿、出版要慢。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在部署任务、制定计划、设计篇目、组织队伍、开展培训、收集资料、起草初稿等方面,一定要抓紧时间,加快进度。但定稿出书可以放慢些,多用一些时间征求各方面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的意见,认真统稿,仔细推敲,反复打磨。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盟市旗县的志书质量,盟市地方志要把好初审关,志书初稿不成熟,不能上评审会,评审后修改不认真的,不能送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验收出版。

    (四)创新工作内容,推动地方志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地方志的工作内容大概有九项,可以用九个字来概括,即: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

    ——“志”指三级志书的编纂工作。修志是各类方志机构的中心工作内容,也是主业,任何时候地方志工作都不能偏离这个中心,更不能搞“喧宾夺主”。各地区、各部门首先要保证修好承编的各类志书,然后再搞一些地方志延伸和拓展性的工作。

    ——库”指方志数据库开发建设工作。地方志工作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主动把方志数据库建设纳入视线,摆上日程。2009年以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出版了12个盟市电子版志书,今年还将把101部旗县志书的电子版全部出版,并将12部盟市志、101个旗县(市区)志全部制成数据库,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情网”。这项工作要逐步在全区全面推开。盟市、旗县及各部门也要把方志数据库建设提上议程,分批实施。

    ——“馆”指方志馆建设利用工作。方志馆在志书开发利用方面具有其它载体不能替代的作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方志馆建设定位在地情馆的层面,国家方志馆是国情馆,自治区(省、市)方志馆是区(省、市)情馆,以此类推,盟市、旗县级方志馆就是当地的地情馆。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成方志馆,30多个地市、县级建立了方志馆。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已将方志馆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我已将建方志馆的构想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汇报,今年我们将组织人员调研论证,做好立项前期准备。

    ——“鉴”指年鉴编辑工作。年鉴是记载和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情况的资料文献,编辑年鉴是续志工作的基础,对于我们做好修志续志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二轮志书编纂工作的同时,重视年鉴编辑工作。特别是首轮修志完成的盟市、旗县、厅局,要集中精力抓一下年鉴工作,以便为二轮修志奠定基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将每年统计一次年鉴编辑工作,同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必要时我们将组织力量同修志工作一并考核验收。

    ——“用”指志书整理、服务、开发利使用。挖掘历史文化,整合旧志资源,更好地发挥旧志作用是地方志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正在筹划旧志整理方案,从今年开始,将组织人员开展对旧志的整理编辑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发掘旧志资源,早日纳入规划,抢救保护、整理出版各类有价值的旧志书。

    ——“刊”指方志期刊的出版发行工作。方志期刊是宣传展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平台。从今年第一期开始,《内蒙古史志》在原来的基础上,从内容到栏目版面设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改进,更加突出史志专业性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性,增强趣味性、可读性,争取使《内蒙古史志》办成自治区地方志的标志性期刊。有条件的盟市,也可创办定期或不定期刊物,作为指导、交流地方志工作的平台和窗口。《内蒙古史志》从今年开始增设了盟市栏目,要求每期刊登两个盟市的稿件,为盟市提供一个展示地方志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平台和窗口。各厅局也要积极投稿,反映部门行业历史文化和修志动态。

    ——“网”指地情网站的资料收集和建设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地方志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方志资源电子化的推广使用,使读志用志的便捷程度和广泛程度都无比空前。目前,全国已有400多个省、地、县地方建立了地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在2010年底已进行全面改版,现正在收集筛选资料,上传内容,马上开通。改版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内容涵盖面广、信息量大,成为国内外人士了解内蒙古的重要窗口,也是宣传内蒙古的重要平台。

    ——“会”指做好地方志学会工作。地方志学会是组织方志学术交流、理论研究的专业性社会组织。下半年,我们要以学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学会在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繁荣我区地方志理论的研究作出成绩。

    ——“研”指做好方志理论研究工作。总结修志经验,加强理论研究是地方志工作全面发展的需要。全区在方志理论研究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我们要鼓励和倡导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史志期刊的作用,广泛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新方志编纂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二轮修志的理论研究和一轮修志的经验总结等,活跃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氛围,促进地方志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

    (五)创新体制机制,为修志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保障。

    一是要创新体制。所谓体制,是指一定工作系统的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创立了省、地(市)、县三级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基本符合新中国的实际,保证了首轮修志的顺利完成。但是,这种体制在我区一些盟市、旗县和区直委办厅局仍未能完全建立。如有的盟市地方志与党史办合署办公,有的盟市地方志与党史、档案局合署办公,归党委系统,造成领导关系不顺、级别偏低、骨干流失、规划落空,上下级难以协调,给工作造成一定困难。而区直委办厅局大多数处于“三无”状态,即没有机构、没有专职修志人员、没有固定经费保障等,所以一些厅局首轮修志迟迟难以完成。解决这一问题涉及编制和职数问题,比较复杂,有一定难度。但是我们要积极争取,一方面盟市、旗县地方志办公室的同志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工作,争取把体制理顺。另一方面,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将以上级指导部门的角度积极配合做盟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委办厅局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即有修志任务的厅局保证1-2名专职修志人员,由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修志工作。

    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修志队伍组织管理模式,如开门修志模式,就是聘用外单位人员修志,采取项目招标制、承包制等多种方式完成修志任务。对地方志内部管理也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内部管理制度,如志书评审验收制度、资料收集保存制度、用人制度、财务制度等,总之要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修志工作程序。

    二是要激活机制。要通过改革创新,建立使地方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产生内在压力和动力的机制。实行灵活的用人办法,调动学术专业骨干的积极性,改变忙闲不均、平均主义、大锅饭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等。总之,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单位内部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修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修志人员知识面广、写作编辑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目前,全区现有在编修志人员437人,参公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只有77人,不到20%,而近年来一批老同志退休,年轻同志学历相对高,但修志工作经验不足,所以一方面要通过考录、选录等形式充实修志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在职人员学习培训,要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培训的方法,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各地志办平时要注意引导和加强修志人员业务学习,每月集中12次业务学习交流,每年组织1次业务考试,鼓励督促大家钻研业务,把方志办逐步建成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在组织业务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学习。修志人员不但业务要精,而且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高、法制观念强,个人修养好,塑造修志人员良好形象,把地方志建设成一个风清气正的机关。

    (六)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地方志工作本身是一个默默无闻,不容易引起领导重视的一项工作。但事在人为,需要我们自己积极主动,变被动为主动。我们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同志,特别是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把手,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多请示多汇报,多与领导交流和沟通,同时也要多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以争取各部门对地方志事业的支持。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积极主动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以引起领导和社会的认可重视。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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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载)开拓创新  积极进取  努力推进全区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全区2010年地方志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连辑副主席就做好地方志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围绕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全区地方志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全区地方志广大干部职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地方志工作服务于自治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这一主题,努力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三级志书编纂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0年,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评审志稿11部,验收志稿15部,出版志书14部(第一轮自治区志6部,第二轮旗县志8部),累计审阅志稿3892万字。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已通过公开招标,进入出版印刷阶段,《内蒙古自治区志·人物志》正在修改完善中。交通厅第一轮三级交通志编纂任务圆满完成。去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志·政协志》和《内蒙古自治区志·土地志》荣获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志·外事志》荣获三等奖。

    (二)地方综合年鉴、刊物编辑工作出现新局面。

    《内蒙古年鉴》(2010版)于11月印刷出版,全书总字数120余万字,累计审校鉴稿300余万字;盟市编辑出版本地区综合年鉴12部;旗县级出版综合年鉴15部。

    2010年,《内蒙古史志》刊物共出版6期,发行量10200份,编辑、审校字数达70余万字。去年底,对《内蒙古史志》编委、顾问、主编、副主编进行了充实调整,从2011年第一期开始,刊物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栏目设置和内容均作了较大的调整,使其更加具有指导性、学术性、知识性和可读性,成为地方志与社会各界交流的重要平台。

    (三)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为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进程,2009年开始对全区三级志书制作电子版,目前,自治区12个盟市志电子版全部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从2010年底开始,对原“内蒙古自治区情网”一、二级栏目进行了全方位调整,调整后的网站主页设有14个一级栏目,近60个二级栏目,内容纵向反映了内蒙古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演变,横向涵盖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突出了自治区的特点和亮点。“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正逐步发展成为自治区内容详尽,权威性、综合性较强的信息门户综合网站,也成为国内外人士了解内蒙古的一个重要窗口。

    (四)方志系统机构和班子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

    地方志工作逐步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201012月,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巴特尔主席担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均调整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盟市长。这样,从领导体制上大大增强了地方志的权威性和领导力度,有效推动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2009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正式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去年9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到12月主任、副主任相继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配齐。截至目前,内设4个处,即综合处、自治区志业务处、盟市志业务处、地情资料处,处级干部基本配齐。各处室人员也将正式定岗,为下一步地方志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五)地方志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6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2006]467号),全国各地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热潮,大部分省市区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了使我区地方志工作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于201010月再次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立法申请工作,经过努力,已被列入2011年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立法调研项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早日出台。

    (六)旧志整理、地情资源开发工作迈出新步伐。

    在做好新一轮志书编纂工作的同时,2010年,旧志整理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巴彦淖尔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了《清·五原厅志略》和《民国·临河县志》;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完成了《包头市志》、《萨拉齐县志》的点校整理工作;锡林郭勒盟史志办公室完成了《多伦商会档案》整理出版工作。这些,为全区旧志整理工作做出了表率。

    回顾2010年的各项工作,可以说,我们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国家对修志工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区相比,我们在很多方面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迄今为止自治区第一轮修志任务仍然没有完成。按照国家的要求,首轮修志从80年代初开始,到2000年基本结束。现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首轮修志工作已经结束,二轮修志已正式启动。而我区还有12个委办厅局未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其中5家(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建设厅、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沙产业草产业协会)还没有完成送审稿,不但拖了全区的后腿,而且拖了全国的后腿,无法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交待。

    二是全区修志工作发展不平衡。无论是首轮修志,还是第二轮、第三轮修志,全区进展不平衡的现象均普遍存在。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厅局首轮修志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50%的盟市地区已经开始了二轮修志,30%的旗县(市区)已经初步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30多部旗县志续志已经出版,个别地区如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第三轮续志已经出版,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志三轮续志已评审,全区修志工作进展情况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地方志机构体制不顺畅、级别偏低、归属不统一。12个盟市中,只有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5个盟市是独立建制的地方志办公室,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3个盟市是党史地方志合一,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4个盟市是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家合一。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规格建制也不统一,有的是正处级(兴安盟地方志办公室、通辽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锡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呼伦贝尔市、乌海市、赤峰市档案史志局虽然是正处级建制,但由于地方志是后合并到档案局,实际上是名升实降,原来地方志负责人没有得到相应提拔,仍是科级。5家是副处级(呼和浩特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乌兰察布市地方志办公室、巴彦淖尔市地方志办公室、阿拉善盟档案史志局),1家还是科级(鄂尔多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全区101个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有50多个旗县(市、区)是三家合一,30多个旗县(市、区)是两家合一,其他大部分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任务归属到政府办公室,还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各委办厅局绝大部分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也没有专兼职的修志人员队伍。这样的工作格局很容易造成体制不顺,职责不明确,工作被动,落实不力等实际问题。

    四是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不够。领导重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目前看,各盟市在执行“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和“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制度中,情况和效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工作开展快,人员积极性高,工作任务完成得好,而有的地方就相对差一些,我想这一方面与当地领导的支持重视程度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们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具体同志有关,尤其是地方志机构的一把手,我们自身工作不够主动,态度不够积极,汇报不够到位也有一定关系,这就很难赢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2011年全区地方志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省级地方志主任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力争完成全区首轮修志收尾工作,全面启动全区二轮修志。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建设文化大区强区中的独特优势,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成第一轮修志收尾工作。

    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承担的第一轮修志任务已经圆满完成。自治区委办厅局共计承担第一轮专业志74部。还有6部仍在编纂修改补充中。20113月,连辑副主席曾就此事在政府督办函的文件上作出过明确严厉的批示,要求:“以政府名义催办!二OO七年应完成的任务至今无果,多次受到国家的批评。许多省市第二轮编纂已全面展开,我区第一轮都未搞完,无法向国家和自治区交代。”根据连辑副主席的批示精神,3月中旬,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曾给签订过责任状且修志缓慢的6个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建设厅、民委、团委、内蒙古农业大学)下发了《关于尽快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的函》。希望这几家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抽调精兵强将,加快进度,争取今年完成。按照我们给国家的汇报时限,第一轮修志任务必须在201171日前、最晚到今年底全面完成。

    (二)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

    这次会议印发了全区第二轮修志规划,会后将以自治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二轮修志规划盟市志12部、旗县志101部,区直专业志75部。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把第二轮修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没有启动二轮修志的地区和部门要抓紧规划论证,尽快启动二轮修志工作。已开始二轮修志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领导,有序推进;二轮修志已经结束的地区,要搞好调研论证,做好第三轮修志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树立精品意识,确保第二轮志书编纂质量。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要求二轮修志要坚持“四快一慢”的原则。即工作启动要快,制定体例、设计篇目要快,组织和培训队伍要快,收集资料、撰写志书要快,定稿、出版要慢。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在部署任务、制定计划、设计篇目、组织队伍、开展培训、收集资料、起草初稿等方面,一定要抓紧时间,加快进度。但定稿出书可以放慢些,多用一些时间征求各方面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的意见,认真统稿,仔细推敲,反复打磨。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盟市旗县的志书质量,盟市地方志要把好初审关,志书初稿不成熟,不能上评审会,评审后修改不认真的,不能送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验收出版。

    (四)创新工作内容,推动地方志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地方志的工作内容大概有九项,可以用九个字来概括,即: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

    ——“志”指三级志书的编纂工作。修志是各类方志机构的中心工作内容,也是主业,任何时候地方志工作都不能偏离这个中心,更不能搞“喧宾夺主”。各地区、各部门首先要保证修好承编的各类志书,然后再搞一些地方志延伸和拓展性的工作。

    ——库”指方志数据库开发建设工作。地方志工作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主动把方志数据库建设纳入视线,摆上日程。2009年以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出版了12个盟市电子版志书,今年还将把101部旗县志书的电子版全部出版,并将12部盟市志、101个旗县(市区)志全部制成数据库,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情网”。这项工作要逐步在全区全面推开。盟市、旗县及各部门也要把方志数据库建设提上议程,分批实施。

    ——“馆”指方志馆建设利用工作。方志馆在志书开发利用方面具有其它载体不能替代的作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方志馆建设定位在地情馆的层面,国家方志馆是国情馆,自治区(省、市)方志馆是区(省、市)情馆,以此类推,盟市、旗县级方志馆就是当地的地情馆。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成方志馆,30多个地市、县级建立了方志馆。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已将方志馆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我已将建方志馆的构想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汇报,今年我们将组织人员调研论证,做好立项前期准备。

    ——“鉴”指年鉴编辑工作。年鉴是记载和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情况的资料文献,编辑年鉴是续志工作的基础,对于我们做好修志续志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二轮志书编纂工作的同时,重视年鉴编辑工作。特别是首轮修志完成的盟市、旗县、厅局,要集中精力抓一下年鉴工作,以便为二轮修志奠定基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将每年统计一次年鉴编辑工作,同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必要时我们将组织力量同修志工作一并考核验收。

    ——“用”指志书整理、服务、开发利使用。挖掘历史文化,整合旧志资源,更好地发挥旧志作用是地方志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正在筹划旧志整理方案,从今年开始,将组织人员开展对旧志的整理编辑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发掘旧志资源,早日纳入规划,抢救保护、整理出版各类有价值的旧志书。

    ——“刊”指方志期刊的出版发行工作。方志期刊是宣传展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平台。从今年第一期开始,《内蒙古史志》在原来的基础上,从内容到栏目版面设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改进,更加突出史志专业性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性,增强趣味性、可读性,争取使《内蒙古史志》办成自治区地方志的标志性期刊。有条件的盟市,也可创办定期或不定期刊物,作为指导、交流地方志工作的平台和窗口。《内蒙古史志》从今年开始增设了盟市栏目,要求每期刊登两个盟市的稿件,为盟市提供一个展示地方志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平台和窗口。各厅局也要积极投稿,反映部门行业历史文化和修志动态。

    ——“网”指地情网站的资料收集和建设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地方志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方志资源电子化的推广使用,使读志用志的便捷程度和广泛程度都无比空前。目前,全国已有400多个省、地、县地方建立了地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在2010年底已进行全面改版,现正在收集筛选资料,上传内容,马上开通。改版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内容涵盖面广、信息量大,成为国内外人士了解内蒙古的重要窗口,也是宣传内蒙古的重要平台。

    ——“会”指做好地方志学会工作。地方志学会是组织方志学术交流、理论研究的专业性社会组织。下半年,我们要以学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学会在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繁荣我区地方志理论的研究作出成绩。

    ——“研”指做好方志理论研究工作。总结修志经验,加强理论研究是地方志工作全面发展的需要。全区在方志理论研究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我们要鼓励和倡导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史志期刊的作用,广泛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新方志编纂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二轮修志的理论研究和一轮修志的经验总结等,活跃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氛围,促进地方志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

    (五)创新体制机制,为修志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保障。

    一是要创新体制。所谓体制,是指一定工作系统的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创立了省、地(市)、县三级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基本符合新中国的实际,保证了首轮修志的顺利完成。但是,这种体制在我区一些盟市、旗县和区直委办厅局仍未能完全建立。如有的盟市地方志与党史办合署办公,有的盟市地方志与党史、档案局合署办公,归党委系统,造成领导关系不顺、级别偏低、骨干流失、规划落空,上下级难以协调,给工作造成一定困难。而区直委办厅局大多数处于“三无”状态,即没有机构、没有专职修志人员、没有固定经费保障等,所以一些厅局首轮修志迟迟难以完成。解决这一问题涉及编制和职数问题,比较复杂,有一定难度。但是我们要积极争取,一方面盟市、旗县地方志办公室的同志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工作,争取把体制理顺。另一方面,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将以上级指导部门的角度积极配合做盟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委办厅局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即有修志任务的厅局保证1-2名专职修志人员,由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修志工作。

    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修志队伍组织管理模式,如开门修志模式,就是聘用外单位人员修志,采取项目招标制、承包制等多种方式完成修志任务。对地方志内部管理也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内部管理制度,如志书评审验收制度、资料收集保存制度、用人制度、财务制度等,总之要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修志工作程序。

    二是要激活机制。要通过改革创新,建立使地方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产生内在压力和动力的机制。实行灵活的用人办法,调动学术专业骨干的积极性,改变忙闲不均、平均主义、大锅饭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等。总之,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单位内部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修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修志人员知识面广、写作编辑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目前,全区现有在编修志人员437人,参公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只有77人,不到20%,而近年来一批老同志退休,年轻同志学历相对高,但修志工作经验不足,所以一方面要通过考录、选录等形式充实修志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在职人员学习培训,要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培训的方法,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各地志办平时要注意引导和加强修志人员业务学习,每月集中12次业务学习交流,每年组织1次业务考试,鼓励督促大家钻研业务,把方志办逐步建成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在组织业务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学习。修志人员不但业务要精,而且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高、法制观念强,个人修养好,塑造修志人员良好形象,把地方志建设成一个风清气正的机关。

    (六)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地方志工作本身是一个默默无闻,不容易引起领导重视的一项工作。但事在人为,需要我们自己积极主动,变被动为主动。我们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同志,特别是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把手,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多请示多汇报,多与领导交流和沟通,同时也要多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以争取各部门对地方志事业的支持。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积极主动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以引起领导和社会的认可重视。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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