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北方残害百姓。有一年除夕,一名青年看到人们害怕九头鸟的到来而诚惶诚恐的样子,决定挺身而出为民除害。他手持大斧,翻山越岭,历经艰险,找到九头鸟居住的山洞。他进入洞内,机警地靠近九头鸟,趁其不备,举起大斧,迅猛地朝九头鸟的脑袋砍去。刹那间,九头鸟的八颗脑袋落地。此时,九头鸟疼痛难忍,向青年反扑过来。经过激烈的搏斗,青年终于砍中了九头鸟的最后一颗头,但因精疲力竭,未能将头砍落。九头鸟逃出洞外,其血污滴到哪里,那里便有凶兆。青年看在眼里,心急如焚,发现前面有一片树林,就迅速跑进去点起火来,以向村民报警。立马,噼噼啪啪爆竹声响成一片,传入人们的耳朵里变成“快点旺火!快点旺火!”于是,人们纷纷在院子里用柴草点燃了旺火。此时正是除夕之夜,旺火的熊熊烈焰顿时映红天地,九头鸟怕火,无处可逃,坠地而亡。从此,人们在除夕之夜都要笼旺火,鸣放爆竹,以纪念为民除害的勇敢的青年。
其实,除夕夜笼旺火这种习俗古已有之。明末周汝成所著《熙朝乐事》中云:“除夕架松柴齐屋,举火焚之,谓之糁盆。”说的就是旺火。清代《大同府志》中载:“元旦,家家凿炭伐薪,高高垒起,状如浮图。及时发之,名曰旺火。”
笼旺火,人们习惯说是我国北方一些地区的春节传统风俗。哪些地区呢?主要有山西省、陕西省北部、河北省北部、内蒙古中西部。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的春节笼旺火风俗源于山西省。民国年间编纂的《绥远通志稿》卷五十民族中说:
“绥远汉族人民,其初大都来自山西,尤以晋北各州县为繁。
“绥俗接神时,院内置木架支铁镬,实土垒炭于中,高起若浮屠,及时爇之,名曰发旺火。无炭者架木燃之,并用柴引火,纳于炉灶,煨以柏叶,家人衣服冠带,皆就旺火略烘,供取接旺气,避邪秽之意。
“是则年节而设旺火,民间盛行,其来久矣!”
笔者出生、成长并工作于内蒙古中部的乌兰察布市,略知该市的历史沿革。13世纪中叶,也就是元代忽必烈当政后,迁移汉民到蒙古草原实行屯田,于是,将今乌兰察布地区开始出现汉民族。清朝时期,清廷实施“移民实边”政策,大量关内汉族人口迁入,将今乌兰察布大部地域由草原开发成农业区。这些迁移而来的汉民,主要源自山西省。因而山西的民俗风情也就在这里得以延续。当然,笼旺火的习俗自在其中。
二
笔者无需费神撰写乌兰察布市的春节习俗(主要是汉民族习俗)特别是除夕夜笼旺火的情景文章。现有的典籍已经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除夕夜画面:
《集宁市志》第二十四编民族民俗第二章民俗中载:“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大年。这一天在集宁人的心目中是一年之中最喜庆、最盛大的节日。旧时,……初一丑末寅初之时,各家各户点燃旺火、放响爆竹、事香火、供祭品,俗称‘接神’。接神毕,吃‘接神饺子’,以示团圆。”
《丰镇市志》县志部分第十三编社会第二章民情风俗中载:“春节……傍晚垒旺火,……午夜接神时,爆竹喧天,及时引发旺火。火光熊熊。”
《兴和县志》第三十五编民情风俗第二章岁时节俗中载:“农历正月初一是中国传统的春节之日,……这天子时一到,无论城乡家家户户点起旺火,燃起炮竹,称为‘接神’。人们还将旺火引入灶膛,以示连接旺气,驱邪避瘅,高升旺长。”
《凉城县志》第四编民俗风情第二章礼仪节日中载:“……接神时,爆竹喧天,各色焰火绚丽多彩,并燃院内炭块垒起的旺火,没有炭的人家则用木柴或秸秆代替。旺火火势炽烈,以示旺气冲天,兴隆繁盛。……有将面馍置于旺火堆旁烘烤后食的,名曰‘烤圆宝’,意取一年内旺盛通达。”
《卓资县志》第三十四编民俗语言第一章民俗中载:“除夕之夜,……彻夜不眠,俗称熬年。全家团聚吃‘团圆饭’。五更时,现变为零点以后,各家各户不约而同地忙乱起了‘接神’(接灶神)。老年人盘端供献(小馒头),烬纸、烧香、磕头;青年人点燃旺火,鸣放花炮。”
《察哈尔右翼前旗志》第二十八编民俗第四章汉族所设岁时习俗中载:“除夕之夜,……接神时,爆竹大作,烟花四起,并点燃院内炭块垒起的旺火,有的人家则用木柴或秸秆代替,旺火火势炽烈,以示旺气冲天,兴隆繁盛。”
《察右中旗志》第三十二编民情风俗第二章岁时节俗中载:“除夕之夜,先挂灯笼、安神、拜祖宗,合家聚餐吃‘团圆饭’。是夜,放鞭炮,包饺子,伴灯不眠,俗称‘守岁’、‘熬年’。约至初一丑末寅初之时,各家各户点燃旺火、响炮竹……”
《察哈尔右翼后旗志》第四编民俗语言第一章民俗中载:“约至农历正月初一丑末寅初之时,户户点燃了旺火,烈焰升腾,火堆炽烈,以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家庭成年人遇有‘逢九’年,把新买的红色内衣内裤拿到旺火边烘烤,然后急急进家穿上,以图去邪保安。然后,取一大把柴草,从旺火堆点燃,边退着走边说‘财神!财神!到我家,我家给你摆供啦!’进门后把点燃的柴草塞进灶膛,点着火,到初一不得熄灭。”
《商都县志》第四编民情风俗方言民谚第三章民俗中载:“农历正月初一,即日凌晨约子夜初交时,各家将自家院中早已备好的柴草点燃,鸣放鞭炮。此时,城乡一片喜庆气氛,各种焰花与火光交相辉映。……这样持续约一个时辰,燃旺火,接财神,象征着来年人丁兴旺,钱财满贯。”
《化德县志》第二十九编民俗风情第二章岁时节俗中载:“年三十(小月二十九),是忙大年的最后一天。……是夜,彻夜不眠,俗称‘守岁’、‘熬年’。90年代前,约至初一丑末寅初之时,各家各户点燃旺火,放爆竹,也有烧香敬纸者,俗称‘接神’;90年代后,改为零点接神。接神时,人人到院子里烤旺火,以祈一年兴旺。”
三
乌兰察布市以外的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春节习俗特别是笼旺火与乌兰察布市基本相同。如: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志》第二十一编宗教习俗语言第三章汉族习俗中载:“初一凌晨,家家户户都要用秸秆笼一堆火,名曰旺火。全家无论老少都要穿着崭新的衣服烤旺火,祈求在新的一年里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呼和浩特市志》未就岁时节俗作详细记述,但其周围各县区志均有记述。《呼和浩特市郊区志》第四编社会志第一章民族风俗中载:“腊月三十日夜晚(除夕),垒旺火、守岁(也叫熬年),通宵不眠,串门玩耍(跑大年)。初一五更接喜神(点旺火、放鞭炮)。”
《包头市志》第四十三篇民俗第三章节日习俗中载:“除夕白天,家家贴春联、挂年画、拢旺火、挂灯笼;入夜,户户包饺子,人人穿新衣,阖家欢聚,……午夜一过,便点燃旺火,鸣放爆竹,焚香敬祖,遍叩天地诸神,称为接神。”
《巴彦淖尔盟志》第二十九编风俗第三章节日习俗中载:“春节旧历腊月三十日寅卯之交,各家人们皆肃衣整冠,张灯结彩,设供席、焚香、遍叩天地诸神,……接神时,各家在院内置木架,垒炭于四周,到时点燃,名曰发旺火。无炭者以柴代之。家人皆就旺火略烤,取接旺气,避邪秽之意。”
乌海市《海勃湾区志》第二十二编宗教风俗第二章风俗中载:“除夕之夜,举家团聚,通宵达旦,叙旧话新,互相鼓励,祝贺新的一年开始,这叫守岁,俗称‘熬年’。在寅卯之交,院内燃旺火,鸣炮竹,谓之‘接财神’,初一早晨又迎‘喜神’,午后又敬水神,挑水装满水缸,谓之‘涨水’。”
鄂尔多斯市(前身为伊克昭盟)同属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春节习俗与中西部其他地区趋同,但有一点不同之处,旺火不称“旺火”。《伊克昭盟志》卷四十风俗第二章汉族风俗中载:“除夕夜家人欢聚,院内垛火笼,门前挂红灯,小儿不时燃放爆竹。”这里,旺火被称作“火笼”。缘何称火笼呢?鄂尔多斯地处黄河以南,与陕西省北部接壤,多受陕北风俗、方言之习染,“火笼”之称也就不足为怪了。陕西省《府谷县志》社会志第三章风土民情中载:“除夕夜家人欢聚,酒菜丰盈,院内垛火笼,门前挂红灯,小儿不时燃爆竹,一片节日气氛。”这一段文字便是最好的注释。友人中不乏鄂尔多斯人,听他们说,他们那里老一辈人称垒旺火为“垛火笼”,而今的鄂尔多斯人既说火笼也称旺火。这说明,就“内蒙古中西部”而言,鄂尔多斯毕竟是咱大家庭中的一员。
正月十五,也就是元宵节,与旺火也有不解之缘。只不过除夕夜是“家家点旺火”,而元宵节只在机关、商店等门前出现旺火。《凉城县志》中记述: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这是旧历新年的高潮,也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正月十四晚上,秧歌始在街道踩街,秧歌的形式有高跷、车子灯、龙灯等,过去还有抬阁、脑阁,沿途各点设旺火堆,每到一旺火堆,则大扭一番。《包头市志》中记述元宵节:晚间,旺火通明,九曲点灯,商店、机关、工厂、家户张灯结彩,各种红火在灯火间狂舞放歌,游观者扶老携幼,摩肩接踵。
内蒙古中西部各盟市、各旗县的志书中对元宵节点燃旺火都有记述,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四
由于地域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历史发展的不同、经济形态的不同,民俗风情也呈现出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而且,其本身也在不断变化与演进。无论怎么说,民俗风情乃是一个特定地域、特定民族的生活传统和文化积淀,是人们对生命的快乐与和谐、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追求的一种率真的渲泄与表达。缘之不同地域、民族的生活交融和文化交融,风俗中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常有共同性存于其中。譬如,内蒙古东部区的春节习俗,与中西部有着一定的差异,也有着相同之处。《赤峰市志》卷二十宗教民俗方言第二篇民俗第三章岁时习俗中载:除夕“午夜子时,家长向庭院四周焚烧黄表、草纸(俗称发神纸),院内架火,燃放鞭炮,然后全家团坐吃饺子,行年礼。”《乌兰浩特市志》第二十二编民情风俗第三章风俗中载:“腊月三十,……半夜子时,屋里焚香点烛,院里燃起火堆,放桌置供,燃放鞭炮,迎接‘财神’、‘喜神’和灶王爷,迎毕,全家和‘神’共吃年夜饭饺子。”以上两部志书中所述颇有代表性,内蒙古东部几个盟市的春节习俗大致如此,除夕夜多数地方也点旺火,只是对旺火这一形式没有冠以名称,随意地以“架火”、“燃火堆”之类而言之。
再譬如,蒙古族过春节与汉族过春节有史以来就不一样。然而随着民族的交融,一些地区蒙古族的春节习俗悄悄地发生了变化。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志》在民俗中记述蒙古族习俗时,在岁时习俗一目中写道:“农历正月初一,当启明星升起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在自家院内祭天拜神。首先在院门口摆好供桌和各种供品,然后由家庭主人点燃火把和旺火,家人先男后女、按辈分大小依次向喜神方向磕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志》在民族一编中记述蒙古族的过年习俗时说:“居住在农区和城镇者,过大年(春节)和汉族相仿。家居牧区者有所不同,一般在腊月十五以前购置过年一切应用物品。过小年之后,清洁室内外,添置衣物、用具。大年是日,贴春联,放炮杖,燃旺火堆,悬挂灯笼。”通过以上两个旗志书中的记述,我们了解到一些地区蒙古族欢度春节的习俗包括笼旺火与汉族的年俗正在一致起来。
阿拉善盟的蒙古族为土尔扈特人,他们那里过春节则别有洞天。《额济纳旗志》第二编民族人口中记述土尔扈特春节习俗时说:“初一清晨,大人、小孩早早起床,穿起节日盛装,点燃篝火,拜祭天地,行祈来年顺利、安康。”那里过年也点火,它不叫旺火,叫篝火。篝火就是旺火,这或许是民族融合的一种体现,或许压根儿就是土尔扈特蒙古族的本来之物。容我们慢慢地考证。
五
前面所列出的各地欢度春节及至笼旺火的情形,多半是旧时的习俗。20世纪60年代后,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一些旧有的春节习俗如事香火、供祭品等,大都不再保留。但除夕夜约在丑时(凌晨1—3时)点旺火、响爆竹的习俗依旧。80年代后,党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开播,给欢度除夕夜的中国人民带来一种全新的感受,而且点旺火、响爆竹的时间达到空前的一致———零点,随着春晚新年钟声响起,人们拥向院落,拥向街道,顿时,旺火被点燃,爆竹声大作,七彩的焰花在天空竞放,中国人过大年的情怀走向了极致。
笼旺火作为一种传统的节庆习俗,薪火相传似的流传至今,从形式到内容确实有了不小的变化。变化主要在城镇。一个显著的变化是,随着这几年城市的改造,许多平房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一座座住宅楼拔地而起,人们住进了楼房,生活习惯也跟着改变,从前住平房有大院、小院,过年笼旺火极其方便,现在平房改楼房,笼旺火就没有那么方便了。笔者自己自住进楼房,就再没笼过旺火。好在笼旺火这事儿有人管,许多住宅小区用大伙儿缴纳的物业费买来煤炭,在小区院内垒个大旺火,年三十傍晚就点着,把小区业主们的心烤得热乎乎的。另一个变化是,这几年无论除夕夜还是元宵节,旺火垒得越来越大,特别是一些机关、企业甚至社区,为了庆祝年内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祈望来年更加吉祥如意、兴旺发达,不惜动用数吨、数十吨煤炭去垒一个旺火。就上述两点变化来看,旺火这一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将怎么与当今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作者:乌兰察布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北方残害百姓。有一年除夕,一名青年看到人们害怕九头鸟的到来而诚惶诚恐的样子,决定挺身而出为民除害。他手持大斧,翻山越岭,历经艰险,找到九头鸟居住的山洞。他进入洞内,机警地靠近九头鸟,趁其不备,举起大斧,迅猛地朝九头鸟的脑袋砍去。刹那间,九头鸟的八颗脑袋落地。此时,九头鸟疼痛难忍,向青年反扑过来。经过激烈的搏斗,青年终于砍中了九头鸟的最后一颗头,但因精疲力竭,未能将头砍落。九头鸟逃出洞外,其血污滴到哪里,那里便有凶兆。青年看在眼里,心急如焚,发现前面有一片树林,就迅速跑进去点起火来,以向村民报警。立马,噼噼啪啪爆竹声响成一片,传入人们的耳朵里变成“快点旺火!快点旺火!”于是,人们纷纷在院子里用柴草点燃了旺火。此时正是除夕之夜,旺火的熊熊烈焰顿时映红天地,九头鸟怕火,无处可逃,坠地而亡。从此,人们在除夕之夜都要笼旺火,鸣放爆竹,以纪念为民除害的勇敢的青年。
其实,除夕夜笼旺火这种习俗古已有之。明末周汝成所著《熙朝乐事》中云:“除夕架松柴齐屋,举火焚之,谓之糁盆。”说的就是旺火。清代《大同府志》中载:“元旦,家家凿炭伐薪,高高垒起,状如浮图。及时发之,名曰旺火。”
笼旺火,人们习惯说是我国北方一些地区的春节传统风俗。哪些地区呢?主要有山西省、陕西省北部、河北省北部、内蒙古中西部。
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的春节笼旺火风俗源于山西省。民国年间编纂的《绥远通志稿》卷五十民族中说:
“绥远汉族人民,其初大都来自山西,尤以晋北各州县为繁。
“绥俗接神时,院内置木架支铁镬,实土垒炭于中,高起若浮屠,及时爇之,名曰发旺火。无炭者架木燃之,并用柴引火,纳于炉灶,煨以柏叶,家人衣服冠带,皆就旺火略烘,供取接旺气,避邪秽之意。
“是则年节而设旺火,民间盛行,其来久矣!”
笔者出生、成长并工作于内蒙古中部的乌兰察布市,略知该市的历史沿革。13世纪中叶,也就是元代忽必烈当政后,迁移汉民到蒙古草原实行屯田,于是,将今乌兰察布地区开始出现汉民族。清朝时期,清廷实施“移民实边”政策,大量关内汉族人口迁入,将今乌兰察布大部地域由草原开发成农业区。这些迁移而来的汉民,主要源自山西省。因而山西的民俗风情也就在这里得以延续。当然,笼旺火的习俗自在其中。
二
笔者无需费神撰写乌兰察布市的春节习俗(主要是汉民族习俗)特别是除夕夜笼旺火的情景文章。现有的典籍已经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除夕夜画面:
《集宁市志》第二十四编民族民俗第二章民俗中载:“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大年。这一天在集宁人的心目中是一年之中最喜庆、最盛大的节日。旧时,……初一丑末寅初之时,各家各户点燃旺火、放响爆竹、事香火、供祭品,俗称‘接神’。接神毕,吃‘接神饺子’,以示团圆。”
《丰镇市志》县志部分第十三编社会第二章民情风俗中载:“春节……傍晚垒旺火,……午夜接神时,爆竹喧天,及时引发旺火。火光熊熊。”
《兴和县志》第三十五编民情风俗第二章岁时节俗中载:“农历正月初一是中国传统的春节之日,……这天子时一到,无论城乡家家户户点起旺火,燃起炮竹,称为‘接神’。人们还将旺火引入灶膛,以示连接旺气,驱邪避瘅,高升旺长。”
《凉城县志》第四编民俗风情第二章礼仪节日中载:“……接神时,爆竹喧天,各色焰火绚丽多彩,并燃院内炭块垒起的旺火,没有炭的人家则用木柴或秸秆代替。旺火火势炽烈,以示旺气冲天,兴隆繁盛。……有将面馍置于旺火堆旁烘烤后食的,名曰‘烤圆宝’,意取一年内旺盛通达。”
《卓资县志》第三十四编民俗语言第一章民俗中载:“除夕之夜,……彻夜不眠,俗称熬年。全家团聚吃‘团圆饭’。五更时,现变为零点以后,各家各户不约而同地忙乱起了‘接神’(接灶神)。老年人盘端供献(小馒头),烬纸、烧香、磕头;青年人点燃旺火,鸣放花炮。”
《察哈尔右翼前旗志》第二十八编民俗第四章汉族所设岁时习俗中载:“除夕之夜,……接神时,爆竹大作,烟花四起,并点燃院内炭块垒起的旺火,有的人家则用木柴或秸秆代替,旺火火势炽烈,以示旺气冲天,兴隆繁盛。”
《察右中旗志》第三十二编民情风俗第二章岁时节俗中载:“除夕之夜,先挂灯笼、安神、拜祖宗,合家聚餐吃‘团圆饭’。是夜,放鞭炮,包饺子,伴灯不眠,俗称‘守岁’、‘熬年’。约至初一丑末寅初之时,各家各户点燃旺火、响炮竹……”
《察哈尔右翼后旗志》第四编民俗语言第一章民俗中载:“约至农历正月初一丑末寅初之时,户户点燃了旺火,烈焰升腾,火堆炽烈,以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家庭成年人遇有‘逢九’年,把新买的红色内衣内裤拿到旺火边烘烤,然后急急进家穿上,以图去邪保安。然后,取一大把柴草,从旺火堆点燃,边退着走边说‘财神!财神!到我家,我家给你摆供啦!’进门后把点燃的柴草塞进灶膛,点着火,到初一不得熄灭。”
《商都县志》第四编民情风俗方言民谚第三章民俗中载:“农历正月初一,即日凌晨约子夜初交时,各家将自家院中早已备好的柴草点燃,鸣放鞭炮。此时,城乡一片喜庆气氛,各种焰花与火光交相辉映。……这样持续约一个时辰,燃旺火,接财神,象征着来年人丁兴旺,钱财满贯。”
《化德县志》第二十九编民俗风情第二章岁时节俗中载:“年三十(小月二十九),是忙大年的最后一天。……是夜,彻夜不眠,俗称‘守岁’、‘熬年’。90年代前,约至初一丑末寅初之时,各家各户点燃旺火,放爆竹,也有烧香敬纸者,俗称‘接神’;90年代后,改为零点接神。接神时,人人到院子里烤旺火,以祈一年兴旺。”
三
乌兰察布市以外的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春节习俗特别是笼旺火与乌兰察布市基本相同。如: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志》第二十一编宗教习俗语言第三章汉族习俗中载:“初一凌晨,家家户户都要用秸秆笼一堆火,名曰旺火。全家无论老少都要穿着崭新的衣服烤旺火,祈求在新的一年里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呼和浩特市志》未就岁时节俗作详细记述,但其周围各县区志均有记述。《呼和浩特市郊区志》第四编社会志第一章民族风俗中载:“腊月三十日夜晚(除夕),垒旺火、守岁(也叫熬年),通宵不眠,串门玩耍(跑大年)。初一五更接喜神(点旺火、放鞭炮)。”
《包头市志》第四十三篇民俗第三章节日习俗中载:“除夕白天,家家贴春联、挂年画、拢旺火、挂灯笼;入夜,户户包饺子,人人穿新衣,阖家欢聚,……午夜一过,便点燃旺火,鸣放爆竹,焚香敬祖,遍叩天地诸神,称为接神。”
《巴彦淖尔盟志》第二十九编风俗第三章节日习俗中载:“春节旧历腊月三十日寅卯之交,各家人们皆肃衣整冠,张灯结彩,设供席、焚香、遍叩天地诸神,……接神时,各家在院内置木架,垒炭于四周,到时点燃,名曰发旺火。无炭者以柴代之。家人皆就旺火略烤,取接旺气,避邪秽之意。”
乌海市《海勃湾区志》第二十二编宗教风俗第二章风俗中载:“除夕之夜,举家团聚,通宵达旦,叙旧话新,互相鼓励,祝贺新的一年开始,这叫守岁,俗称‘熬年’。在寅卯之交,院内燃旺火,鸣炮竹,谓之‘接财神’,初一早晨又迎‘喜神’,午后又敬水神,挑水装满水缸,谓之‘涨水’。”
鄂尔多斯市(前身为伊克昭盟)同属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春节习俗与中西部其他地区趋同,但有一点不同之处,旺火不称“旺火”。《伊克昭盟志》卷四十风俗第二章汉族风俗中载:“除夕夜家人欢聚,院内垛火笼,门前挂红灯,小儿不时燃放爆竹。”这里,旺火被称作“火笼”。缘何称火笼呢?鄂尔多斯地处黄河以南,与陕西省北部接壤,多受陕北风俗、方言之习染,“火笼”之称也就不足为怪了。陕西省《府谷县志》社会志第三章风土民情中载:“除夕夜家人欢聚,酒菜丰盈,院内垛火笼,门前挂红灯,小儿不时燃爆竹,一片节日气氛。”这一段文字便是最好的注释。友人中不乏鄂尔多斯人,听他们说,他们那里老一辈人称垒旺火为“垛火笼”,而今的鄂尔多斯人既说火笼也称旺火。这说明,就“内蒙古中西部”而言,鄂尔多斯毕竟是咱大家庭中的一员。
正月十五,也就是元宵节,与旺火也有不解之缘。只不过除夕夜是“家家点旺火”,而元宵节只在机关、商店等门前出现旺火。《凉城县志》中记述: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这是旧历新年的高潮,也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正月十四晚上,秧歌始在街道踩街,秧歌的形式有高跷、车子灯、龙灯等,过去还有抬阁、脑阁,沿途各点设旺火堆,每到一旺火堆,则大扭一番。《包头市志》中记述元宵节:晚间,旺火通明,九曲点灯,商店、机关、工厂、家户张灯结彩,各种红火在灯火间狂舞放歌,游观者扶老携幼,摩肩接踵。
内蒙古中西部各盟市、各旗县的志书中对元宵节点燃旺火都有记述,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四
由于地域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历史发展的不同、经济形态的不同,民俗风情也呈现出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而且,其本身也在不断变化与演进。无论怎么说,民俗风情乃是一个特定地域、特定民族的生活传统和文化积淀,是人们对生命的快乐与和谐、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追求的一种率真的渲泄与表达。缘之不同地域、民族的生活交融和文化交融,风俗中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常有共同性存于其中。譬如,内蒙古东部区的春节习俗,与中西部有着一定的差异,也有着相同之处。《赤峰市志》卷二十宗教民俗方言第二篇民俗第三章岁时习俗中载:除夕“午夜子时,家长向庭院四周焚烧黄表、草纸(俗称发神纸),院内架火,燃放鞭炮,然后全家团坐吃饺子,行年礼。”《乌兰浩特市志》第二十二编民情风俗第三章风俗中载:“腊月三十,……半夜子时,屋里焚香点烛,院里燃起火堆,放桌置供,燃放鞭炮,迎接‘财神’、‘喜神’和灶王爷,迎毕,全家和‘神’共吃年夜饭饺子。”以上两部志书中所述颇有代表性,内蒙古东部几个盟市的春节习俗大致如此,除夕夜多数地方也点旺火,只是对旺火这一形式没有冠以名称,随意地以“架火”、“燃火堆”之类而言之。
再譬如,蒙古族过春节与汉族过春节有史以来就不一样。然而随着民族的交融,一些地区蒙古族的春节习俗悄悄地发生了变化。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志》在民俗中记述蒙古族习俗时,在岁时习俗一目中写道:“农历正月初一,当启明星升起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在自家院内祭天拜神。首先在院门口摆好供桌和各种供品,然后由家庭主人点燃火把和旺火,家人先男后女、按辈分大小依次向喜神方向磕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志》在民族一编中记述蒙古族的过年习俗时说:“居住在农区和城镇者,过大年(春节)和汉族相仿。家居牧区者有所不同,一般在腊月十五以前购置过年一切应用物品。过小年之后,清洁室内外,添置衣物、用具。大年是日,贴春联,放炮杖,燃旺火堆,悬挂灯笼。”通过以上两个旗志书中的记述,我们了解到一些地区蒙古族欢度春节的习俗包括笼旺火与汉族的年俗正在一致起来。
阿拉善盟的蒙古族为土尔扈特人,他们那里过春节则别有洞天。《额济纳旗志》第二编民族人口中记述土尔扈特春节习俗时说:“初一清晨,大人、小孩早早起床,穿起节日盛装,点燃篝火,拜祭天地,行祈来年顺利、安康。”那里过年也点火,它不叫旺火,叫篝火。篝火就是旺火,这或许是民族融合的一种体现,或许压根儿就是土尔扈特蒙古族的本来之物。容我们慢慢地考证。
五
前面所列出的各地欢度春节及至笼旺火的情形,多半是旧时的习俗。20世纪60年代后,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一些旧有的春节习俗如事香火、供祭品等,大都不再保留。但除夕夜约在丑时(凌晨1—3时)点旺火、响爆竹的习俗依旧。80年代后,党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开播,给欢度除夕夜的中国人民带来一种全新的感受,而且点旺火、响爆竹的时间达到空前的一致———零点,随着春晚新年钟声响起,人们拥向院落,拥向街道,顿时,旺火被点燃,爆竹声大作,七彩的焰花在天空竞放,中国人过大年的情怀走向了极致。
笼旺火作为一种传统的节庆习俗,薪火相传似的流传至今,从形式到内容确实有了不小的变化。变化主要在城镇。一个显著的变化是,随着这几年城市的改造,许多平房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一座座住宅楼拔地而起,人们住进了楼房,生活习惯也跟着改变,从前住平房有大院、小院,过年笼旺火极其方便,现在平房改楼房,笼旺火就没有那么方便了。笔者自己自住进楼房,就再没笼过旺火。好在笼旺火这事儿有人管,许多住宅小区用大伙儿缴纳的物业费买来煤炭,在小区院内垒个大旺火,年三十傍晚就点着,把小区业主们的心烤得热乎乎的。另一个变化是,这几年无论除夕夜还是元宵节,旺火垒得越来越大,特别是一些机关、企业甚至社区,为了庆祝年内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祈望来年更加吉祥如意、兴旺发达,不惜动用数吨、数十吨煤炭去垒一个旺火。就上述两点变化来看,旺火这一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将怎么与当今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作者:乌兰察布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