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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档案资料在地方志编纂中的作用
  •     编纂地方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志书在世界上独树一帜,是我国历史文化的优势,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世致用的价值。它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重要事业。
        志书,是一种资料性著作。故人们在动笔之前必须切实做好资料搜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志书的质量。民国时期的梁启超说:“方志之著述,非如哲学家、文学家之可以闭户瞑目其理想遂自创获也,其最主要之工作在调查事实,搜集资料。”胡乔木《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在给《湖南地方志》杂志的题词中也指出:“志之重要,在于资料……”。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黎锦熙也说:“凡欲纂著一书,必先搜集资料,资料未齐,遽而秉笔,妙手空空,一筹莫展,操觚之士,谅皆有些经验矣。”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修志过程就是搜集、考证和使用资料的过程。因此,为了编纂一部好的志书,方志编纂者就必须切实做好资料工作,保证志书的质量。
        方志资料大致包括4类。1、文献资料。包括档案资料;报刊资料;史志资料;谱谍资料;私人著作资料;金石碑刻资料等。2、口碑资料。包括当事人和知情者所提供的历史见证和回忆录;实地调查和采访记录;民间传说、谣谚、民歌、民情风俗的采访记录等。3、音像资料。包括新闻单位和有关个人所积存的动态音像资料。4、实物资料。包括重要遗址、遗迹、遗物、出土文物、地图、照片等。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源远流长。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料。它包括了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是国家和人民的记忆。档案不仅要涉及政府的职责和保护公民的个人利益,更多的还应为他们提供根源感、身份感、地方感和集体记忆。因此,可靠性强,收集起来也比较容易,无论是编史还是修志都离不开档案资料,假如没有档案可查,编史修志者即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了。所以说档案资料在编纂地方志中,是任何一种资料都无法取代的重要资料。而丰富的、准确的档案资料是编纂志书的基础,也是编纂志书的依据。编写志书的资料来源有多种,但最为主要的第一手资料就是档案资料。当然这也是由地方志的特性所决定的。地方志是一个地区历史和现状的全面记录,它是一方古今纵览,包罗万象。如:建制沿革、自然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民俗方言、宗教信仰、异闻逸事、人物传记等等,可以说无所不载,无所不记。它具有资料的准确性、地方区域性、历史资料性、内容综合性、时间连续性等特性。所以说,地方志的编写,必须要利用大量的可靠的第一手档案资料,从档案实体中挖掘大量的反映该地区方方面面的信息,保证地方志内容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和丰富性。因此,在近些年来的地方志编纂中,呈现出了档案为地方志编纂服务,地方志编纂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的相互促进的大好局面。档案利用也呈现出了一个被利用的“高峰期”,许多多年尘封闭置的档案被利用,为本地区3个文明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档案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通过编纂地方志书,还可以直接检验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系统,分类是否科学,检索是否方便。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新的要求,并推动其发展。从这一方面来看,地方志的利用也是促进档案开放利用的有效途径,使大家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逐渐有所了解,消除对档案的神秘感,使各行各业愈来愈多地能利用档案,为其服务。
        总之,编纂地方志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大量的信息来支撑。当然也离不开来自于档案部门的积极配合。我们档案工作者要不断的努力开发馆藏文献,为修志工作提供相关的文献资料,为编纂好地方志书,做出我们档案应有的贡献。

    (作者: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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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纂地方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志书在世界上独树一帜,是我国历史文化的优势,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世致用的价值。它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重要事业。
        志书,是一种资料性著作。故人们在动笔之前必须切实做好资料搜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志书的质量。民国时期的梁启超说:“方志之著述,非如哲学家、文学家之可以闭户瞑目其理想遂自创获也,其最主要之工作在调查事实,搜集资料。”胡乔木《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在给《湖南地方志》杂志的题词中也指出:“志之重要,在于资料……”。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黎锦熙也说:“凡欲纂著一书,必先搜集资料,资料未齐,遽而秉笔,妙手空空,一筹莫展,操觚之士,谅皆有些经验矣。”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修志过程就是搜集、考证和使用资料的过程。因此,为了编纂一部好的志书,方志编纂者就必须切实做好资料工作,保证志书的质量。
        方志资料大致包括4类。1、文献资料。包括档案资料;报刊资料;史志资料;谱谍资料;私人著作资料;金石碑刻资料等。2、口碑资料。包括当事人和知情者所提供的历史见证和回忆录;实地调查和采访记录;民间传说、谣谚、民歌、民情风俗的采访记录等。3、音像资料。包括新闻单位和有关个人所积存的动态音像资料。4、实物资料。包括重要遗址、遗迹、遗物、出土文物、地图、照片等。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源远流长。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料。它包括了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是国家和人民的记忆。档案不仅要涉及政府的职责和保护公民的个人利益,更多的还应为他们提供根源感、身份感、地方感和集体记忆。因此,可靠性强,收集起来也比较容易,无论是编史还是修志都离不开档案资料,假如没有档案可查,编史修志者即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了。所以说档案资料在编纂地方志中,是任何一种资料都无法取代的重要资料。而丰富的、准确的档案资料是编纂志书的基础,也是编纂志书的依据。编写志书的资料来源有多种,但最为主要的第一手资料就是档案资料。当然这也是由地方志的特性所决定的。地方志是一个地区历史和现状的全面记录,它是一方古今纵览,包罗万象。如:建制沿革、自然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民俗方言、宗教信仰、异闻逸事、人物传记等等,可以说无所不载,无所不记。它具有资料的准确性、地方区域性、历史资料性、内容综合性、时间连续性等特性。所以说,地方志的编写,必须要利用大量的可靠的第一手档案资料,从档案实体中挖掘大量的反映该地区方方面面的信息,保证地方志内容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和丰富性。因此,在近些年来的地方志编纂中,呈现出了档案为地方志编纂服务,地方志编纂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的相互促进的大好局面。档案利用也呈现出了一个被利用的“高峰期”,许多多年尘封闭置的档案被利用,为本地区3个文明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档案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通过编纂地方志书,还可以直接检验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系统,分类是否科学,检索是否方便。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新的要求,并推动其发展。从这一方面来看,地方志的利用也是促进档案开放利用的有效途径,使大家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逐渐有所了解,消除对档案的神秘感,使各行各业愈来愈多地能利用档案,为其服务。
        总之,编纂地方志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大量的信息来支撑。当然也离不开来自于档案部门的积极配合。我们档案工作者要不断的努力开发馆藏文献,为修志工作提供相关的文献资料,为编纂好地方志书,做出我们档案应有的贡献。

    (作者: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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