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60年代初,呼盟岭北牧区发生的农牧矛盾,基本上是由1960年开垦草原所引起的。1960年以前,牧业四旗包括海、满二市共有耕地30万亩,其中大部分是饲料基地,少部分是机关团体的蔬菜基地。1953年前,呼盟粮食生产自给有余。从1954年开始,由于森林工业和其他非农业产业的迅速发展,吃供应粮人口大量增加,岭北地区的供应人口从1957年的34.6万人猛增到1960年的86.9万人,大大加重了国家粮食供应的负担,呼盟变为吃调入粮。1959年呼盟85%的粮食靠区内外供应。直到1989年呼盟农业生产经过30多年的艰苦奋斗才打了翻身仗,重新实现粮食自给。
一、大开荒的时代背景
50年代末期,根据全国、全区的形势,呼盟委对全盟的形势总体认识是“呼盟当前农业的发展还跟不上需要,农业的分布还不够合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就没有足够的粮食、副食品供应林区、工矿、城镇,满足不了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就不能促进森林工业和工矿企业的发展;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就没有充足的经济原料作物,如大豆、油料、甜菜等供应轻工业的发展和满足市场的需要。我盟农业生产偏重于岭南,而岭西北的辽阔地面,农业生产很少。每年需要大量的南粮北运,负担很重,经济上也很不合算。特别是广大牧区,农牧不结合,一方面缺粮、缺料……现在必须改变这个状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并改变现在的农业布局。”呼盟具有的广阔土地资源优势,就这样开荒,建农产品商品基地逐渐在各级主要领导者之间形成共识。基于这种片面的认识,忽视牧区特点和民族地区的特点,最后导致产生了严重的农牧矛盾。
195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杨植林到呼盟视察,传达了党中央要发展农业、全民大办粮食的精神。在国营谢尔塔拉农牧场考察时,他查看了拖拉机作业,充分肯定了呼盟农牧场建设工作。在呼盟期间,杨书记召集会议,盟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中心议题是如何解决呼盟的粮食问题。并表示,自治区要像支援包头那样支援呼盟开荒。这次会议决定在呼盟开荒400万亩,由呼盟委向自治区党委提出书面报告。同年10月28日,内蒙古党委向党中央报送《关于请农垦部帮助建设呼盟垦区的报告》。
1959年11月19~20日,为适应呼盟农垦事业的发展,经国家农垦部的安排,380名“北大荒”农垦战士———来自黑龙江省密山垦区的人民解放军转业官兵抵达海拉尔,其家属600余人也陆续到达,并分赴各国营农牧场。
同年6月15日,根据国家农垦部党组的指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局在海拉尔成立支援呼盟开荒指挥部,并先后调来数以千名转业军官为主体的各级干部1 255名、拖拉机驾驶员和农具手2 235名,分赴呼盟各地开荒建场。
由于单纯为增产粮食,解决粮食短缺问题,而缺乏科学全面的勘察和统筹规划,盲目开荒,导致破坏了一些草牧场和牧道。在岭北地区有的苏木牲畜游牧和放牧受到阻碍,有的农场农田遭牲畜践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农牧矛盾。一、大量开垦草原严重地妨碍着畜牧业的发展。二、引起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纠纷,民族关系的紧张,有些地方社会秩序不安定。三、造成边民牧民人心浮动,有些人打算外逃,影响到边防的管理。为此,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乌兰夫先后两次赴呼盟实地调研指导解决问题。
二、走群众路线,解决因开荒引起的农牧矛盾
1960年9月10~22日,乌兰夫同志到呼盟视察工作和调查研究,参加全区第九次畜牧业工作会议后,就呼盟在岭北大规模开荒问题给内蒙古党委写了一封信,提出七条指导意见。乌兰夫在这封信的末尾说:“今年牧区开荒不少,各地一律要按上述七条进行检查,没有作规划的补充规划,应该弥补的迅速弥补。以上意见,如:书记处、常委同志认为可行,望批准各地执行。”
1962年5月上旬至9月上旬,按照内蒙古党委指示,在乌兰夫同志的指导下,胡昭衡到呼盟协助呼盟委着重解决岭北牧区的农牧矛盾问题。
1962年7月,乌兰夫到呼盟检查工作,同行的有自治区党委书记王铎、候补书记胡昭衡等。乌兰夫此行是检查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是解决在牧区开垦草原破坏草场问题。关于开垦草原破坏草场的问题,乌兰夫批评了呼盟委没有贯彻执行两年前由他亲自起草内蒙古党委转发的七条规定,提出按党中央批转西北局关于解决在牧区办农场问题的报告精神办,即:办国营农牧场严重影响畜牧业的,一律停办;对畜牧业妨碍不大,牧民意见不多的,经过同牧民商量,在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原则下,适当的收缩和调整;对畜牧业无妨碍的,在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前提下,争取办好,对弃耕的新开土地,应由原开垦单位负责必要的平整,一年平整不完,两年、三年也要平整完,已开的沙地要迅速种草种树。乌兰夫还建议由内蒙古党委作出决定,将呼盟国营农牧场管理局和大兴安岭林管局下放给呼盟领导。
为了彻底解决农牧矛盾,调整民族关系,于1962年7月间,呼盟委在内蒙古党委乌兰夫、王铎、胡昭衡等同志的指导下,召开了由旗县(市)委书记和国营农牧场党委书记或场长参加的国营农牧场工作会议。会议从
在农牧场工作会议上,呼盟委书记杰尔格勒作总结讲话,他讲话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了在农牧场的工作中,由于我们对岭北形势认识不够,忽视了党的民族政策,违反了牧区的工作方针,不顾客观条件,在大办粮食、农牧结合,急于过渡的思想指导下,产生了很大的盲目性,以致“开荒”建场办的“过头”,给党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很大的损失。上述缺点和错误,是属于方针性的错误,各旗各场的同志不负任何领导责任,这些责任主要由盟委来负。并表示向牧区广大群众和农牧场的职工作深刻的检查。现在我们只有在事实面前承认错误,接受客观上的惩罚,接受沉痛的教训,按照新的认识,采取积极有利的措施,坚决纠正错误,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农牧场工作会议期间和会后,根据乌兰夫同志农牧矛盾的解决要走群众路线,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指示,胡昭衡和杰尔格勒同志协助有关旗委、公社党委组织并参加了一连串的人民代表大会议。牧业四旗先开公社人代会,后开旗人代会,从各地人代会的要求来看,1960年以来在牧区开垦的地基本上都要封闭掉,其中鄂温克旗封闭46万亩,占全旗现有耕地面积50万亩的90%;陈巴尔虎旗封闭91万亩,占全旗现有耕地面积121万亩的75%:新巴尔虎左旗封闭28万亩,占全旗现有耕地面积29.6万亩的96%;新巴尔虎右旗、海拉尔、满洲里的大部分都需封闭。这样农牧矛盾可以彻底解决,基本上满足了广大牧民的要求。
通过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不论是干部或群众都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育,思想觉悟明显提高,所有这些,不仅为贯彻执行牧区以牧为主的生产方针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且对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撤场封地,牧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1962年,呼盟委制定《关于呼盟国营农牧场调整方案》,并上报内蒙古党委。同年11月27日,内蒙古党委批复,基本同意呼盟委的调整方案。
根据调整方案,呼盟在原有35个国营农牧场中,撤销农牧矛盾严重、土质不好的呼和诺尔、架子山、满洲里、南屯等4个场,共封闭原有耕地67.5万亩。大量收缩的农牧场12个,即鸿雁、湖北、乌力吉图、嵯岗、头道井子、浩特陶海、三河道、特尼河、谢尔塔拉、巴克西敖包、乌兰塔拉、伊敏河等,原有耕地172.3万亩,封闭154.5万亩,保留17.8万亩,占原有面积的9%。适当收缩的6个,即大雁、拉布大林、扎兰屯、格尼河、呼和、双合等场,原有耕地108.3万亩,封闭40.6万亩,保留67.7万亩,占原有耕地面积62.5%。基本不动的12个,即牙克石、免渡河、苏沁、室韦、三河、呼和达巴、阿力得尔、杜尔基、布敦化、吐列毛都、巴彦、那吉屯等场,原有耕地78万亩,封闭5.9万亩,保留72.1万亩,占原有面积的92%。全盟各场共计封闭268.5万亩,保留面积157.6万亩,保留面积占原有面积426.1万亩的37%,其中,牧区封闭225.9万亩,保留22.3万亩,保留面积占牧区各场原有面积248.2万亩的9%;林区封闭耕地5.1万亩,保留46.1万亩,保留面积占林区各场原有面积51.2万亩的90%;农区各场封闭37.5万亩,保留面积89.2万亩,保留面积占农区各场原有面积126.7万亩的70%。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
60年代初,呼盟岭北牧区发生的农牧矛盾,基本上是由1960年开垦草原所引起的。1960年以前,牧业四旗包括海、满二市共有耕地30万亩,其中大部分是饲料基地,少部分是机关团体的蔬菜基地。1953年前,呼盟粮食生产自给有余。从1954年开始,由于森林工业和其他非农业产业的迅速发展,吃供应粮人口大量增加,岭北地区的供应人口从1957年的34.6万人猛增到1960年的86.9万人,大大加重了国家粮食供应的负担,呼盟变为吃调入粮。1959年呼盟85%的粮食靠区内外供应。直到1989年呼盟农业生产经过30多年的艰苦奋斗才打了翻身仗,重新实现粮食自给。
一、大开荒的时代背景
50年代末期,根据全国、全区的形势,呼盟委对全盟的形势总体认识是“呼盟当前农业的发展还跟不上需要,农业的分布还不够合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就没有足够的粮食、副食品供应林区、工矿、城镇,满足不了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就不能促进森林工业和工矿企业的发展;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就没有充足的经济原料作物,如大豆、油料、甜菜等供应轻工业的发展和满足市场的需要。我盟农业生产偏重于岭南,而岭西北的辽阔地面,农业生产很少。每年需要大量的南粮北运,负担很重,经济上也很不合算。特别是广大牧区,农牧不结合,一方面缺粮、缺料……现在必须改变这个状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并改变现在的农业布局。”呼盟具有的广阔土地资源优势,就这样开荒,建农产品商品基地逐渐在各级主要领导者之间形成共识。基于这种片面的认识,忽视牧区特点和民族地区的特点,最后导致产生了严重的农牧矛盾。
195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杨植林到呼盟视察,传达了党中央要发展农业、全民大办粮食的精神。在国营谢尔塔拉农牧场考察时,他查看了拖拉机作业,充分肯定了呼盟农牧场建设工作。在呼盟期间,杨书记召集会议,盟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中心议题是如何解决呼盟的粮食问题。并表示,自治区要像支援包头那样支援呼盟开荒。这次会议决定在呼盟开荒400万亩,由呼盟委向自治区党委提出书面报告。同年10月28日,内蒙古党委向党中央报送《关于请农垦部帮助建设呼盟垦区的报告》。
1959年11月19~20日,为适应呼盟农垦事业的发展,经国家农垦部的安排,380名“北大荒”农垦战士———来自黑龙江省密山垦区的人民解放军转业官兵抵达海拉尔,其家属600余人也陆续到达,并分赴各国营农牧场。
同年6月15日,根据国家农垦部党组的指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局在海拉尔成立支援呼盟开荒指挥部,并先后调来数以千名转业军官为主体的各级干部1 255名、拖拉机驾驶员和农具手2 235名,分赴呼盟各地开荒建场。
由于单纯为增产粮食,解决粮食短缺问题,而缺乏科学全面的勘察和统筹规划,盲目开荒,导致破坏了一些草牧场和牧道。在岭北地区有的苏木牲畜游牧和放牧受到阻碍,有的农场农田遭牲畜践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农牧矛盾。一、大量开垦草原严重地妨碍着畜牧业的发展。二、引起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纠纷,民族关系的紧张,有些地方社会秩序不安定。三、造成边民牧民人心浮动,有些人打算外逃,影响到边防的管理。为此,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乌兰夫先后两次赴呼盟实地调研指导解决问题。
二、走群众路线,解决因开荒引起的农牧矛盾
1960年9月10~22日,乌兰夫同志到呼盟视察工作和调查研究,参加全区第九次畜牧业工作会议后,就呼盟在岭北大规模开荒问题给内蒙古党委写了一封信,提出七条指导意见。乌兰夫在这封信的末尾说:“今年牧区开荒不少,各地一律要按上述七条进行检查,没有作规划的补充规划,应该弥补的迅速弥补。以上意见,如:书记处、常委同志认为可行,望批准各地执行。”
1962年5月上旬至9月上旬,按照内蒙古党委指示,在乌兰夫同志的指导下,胡昭衡到呼盟协助呼盟委着重解决岭北牧区的农牧矛盾问题。
1962年7月,乌兰夫到呼盟检查工作,同行的有自治区党委书记王铎、候补书记胡昭衡等。乌兰夫此行是检查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是解决在牧区开垦草原破坏草场问题。关于开垦草原破坏草场的问题,乌兰夫批评了呼盟委没有贯彻执行两年前由他亲自起草内蒙古党委转发的七条规定,提出按党中央批转西北局关于解决在牧区办农场问题的报告精神办,即:办国营农牧场严重影响畜牧业的,一律停办;对畜牧业妨碍不大,牧民意见不多的,经过同牧民商量,在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原则下,适当的收缩和调整;对畜牧业无妨碍的,在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前提下,争取办好,对弃耕的新开土地,应由原开垦单位负责必要的平整,一年平整不完,两年、三年也要平整完,已开的沙地要迅速种草种树。乌兰夫还建议由内蒙古党委作出决定,将呼盟国营农牧场管理局和大兴安岭林管局下放给呼盟领导。
为了彻底解决农牧矛盾,调整民族关系,于1962年7月间,呼盟委在内蒙古党委乌兰夫、王铎、胡昭衡等同志的指导下,召开了由旗县(市)委书记和国营农牧场党委书记或场长参加的国营农牧场工作会议。会议从
在农牧场工作会议上,呼盟委书记杰尔格勒作总结讲话,他讲话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了在农牧场的工作中,由于我们对岭北形势认识不够,忽视了党的民族政策,违反了牧区的工作方针,不顾客观条件,在大办粮食、农牧结合,急于过渡的思想指导下,产生了很大的盲目性,以致“开荒”建场办的“过头”,给党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很大的损失。上述缺点和错误,是属于方针性的错误,各旗各场的同志不负任何领导责任,这些责任主要由盟委来负。并表示向牧区广大群众和农牧场的职工作深刻的检查。现在我们只有在事实面前承认错误,接受客观上的惩罚,接受沉痛的教训,按照新的认识,采取积极有利的措施,坚决纠正错误,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农牧场工作会议期间和会后,根据乌兰夫同志农牧矛盾的解决要走群众路线,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指示,胡昭衡和杰尔格勒同志协助有关旗委、公社党委组织并参加了一连串的人民代表大会议。牧业四旗先开公社人代会,后开旗人代会,从各地人代会的要求来看,1960年以来在牧区开垦的地基本上都要封闭掉,其中鄂温克旗封闭46万亩,占全旗现有耕地面积50万亩的90%;陈巴尔虎旗封闭91万亩,占全旗现有耕地面积121万亩的75%:新巴尔虎左旗封闭28万亩,占全旗现有耕地面积29.6万亩的96%;新巴尔虎右旗、海拉尔、满洲里的大部分都需封闭。这样农牧矛盾可以彻底解决,基本上满足了广大牧民的要求。
通过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不论是干部或群众都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育,思想觉悟明显提高,所有这些,不仅为贯彻执行牧区以牧为主的生产方针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且对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撤场封地,牧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1962年,呼盟委制定《关于呼盟国营农牧场调整方案》,并上报内蒙古党委。同年11月27日,内蒙古党委批复,基本同意呼盟委的调整方案。
根据调整方案,呼盟在原有35个国营农牧场中,撤销农牧矛盾严重、土质不好的呼和诺尔、架子山、满洲里、南屯等4个场,共封闭原有耕地67.5万亩。大量收缩的农牧场12个,即鸿雁、湖北、乌力吉图、嵯岗、头道井子、浩特陶海、三河道、特尼河、谢尔塔拉、巴克西敖包、乌兰塔拉、伊敏河等,原有耕地172.3万亩,封闭154.5万亩,保留17.8万亩,占原有面积的9%。适当收缩的6个,即大雁、拉布大林、扎兰屯、格尼河、呼和、双合等场,原有耕地108.3万亩,封闭40.6万亩,保留67.7万亩,占原有耕地面积62.5%。基本不动的12个,即牙克石、免渡河、苏沁、室韦、三河、呼和达巴、阿力得尔、杜尔基、布敦化、吐列毛都、巴彦、那吉屯等场,原有耕地78万亩,封闭5.9万亩,保留72.1万亩,占原有面积的92%。全盟各场共计封闭268.5万亩,保留面积157.6万亩,保留面积占原有面积426.1万亩的37%,其中,牧区封闭225.9万亩,保留22.3万亩,保留面积占牧区各场原有面积248.2万亩的9%;林区封闭耕地5.1万亩,保留46.1万亩,保留面积占林区各场原有面积51.2万亩的90%;农区各场封闭37.5万亩,保留面积89.2万亩,保留面积占农区各场原有面积126.7万亩的70%。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