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一、案情
嘉庆十年六月(公元1805年)夏,夏秉瑚具控磴口盐商马君选,欺上瞒税,将其状告到理藩院。该院将此案转致陕甘总督府审理。根据府令,阿拉善政府将马犯压送到兰州,移交陕甘总督府。院司即行提审严讯。各供前情不讳查例。府衙认为:马犯内地回民胆敢自行出口盐斤,互相买卖诓骗钱财,水运南下越境侵销,甚至私入楚豫侵占淮纲。结交蒙古王爷代为经理蒙古盐斤,从中渔利多年。
裁定:追夺浩轴,革去子侄捐封道衔,发边充军。该犯年逾八旬,履难就边,请愿变卖家产,措缴三万两银赎罪。请示奉准该犯年逾有病不能动弹。准予以银赎罪。并示三万两银暂交藩司收,以备本省兵响之用。
夏秉瑚亦系内地民人。接管蒙古盐务籍以获利。招引任国屏,馈送阿王礼物拉拢,以财求办。应依结交外族照例充军。但该犯接管蒙古盐斤未成实事。较之马君选情节较轻,应比马君选罪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收入大牢。任国屏一犯应咨山西原籍查办另结。杨•阿丰嘎交阿拉善王府自行究办,依此该案宣告结束。
二、起因
夏秉瑚原籍湖北江夏人,该人原在银川行卖药生理。嘉庆二年给患病之阿拉善亲王旺沁班巴尔医病。住在王府,病愈后两人逐相亲近。青海西宁回民马君选在磴口代蒙古管理盐务,发运盐斤,颇有利益。夏见状觊觎(非分之企图)垂涎就怂恿阿王意欲接办盐务。在他的鼓动之下,阿王已应允,由夏来办理。当时夏因无资本未经接办。嗣后夏不甘心,与阿拉善亲王手下之杨•阿丰嘎商议,一同进京觅人接办。到京后适遇夏秉瑚相素识之人,山西太谷人任国屏。三人共同商量,言定合伙承办阿拉善旗蒙人盐务。并写就合同。然后三人一同赴阿拉善谒见阿拉善亲王,并由任国屏在京筹办了重礼※奉送亲王,王爷予以接纳。因马君选不愿退交磴口盐务。夏等人复向亲王禀报。王爷亲批让马君选三年内退交,夏等三人遵依。
嘉庆九年(1804年)阿王旺沁班巴尔病故。马君选籍词抵赖,仍不肯退交。夏等人早有议定,要接管磴口盐务,又写有合同。况且任国屏送礼花费很大抱怨夏秉瑚。夏无奈之下,走向状告马君选之路。以为状告成功可获得蒙古盐经管权,未成想弄巧成拙。
三、马君选其人:马系青海西宁回民,有儿子马起风、马起龙、侄子马起麟。捐纳道衔乾隆五十四年封典。其祖父莫敏系缠头。
在西域同蒙古王子来到青海,康熙年间因出征有功,赏为台吉,与阿拉善王子阿宝贝勒相好。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阿宝贝勒之子罗布桑道尔吉赴京。路过归化城,马君选哥哥马御选相遇。(御选为归化城商人)彼此言及祖父当日之交情,深为投机。当谈及阿拉善蒙古地方产有盐斤,无人照应,邀马御选、马君选同去阿拉善经营磴口盐务。罗布桑道尔吉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晋升为多罗亲王,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任旗札萨克,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任宁夏将军。
马姓兄弟二人到磴口后,修了店铺盖了盐库,代阿拉善王府代卖盐斤。复于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阿拉善王爷旺沁巴雅尔进京之际,向同宜大人奏明每年造船五百艘,水运盐斤二万八千石,由阿拉善旗发给运盐执照,运往山西各州城粜卖。(下转至第57页)(上接第36页)后马御选去世,由马君选一人会同蒙古三名官员共同主持磴口盐务。四十余年至到发案,该人于嘉庆11年10月死于兰州。
四、马君选一案对阿拉善盐务的影响。
马在阿拉善磴口经办盐务多年,从外地雇人捞盐,招募驮盐驼队,购木造船,收购储存盐斤到发运盐斤等一系列工作,有了相当规模和根基,成为磴口一个大盐商。对阿拉善旗盐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蒙盐当时未立课额,到销地征税,多年运销过程中难免有偷漏税之事。更为重要的是水运盐斤以后顺水下流超过界线,侵销路盐销区。甚至私入楚豫侵占淮纲,严重扰乱了食盐市场。马犯以私贩吉盐罹法以使磴口盐务无人经管,蒙人亦不善此事。一时又找不到合适人选,形成磴口盐务瘫痪状态;另一方面马犯私盐案又牵连到王府。无奈之下导致王爷献其盐池也为公的结果。即《盐政沿革史》云:“马犯罹法,阿拉善王玛哈巴拉惧而献其池”于是吉兰泰盐池归国有。自从池归国有,盐归官以后,盐的产销步入正转管理渠道。吉兰泰盐的产销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阶段。
注:
※重礼:有上等人参四两、轿车一辆、马一匹、镶玉如意一柄、玉佛一尊、宁绸寸套、洗绒十套、燕窝两匣,蛹黄十斤、海参十斤、宝石顶一座、哈达一个。
(作者:内蒙古盐业公司)
一、案情
嘉庆十年六月(公元1805年)夏,夏秉瑚具控磴口盐商马君选,欺上瞒税,将其状告到理藩院。该院将此案转致陕甘总督府审理。根据府令,阿拉善政府将马犯压送到兰州,移交陕甘总督府。院司即行提审严讯。各供前情不讳查例。府衙认为:马犯内地回民胆敢自行出口盐斤,互相买卖诓骗钱财,水运南下越境侵销,甚至私入楚豫侵占淮纲。结交蒙古王爷代为经理蒙古盐斤,从中渔利多年。
裁定:追夺浩轴,革去子侄捐封道衔,发边充军。该犯年逾八旬,履难就边,请愿变卖家产,措缴三万两银赎罪。请示奉准该犯年逾有病不能动弹。准予以银赎罪。并示三万两银暂交藩司收,以备本省兵响之用。
夏秉瑚亦系内地民人。接管蒙古盐务籍以获利。招引任国屏,馈送阿王礼物拉拢,以财求办。应依结交外族照例充军。但该犯接管蒙古盐斤未成实事。较之马君选情节较轻,应比马君选罪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收入大牢。任国屏一犯应咨山西原籍查办另结。杨•阿丰嘎交阿拉善王府自行究办,依此该案宣告结束。
二、起因
夏秉瑚原籍湖北江夏人,该人原在银川行卖药生理。嘉庆二年给患病之阿拉善亲王旺沁班巴尔医病。住在王府,病愈后两人逐相亲近。青海西宁回民马君选在磴口代蒙古管理盐务,发运盐斤,颇有利益。夏见状觊觎(非分之企图)垂涎就怂恿阿王意欲接办盐务。在他的鼓动之下,阿王已应允,由夏来办理。当时夏因无资本未经接办。嗣后夏不甘心,与阿拉善亲王手下之杨•阿丰嘎商议,一同进京觅人接办。到京后适遇夏秉瑚相素识之人,山西太谷人任国屏。三人共同商量,言定合伙承办阿拉善旗蒙人盐务。并写就合同。然后三人一同赴阿拉善谒见阿拉善亲王,并由任国屏在京筹办了重礼※奉送亲王,王爷予以接纳。因马君选不愿退交磴口盐务。夏等人复向亲王禀报。王爷亲批让马君选三年内退交,夏等三人遵依。
嘉庆九年(1804年)阿王旺沁班巴尔病故。马君选籍词抵赖,仍不肯退交。夏等人早有议定,要接管磴口盐务,又写有合同。况且任国屏送礼花费很大抱怨夏秉瑚。夏无奈之下,走向状告马君选之路。以为状告成功可获得蒙古盐经管权,未成想弄巧成拙。
三、马君选其人:马系青海西宁回民,有儿子马起风、马起龙、侄子马起麟。捐纳道衔乾隆五十四年封典。其祖父莫敏系缠头。
在西域同蒙古王子来到青海,康熙年间因出征有功,赏为台吉,与阿拉善王子阿宝贝勒相好。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阿宝贝勒之子罗布桑道尔吉赴京。路过归化城,马君选哥哥马御选相遇。(御选为归化城商人)彼此言及祖父当日之交情,深为投机。当谈及阿拉善蒙古地方产有盐斤,无人照应,邀马御选、马君选同去阿拉善经营磴口盐务。罗布桑道尔吉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晋升为多罗亲王,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任旗札萨克,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任宁夏将军。
马姓兄弟二人到磴口后,修了店铺盖了盐库,代阿拉善王府代卖盐斤。复于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阿拉善王爷旺沁巴雅尔进京之际,向同宜大人奏明每年造船五百艘,水运盐斤二万八千石,由阿拉善旗发给运盐执照,运往山西各州城粜卖。(下转至第57页)(上接第36页)后马御选去世,由马君选一人会同蒙古三名官员共同主持磴口盐务。四十余年至到发案,该人于嘉庆11年10月死于兰州。
四、马君选一案对阿拉善盐务的影响。
马在阿拉善磴口经办盐务多年,从外地雇人捞盐,招募驮盐驼队,购木造船,收购储存盐斤到发运盐斤等一系列工作,有了相当规模和根基,成为磴口一个大盐商。对阿拉善旗盐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蒙盐当时未立课额,到销地征税,多年运销过程中难免有偷漏税之事。更为重要的是水运盐斤以后顺水下流超过界线,侵销路盐销区。甚至私入楚豫侵占淮纲,严重扰乱了食盐市场。马犯以私贩吉盐罹法以使磴口盐务无人经管,蒙人亦不善此事。一时又找不到合适人选,形成磴口盐务瘫痪状态;另一方面马犯私盐案又牵连到王府。无奈之下导致王爷献其盐池也为公的结果。即《盐政沿革史》云:“马犯罹法,阿拉善王玛哈巴拉惧而献其池”于是吉兰泰盐池归国有。自从池归国有,盐归官以后,盐的产销步入正转管理渠道。吉兰泰盐的产销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阶段。
注:
※重礼:有上等人参四两、轿车一辆、马一匹、镶玉如意一柄、玉佛一尊、宁绸寸套、洗绒十套、燕窝两匣,蛹黄十斤、海参十斤、宝石顶一座、哈达一个。
(作者:内蒙古盐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