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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试论中国地方志社会史资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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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作者结合教学与研究实践,从方法论和借鉴利用地方志研究成果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分析了地方志的读法,地方志的体例与分类,并以风俗、建置为例,论述了方志分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认为地方志是研究地域史、区域史的基本资料,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切入点。地方志的史料价值,首先是体现在具有认识地方历史甚至更大历史的整体性上。随着区域史地域史研究的盛行,从方志入手具有了方法论的新意义,对于开展微观历史研完、基层社会研究、民众研究等具有重要价值。方志也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组带,是透视二者关系的一个窗口。随着文化史与社会史的互相渗透,社会文化史兴起,重视人们对事物的看法,考察修志人员的观念,方志作为文本本身也成为研究地对象。

    关键词:地方志;社会史资料价值;史料学;地域社会研究;史学方法

     

    关于中国地方志【1】的资料价值,学者多有论述,也或多或少涉及社会史的内容,还有一 些学者比较专门地论述了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2】。但是由于对社会史以及地方志资料的理解不同,对于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的看法也不尽一致。随着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对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的认识也会深化。因此,关于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似乎还有继续讨论的余地。笔者此文主要结合教学与研究实践,从方法论和借鉴利用地方志的研究成果的角度,做一综合性的论述。

    一、地方志的读法

    中国地方志起源很早,至宋代初步定型。保留至今的地方志,主要是宋元以来特别是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尤以清代为多。依据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的统计,收录了 1949年以前历代地方志8264,其中宋代28种、元代7种、明代973种【3】、清代5685种、民国1571种。收录的范围包括通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土志、里镇志、卫志、所志、关志、岛屿志等,也收录了具有地方志性质的志料、采访册、调查记等。另据金恩辉、胡述兆主编《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上、中、下3,台北•汉美图书有限公司印行,1996年出版)收录1949年以前所修地方志8577,多出《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收录的地方志313种。《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是阅读地方志最基本的工具书。

    地方志记载一地各方面的情况,是综合性的百科全书,还往往追溯历史,具有丰富的史 料价值。那么如何阅读地方志呢?整整六十年前,最早倡导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陶希圣,曾组织学者讨论如何利用地方志的问题,并发表在《食货》杂志【4】,相当于今天的所谓“笔谈”。陶希圣在《搜读地方志的提议》中说,顾颉刚认为社会的基础和历史的动力是经济,提议从地方志里找经济材料。陶也提议“在把社会的历史过程稍有头绪以后,便下工夫从地方志里搜求经济的社会材料”,指出方志是研究一地的历史最方便的书。他还提出读方志的两大原则:一是先读大都会地方的县志,探讨大都会的发达史、衰落过程、现代大都会的起源及发达经过;二是分工的办法,最好以本省人读本省的地方志。陶说他的提议为的是要得到研究经济社会史的同人注意、讨论及实行。

    陶希圣的学生鞠清远率先响应,写了《地方志的读法》。鞠清远认为读方志先要有几个中心问题,然后去选读,如以都市、交通线、工业为中心,读重要经济都市的方志,读在水路交通线附近的府县方志,读历代重要工业或矿业区域的府县方志。配合三种读法,特别提出读方志不要忽略各志书的《杂录》与《金石录》,有时确有特别的材料;不要忽略了驿路与水路交通,驿站的设置地点与组织;不要忽略了物产、贡赋、和买的物品;不要忽略了关于寺院的记录;不要忽略了庙会;不要忽略了市、集会;解决市设在城外的问题;应特别注意水利事项;应特别注意桥梁的建设。

    对于鞠清远《地方志的读法》一文,吴景超写信给陶希圣,主张将鞠清远的三种读法合并起来,“否则对于都市的了解,是不会彻底的”。吴景超还介绍他研究都市是先从理论下手,搜集资料先制定纲目,用卡片搜集资料。

    瞿兑之则以《读方志琐记》,讲述他曾经建议分类摘抄方志,并罗列出方志中的珍贵资料。涉及生活状态、物产与物价、赋税、氏族、工匠、宗祠等内容。

    我认为这次讨论如何读地方志是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不同于以往朝代利用地方志观风问俗式地了解地方风土民情。参与讨论的学者是立足于开展社会经济史研究而讨论利用地方志,具有现代意义的学术理念。讨论中涉及的地方志读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读都市的地方志,二是读最能表现经济发展地区的地方志,三是分门别类搜集资料。当时研究经济往往与社会结合在一起,具有社会经济史(或曰经济社会史)的色彩。

    实际上,利用地方志如同陶希圣先生所说,往往是“研究一地的历史”,并采取不同人分工的办法。我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就是这样,还希望学生研究家乡的地域史,以为写自己熟悉的历史容易产生兴趣,熟悉资料快,容易进入问题的考察。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研究地方的历史,史学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同于60年前 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研究地方的历史,基本上属于“地方史”,即一地的历史,认识地方的历史具有目的性。而今研究地方的历史,则具有区域史或地域史的性质,试图通过认识地方的历史达到认识更大历史(如通史)的目的,认识地方的历史具有视角和方法论意义。因为各个地方历史的相加,并不等于通史。

    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中国史研究,基本上是以宏大叙事为特征的。往往是为了说明社会形态、社会性质或某个道理,在某一历史时期确立理论框架,然后填充史料加以说明,实际上史料被肢解,历史的整体性受到破坏。另外,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实证史学复兴,在地方史研究中也得到发展,虽然对了解地方史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也缺乏历史的整体观念。

    研究区域史或地域史,则首先是从整体观念出发的。认为只有把人物、事件、制度甚至史料放在特定空间才能认识【5】。地域空间建立的历史联系性,可以保证历史的整体性,从地域史得到的历史认识更反映历史实际,更为深刻。从地域看大历史,有可能建立新的历史体系。

    因此,研究历史从地域人手,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而认识特定的地域、区域,最直接的历史资料就是地方志。如此看来,从阅读地方志人手研究地域、区域史,也就具有了方法论意义。而如何阅读地方志,就需要进一步讲求。在我看来,阅读地方志首先应树立历史的整体观念,即把地方的历史作为整体考察,对于地方上某类事项的兴趣,要放在当地的整体中去认识。对于地方历史的认识,应是为了认识更大历史单元如跨小地域的区域史或通史服务的。

    地方志是认识地方历史的窗口。地方的历史资料如族谱、契约等一般是个别性的记载, 而地方志是反映地方整体性的记载。如同学习断代史应首先从正史入手一样,研究区域史或地域史,则应当首先阅读地方志,而且是带着整体历史观念阅读。

    地方志是研究地域史、区域史的基本资料,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切入点。地方志的史料价值,首先是体现在具有认识地方历史甚至更大历史的整体性上。

    站在微观史学的立场,一般而言,越是区域单位小的地方志,历史的整体性越强,可以认识更为底层的社会实态,史料价值较高。所以乡镇志以及村志值得重视,乡镇志始于宋代,如常棠《澉水志》八卷专记浙江海盐一镇之志。统计宋元乡镇志总共才有5,分布地区限于江苏、浙江二省。明代乡镇志获得发展,共撰成52,其中江苏28种、浙江19种、福建2 种、江西1种、山东1种、广东1,编纂地区扩大了 4省。清代共编就乡镇志323,更为兴盛。几乎遍及南方诸省,北方的山东也有4种【6】。乡镇志的修纂本身往往就是地方社会权力的产物,有的还是家族与地方两类史志的合一。徽州地区聚族而居,乡镇志在这方面表现得就比较突出,如清雍正时佘华瑞等所修歙县《岩镇志草》,反映出当地大族的强盛。而清乾隆歙县《橙阳散志》为江登云所辑,基本就是江村江氏的志书。歙县《丰南志》有大量关于溪南吴氏的内容。程文翰编光绪祁门《善和乡志》,多载与程氏有关的内容。清雍正时许显祖纂休宁《享潭志》,突出许氏的历史【7】。这些乡镇志属于私修,固然反映基层社会的权力支配情况,官修的县志也往往体现地方家族势力。美国学者研究了明万历浙江绍兴府《新昌县志》,发现该县志成为当地3个官阶最显赫的家族吕、潘和俞的“公共家谱”,在《新昌县志》的49个 编纂者中,除了县令和学官等5人外,所有49个参加者都是亲戚,其中29人出自上述3个家族。因此认为:编写县志与家谱一样,是乡绅家族形成和壮大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方法。编纂县志实际上是编纂者加强宗族和地方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也可能是县令和乡绅合作互相促进提高他们官方与社会地位的好机会。提示学者应该多注意研究地方志编纂的目的与过程【8】。

    地方志里数量最多的是府州县志,一般来说地方志主要是指府州县志。其中县志的资料比较具体详实,历史的整体性强,府志往往也是在县志(及州志)基础上编纂的,所以初读地方志应当先读县志,研究也应该以县志为基础。以上明万历《新昌县志》的事例,就说明了县志的重要性。府州县志也容易与族谱等互相配合使用,共同构成地方文献群体。

    以省为范围纂修的地方志是通志,明代创修并普遍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现存各类明代通志37种,名称不一,有通志、总志、大志、大记、图经、志、书等名称。清代从康熙朝起大致60年一修志,“清代有二十二省,总计成书省志98,其中通志73,差不多每省都纂有三四种通志及其他类型的省志”【9】。省志是在府州县志的基础上集合而成的,其特点是便于面上了解区域的历史,便于进行统计分析。笔者就利用卞宝第主修的光绪《湖南通志》卷43《建置•公署》,统计了清代湖南育婴堂建置的数量、时间与空间分布【10】。

    全国性志书,一般称为一统志。一统志名称始于元代的《大元大一统志》,分省记录地方史地。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由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贤等主修《大明一统志》,天顺五年(1461)四月成书,凡九十卷。义例沿《大元大一统志》,以天顺时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分区,分记各府州县十九门的事情:建置沿革、郡名、形胜、风俗、山川、土产、公署、学校、书院、宫室、关梁、寺观、祠庙、陵墓、古迹、人物、流寓、列女、仙释。书末附“外夷”,记叙周边诸国。此外,刘基等纂《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二十四卷,成书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 闰十月,“其书以十二分野星次配天下郡县,于郡县之下,又详载古今建置沿革之由”(《太祖实录》卷167)。陈循、彭时等奉敕纂修,成书于景泰七年(1456)的《寰宇通志》,119卷。以 京十三布政使司次序,分记建置沿革、郡名、山川、形胜、风俗、土产、城池、祀典、山陵、宫殿、宗庙、坛壝、馆阁、苑圃、府第、公廨、监学、学校、书院、楼阁、馆驿、堂亭、池馆、台榭、桥梁、井泉、关隘、寺观、祠庙、陵墓、坟墓、古迹、名宦、迁谪、流寓、人物、科甲、题咏,共38门。偏重于名胜景物的叙述。这两部志书也属于全国性的。清代3次纂修一统志,分别于乾隆八年(1743)、乾隆四十九年(1784)、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一统志的记载原始性不足,较之通志更为简略,便于了解全国各地的概貌,史料价值不是很高。总之,一统志、通志 一般便于整体性了解大区域和全国情况,不便于作为基本史料利用。

    二、地方志的体例与分类

    宋以后的中国地方志,表现形式上有图有文有表,体例上主要有图、表、志、传,内容上记载人与事。应该说,地方志的内容与形式,具有不同的史料价值。人们说当今社会进入读图时代,对于图像的兴趣陡增,图像的重要性突显。美国学者范德《图绘明代中国:明代地方志插图研究》一文,就是利用地方志研究历史的作品。作者关心画家绘制图画“对他们生活之世界的表现方式中我们能获得明帝国的什么信息”。认为明代地方志插图所绘出的中国, “反映出绘制地图的汉族精英阶层的文化关注与文化假设”。该文论述了作为明代社会窗口的方志,作为历史证据的方志,中原地带,边关要塞。得出的结论是:“方志提供的这一景象显然已被学者们和下令刊行仿制方志的官员们的关注点、预设和价值观所涂抹。所以我们在其中发现许多一致因素。这些共同点向我暗示,作者们急于在更宏伟的明朝方略中为自己的地区求得一席之地。”【11】潘晟对范德的研究有所回应,考察了明代方志绘制地图人员的身份,认为主要有儒士与绘工两种人【12】。

    至于表,主要便于进行统计、查找与节约篇幅。如职官的记载,主要内容是历代文武官员品级、职掌等。或以官阶列载,或置表记载,还有将两者结合的。

    中国地方志中的人物志传占有重要地位。地方志记载人物传记,至少可以追溯到秦汉兴起的郡书。至宋代定型的方志,人物传记的记载已经专门化和分类化。宋元方志记载的 人物传记可观,朱士嘉编《宋元方志传记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年版)根据30种宋元方志人物传记编成,收录人物共计3949人。有学者就宋元时期地方志传记资料进行了专门探讨【13】。明朝永乐十六年(1418)颁布,《纂修志书凡例》“人物”条规定:“所载俱自前代至今。本朝贤人、烈士、忠臣、名将、仕宦、孝子、贤孙、义夫、节妇、隐逸、儒士、方技及有能保障乡间者并录。”“仙释”人物“自前代至今有名有灵迹音收录之”。明清时期人物志传成为地方志的主要内容,其归属与分类主要有:名宦、乡贤、儒林、文苑、隐逸、方技、耆寿、流寓、列女、孝义、忠烈、武功、仙释,自然这些传记资料对于研究所记载的不同社会群体具有宝贵的史料价值,有助于认识社会结构【14】。就具体的研究而言,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中国地方志对于贞节烈女的记载明显增加,地方志人物传记资料成为研究妇女问题的重要文献。台湾学者费丝言通过方志贞节烈女资料的分析,深化了对于“明代方志贞节烈女记载大量增加”的认识【15】。

    关于中国地方志的体例,在宋代就逐渐完善并趋于定型。宋代志书体例大致可分为平列门目、纲目法和史书体三种类型,直到明清时代方志体例大致如此【16】。

    平列门目的特点是列目繁多。如宋《吴郡志》,分门三十九:沿革、分野、户口、租税、土贡、风俗、城郭、学校、菅寨、官宇、仓库(附场务)、坊市、古迹、封爵、牧守、官吏、祠庙、园亭、 山、虎丘、桥梁、川、水利、人物(附列女)、进士题名(附武举)、土物、宫观、府郭寺、府外寺、县记、家墓、仙事、浮屠、方技、奇事、异闻、考证、杂咏、杂志。明代在综合历代地方志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明永乐十六年颁降的《纂修志书凡例》,分为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田地、税粮、课程、税钞,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21则。其中第7则并列土产等6,26门。采用官定凡例所拟类目编纂的地方志多见于明初,这种分类对后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平列门目形式的分类,有琐碎的弊病。

    纲目法则分门别类,内容清晰。如宋代的《咸淳毗陵志》,类分十九,下辖五十二目。再如明代嘉靖《鄙陵志》是较早的典型,全书八志,志下分目。志目情况如下:地理志:疆域、星野、山川、堤坡;建置志:城池、县署、学校、属署、祠祀、仓铺、坊巷、乡堡、镇店、村庄、津梁;田赋志:土田、户口、税粮、农桑、课贡、徭役、土产;官师志:官制、县官、学官、名宦、风俗;人物志:孝友、忠义、理学、经术、名德、文学、隐逸、科目(贡荐、任子)褒恤、册谥、贞节、应募;人品志:武职、例授、材艺、掾(古代官署属员的通称)阶、耆寿、义民、义官、邑属;杂志:古迹、家墓、庙宇、 寺观、祥异、补异;文章志:下设汉魏文、宋文、元文、国朝文、唐诗、宋诗、元诗、国朝诗。又如 嘉靖《宿州志》,八卷,计地里志(含沿革、郡名、疆域、风俗、形胜、山川、土田、坊乡)、食货志(含户口、物产、贡赋、征役、课税、孳牧)、职官志(含历任、名宦)兵志(含卫兵、屯旧、民兵)、人物志(含名贤、勋旧、选举、贞节)、建设志(含城池、公署、学校、仓储、铺舍、桥梁、恤典、祀典、仕进节孝坊)、古迹志(含故城、宫室、丘墓)、杂志(含寺观、灾祥)。光绪《赵州志》十六卷,计有舆地志,包括星野、沿革(属邑附)、疆域(里社附)、市集、山川(桥梁附)、古迹(墓域附)、 田赋(盐政附)、风俗、物产、祥异(兵事附);建置志,包括城池、官署、学校、坛庙、仓廒(附养济院、漏泽园)、驿递;祠祀志,包括坛壝、文庙、庙祀;官师志,包括封爵、官师、名宦(附宦绩)、职官;人物志,包括人物表、历仕、科自表、名宦、仕迹(附武职、封赠、耆寿)、武功、忠烈、孝义、文苑、方技、列女;艺文志,包括记、告示、辨正、论、考、碑、赞、铭、诗。此外,卷首是宸章、前朝御制、图,卷末为杂考。

    史书体即借鉴纪传体正史的体例。如宋代《景定建康志》,分留都录、图(20幅)、表(时、 地、人、事〉、志(疆域、山川、城阙、官守、儒学、文籍、武卫、田赋、风土、祠祀)、传(正学、孝悌、 节义、忠勋、直臣、治行、耆旧、隐德、儒雅、贞女)、拾遗。清光绪修河北《永平府志》72,首末各一卷,1收录9个图;卷2-18为表,有历代封爵、历代职官、国朝职官、选举、列女5 个表;19-48为志,包括封域(下设疆界、形胜、星野、山川、屯社、风俗、物产、古迹、丘墓、纪事)、建置(下设城池、公署、学校、坛庙祠宇、寺观关隘、津梁、仓储、惠政、驿递)、武备(下设营制、边防、海防、海运)、赋役(下设户口、人丁、田赋、经费、起运、盐法)、艺文5个志;卷 4970是列传,下设名宦、乡贤、仕迹、行谊、文学、忠烈、隐逸、耆寿、流寓、方技、后妃、列女12 类传记;卷7172为志余。

    以上三种体例的地方志,往往有所交叉,共同的特点是分门别类记载各种事物,相当纪传体中的志。纲目与平列门目的地方志,甚至全部以“志”分类,如前引嘉靖《鄢陵志》全书八志,包括了人物,与纪传体中志的含义有所区别。

    地方志的分志,指的是相当于纪传体中的志的内容。我们将各种体例的地方志混合在 一起,用纲目形式考察其共同内容的史料价值。

    我们先进行类目解释。在两级分目体,即先分大的门类,以下再分细目。

    1.地理志,或以疆域志、舆地志名。舆地,指大地。主要记载行政区域范围、山岭、河流、 名胜古迹、风俗等。如宋代《澉水志》地理门有沿革、风俗、形势、户口、税赋、镇名、镇境、四至八到、水陆路九目。又如明嘉靖《寿州志》,舆地内含沿革、星野、疆域、形胜、坊乡、风俗、时序、 吉凶礼,嘉靖明《铜陵县志》地理志包括分野、沿革、疆域、乡耆、形胜、山川、市镇、圩塘、土产、风俗、气候、古迹。再如万历《余姚县志》舆地志记载沿革、疆域、隅都、行市、桥渡、山川、湖陂、形胜、风俗等。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沿革:即沿袭旧制或有所变革,用以记载本地自古至今的行政隶属关系,常与建置、城池、公署等目并列。或按照时间依次记述,如明嘉靖《江阴志》;或采用表格,年经事纬。如明嘉靖 《宁波府志》即有沿革表。

    形胜:原指地势优越,方志中记载疆域地理形势优越、险要及城邑风景佳丽特点。在纲目体下一般在沿革、疆域门类下作一子目。

    城池:泛指一般城市。记载古城的古迹建筑,如城墙、城门、城楼、浚河、濠池、马路、码头、桥梁等。

    城郭:指内外全城,泛指城邑。主要记载城邑内外的距离、地点、得名等。

    津渡:即渡口、楫舟处。记载渡口的名称、处所、去府州县里至、得名以及历史变迁、存废等。

    苑囿:指豢养禽兽的园林邸宅,方志以此记载园林、池沼、古迹、建筑,属于古迹篇,与城池、宫殿、陵墓、台榭、亭阁等并列。

    封域:指一地疆界、辖区或领地。犹如疆域沿革。

    2.建置,即创立、设置。也有属于舆地志、地理志或疆域志的,记载本地历代设置变迁情况,往往与沿革同为一目。嘉靖《寿州志》于舆地之外设建置,嘉靖《铜陵县志》在地理志外也有建置志。嘉靖《池州志》建置篇包括城池、公署、学校、署治、书院、社学、寺观、街市、坊牌、养济院、铺、津梁、公廩、演武场、斥堠、宫室。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廨舍:为官吏办公之所,方志记载各级官署治地及其变迁等情况,属于建置志一类。

    驿铺:即驿站与递铺的合称,指供应递送公文之人换马或往来官员休息、暂住和司兵之处所。记载驿站、递铺的方位、里程、司兵数及归属等。

    邮传:原意为传递文书、供应食宿和车马的驿站。方志以此记载驿站。或属于州郡篇, 与沿革、分野、风俗、境土、道路、坊市、营寨、祠庙等并列。

    坊巷:记载街道布局,常与界分、桥梁、仓场、库务、馆驿等平行。如明代《鄢陵志》建置志中有坊巷。

    宫阙:记载古城阙、宫殿、堂馆等古迹、建筑,或古迹志之类。

    津梁:记载渡口和桥梁的地址、特点、名称及建造沿革,多属于山川志或建置志。

    冢墓:记载地方名人坟墓的地点、规模等,属于古迹志之类。

    池沼:指池塘、水池,属于山川志一类,记载池塘、水池的地名、得名情况。

    关津:主要记载水陆交通要道上的关卡等。

    观阁:记载亭台、楼阁等古迹建筑。人古迹志或建置志,常与苑圃、冢墓、宫殿、城池、台榭等门类同列。

    此外,学校(学宫)往往也隶属建置,记载学宫的建立、变迁、重建等情况。方志还有反映本地驻军营寨等军事情况的记载,主要见于边疆地区的志书中。如孙世芳修《嘉靖宣府镇志》卷十亭障考,记有塞垣、墩台、墩台官军名额、历代请筑墩台、塞垣的奏疏。

    3.食货:记载经济内容,嘉靖《赣州府志》卷四为食货志,记载当地田制、户口、赋役、仓库、漕运、盐法、杂税、钱法、矿冶、市籴、会计等情况。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均徭:原指明代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摇之一,按人口多少、财产多寡分摊、出力、出银雇役均可,为经常性杂役。地方志中借作目名,一般属于力役门类,常与均平等目平列。如林希元《嘉靖钦州志》卷三力役门内就记均徭。

    货贿:原指财物,记载地方的财物、特产,属于物产志一类。

    进贡:也称土贡,记载地方上历代向朝廷进献各种土特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一般属于物产门类,常与税则、杂钱、税课、供物、帛等门目平列。

    食货志户口类值得注意,它一般记录人口数量、户籍分类、户口状况,是人口社会史的重要资料来源。以宋代为例,地方志记载府州县户口数,可弥补其他书籍往往只记载全国性以路为主的数字之不足,了解宋代城乡的发展;地方志还记载了不同类型的户口,有助于了解宋代人口结构;地方志记载户籍中户、丁、口的情况,是理解人口统计的重要资料【17】。何炳棣先生就利用地方志研究了明清以来的人口问题,做出了开创性的学术贡献【18】。有的还记载氏族,可了解大姓构成、移民情况。清嘉庆《休宁志》单独设立《氏族志》,综合徽州的《新安大族志》《新安民族志》《休宁民族志》,“核之以族姓状铭碑志”,记载姓氏、始迁诸贤并附祠堂。

    4.经籍志:旧指儒家的重要典籍,又泛指所有书籍。亦称艺文志。艺文志始于《汉书》,著录历代书目。《隋书》则为经籍志,分群书为经、史、子、集四部。方志以此著录当地著作名称、著者、成书年代、序跋和内容提要。艺文类的记载有时刊录原文,往往有重要的碑刻、奏疏、记文等重要资料保留下来。

    5.河渠志:指水道,记载境内河流源流、经过地名及其间距离、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灌溉区域等。

    6.武备志:原指军备,记载古今兵事、战备、兵制、防虞、军事设施等。明万历《河间府志•武备志》:兵制、清军、天津兵制、葛沽兵志、民兵、兵变。

    7.杂志:记载方志需要记载但又无法自成门类的内容,如灾异、秩事、遗闻、谣谚、传说、诗咏等。别名杂记、杂略、杂录、丛录、丛谈、附录等。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拾遗:记载无所归属的事物,即杂记。

    祥异:表示吉凶,记载吉祥、灾异之事。属于杂记、拾遗之类。

    灾祥:记载自然灾害、异常的自然现象及所谓祥瑞等,或称灾异,或附于杂记门。

    异闻:记载闻所未闻的奇异之事。又称轶事、遗闻、琐事等。

    祥异、灾祥的内容有时也独立成荒政或称恤政。主要指统治者就农业灾荒采取救济措施。方志记载各年水旱风灾程度、范围以及救灾情况。明万历《河间府志•恤政志》就内含历代、时政两项,清嘉庆《余杭县志》卷14也是《恤政》。祥异、灾祥资料也是研究疾病医疗社会史的重要来源,余新忠就依据清代江南江宁、苏州、松江、镇江、常州、太仓、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11个府州的方志中的舆地志庶征类、杂记中的灾祥、祥异(机祥、祲祥、祥眚),编制出《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然后分析瘟疫的时空分布以及相关社会问题的【19】。

    杂记的内容十分广泛,如《弘治吴江县志•杂记》记载元末大商人沈万三的事迹。

    总之,地方志中风俗、建置、氏族、户口、祠宇、杂记这些分志或类目的社会史资料价值较高,下面我们就“风俗”与“建置”(以“祠宇”为中心)进行具体论述。

    三、方志分志的史料价值

    首先探讨风俗志。风俗,或列专志,或隶属于舆地志、地理志、疆域志,也有列入官师志、人事志、典礼志甚至附于人物、乡社、学校、杂考的;还有以某项风俗内容如节日单列代表风俗的,或与风俗并列。风俗志的结构一般主要包括冠婚丧祭、岁时节序,风俗志的内容可以细分为衣食住行、岁时节日、冠婚丧祭、士农工商、宗教信仰、社会组织、风尚、娱乐、方言等【20】。风俗志的价值一直受人重视,1922年胡朴安编纂《中华全国风俗志》,1937年李家瑞辑有《北平风俗类征》,都有不少方志资料。19891995年,陆续出版的《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书目文献出版社)全书分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中南、华东610,辑录了明至民国(主要是清代的)礼仪、岁时、生活、民间文艺、民间语言、信仰以及其他七大类民俗,资料丰富。还有一些地方志辑录了当地的方志风俗资料【21】。

    地方志有关风俗的记载,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变迁,明代尤其明显。日本学者森正夫在20世纪70年代末注意到明代地方志风俗志记载明末秩序发生了尊卑、良贱、长少、上下、主佃、主仆、绅民等社会关系的颠倒现象,预测秩序是在“场”表现出的,这个场可以置于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基础单位的地域社会。认为机械地运用经济范畴的主佃关系概念不能把握明末秩序的颠倒现象,在地域社会,除了纵向关系的阶级、身份间的秩序外,还有横向关系的共同体【22】。进而森正夫又正式提出他的地域社会研究设想【23】。台北学者徐泓先生则利用大量地方志资料,揭示出明代商品经济发展背景下江浙与华北地区风俗发生的整体性变化【24】。我也主要使用明代地方志风俗志资料,探讨明代以衣、食、住、行、用为主的生活性消费风俗的变迁【25】。从中了解到,风俗志中往往有“习尚”一类记载社会风尚,如明嘉靖《江阴县志》卷4《风俗》、清雍正《山西通志》卷45《风俗》;或专门记载某项风俗,如万历《新昌县志》卷 4《风俗》记载的“服饰”变化比较详细。地方志风俗志包括的资料广泛而具体。风俗变化关系历史演变,岸本美绪强调了从风俗认识历史分期的重要性【26】。

    事实上,地方志设置风俗门类,本身就包含联结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反映地方社会生活。 有学者对清修台湾方志序言、凡例、议论与相关门目探讨,研究“风俗”门类设置的理论依据与具体实践的方式,这样风俗门类被作为“知识建构/权力意识错综其间的场域”。研究表明,宫修志书风俗门除了一般性的衣食住行、岁时礼仪等风俗习惯外,还有以下特色:一是风俗门所列气候、风信、潮汐、占验等项,乃因关乎农业社会的人伦生息、生产作业以及政事运作;二是所记“番俗”篇幅多寡与特定时期开发、汉化成反比;三是分列汉人、原住民直接牵连大一统帝国进行有效统治的需要。认为风俗门类论述的焦点,反映主事官员对于台湾移垦社会的认知,事关国家政策的施行,隐约之间流露出文化优越感的色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风俗升降/与政权推移的诠释架构;汉番分野/习俗美恶的价值判断;移风易俗/化番为民的整治意图【27】。

    地方志中的风俗志反映的社会内容非常丰富,就以自己的研究为例。我通过地方志风俗志等资料研究过明清时期的溺婴现象【28】,方志的编纂者往往把溺婴看作移风易俗地对象而加以记载,为我们保留了溺婴的资料。人生礼俗方面,我利用方志风俗志研究了火葬问题【29】。火葬是作为不良葬俗记载的,是移风易俗地对象。风俗志还留下了士农工商的资料【30,明嘉靖《江阴县志》卷7《风俗》就有专门记载。岁时节日是风俗志的主部分,我利用地方志论述了明清时期的岁时节日【31】。风俗志祭礼部分可研究祖先祭祀、祠堂家庙;节序中的元旦、寒食与清明、冬至等节日的记载中也有相关的资料。风俗志祭祀问题的记载,不仅是我们了解祭祖礼俗,而且是研究宗族制度的重要资料【32】。事实上,我们从风俗的不同侧面, 还可挖掘出更多隐含的历史,如从节日习俗看到女性的活动【33】。从岁时节日发现民众心态及其变迁【34】。仅仅是自己的研究,风俗志就提供了如此众多问题的研究素材,真可谓社会资料的宝藏,因此可以说,风俗志就是社会志。

    其次讨论建置志。何炳棣研究中国会馆,涉历3000余种地方志,从地方志坛庙寺观类中搜集会馆资料,写成名著【35】。

    明清特别是清代慈善事业的善堂善会得到长足发展,地方志尤其是江南的地方志也有不少记载。一般来说,记载善堂善会的门类或属于建置,如清乾隆《杞县志》、嘉庆《松江府志》、同治《萍乡县志》、同治《番禺县志》;或属于恤政,如乾隆《东平州志》、乾隆《延平府志》、光绪《畿辅通志》;或属于公廨(嘉庆《台湾府志》)、公所(同治《平江县志》)、公署(乾隆《溜川县志》)、公局(同治《太湖县志》)、义局(乾隆《苏州府志》)、善举(光绪《常熟昭文合志稿》)等。 在人物以及杂记中也会有关于善人行善的记载,涉及善堂善会。台北学者梁其姿利用2600 多种地方志,统计清代的慈善组织,有973个育婴堂、399个普济堂、216个清节堂,以施棺为主的善堂善会338,其他难以分类的743个。她指出:“方志资料绝大部分是官方的地方史料,因此内容倾向‘正统’史料,如为官方所接受的政治史、制度史,在人物方面,则注重历代的地方官及在主流社会有名望的地方精英等。……地方志虽不脱官方意识形态的框架, 但是其中还是包涵了仔细及较全面的地方史资料,本书所谈的善堂资料,清代部分即主要来自方志。其中尤以江南方志史料价值最高;举凡善堂的创办时间、经过、负责的人、规章等,江南方志多有详细的记载。无论在资料的准确性、丰富性而言,江南方志比其他地区方志的水准要高,这也是本书的分析部分不得不依赖这些资料的主要原因。但是至于善堂的日常运作记录,如乳妇哺育婴孩的问题、卫生医药问题、领养的情形等等,方志就只字不提。 要到清后期的个别善堂才有这方面的资料……”【36】这是经验之谈,梁其姿利用方志中简单记载,集腋成裘,完成了一项出色的社会史研究。

    属于建置类的“宫室”往往含有珍贵的社会史资料,如宗族资料就是一例。明代徽州的地方志重视宫室记载,弘治《徽州府志》卷10、嘉靖《徽州府志》卷21、万历《祁门县志》卷4都设有 "宫室"门类,记载“祀先之所”、宗祠,是我们了解宗族祠堂的重要资料【37】。不过万历《祁门县志》记载"宫室"是在“人事志•恤政”,至清代,同治《祁门县志》记载祠堂则属于舆地志的“祠宇志”。而清修《黟县志》祠堂属于“政事志”,《婺源县志》祠堂属于“建置志•宫室”,《休宁县志》“宗祠”附于“建置志•坛壝”,《绩溪县志》“族祀”属于“祀典志”。总之,建置(或祀典类)类记载祠堂建筑,为我们研究宗族提供了资料。

    上述以及涉及祠祀的资料往往属于建置,宗族祠堂反映了祖先崇拜,实际上还有大量的宗教以及民间鬼神的建筑记载,包含了宝贵的信仰方面的资料。祠祀或名坛庙、祠宇等,归属不一,舆地志、营缮志、典礼志、古迹类往往有之。具体来看,如嘉靖修福建《建平县志•祠祀志》有坛壝、祠庙、里社三项内容。再如乾隆修河南《仪封县志》建置志有“坛庙”类,记载该地的坛庙有: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厉坛、城隍庙、孔子特庙、关帝庙、八蜡庙、刘将军庙、马神庙、火神庙、昭应水神庙、大王庙、三皇庙、玉皇庙、赤帝庙、元帝庙、东岳庙、泰山庙、三官庙、二郎庙、八卦阁、白衣阁、香火庵以及楝城等20个寺。还有封人祠、文昌祠、名宦祠、乡贤祠、忠义祠等祠宇。提供了研究国家神道、民间信仰、佛道宗教的资料。如果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可以有不少的课题。我曾指导学生由方志人手进行有关山东泰山、湖南白帝天王、城隍信仰方面的研究【38】。

    事实上,研究问题时方志的资料需要各个门类综合利用。以乡约问题为例,万历《菅山县志》卷2《建置•乡社》,嘉靖《开州志》卷4《学校•乡约》,嘉靖《安溪县志》卷1《地舆类•乡里》,康熙《休宁县志》卷2《建置•约保》都有乡约的记载。这些乡约出现在乡里、乡社等基层社会组织介绍中,隶属于地舆、学校、建置,另外“公署”记载政府机构,保留了乡约的资料,而嘉靖《汀州府志》卷9《楼阁》记载了“乡约亭”。人物传记中也会有一些记载。艺文中有时记载推行乡约的文字,可以互相补充。

    特别是相对来说地方志记载比较简略,如果结合文集资料,就会较为完整地呈现出所研究事物的实态来。

    四、结语

    总之,中国地方志包含大量丰富的社会史研究资料,分门别类整理资料并加以研究早就为人重视。近期随着区域、地域史研究的盛行,从方志入手具有了方法论的新意义,对于开展整体历史研究、微观历史研究、基层社会研究、民众研究等具有重要价值。方志也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纽带,是透视二者关系的一个窗口。随着文化史与社会史的互相渗透,社会文化史兴起,重视人们对事物的看法,考察修志人员的观念,方志作为文本本身也成为研究地对象。地方志,必然随着史学常新而成为永不枯竭的史料来源,目前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也值得人们重新思考。

     

    注释:

    1】“中国地方志”,指1949年以前所修地方志。1949年以后所修地方志属于“新编地方志”,不在本文的论述之内。

    2】朱士嘉:《清代地方志的史料价值》,《文史知识》1983年第3期;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第5章《地方史志史料》,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山本英史:《中国的地方志与民众史》,神奈川大学中国语学科编《中国民众史的视角》,东方书店,1998;程俊南:《清代台湾方志在社会人类学的材料——以〈台湾府志〉与〈诸罗县志〉有关1717年以前的平埔族风俗记录为例》,《台湾风物》492期,19996月。另外,有日本学者探讨受到中国方志影响的日本地方志对于民众史、地域社会史的研究价值,见来新夏、斋藤博主编《中日地方志比较研究》中斋藤博的有关论述。

    3】另据巴兆祥考证,明代方志“流传至今的大约有1014,约占明志总数的29%”。见其《论明代方志的数量与修志制度》,载《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4,46页。

    4】《食货》12期,1934年。

    5】关于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起,请参见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第三部分“区域社会史研究:置社会史于地理空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72-175页;日本明清史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兴起了地域社会研究,参见常建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6】 禇赣生:《明清乡镇志发展原因初探》,《文献》1990年第2期; 禇赣生:《明清乡镇志发展的历史地理考察〉,《历史地理》(总81990年版。

    7】以上所引乡镇志,俱见《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等,1992年版。

    8】戴思哲:《谈万历〈新昌县志〉编纂者的私人目的》,上海图书馆编《中华谱牒研究——迈入新世纪中国族谱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杜,2000年版,156158160162页。

    9】黄燕生:《清代方志的编修、类型和特点》,《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4,69页。

    10】常建华:《清代溺婴问题新探》文后附表,李中清等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1211页。

    12】潘晟:《谁的叙述:明代方志地图绘制人员身份初考》,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期;另请参看潘晟《试论明代方志地图的编纂》,《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13】王德毅:《略述宋元地方志中的传记资料》,《食货月刊》复刊106期,19809月。

    14】参见萧驷(常建华)《中国地方志人物传记述评》,《历史月刊》(台湾)19978月号;冯尔康《清代人物传记史料研究》第10章《地方史志中的清代人物传记史料》,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15】费丝言:《由典范到规范:从明代贞节烈女的辨识与流传看贞节观念的严格化》,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998年版, 46-62 页。

    16】黄燕生:《宋代的地方志》,《史学史研究》1984年第3期;黄燕生:《明代的地方志》,《史学史研究》1989年第4期。

    17】宋晞:《地方志与历史学》,宋晞《方志学论丛》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5页。

    18】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译本。

    19】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20】可参见南炳文《旧方志风俗志漫笔》,《天津史志》1985年;张紫晨《中国方志民俗学的发生与发展》,《百科知识》1987 年第11期。

    21】如山东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教研室编《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1983年内部油印;江西省志编辑室编《江西省方志风俗志文辑录》,1987年内部铅印。

    22】森正夫:《关于明末社会关系的秩序变动》,《名古屋大学文学部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1979

    23】森正夫:《中国前近代史研究的地域视点——中国史研讨会(地域社会的视点——地域社会与领导者)基调报告》,《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83,史学28,1982

    24】徐泓:《明代社会风气的变迁——以江浙地区为例〉,《党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9;徐泓:《明代后期华北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社会风气的变迁》,《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论文集》 “党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9

    25】常建华:《论明代社会生活性消费风俗的变迁》,《南开学报》1994年第4期。

    26】岸本美绪:《风俗和时代观》,《古代文化》第48卷第2号,京都•19972月。

    27】洪健荣:《清修台湾方志“风俗”门类的理论基础及论述取向》,《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32期,台北,2000年。

    28】常建华:《明代溺婴问题初探》,《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常建华《清代溺婴问题新探》,李中清等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9】常建华:《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南开史学》1991年第1期。

    30】常建华:《明清时期的等级结构》,载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第8章,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1】常建华:《明代岁时节日生活》,冯尔康、常建华编《中国历史上的生活方式与观念》,馨园文教基金会(台北),1998年版;常建华:《清代的岁时节日》,《南开史学》1990年第2期;常建华:《清代的文昌诞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编《清史论丛2000年号》,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32】常建华:《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的发展——以明代地方志资料和徽州地区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8页。

    33】常建华:《明代方志所见岁时节日中的女性活动》,《中国史研究》(韩国)20辑(中国女性史特辑号),200210月。

    34】常建华:《“虚耗”鬼的由来与攘除习俗——中国岁时节日体现的民众心态》,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常建华:《中国古代人日、天穿、填仓诸节新说》,《民俗研究》1999年第2期。

    35】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台北:学生书局,1966年版。

    36】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7年版,6-7页。

    37】参见常建华《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的发展——以明代地方志资料和徽州地区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18-23页。

    38】代洪亮:《泰山信仰与明清社会》,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05月;王爱英:《湘西白帝天王信仰的传承和流变》,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15月;张传勇:《明清城隍庙建置考》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35月。

    (本文转载自《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七卷201661-74页,作者系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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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试论中国地方志社会史资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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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作者结合教学与研究实践,从方法论和借鉴利用地方志研究成果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分析了地方志的读法,地方志的体例与分类,并以风俗、建置为例,论述了方志分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认为地方志是研究地域史、区域史的基本资料,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切入点。地方志的史料价值,首先是体现在具有认识地方历史甚至更大历史的整体性上。随着区域史地域史研究的盛行,从方志入手具有了方法论的新意义,对于开展微观历史研完、基层社会研究、民众研究等具有重要价值。方志也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组带,是透视二者关系的一个窗口。随着文化史与社会史的互相渗透,社会文化史兴起,重视人们对事物的看法,考察修志人员的观念,方志作为文本本身也成为研究地对象。

    关键词:地方志;社会史资料价值;史料学;地域社会研究;史学方法

     

    关于中国地方志【1】的资料价值,学者多有论述,也或多或少涉及社会史的内容,还有一 些学者比较专门地论述了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2】。但是由于对社会史以及地方志资料的理解不同,对于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的看法也不尽一致。随着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对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的认识也会深化。因此,关于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似乎还有继续讨论的余地。笔者此文主要结合教学与研究实践,从方法论和借鉴利用地方志的研究成果的角度,做一综合性的论述。

    一、地方志的读法

    中国地方志起源很早,至宋代初步定型。保留至今的地方志,主要是宋元以来特别是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尤以清代为多。依据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的统计,收录了 1949年以前历代地方志8264,其中宋代28种、元代7种、明代973种【3】、清代5685种、民国1571种。收录的范围包括通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土志、里镇志、卫志、所志、关志、岛屿志等,也收录了具有地方志性质的志料、采访册、调查记等。另据金恩辉、胡述兆主编《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上、中、下3,台北•汉美图书有限公司印行,1996年出版)收录1949年以前所修地方志8577,多出《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收录的地方志313种。《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是阅读地方志最基本的工具书。

    地方志记载一地各方面的情况,是综合性的百科全书,还往往追溯历史,具有丰富的史 料价值。那么如何阅读地方志呢?整整六十年前,最早倡导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陶希圣,曾组织学者讨论如何利用地方志的问题,并发表在《食货》杂志【4】,相当于今天的所谓“笔谈”。陶希圣在《搜读地方志的提议》中说,顾颉刚认为社会的基础和历史的动力是经济,提议从地方志里找经济材料。陶也提议“在把社会的历史过程稍有头绪以后,便下工夫从地方志里搜求经济的社会材料”,指出方志是研究一地的历史最方便的书。他还提出读方志的两大原则:一是先读大都会地方的县志,探讨大都会的发达史、衰落过程、现代大都会的起源及发达经过;二是分工的办法,最好以本省人读本省的地方志。陶说他的提议为的是要得到研究经济社会史的同人注意、讨论及实行。

    陶希圣的学生鞠清远率先响应,写了《地方志的读法》。鞠清远认为读方志先要有几个中心问题,然后去选读,如以都市、交通线、工业为中心,读重要经济都市的方志,读在水路交通线附近的府县方志,读历代重要工业或矿业区域的府县方志。配合三种读法,特别提出读方志不要忽略各志书的《杂录》与《金石录》,有时确有特别的材料;不要忽略了驿路与水路交通,驿站的设置地点与组织;不要忽略了物产、贡赋、和买的物品;不要忽略了关于寺院的记录;不要忽略了庙会;不要忽略了市、集会;解决市设在城外的问题;应特别注意水利事项;应特别注意桥梁的建设。

    对于鞠清远《地方志的读法》一文,吴景超写信给陶希圣,主张将鞠清远的三种读法合并起来,“否则对于都市的了解,是不会彻底的”。吴景超还介绍他研究都市是先从理论下手,搜集资料先制定纲目,用卡片搜集资料。

    瞿兑之则以《读方志琐记》,讲述他曾经建议分类摘抄方志,并罗列出方志中的珍贵资料。涉及生活状态、物产与物价、赋税、氏族、工匠、宗祠等内容。

    我认为这次讨论如何读地方志是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不同于以往朝代利用地方志观风问俗式地了解地方风土民情。参与讨论的学者是立足于开展社会经济史研究而讨论利用地方志,具有现代意义的学术理念。讨论中涉及的地方志读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读都市的地方志,二是读最能表现经济发展地区的地方志,三是分门别类搜集资料。当时研究经济往往与社会结合在一起,具有社会经济史(或曰经济社会史)的色彩。

    实际上,利用地方志如同陶希圣先生所说,往往是“研究一地的历史”,并采取不同人分工的办法。我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就是这样,还希望学生研究家乡的地域史,以为写自己熟悉的历史容易产生兴趣,熟悉资料快,容易进入问题的考察。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研究地方的历史,史学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同于60年前 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研究地方的历史,基本上属于“地方史”,即一地的历史,认识地方的历史具有目的性。而今研究地方的历史,则具有区域史或地域史的性质,试图通过认识地方的历史达到认识更大历史(如通史)的目的,认识地方的历史具有视角和方法论意义。因为各个地方历史的相加,并不等于通史。

    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中国史研究,基本上是以宏大叙事为特征的。往往是为了说明社会形态、社会性质或某个道理,在某一历史时期确立理论框架,然后填充史料加以说明,实际上史料被肢解,历史的整体性受到破坏。另外,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实证史学复兴,在地方史研究中也得到发展,虽然对了解地方史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也缺乏历史的整体观念。

    研究区域史或地域史,则首先是从整体观念出发的。认为只有把人物、事件、制度甚至史料放在特定空间才能认识【5】。地域空间建立的历史联系性,可以保证历史的整体性,从地域史得到的历史认识更反映历史实际,更为深刻。从地域看大历史,有可能建立新的历史体系。

    因此,研究历史从地域人手,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而认识特定的地域、区域,最直接的历史资料就是地方志。如此看来,从阅读地方志人手研究地域、区域史,也就具有了方法论意义。而如何阅读地方志,就需要进一步讲求。在我看来,阅读地方志首先应树立历史的整体观念,即把地方的历史作为整体考察,对于地方上某类事项的兴趣,要放在当地的整体中去认识。对于地方历史的认识,应是为了认识更大历史单元如跨小地域的区域史或通史服务的。

    地方志是认识地方历史的窗口。地方的历史资料如族谱、契约等一般是个别性的记载, 而地方志是反映地方整体性的记载。如同学习断代史应首先从正史入手一样,研究区域史或地域史,则应当首先阅读地方志,而且是带着整体历史观念阅读。

    地方志是研究地域史、区域史的基本资料,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切入点。地方志的史料价值,首先是体现在具有认识地方历史甚至更大历史的整体性上。

    站在微观史学的立场,一般而言,越是区域单位小的地方志,历史的整体性越强,可以认识更为底层的社会实态,史料价值较高。所以乡镇志以及村志值得重视,乡镇志始于宋代,如常棠《澉水志》八卷专记浙江海盐一镇之志。统计宋元乡镇志总共才有5,分布地区限于江苏、浙江二省。明代乡镇志获得发展,共撰成52,其中江苏28种、浙江19种、福建2 种、江西1种、山东1种、广东1,编纂地区扩大了 4省。清代共编就乡镇志323,更为兴盛。几乎遍及南方诸省,北方的山东也有4种【6】。乡镇志的修纂本身往往就是地方社会权力的产物,有的还是家族与地方两类史志的合一。徽州地区聚族而居,乡镇志在这方面表现得就比较突出,如清雍正时佘华瑞等所修歙县《岩镇志草》,反映出当地大族的强盛。而清乾隆歙县《橙阳散志》为江登云所辑,基本就是江村江氏的志书。歙县《丰南志》有大量关于溪南吴氏的内容。程文翰编光绪祁门《善和乡志》,多载与程氏有关的内容。清雍正时许显祖纂休宁《享潭志》,突出许氏的历史【7】。这些乡镇志属于私修,固然反映基层社会的权力支配情况,官修的县志也往往体现地方家族势力。美国学者研究了明万历浙江绍兴府《新昌县志》,发现该县志成为当地3个官阶最显赫的家族吕、潘和俞的“公共家谱”,在《新昌县志》的49个 编纂者中,除了县令和学官等5人外,所有49个参加者都是亲戚,其中29人出自上述3个家族。因此认为:编写县志与家谱一样,是乡绅家族形成和壮大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方法。编纂县志实际上是编纂者加强宗族和地方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也可能是县令和乡绅合作互相促进提高他们官方与社会地位的好机会。提示学者应该多注意研究地方志编纂的目的与过程【8】。

    地方志里数量最多的是府州县志,一般来说地方志主要是指府州县志。其中县志的资料比较具体详实,历史的整体性强,府志往往也是在县志(及州志)基础上编纂的,所以初读地方志应当先读县志,研究也应该以县志为基础。以上明万历《新昌县志》的事例,就说明了县志的重要性。府州县志也容易与族谱等互相配合使用,共同构成地方文献群体。

    以省为范围纂修的地方志是通志,明代创修并普遍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现存各类明代通志37种,名称不一,有通志、总志、大志、大记、图经、志、书等名称。清代从康熙朝起大致60年一修志,“清代有二十二省,总计成书省志98,其中通志73,差不多每省都纂有三四种通志及其他类型的省志”【9】。省志是在府州县志的基础上集合而成的,其特点是便于面上了解区域的历史,便于进行统计分析。笔者就利用卞宝第主修的光绪《湖南通志》卷43《建置•公署》,统计了清代湖南育婴堂建置的数量、时间与空间分布【10】。

    全国性志书,一般称为一统志。一统志名称始于元代的《大元大一统志》,分省记录地方史地。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由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贤等主修《大明一统志》,天顺五年(1461)四月成书,凡九十卷。义例沿《大元大一统志》,以天顺时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分区,分记各府州县十九门的事情:建置沿革、郡名、形胜、风俗、山川、土产、公署、学校、书院、宫室、关梁、寺观、祠庙、陵墓、古迹、人物、流寓、列女、仙释。书末附“外夷”,记叙周边诸国。此外,刘基等纂《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二十四卷,成书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 闰十月,“其书以十二分野星次配天下郡县,于郡县之下,又详载古今建置沿革之由”(《太祖实录》卷167)。陈循、彭时等奉敕纂修,成书于景泰七年(1456)的《寰宇通志》,119卷。以 京十三布政使司次序,分记建置沿革、郡名、山川、形胜、风俗、土产、城池、祀典、山陵、宫殿、宗庙、坛壝、馆阁、苑圃、府第、公廨、监学、学校、书院、楼阁、馆驿、堂亭、池馆、台榭、桥梁、井泉、关隘、寺观、祠庙、陵墓、坟墓、古迹、名宦、迁谪、流寓、人物、科甲、题咏,共38门。偏重于名胜景物的叙述。这两部志书也属于全国性的。清代3次纂修一统志,分别于乾隆八年(1743)、乾隆四十九年(1784)、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一统志的记载原始性不足,较之通志更为简略,便于了解全国各地的概貌,史料价值不是很高。总之,一统志、通志 一般便于整体性了解大区域和全国情况,不便于作为基本史料利用。

    二、地方志的体例与分类

    宋以后的中国地方志,表现形式上有图有文有表,体例上主要有图、表、志、传,内容上记载人与事。应该说,地方志的内容与形式,具有不同的史料价值。人们说当今社会进入读图时代,对于图像的兴趣陡增,图像的重要性突显。美国学者范德《图绘明代中国:明代地方志插图研究》一文,就是利用地方志研究历史的作品。作者关心画家绘制图画“对他们生活之世界的表现方式中我们能获得明帝国的什么信息”。认为明代地方志插图所绘出的中国, “反映出绘制地图的汉族精英阶层的文化关注与文化假设”。该文论述了作为明代社会窗口的方志,作为历史证据的方志,中原地带,边关要塞。得出的结论是:“方志提供的这一景象显然已被学者们和下令刊行仿制方志的官员们的关注点、预设和价值观所涂抹。所以我们在其中发现许多一致因素。这些共同点向我暗示,作者们急于在更宏伟的明朝方略中为自己的地区求得一席之地。”【11】潘晟对范德的研究有所回应,考察了明代方志绘制地图人员的身份,认为主要有儒士与绘工两种人【12】。

    至于表,主要便于进行统计、查找与节约篇幅。如职官的记载,主要内容是历代文武官员品级、职掌等。或以官阶列载,或置表记载,还有将两者结合的。

    中国地方志中的人物志传占有重要地位。地方志记载人物传记,至少可以追溯到秦汉兴起的郡书。至宋代定型的方志,人物传记的记载已经专门化和分类化。宋元方志记载的 人物传记可观,朱士嘉编《宋元方志传记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年版)根据30种宋元方志人物传记编成,收录人物共计3949人。有学者就宋元时期地方志传记资料进行了专门探讨【13】。明朝永乐十六年(1418)颁布,《纂修志书凡例》“人物”条规定:“所载俱自前代至今。本朝贤人、烈士、忠臣、名将、仕宦、孝子、贤孙、义夫、节妇、隐逸、儒士、方技及有能保障乡间者并录。”“仙释”人物“自前代至今有名有灵迹音收录之”。明清时期人物志传成为地方志的主要内容,其归属与分类主要有:名宦、乡贤、儒林、文苑、隐逸、方技、耆寿、流寓、列女、孝义、忠烈、武功、仙释,自然这些传记资料对于研究所记载的不同社会群体具有宝贵的史料价值,有助于认识社会结构【14】。就具体的研究而言,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中国地方志对于贞节烈女的记载明显增加,地方志人物传记资料成为研究妇女问题的重要文献。台湾学者费丝言通过方志贞节烈女资料的分析,深化了对于“明代方志贞节烈女记载大量增加”的认识【15】。

    关于中国地方志的体例,在宋代就逐渐完善并趋于定型。宋代志书体例大致可分为平列门目、纲目法和史书体三种类型,直到明清时代方志体例大致如此【16】。

    平列门目的特点是列目繁多。如宋《吴郡志》,分门三十九:沿革、分野、户口、租税、土贡、风俗、城郭、学校、菅寨、官宇、仓库(附场务)、坊市、古迹、封爵、牧守、官吏、祠庙、园亭、 山、虎丘、桥梁、川、水利、人物(附列女)、进士题名(附武举)、土物、宫观、府郭寺、府外寺、县记、家墓、仙事、浮屠、方技、奇事、异闻、考证、杂咏、杂志。明代在综合历代地方志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明永乐十六年颁降的《纂修志书凡例》,分为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田地、税粮、课程、税钞,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21则。其中第7则并列土产等6,26门。采用官定凡例所拟类目编纂的地方志多见于明初,这种分类对后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平列门目形式的分类,有琐碎的弊病。

    纲目法则分门别类,内容清晰。如宋代的《咸淳毗陵志》,类分十九,下辖五十二目。再如明代嘉靖《鄙陵志》是较早的典型,全书八志,志下分目。志目情况如下:地理志:疆域、星野、山川、堤坡;建置志:城池、县署、学校、属署、祠祀、仓铺、坊巷、乡堡、镇店、村庄、津梁;田赋志:土田、户口、税粮、农桑、课贡、徭役、土产;官师志:官制、县官、学官、名宦、风俗;人物志:孝友、忠义、理学、经术、名德、文学、隐逸、科目(贡荐、任子)褒恤、册谥、贞节、应募;人品志:武职、例授、材艺、掾(古代官署属员的通称)阶、耆寿、义民、义官、邑属;杂志:古迹、家墓、庙宇、 寺观、祥异、补异;文章志:下设汉魏文、宋文、元文、国朝文、唐诗、宋诗、元诗、国朝诗。又如 嘉靖《宿州志》,八卷,计地里志(含沿革、郡名、疆域、风俗、形胜、山川、土田、坊乡)、食货志(含户口、物产、贡赋、征役、课税、孳牧)、职官志(含历任、名宦)兵志(含卫兵、屯旧、民兵)、人物志(含名贤、勋旧、选举、贞节)、建设志(含城池、公署、学校、仓储、铺舍、桥梁、恤典、祀典、仕进节孝坊)、古迹志(含故城、宫室、丘墓)、杂志(含寺观、灾祥)。光绪《赵州志》十六卷,计有舆地志,包括星野、沿革(属邑附)、疆域(里社附)、市集、山川(桥梁附)、古迹(墓域附)、 田赋(盐政附)、风俗、物产、祥异(兵事附);建置志,包括城池、官署、学校、坛庙、仓廒(附养济院、漏泽园)、驿递;祠祀志,包括坛壝、文庙、庙祀;官师志,包括封爵、官师、名宦(附宦绩)、职官;人物志,包括人物表、历仕、科自表、名宦、仕迹(附武职、封赠、耆寿)、武功、忠烈、孝义、文苑、方技、列女;艺文志,包括记、告示、辨正、论、考、碑、赞、铭、诗。此外,卷首是宸章、前朝御制、图,卷末为杂考。

    史书体即借鉴纪传体正史的体例。如宋代《景定建康志》,分留都录、图(20幅)、表(时、 地、人、事〉、志(疆域、山川、城阙、官守、儒学、文籍、武卫、田赋、风土、祠祀)、传(正学、孝悌、 节义、忠勋、直臣、治行、耆旧、隐德、儒雅、贞女)、拾遗。清光绪修河北《永平府志》72,首末各一卷,1收录9个图;卷2-18为表,有历代封爵、历代职官、国朝职官、选举、列女5 个表;19-48为志,包括封域(下设疆界、形胜、星野、山川、屯社、风俗、物产、古迹、丘墓、纪事)、建置(下设城池、公署、学校、坛庙祠宇、寺观关隘、津梁、仓储、惠政、驿递)、武备(下设营制、边防、海防、海运)、赋役(下设户口、人丁、田赋、经费、起运、盐法)、艺文5个志;卷 4970是列传,下设名宦、乡贤、仕迹、行谊、文学、忠烈、隐逸、耆寿、流寓、方技、后妃、列女12 类传记;卷7172为志余。

    以上三种体例的地方志,往往有所交叉,共同的特点是分门别类记载各种事物,相当纪传体中的志。纲目与平列门目的地方志,甚至全部以“志”分类,如前引嘉靖《鄢陵志》全书八志,包括了人物,与纪传体中志的含义有所区别。

    地方志的分志,指的是相当于纪传体中的志的内容。我们将各种体例的地方志混合在 一起,用纲目形式考察其共同内容的史料价值。

    我们先进行类目解释。在两级分目体,即先分大的门类,以下再分细目。

    1.地理志,或以疆域志、舆地志名。舆地,指大地。主要记载行政区域范围、山岭、河流、 名胜古迹、风俗等。如宋代《澉水志》地理门有沿革、风俗、形势、户口、税赋、镇名、镇境、四至八到、水陆路九目。又如明嘉靖《寿州志》,舆地内含沿革、星野、疆域、形胜、坊乡、风俗、时序、 吉凶礼,嘉靖明《铜陵县志》地理志包括分野、沿革、疆域、乡耆、形胜、山川、市镇、圩塘、土产、风俗、气候、古迹。再如万历《余姚县志》舆地志记载沿革、疆域、隅都、行市、桥渡、山川、湖陂、形胜、风俗等。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沿革:即沿袭旧制或有所变革,用以记载本地自古至今的行政隶属关系,常与建置、城池、公署等目并列。或按照时间依次记述,如明嘉靖《江阴志》;或采用表格,年经事纬。如明嘉靖 《宁波府志》即有沿革表。

    形胜:原指地势优越,方志中记载疆域地理形势优越、险要及城邑风景佳丽特点。在纲目体下一般在沿革、疆域门类下作一子目。

    城池:泛指一般城市。记载古城的古迹建筑,如城墙、城门、城楼、浚河、濠池、马路、码头、桥梁等。

    城郭:指内外全城,泛指城邑。主要记载城邑内外的距离、地点、得名等。

    津渡:即渡口、楫舟处。记载渡口的名称、处所、去府州县里至、得名以及历史变迁、存废等。

    苑囿:指豢养禽兽的园林邸宅,方志以此记载园林、池沼、古迹、建筑,属于古迹篇,与城池、宫殿、陵墓、台榭、亭阁等并列。

    封域:指一地疆界、辖区或领地。犹如疆域沿革。

    2.建置,即创立、设置。也有属于舆地志、地理志或疆域志的,记载本地历代设置变迁情况,往往与沿革同为一目。嘉靖《寿州志》于舆地之外设建置,嘉靖《铜陵县志》在地理志外也有建置志。嘉靖《池州志》建置篇包括城池、公署、学校、署治、书院、社学、寺观、街市、坊牌、养济院、铺、津梁、公廩、演武场、斥堠、宫室。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廨舍:为官吏办公之所,方志记载各级官署治地及其变迁等情况,属于建置志一类。

    驿铺:即驿站与递铺的合称,指供应递送公文之人换马或往来官员休息、暂住和司兵之处所。记载驿站、递铺的方位、里程、司兵数及归属等。

    邮传:原意为传递文书、供应食宿和车马的驿站。方志以此记载驿站。或属于州郡篇, 与沿革、分野、风俗、境土、道路、坊市、营寨、祠庙等并列。

    坊巷:记载街道布局,常与界分、桥梁、仓场、库务、馆驿等平行。如明代《鄢陵志》建置志中有坊巷。

    宫阙:记载古城阙、宫殿、堂馆等古迹、建筑,或古迹志之类。

    津梁:记载渡口和桥梁的地址、特点、名称及建造沿革,多属于山川志或建置志。

    冢墓:记载地方名人坟墓的地点、规模等,属于古迹志之类。

    池沼:指池塘、水池,属于山川志一类,记载池塘、水池的地名、得名情况。

    关津:主要记载水陆交通要道上的关卡等。

    观阁:记载亭台、楼阁等古迹建筑。人古迹志或建置志,常与苑圃、冢墓、宫殿、城池、台榭等门类同列。

    此外,学校(学宫)往往也隶属建置,记载学宫的建立、变迁、重建等情况。方志还有反映本地驻军营寨等军事情况的记载,主要见于边疆地区的志书中。如孙世芳修《嘉靖宣府镇志》卷十亭障考,记有塞垣、墩台、墩台官军名额、历代请筑墩台、塞垣的奏疏。

    3.食货:记载经济内容,嘉靖《赣州府志》卷四为食货志,记载当地田制、户口、赋役、仓库、漕运、盐法、杂税、钱法、矿冶、市籴、会计等情况。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均徭:原指明代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摇之一,按人口多少、财产多寡分摊、出力、出银雇役均可,为经常性杂役。地方志中借作目名,一般属于力役门类,常与均平等目平列。如林希元《嘉靖钦州志》卷三力役门内就记均徭。

    货贿:原指财物,记载地方的财物、特产,属于物产志一类。

    进贡:也称土贡,记载地方上历代向朝廷进献各种土特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一般属于物产门类,常与税则、杂钱、税课、供物、帛等门目平列。

    食货志户口类值得注意,它一般记录人口数量、户籍分类、户口状况,是人口社会史的重要资料来源。以宋代为例,地方志记载府州县户口数,可弥补其他书籍往往只记载全国性以路为主的数字之不足,了解宋代城乡的发展;地方志还记载了不同类型的户口,有助于了解宋代人口结构;地方志记载户籍中户、丁、口的情况,是理解人口统计的重要资料【17】。何炳棣先生就利用地方志研究了明清以来的人口问题,做出了开创性的学术贡献【18】。有的还记载氏族,可了解大姓构成、移民情况。清嘉庆《休宁志》单独设立《氏族志》,综合徽州的《新安大族志》《新安民族志》《休宁民族志》,“核之以族姓状铭碑志”,记载姓氏、始迁诸贤并附祠堂。

    4.经籍志:旧指儒家的重要典籍,又泛指所有书籍。亦称艺文志。艺文志始于《汉书》,著录历代书目。《隋书》则为经籍志,分群书为经、史、子、集四部。方志以此著录当地著作名称、著者、成书年代、序跋和内容提要。艺文类的记载有时刊录原文,往往有重要的碑刻、奏疏、记文等重要资料保留下来。

    5.河渠志:指水道,记载境内河流源流、经过地名及其间距离、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灌溉区域等。

    6.武备志:原指军备,记载古今兵事、战备、兵制、防虞、军事设施等。明万历《河间府志•武备志》:兵制、清军、天津兵制、葛沽兵志、民兵、兵变。

    7.杂志:记载方志需要记载但又无法自成门类的内容,如灾异、秩事、遗闻、谣谚、传说、诗咏等。别名杂记、杂略、杂录、丛录、丛谈、附录等。下面就其中部分内容加以解释。

    拾遗:记载无所归属的事物,即杂记。

    祥异:表示吉凶,记载吉祥、灾异之事。属于杂记、拾遗之类。

    灾祥:记载自然灾害、异常的自然现象及所谓祥瑞等,或称灾异,或附于杂记门。

    异闻:记载闻所未闻的奇异之事。又称轶事、遗闻、琐事等。

    祥异、灾祥的内容有时也独立成荒政或称恤政。主要指统治者就农业灾荒采取救济措施。方志记载各年水旱风灾程度、范围以及救灾情况。明万历《河间府志•恤政志》就内含历代、时政两项,清嘉庆《余杭县志》卷14也是《恤政》。祥异、灾祥资料也是研究疾病医疗社会史的重要来源,余新忠就依据清代江南江宁、苏州、松江、镇江、常州、太仓、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11个府州的方志中的舆地志庶征类、杂记中的灾祥、祥异(机祥、祲祥、祥眚),编制出《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然后分析瘟疫的时空分布以及相关社会问题的【19】。

    杂记的内容十分广泛,如《弘治吴江县志•杂记》记载元末大商人沈万三的事迹。

    总之,地方志中风俗、建置、氏族、户口、祠宇、杂记这些分志或类目的社会史资料价值较高,下面我们就“风俗”与“建置”(以“祠宇”为中心)进行具体论述。

    三、方志分志的史料价值

    首先探讨风俗志。风俗,或列专志,或隶属于舆地志、地理志、疆域志,也有列入官师志、人事志、典礼志甚至附于人物、乡社、学校、杂考的;还有以某项风俗内容如节日单列代表风俗的,或与风俗并列。风俗志的结构一般主要包括冠婚丧祭、岁时节序,风俗志的内容可以细分为衣食住行、岁时节日、冠婚丧祭、士农工商、宗教信仰、社会组织、风尚、娱乐、方言等【20】。风俗志的价值一直受人重视,1922年胡朴安编纂《中华全国风俗志》,1937年李家瑞辑有《北平风俗类征》,都有不少方志资料。19891995年,陆续出版的《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书目文献出版社)全书分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中南、华东610,辑录了明至民国(主要是清代的)礼仪、岁时、生活、民间文艺、民间语言、信仰以及其他七大类民俗,资料丰富。还有一些地方志辑录了当地的方志风俗资料【21】。

    地方志有关风俗的记载,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变迁,明代尤其明显。日本学者森正夫在20世纪70年代末注意到明代地方志风俗志记载明末秩序发生了尊卑、良贱、长少、上下、主佃、主仆、绅民等社会关系的颠倒现象,预测秩序是在“场”表现出的,这个场可以置于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基础单位的地域社会。认为机械地运用经济范畴的主佃关系概念不能把握明末秩序的颠倒现象,在地域社会,除了纵向关系的阶级、身份间的秩序外,还有横向关系的共同体【22】。进而森正夫又正式提出他的地域社会研究设想【23】。台北学者徐泓先生则利用大量地方志资料,揭示出明代商品经济发展背景下江浙与华北地区风俗发生的整体性变化【24】。我也主要使用明代地方志风俗志资料,探讨明代以衣、食、住、行、用为主的生活性消费风俗的变迁【25】。从中了解到,风俗志中往往有“习尚”一类记载社会风尚,如明嘉靖《江阴县志》卷4《风俗》、清雍正《山西通志》卷45《风俗》;或专门记载某项风俗,如万历《新昌县志》卷 4《风俗》记载的“服饰”变化比较详细。地方志风俗志包括的资料广泛而具体。风俗变化关系历史演变,岸本美绪强调了从风俗认识历史分期的重要性【26】。

    事实上,地方志设置风俗门类,本身就包含联结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反映地方社会生活。 有学者对清修台湾方志序言、凡例、议论与相关门目探讨,研究“风俗”门类设置的理论依据与具体实践的方式,这样风俗门类被作为“知识建构/权力意识错综其间的场域”。研究表明,宫修志书风俗门除了一般性的衣食住行、岁时礼仪等风俗习惯外,还有以下特色:一是风俗门所列气候、风信、潮汐、占验等项,乃因关乎农业社会的人伦生息、生产作业以及政事运作;二是所记“番俗”篇幅多寡与特定时期开发、汉化成反比;三是分列汉人、原住民直接牵连大一统帝国进行有效统治的需要。认为风俗门类论述的焦点,反映主事官员对于台湾移垦社会的认知,事关国家政策的施行,隐约之间流露出文化优越感的色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风俗升降/与政权推移的诠释架构;汉番分野/习俗美恶的价值判断;移风易俗/化番为民的整治意图【27】。

    地方志中的风俗志反映的社会内容非常丰富,就以自己的研究为例。我通过地方志风俗志等资料研究过明清时期的溺婴现象【28】,方志的编纂者往往把溺婴看作移风易俗地对象而加以记载,为我们保留了溺婴的资料。人生礼俗方面,我利用方志风俗志研究了火葬问题【29】。火葬是作为不良葬俗记载的,是移风易俗地对象。风俗志还留下了士农工商的资料【30,明嘉靖《江阴县志》卷7《风俗》就有专门记载。岁时节日是风俗志的主部分,我利用地方志论述了明清时期的岁时节日【31】。风俗志祭礼部分可研究祖先祭祀、祠堂家庙;节序中的元旦、寒食与清明、冬至等节日的记载中也有相关的资料。风俗志祭祀问题的记载,不仅是我们了解祭祖礼俗,而且是研究宗族制度的重要资料【32】。事实上,我们从风俗的不同侧面, 还可挖掘出更多隐含的历史,如从节日习俗看到女性的活动【33】。从岁时节日发现民众心态及其变迁【34】。仅仅是自己的研究,风俗志就提供了如此众多问题的研究素材,真可谓社会资料的宝藏,因此可以说,风俗志就是社会志。

    其次讨论建置志。何炳棣研究中国会馆,涉历3000余种地方志,从地方志坛庙寺观类中搜集会馆资料,写成名著【35】。

    明清特别是清代慈善事业的善堂善会得到长足发展,地方志尤其是江南的地方志也有不少记载。一般来说,记载善堂善会的门类或属于建置,如清乾隆《杞县志》、嘉庆《松江府志》、同治《萍乡县志》、同治《番禺县志》;或属于恤政,如乾隆《东平州志》、乾隆《延平府志》、光绪《畿辅通志》;或属于公廨(嘉庆《台湾府志》)、公所(同治《平江县志》)、公署(乾隆《溜川县志》)、公局(同治《太湖县志》)、义局(乾隆《苏州府志》)、善举(光绪《常熟昭文合志稿》)等。 在人物以及杂记中也会有关于善人行善的记载,涉及善堂善会。台北学者梁其姿利用2600 多种地方志,统计清代的慈善组织,有973个育婴堂、399个普济堂、216个清节堂,以施棺为主的善堂善会338,其他难以分类的743个。她指出:“方志资料绝大部分是官方的地方史料,因此内容倾向‘正统’史料,如为官方所接受的政治史、制度史,在人物方面,则注重历代的地方官及在主流社会有名望的地方精英等。……地方志虽不脱官方意识形态的框架, 但是其中还是包涵了仔细及较全面的地方史资料,本书所谈的善堂资料,清代部分即主要来自方志。其中尤以江南方志史料价值最高;举凡善堂的创办时间、经过、负责的人、规章等,江南方志多有详细的记载。无论在资料的准确性、丰富性而言,江南方志比其他地区方志的水准要高,这也是本书的分析部分不得不依赖这些资料的主要原因。但是至于善堂的日常运作记录,如乳妇哺育婴孩的问题、卫生医药问题、领养的情形等等,方志就只字不提。 要到清后期的个别善堂才有这方面的资料……”【36】这是经验之谈,梁其姿利用方志中简单记载,集腋成裘,完成了一项出色的社会史研究。

    属于建置类的“宫室”往往含有珍贵的社会史资料,如宗族资料就是一例。明代徽州的地方志重视宫室记载,弘治《徽州府志》卷10、嘉靖《徽州府志》卷21、万历《祁门县志》卷4都设有 "宫室"门类,记载“祀先之所”、宗祠,是我们了解宗族祠堂的重要资料【37】。不过万历《祁门县志》记载"宫室"是在“人事志•恤政”,至清代,同治《祁门县志》记载祠堂则属于舆地志的“祠宇志”。而清修《黟县志》祠堂属于“政事志”,《婺源县志》祠堂属于“建置志•宫室”,《休宁县志》“宗祠”附于“建置志•坛壝”,《绩溪县志》“族祀”属于“祀典志”。总之,建置(或祀典类)类记载祠堂建筑,为我们研究宗族提供了资料。

    上述以及涉及祠祀的资料往往属于建置,宗族祠堂反映了祖先崇拜,实际上还有大量的宗教以及民间鬼神的建筑记载,包含了宝贵的信仰方面的资料。祠祀或名坛庙、祠宇等,归属不一,舆地志、营缮志、典礼志、古迹类往往有之。具体来看,如嘉靖修福建《建平县志•祠祀志》有坛壝、祠庙、里社三项内容。再如乾隆修河南《仪封县志》建置志有“坛庙”类,记载该地的坛庙有: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厉坛、城隍庙、孔子特庙、关帝庙、八蜡庙、刘将军庙、马神庙、火神庙、昭应水神庙、大王庙、三皇庙、玉皇庙、赤帝庙、元帝庙、东岳庙、泰山庙、三官庙、二郎庙、八卦阁、白衣阁、香火庵以及楝城等20个寺。还有封人祠、文昌祠、名宦祠、乡贤祠、忠义祠等祠宇。提供了研究国家神道、民间信仰、佛道宗教的资料。如果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可以有不少的课题。我曾指导学生由方志人手进行有关山东泰山、湖南白帝天王、城隍信仰方面的研究【38】。

    事实上,研究问题时方志的资料需要各个门类综合利用。以乡约问题为例,万历《菅山县志》卷2《建置•乡社》,嘉靖《开州志》卷4《学校•乡约》,嘉靖《安溪县志》卷1《地舆类•乡里》,康熙《休宁县志》卷2《建置•约保》都有乡约的记载。这些乡约出现在乡里、乡社等基层社会组织介绍中,隶属于地舆、学校、建置,另外“公署”记载政府机构,保留了乡约的资料,而嘉靖《汀州府志》卷9《楼阁》记载了“乡约亭”。人物传记中也会有一些记载。艺文中有时记载推行乡约的文字,可以互相补充。

    特别是相对来说地方志记载比较简略,如果结合文集资料,就会较为完整地呈现出所研究事物的实态来。

    四、结语

    总之,中国地方志包含大量丰富的社会史研究资料,分门别类整理资料并加以研究早就为人重视。近期随着区域、地域史研究的盛行,从方志入手具有了方法论的新意义,对于开展整体历史研究、微观历史研究、基层社会研究、民众研究等具有重要价值。方志也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纽带,是透视二者关系的一个窗口。随着文化史与社会史的互相渗透,社会文化史兴起,重视人们对事物的看法,考察修志人员的观念,方志作为文本本身也成为研究地对象。地方志,必然随着史学常新而成为永不枯竭的史料来源,目前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也值得人们重新思考。

     

    注释:

    1】“中国地方志”,指1949年以前所修地方志。1949年以后所修地方志属于“新编地方志”,不在本文的论述之内。

    2】朱士嘉:《清代地方志的史料价值》,《文史知识》1983年第3期;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第5章《地方史志史料》,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山本英史:《中国的地方志与民众史》,神奈川大学中国语学科编《中国民众史的视角》,东方书店,1998;程俊南:《清代台湾方志在社会人类学的材料——以〈台湾府志〉与〈诸罗县志〉有关1717年以前的平埔族风俗记录为例》,《台湾风物》492期,19996月。另外,有日本学者探讨受到中国方志影响的日本地方志对于民众史、地域社会史的研究价值,见来新夏、斋藤博主编《中日地方志比较研究》中斋藤博的有关论述。

    3】另据巴兆祥考证,明代方志“流传至今的大约有1014,约占明志总数的29%”。见其《论明代方志的数量与修志制度》,载《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4,46页。

    4】《食货》12期,1934年。

    5】关于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起,请参见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第三部分“区域社会史研究:置社会史于地理空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72-175页;日本明清史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兴起了地域社会研究,参见常建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6】 禇赣生:《明清乡镇志发展原因初探》,《文献》1990年第2期; 禇赣生:《明清乡镇志发展的历史地理考察〉,《历史地理》(总81990年版。

    7】以上所引乡镇志,俱见《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等,1992年版。

    8】戴思哲:《谈万历〈新昌县志〉编纂者的私人目的》,上海图书馆编《中华谱牒研究——迈入新世纪中国族谱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杜,2000年版,156158160162页。

    9】黄燕生:《清代方志的编修、类型和特点》,《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4,69页。

    10】常建华:《清代溺婴问题新探》文后附表,李中清等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1211页。

    12】潘晟:《谁的叙述:明代方志地图绘制人员身份初考》,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期;另请参看潘晟《试论明代方志地图的编纂》,《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13】王德毅:《略述宋元地方志中的传记资料》,《食货月刊》复刊106期,19809月。

    14】参见萧驷(常建华)《中国地方志人物传记述评》,《历史月刊》(台湾)19978月号;冯尔康《清代人物传记史料研究》第10章《地方史志中的清代人物传记史料》,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15】费丝言:《由典范到规范:从明代贞节烈女的辨识与流传看贞节观念的严格化》,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998年版, 46-62 页。

    16】黄燕生:《宋代的地方志》,《史学史研究》1984年第3期;黄燕生:《明代的地方志》,《史学史研究》1989年第4期。

    17】宋晞:《地方志与历史学》,宋晞《方志学论丛》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5页。

    18】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译本。

    19】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20】可参见南炳文《旧方志风俗志漫笔》,《天津史志》1985年;张紫晨《中国方志民俗学的发生与发展》,《百科知识》1987 年第11期。

    21】如山东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教研室编《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1983年内部油印;江西省志编辑室编《江西省方志风俗志文辑录》,1987年内部铅印。

    22】森正夫:《关于明末社会关系的秩序变动》,《名古屋大学文学部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1979

    23】森正夫:《中国前近代史研究的地域视点——中国史研讨会(地域社会的视点——地域社会与领导者)基调报告》,《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83,史学28,1982

    24】徐泓:《明代社会风气的变迁——以江浙地区为例〉,《党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9;徐泓:《明代后期华北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社会风气的变迁》,《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论文集》 “党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9

    25】常建华:《论明代社会生活性消费风俗的变迁》,《南开学报》1994年第4期。

    26】岸本美绪:《风俗和时代观》,《古代文化》第48卷第2号,京都•19972月。

    27】洪健荣:《清修台湾方志“风俗”门类的理论基础及论述取向》,《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32期,台北,2000年。

    28】常建华:《明代溺婴问题初探》,《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常建华《清代溺婴问题新探》,李中清等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9】常建华:《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南开史学》1991年第1期。

    30】常建华:《明清时期的等级结构》,载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第8章,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1】常建华:《明代岁时节日生活》,冯尔康、常建华编《中国历史上的生活方式与观念》,馨园文教基金会(台北),1998年版;常建华:《清代的岁时节日》,《南开史学》1990年第2期;常建华:《清代的文昌诞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编《清史论丛2000年号》,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32】常建华:《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的发展——以明代地方志资料和徽州地区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8页。

    33】常建华:《明代方志所见岁时节日中的女性活动》,《中国史研究》(韩国)20辑(中国女性史特辑号),200210月。

    34】常建华:《“虚耗”鬼的由来与攘除习俗——中国岁时节日体现的民众心态》,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常建华:《中国古代人日、天穿、填仓诸节新说》,《民俗研究》1999年第2期。

    35】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台北:学生书局,1966年版。

    36】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7年版,6-7页。

    37】参见常建华《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的发展——以明代地方志资料和徽州地区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18-23页。

    38】代洪亮:《泰山信仰与明清社会》,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05月;王爱英:《湘西白帝天王信仰的传承和流变》,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15月;张传勇:《明清城隍庙建置考》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35月。

    (本文转载自《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七卷201661-74页,作者系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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