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期刊  /  方志期刊  /  2015年  /  第五期

第五期

  • 【志鉴论坛】地方志改革开放记述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探讨
  • 发布时间:2016-01-10
  • 来源: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 摘要:第二轮修志以来,改革开放集中记述被视为突出时代特点的好方法。但随着方志事业的发展和方志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化,改革开放集中记述的理论矛盾,改革开放篇章与相应专业门类事物的重叠、分离、混乱、不系统现象及编写中的重重困难等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因此,市县志改革开放记述方式,并不适宜集中记述或集中分散相结合记述,而适宜以专业门类为单位,根据体制改革内容的多少,采取设立专门章节,或专题类目,或在专业志正文中叙述。

    关键词:改革开放记述方式对立观点存在问题记述探讨

     

    第二轮志书断限内最显著的特点是改革开放。地方志书要全面记述地情及充分反映时代特点,因之需加强对改革开放的记述,于是便产生了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理论,并逐渐成为方志界的共识,集中记述改革开放被视为突出时代特点、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这一理论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成为评介志书优劣的一个重要因素,产生了大量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志书。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中收录的53个篇目中,改革开放单独成篇(章)集中记述的15个,占28%2004年之后出版的志书,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志书成倍增长。但随着方志事业的发展,经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逐步发现改革开放集中记述虽然有一定的优点和长处,但更多的是弊端。于是,关于改革开放记述问题,十余年来在方志界展开了热烈讨论,发表文章甚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产生了一大批具有真知灼见的文章,丰富了地方志理论宝库,促进了地方志理论向纵深发展。时至目前,关于改革开放记述问题仍为方志理论研究热点,近些年来,《中国地方志》及各省级地方志刊物,仍将如何记述改革开放列为方志理论研究论文参考题目,不断发表此类文章。据此,有必要对第二轮志书改革开放记述方式方法进一步研究探讨,权衡利弊,分析得失,探讨更加科学完美的改革开放记述方式。

     

    一、改革开放记述方式的三种理论观点

    (一)集中记述观点

    认为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可以从宏观上反映改革开放的主要过程、措施和成果,显示改革开放是这一时代最显著的特点。采用集中记述,设改革开放或体制改革专篇,其他篇不再设体制改革方面的章、节,把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教科文卫体制改革等集中记述。集中记述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宏观把握改革全貌,形成整体,展现改革开放的成就和这一最鲜明的时代特征;二是各项改革都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集中写容易说明它们的联系,分散开来看不到改革的全貌;三是一些事物的某些特点是一致的,如对工商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厂长负责制、承包、股份制、所有权改制等在工业、商业等门类中是统一进行的,集中记述可以避免重复。

    (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记述观点

    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记述观点者认为:采取大集中专篇记述改革虽然突出新时期的时代特色,但从各行各业剥离出来,将彼此联系的事物拆开,独立设篇有悖志体事以类聚的原则;而分散记述尽管照顾到改革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但又显得支离破碎,整体性不强。如果“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该集中的集中,该分散的分散,无论是集中还是分散,都要将改革放在相关行业之首,切实做到改革章与相关章的有机结合,融为一体。”[1]

    (三)分散记述观点

    一是认为“改革开放”是一项工作,或者一项活动,它的名称是由两个动词组成的,不是地方志书按事物性质、管理部门等意义上划分的“类”,跻身于类目层次是自乱章法,不伦不类。众所周知,地方志书最主要的编纂原则是“横排门类”、“类为一志”。事物的所谓“类”,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有具体的性质、范围等,表现为客观实在性;一种是人类活动的事物,有具体的原因、过程、结果等,表现为人为性。地方志书的内容分类,显然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中国地方志大辞典》[2]统计介绍历代地方志书曾经出现过的篇目578种,全部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没有一项是人类活动的内容。首轮修志,广大修志工作者坚持按事物性质、管理系统、产业类别、事业门类划分,不见有将人类活动的事物立为类目的。因此,“它作为细目、条目分散记述还可以,如若集中为类目,则破坏了地方志传统的分类原则,混淆了事物‘类’的概念,它的出现使整部志书内容分类产生不协调。”[3]因此,不应当将人类这一项活动纳入地方志书“类”的范畴。二是集中记述无法将改革开放内容全部涵盖,名“集中”而实不能“集中”;三是人为的使事物分离,改革开放的内容,与所属专业事物应该是一体的,根本无法分开,只有把相关事务带入改革开放或者两处重复记述;四是“20多年来改革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历史发展全过程,每个行业、每项事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在改革过程中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也有着本行业和事业的经验和教训,如果不分行业,不分事业混在一起是记不清的”。[4]五是“结合一个行业篇集中记述改革,既能记述行业的发展面貌,又能记述这个行业是如何沿着改革的路子发展起来的,与其他行业独立开来,而且有利于总结和概括规律性的东西。”[5]六是“历史的发展、时代变革是必然的,如新中国成立、土改公私合营、‘文化大革命’等事项,有的是翻天覆地的变革,甚至改朝换代,都不逊于现在的改革开放,从没有也没必要上升到类目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列篇集中记述是人为的拔高,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盲目性。”[6]七是“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最主要目的是‘突出’时代特点,而时代特点是时代事物特征的必然反映,方志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只要记述某个时代的事物就必然具备那个时代的特点,无需刻意去追求,所谓‘突出’时代特点是一句空话。”[7]因此也就失去了集中记述改革开放而突出时代特点的意义。

     

    二、改革开放记述的四种形式

    (一)大集中记述

    全书在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5大部类之外设改革开放篇。如《万全县志(19882005)》(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共26编,其中第七编为改革开放,下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经济发展与开放等5章;再如《襄城县志(19882000)》(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共28篇,其中第四篇为改革开放,下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对外开放4章;还有一种小篇体结构的志书,改革开放内容集中一处,连续为篇,实际上也是大集中方式。如《正定县志(19862005)》(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小篇体共46篇,其中第十五章政治体制改革、第十六章经济体制改革、第十七章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第十八章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第十九章开放外事侨务。

    (二)中集中记述

    以部类概念为单位设体制改革篇,一般是在政治部类之首设政治体制改革、在经济部类之首设经济体制改革篇,其它方面改革内容分散到各专业门类记述。如《赤城县志(19912007)》(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中篇体共计25编,其中第六编政治体制改革,下设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党政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机构体制改革4章;第十七编经济体制改革,下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商企业改革、宏观调控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5章。

    (三)小集中记述

    以大门类概念为单位,在大门类内将小门类改革事物集中。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商贸服务篇、财政税务篇、金融保险篇等。如《栾城县志(19932005)》(党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中篇板块体,在商贸服务篇首设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下设国有商业经营体制改革、供销合作商业经营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外贸经营体制改革、石油经营体制改革、烟草经营体制改革等7篇。

    (四)分散记述

    将改革内容全部分散到各专业门类章节,首记体制变革,后记事业发展。如《青城县志(19782008)》(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小篇体66章,将具有改革记述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业体制改革等内容全部分散在门类(有的大门类,有的小门类)之下;再如《昌乐县志(19862007)》(中华书局,2008年版)等,都采取了改革内容全部设在门类之下的分散记述方式。分散记述的改革事项、篇目,较为常见的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营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税务体制改革、物价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等。此外,门类专业改革内容较少的,不设改革篇目,在相应地方将改革内容予以记述。

     

    三、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存在问题

    (一)政治体制改革记述内容与专业志多重叠

    1.政治体制改革篇记述的政治体制改革内容不全面。一是形不成完整的政治改革体系。所谓政治体制改革是以不改变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前提的政治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领导体制,行政机构,干部人事制度,行政法规等方面的改革。1980818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七个方面。而志书集中设置的政治体制改革专篇,主要收入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等。志书设专篇记述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全国性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并不完全是一致的概念范畴。二是政治体制改革篇设置类目和收录内容不确定。如有的收入多,有的收入少,甚至悬殊甚大。三是记述内容多呈概括性、总结性、理论性,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空泛无物。

    2.政治体制改革篇内容有明显的拼凑痕迹。一是市县志政治体制改革篇首先设置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大法,不是市县地方决定和确立的事,况且在首轮志书已经普遍推行了这两项制度,并不是第二轮志书断限期间新生事物,而且人大、政协的体制改革内容并不多。这两项无疑属于国家政治体制范畴,但作为市县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实在有些勉强。二是有些志书政治体制改革篇设基层政权建设章节,记述村民委员会换届村,这项工作由市县民政局分管,不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三是将司法部门的体制内容概括为“加强法制建设”记述,未免有些文不对题,有画蛇添足之嫌。

    3.同一事物两处记述形成重叠。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内容设题立目集中记述,自然要考虑政治体制改革篇和专业志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完整性,因此形成同一事物分别在政治体制改革篇、专业志两处记述。或者说政治体制改革记述内容是在相关篇章专业志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二者题目、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一致,记述内容没办法不重复。如《赤诚县志(19912007)》(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政治体制改革篇第二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记事项建立人大常委会会议事制度、建立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法治监督制度、建立人事监督制度、代表工作等,与人民代表大会篇主要活动的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工作监督、法律监督、行使任免权等如出一辙,从篇目到内容大同小异,根本无法错开角度。其“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篇的政协工作制度、建立协商监督制度、视察、调研、提案工作等也与人民政协篇政协主要工作几乎完全吻合。政治体制改革内容集中造成了同一事物的两次记述,这种状况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况且常常出现交叉上的错误。

    (二)经济体制改革记述内容与专业志多分离

    经济体制改革篇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将经济篇的一些体制改革内容移至一处独立成篇。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商企业改革、宏观调控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等组成经济体制改革篇,其专业志不再记述体制及改革内容。这样虽然形成了一个新的篇章突出了体制改革,但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一是人为造成事物的分离。集中记述的改革内容大多都是体制方面的事,各专业门类事物都是在体制的作用下发展变化的,体制与专业门类事物二者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间有着统一辩证的关系,根本无法分开,而为了所谓的“突出”时代特点将改革体制内容强行与专业门类事物分离,造成了各专业门类事物的支离破碎,不成体统。二是经济体制改革不见成效。将经济体制改革内容集中独立成篇,与相应专业门类事物分离,只能记述改革的过程、方法、步骤等,否则就偏离了主题,而改革的作用、成效、曲折艰难历程只能在专业门类事物中去体现,因此形成了体制改革与专业门类事物两张皮现象,使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实践的反映。三是专业门类事物发展不见根据。如农业篇,农业体制—农业生产—农业经济才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农业体制移出,导致农业记述要素不全,发展变化失去了背景,形成混乱,影响了志书的科学性。

     

    四、改革开放记述的探讨

    虽然体制改革是全方位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方方面面。但各篇章事物体制改革内容的多少、改革力度的大小是不同的。有的事物进行了翻天覆地的改革,如农业经济体制、工商企业体制等;有的事物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如机构、干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财政、税务等;有的事物实施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如科技体制等的改革;还有的事物几十年来改革的动静并不大。体制改革内容多少上的差异决定了志书表现形式、记述方式的不同。因此,地方志书记述体制改革应该是多种形式的。

    (一)设章节记述

    一是设置体制改革章节以专业志门类为单位。体制改革的编写与设置,打破集中记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记述、分散记述的套路,以门类事物为单位,不受篇章限制。因为一个门类即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系统,需要和方便撰写体制改革专题;党和国家制订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实施某个方面、系统事物的改革,也是针对一个个具体事项而言的。以专业门类设置记述体制改革具有针对性强、与专业门类事物关系紧密、容易显示因果关系、逻辑性强、记述方便等许多优点。如农业篇设置“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教育篇设置“教育体制改革”等。二是选择和确定设专题记述体制改革专业门类的标准是根据改革内容的多少,只有改革内容多、力度大、资料丰富才能立得起题目来。否则不宜设置体制改革专题记述。从第二轮志书较为普遍设置体制改革设篇情况看,可考虑于农业、工业、商贸、党政机构、财政、税务、教育等专业门类设置体制改革章节。三是体制改革为专业志章节或一级目,位于专业门类之首。如农业篇第一章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其下依次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

    (二)设类目记述

    一些改革事项内容,针对专业门类来说,或是某事物的一个环节、项目,或是某部门工作的一个部分,是专业门类事物中局部而不是整体性的改革。这类情况,如果在专业门类之下设“XX体制改革”专题记述无法与其他章(节)并列,也不好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改革内容设次一级的类目记述。如民政篇一般下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容遣送、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社团管理、老龄工作等章(节),其中殡葬管理改革内容最多,其他部分改革内容较少,无法在民政篇下设立“民政体制改革”,而却可以在殡葬管理部分设置“殡葬管理改革”类目记述。此类情况的还有地方党委组织工作章(节)的“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房地产管理篇中的“公产住房制度改革”等。

    (三)专业志正文中记述

    对于一些体制改革内容不多、不复杂,三言两语便能交代清楚,既立不起章节也立不起类目的改革事项,可在专业志正文中记述。一是在门类综述中交代;二是随章节条目叙事记述。

    (四)开放记述设在商务篇

    对外开放记述的内容,首先是制订对外开放的地方政策,引进人才、资金、技术、项目和中外客商来本地域投资制订的优惠政策;其次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高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对外贸易商品等;再次是域内外设置和建立的管理和联络机构。这些内容应该是在其他相关章节有所记述的,为了这个题目而概括出来。具体到市县,一般对外开放内容并不多,该项工作也是属于商务局管理,不妨在商贸篇设对外开放章节记述。

    此外,所谓体制改革,是体制、制度方面的事,主要表现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方面;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是在体制改革的作用下实现的,不属于体制改革内容,不能把所有的变革都理解为体制改革。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背景和原因,客观记述好改革过程中的困难与挫折、失败与教训,既是保存历史本来面貌的需要,又是对改革开放艰难历程的客观反映。二轮志书断限内产生的新事物,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安篇的居民身份证颁发等,无论是哪个层次的事项,无疑都属于体制改革范畴,可按方志体例分类原则归类,无需一律在标题名称上加“改革”字样。一个地域体制改革各种记述方式的采用,应根据地情状况考虑,可以有所差异,无需千篇一律,并有待于在修志实践中探索和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李祖炎:《第二轮志书应当写好改革篇》,《中国地方志》,2011年第9期,第13页。

    [2]《中国方志大辞典》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张凤雨:《地方志类目标题存在问题浅见》,《广西地方志》2011年第六期,第20页。

    [4][5]刘龙华、周春玲:《在第二轮修志中如何记述改革问题》,《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2,7页。

    [6]张凤雨:《一些对立的方志理论观点及其辩证关系漫谈》,《中国地方志》2012年第2,21页。

    [7]张凤雨:《地方志地方特点与时代特点的探讨》,《河北地方志》2013年第3期第8页。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志鉴论坛】地方志改革开放记述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探讨
  • 发布时间:2016-01-10
  • 来源: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 摘要:第二轮修志以来,改革开放集中记述被视为突出时代特点的好方法。但随着方志事业的发展和方志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化,改革开放集中记述的理论矛盾,改革开放篇章与相应专业门类事物的重叠、分离、混乱、不系统现象及编写中的重重困难等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因此,市县志改革开放记述方式,并不适宜集中记述或集中分散相结合记述,而适宜以专业门类为单位,根据体制改革内容的多少,采取设立专门章节,或专题类目,或在专业志正文中叙述。

    关键词:改革开放记述方式对立观点存在问题记述探讨

     

    第二轮志书断限内最显著的特点是改革开放。地方志书要全面记述地情及充分反映时代特点,因之需加强对改革开放的记述,于是便产生了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理论,并逐渐成为方志界的共识,集中记述改革开放被视为突出时代特点、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这一理论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成为评介志书优劣的一个重要因素,产生了大量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志书。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中收录的53个篇目中,改革开放单独成篇(章)集中记述的15个,占28%2004年之后出版的志书,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志书成倍增长。但随着方志事业的发展,经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逐步发现改革开放集中记述虽然有一定的优点和长处,但更多的是弊端。于是,关于改革开放记述问题,十余年来在方志界展开了热烈讨论,发表文章甚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产生了一大批具有真知灼见的文章,丰富了地方志理论宝库,促进了地方志理论向纵深发展。时至目前,关于改革开放记述问题仍为方志理论研究热点,近些年来,《中国地方志》及各省级地方志刊物,仍将如何记述改革开放列为方志理论研究论文参考题目,不断发表此类文章。据此,有必要对第二轮志书改革开放记述方式方法进一步研究探讨,权衡利弊,分析得失,探讨更加科学完美的改革开放记述方式。

     

    一、改革开放记述方式的三种理论观点

    (一)集中记述观点

    认为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可以从宏观上反映改革开放的主要过程、措施和成果,显示改革开放是这一时代最显著的特点。采用集中记述,设改革开放或体制改革专篇,其他篇不再设体制改革方面的章、节,把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教科文卫体制改革等集中记述。集中记述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宏观把握改革全貌,形成整体,展现改革开放的成就和这一最鲜明的时代特征;二是各项改革都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集中写容易说明它们的联系,分散开来看不到改革的全貌;三是一些事物的某些特点是一致的,如对工商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厂长负责制、承包、股份制、所有权改制等在工业、商业等门类中是统一进行的,集中记述可以避免重复。

    (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记述观点

    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记述观点者认为:采取大集中专篇记述改革虽然突出新时期的时代特色,但从各行各业剥离出来,将彼此联系的事物拆开,独立设篇有悖志体事以类聚的原则;而分散记述尽管照顾到改革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但又显得支离破碎,整体性不强。如果“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该集中的集中,该分散的分散,无论是集中还是分散,都要将改革放在相关行业之首,切实做到改革章与相关章的有机结合,融为一体。”[1]

    (三)分散记述观点

    一是认为“改革开放”是一项工作,或者一项活动,它的名称是由两个动词组成的,不是地方志书按事物性质、管理部门等意义上划分的“类”,跻身于类目层次是自乱章法,不伦不类。众所周知,地方志书最主要的编纂原则是“横排门类”、“类为一志”。事物的所谓“类”,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有具体的性质、范围等,表现为客观实在性;一种是人类活动的事物,有具体的原因、过程、结果等,表现为人为性。地方志书的内容分类,显然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中国地方志大辞典》[2]统计介绍历代地方志书曾经出现过的篇目578种,全部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没有一项是人类活动的内容。首轮修志,广大修志工作者坚持按事物性质、管理系统、产业类别、事业门类划分,不见有将人类活动的事物立为类目的。因此,“它作为细目、条目分散记述还可以,如若集中为类目,则破坏了地方志传统的分类原则,混淆了事物‘类’的概念,它的出现使整部志书内容分类产生不协调。”[3]因此,不应当将人类这一项活动纳入地方志书“类”的范畴。二是集中记述无法将改革开放内容全部涵盖,名“集中”而实不能“集中”;三是人为的使事物分离,改革开放的内容,与所属专业事物应该是一体的,根本无法分开,只有把相关事务带入改革开放或者两处重复记述;四是“20多年来改革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历史发展全过程,每个行业、每项事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在改革过程中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也有着本行业和事业的经验和教训,如果不分行业,不分事业混在一起是记不清的”。[4]五是“结合一个行业篇集中记述改革,既能记述行业的发展面貌,又能记述这个行业是如何沿着改革的路子发展起来的,与其他行业独立开来,而且有利于总结和概括规律性的东西。”[5]六是“历史的发展、时代变革是必然的,如新中国成立、土改公私合营、‘文化大革命’等事项,有的是翻天覆地的变革,甚至改朝换代,都不逊于现在的改革开放,从没有也没必要上升到类目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列篇集中记述是人为的拔高,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盲目性。”[6]七是“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最主要目的是‘突出’时代特点,而时代特点是时代事物特征的必然反映,方志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只要记述某个时代的事物就必然具备那个时代的特点,无需刻意去追求,所谓‘突出’时代特点是一句空话。”[7]因此也就失去了集中记述改革开放而突出时代特点的意义。

     

    二、改革开放记述的四种形式

    (一)大集中记述

    全书在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5大部类之外设改革开放篇。如《万全县志(19882005)》(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共26编,其中第七编为改革开放,下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经济发展与开放等5章;再如《襄城县志(19882000)》(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共28篇,其中第四篇为改革开放,下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对外开放4章;还有一种小篇体结构的志书,改革开放内容集中一处,连续为篇,实际上也是大集中方式。如《正定县志(19862005)》(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小篇体共46篇,其中第十五章政治体制改革、第十六章经济体制改革、第十七章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第十八章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第十九章开放外事侨务。

    (二)中集中记述

    以部类概念为单位设体制改革篇,一般是在政治部类之首设政治体制改革、在经济部类之首设经济体制改革篇,其它方面改革内容分散到各专业门类记述。如《赤城县志(19912007)》(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中篇体共计25编,其中第六编政治体制改革,下设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党政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机构体制改革4章;第十七编经济体制改革,下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商企业改革、宏观调控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5章。

    (三)小集中记述

    以大门类概念为单位,在大门类内将小门类改革事物集中。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商贸服务篇、财政税务篇、金融保险篇等。如《栾城县志(19932005)》(党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中篇板块体,在商贸服务篇首设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下设国有商业经营体制改革、供销合作商业经营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外贸经营体制改革、石油经营体制改革、烟草经营体制改革等7篇。

    (四)分散记述

    将改革内容全部分散到各专业门类章节,首记体制变革,后记事业发展。如《青城县志(19782008)》(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小篇体66章,将具有改革记述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业体制改革等内容全部分散在门类(有的大门类,有的小门类)之下;再如《昌乐县志(19862007)》(中华书局,2008年版)等,都采取了改革内容全部设在门类之下的分散记述方式。分散记述的改革事项、篇目,较为常见的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营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税务体制改革、物价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等。此外,门类专业改革内容较少的,不设改革篇目,在相应地方将改革内容予以记述。

     

    三、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存在问题

    (一)政治体制改革记述内容与专业志多重叠

    1.政治体制改革篇记述的政治体制改革内容不全面。一是形不成完整的政治改革体系。所谓政治体制改革是以不改变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前提的政治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领导体制,行政机构,干部人事制度,行政法规等方面的改革。1980818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七个方面。而志书集中设置的政治体制改革专篇,主要收入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等。志书设专篇记述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全国性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并不完全是一致的概念范畴。二是政治体制改革篇设置类目和收录内容不确定。如有的收入多,有的收入少,甚至悬殊甚大。三是记述内容多呈概括性、总结性、理论性,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空泛无物。

    2.政治体制改革篇内容有明显的拼凑痕迹。一是市县志政治体制改革篇首先设置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大法,不是市县地方决定和确立的事,况且在首轮志书已经普遍推行了这两项制度,并不是第二轮志书断限期间新生事物,而且人大、政协的体制改革内容并不多。这两项无疑属于国家政治体制范畴,但作为市县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实在有些勉强。二是有些志书政治体制改革篇设基层政权建设章节,记述村民委员会换届村,这项工作由市县民政局分管,不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三是将司法部门的体制内容概括为“加强法制建设”记述,未免有些文不对题,有画蛇添足之嫌。

    3.同一事物两处记述形成重叠。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内容设题立目集中记述,自然要考虑政治体制改革篇和专业志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完整性,因此形成同一事物分别在政治体制改革篇、专业志两处记述。或者说政治体制改革记述内容是在相关篇章专业志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二者题目、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一致,记述内容没办法不重复。如《赤诚县志(19912007)》(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政治体制改革篇第二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记事项建立人大常委会会议事制度、建立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法治监督制度、建立人事监督制度、代表工作等,与人民代表大会篇主要活动的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工作监督、法律监督、行使任免权等如出一辙,从篇目到内容大同小异,根本无法错开角度。其“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篇的政协工作制度、建立协商监督制度、视察、调研、提案工作等也与人民政协篇政协主要工作几乎完全吻合。政治体制改革内容集中造成了同一事物的两次记述,这种状况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况且常常出现交叉上的错误。

    (二)经济体制改革记述内容与专业志多分离

    经济体制改革篇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将经济篇的一些体制改革内容移至一处独立成篇。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商企业改革、宏观调控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等组成经济体制改革篇,其专业志不再记述体制及改革内容。这样虽然形成了一个新的篇章突出了体制改革,但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一是人为造成事物的分离。集中记述的改革内容大多都是体制方面的事,各专业门类事物都是在体制的作用下发展变化的,体制与专业门类事物二者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间有着统一辩证的关系,根本无法分开,而为了所谓的“突出”时代特点将改革体制内容强行与专业门类事物分离,造成了各专业门类事物的支离破碎,不成体统。二是经济体制改革不见成效。将经济体制改革内容集中独立成篇,与相应专业门类事物分离,只能记述改革的过程、方法、步骤等,否则就偏离了主题,而改革的作用、成效、曲折艰难历程只能在专业门类事物中去体现,因此形成了体制改革与专业门类事物两张皮现象,使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实践的反映。三是专业门类事物发展不见根据。如农业篇,农业体制—农业生产—农业经济才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农业体制移出,导致农业记述要素不全,发展变化失去了背景,形成混乱,影响了志书的科学性。

     

    四、改革开放记述的探讨

    虽然体制改革是全方位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方方面面。但各篇章事物体制改革内容的多少、改革力度的大小是不同的。有的事物进行了翻天覆地的改革,如农业经济体制、工商企业体制等;有的事物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如机构、干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财政、税务等;有的事物实施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如科技体制等的改革;还有的事物几十年来改革的动静并不大。体制改革内容多少上的差异决定了志书表现形式、记述方式的不同。因此,地方志书记述体制改革应该是多种形式的。

    (一)设章节记述

    一是设置体制改革章节以专业志门类为单位。体制改革的编写与设置,打破集中记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记述、分散记述的套路,以门类事物为单位,不受篇章限制。因为一个门类即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系统,需要和方便撰写体制改革专题;党和国家制订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实施某个方面、系统事物的改革,也是针对一个个具体事项而言的。以专业门类设置记述体制改革具有针对性强、与专业门类事物关系紧密、容易显示因果关系、逻辑性强、记述方便等许多优点。如农业篇设置“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教育篇设置“教育体制改革”等。二是选择和确定设专题记述体制改革专业门类的标准是根据改革内容的多少,只有改革内容多、力度大、资料丰富才能立得起题目来。否则不宜设置体制改革专题记述。从第二轮志书较为普遍设置体制改革设篇情况看,可考虑于农业、工业、商贸、党政机构、财政、税务、教育等专业门类设置体制改革章节。三是体制改革为专业志章节或一级目,位于专业门类之首。如农业篇第一章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其下依次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

    (二)设类目记述

    一些改革事项内容,针对专业门类来说,或是某事物的一个环节、项目,或是某部门工作的一个部分,是专业门类事物中局部而不是整体性的改革。这类情况,如果在专业门类之下设“XX体制改革”专题记述无法与其他章(节)并列,也不好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改革内容设次一级的类目记述。如民政篇一般下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容遣送、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社团管理、老龄工作等章(节),其中殡葬管理改革内容最多,其他部分改革内容较少,无法在民政篇下设立“民政体制改革”,而却可以在殡葬管理部分设置“殡葬管理改革”类目记述。此类情况的还有地方党委组织工作章(节)的“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房地产管理篇中的“公产住房制度改革”等。

    (三)专业志正文中记述

    对于一些体制改革内容不多、不复杂,三言两语便能交代清楚,既立不起章节也立不起类目的改革事项,可在专业志正文中记述。一是在门类综述中交代;二是随章节条目叙事记述。

    (四)开放记述设在商务篇

    对外开放记述的内容,首先是制订对外开放的地方政策,引进人才、资金、技术、项目和中外客商来本地域投资制订的优惠政策;其次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高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对外贸易商品等;再次是域内外设置和建立的管理和联络机构。这些内容应该是在其他相关章节有所记述的,为了这个题目而概括出来。具体到市县,一般对外开放内容并不多,该项工作也是属于商务局管理,不妨在商贸篇设对外开放章节记述。

    此外,所谓体制改革,是体制、制度方面的事,主要表现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方面;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是在体制改革的作用下实现的,不属于体制改革内容,不能把所有的变革都理解为体制改革。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背景和原因,客观记述好改革过程中的困难与挫折、失败与教训,既是保存历史本来面貌的需要,又是对改革开放艰难历程的客观反映。二轮志书断限内产生的新事物,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安篇的居民身份证颁发等,无论是哪个层次的事项,无疑都属于体制改革范畴,可按方志体例分类原则归类,无需一律在标题名称上加“改革”字样。一个地域体制改革各种记述方式的采用,应根据地情状况考虑,可以有所差异,无需千篇一律,并有待于在修志实践中探索和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李祖炎:《第二轮志书应当写好改革篇》,《中国地方志》,2011年第9期,第13页。

    [2]《中国方志大辞典》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张凤雨:《地方志类目标题存在问题浅见》,《广西地方志》2011年第六期,第20页。

    [4][5]刘龙华、周春玲:《在第二轮修志中如何记述改革问题》,《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2,7页。

    [6]张凤雨:《一些对立的方志理论观点及其辩证关系漫谈》,《中国地方志》2012年第2,21页。

    [7]张凤雨:《地方志地方特点与时代特点的探讨》,《河北地方志》2013年第3期第8页。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