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杨泽荣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回顾总结2013年全区地方志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下面,围绕会议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3年全区地方志工作回顾
2013年,全区地方志系统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依据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修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基本完成首轮专业志收尾工作。2013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继续对首轮专业志进行全面收尾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14个未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委办厅局进行了督查,部分委办厅局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志·宗教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共青团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社科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林业志》出版发行;《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改革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族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终审验收,正在印刷;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担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蒙古语卷、汉语卷、鄂温克语卷、鄂伦春语卷、达斡尔语卷,260万字)已经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160万字)已经验收,2014年上半年出版。在首轮专业志中,《内蒙古自治区志·地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体育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对外贸易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人口与计划生育志》,进展缓慢,需加快进度,争取2014年底完成。
二是有效推进二轮修志工作。2013年,通过深入自治区部分委办厅局和盟市、旗县(市区)开展二轮修志调研督导、积极进行业务集中培训等方式,有效地推进了二轮修志工作进度,志书质量也得到不断提高。去年4月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赴23个已启动二轮修志工作的委办厅局进行了督查指导,5月份去包钢督查; 8月份去鄂尔多斯市督查;9月份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进行调研指导;10月份去包头市督查,所到几个盟市督查效果明显,引起了主要领导的重视,从人员、经费都给予落实。去年7月份,乌兰察布市召开了全市二轮修志动员大会;11月份,锡林郭勒盟举行二轮修志责任状签约仪式。为确保二轮志书的质量,对启动二轮修志的部分盟市、旗县(市区)业务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集中业务培训,邀请外省市和自治区地方志专家进行授课。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等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志书评审验收“三审制”。
目前,12个盟市中有4个盟市已全部完成二轮修志任务,101个旗县(市区)中有35个旗县(市区)已经出版续志。有44个旗县(市区)正在编纂中。其中,2013年评审了《磴口县志》(1998—2010年)、《额济纳旗志》(1991—2010年)、《阿尔山市志》(2001—2011年)、《海勃湾区志》(1996—2010年)。验收了《赤峰市红山区志》(1991—2007年)、《额济纳旗志》(1991—2010年)。值得一提的是,《额济纳旗志》的评审、验收、出版全部在当年完成。自治区承担专业志任务的委办厅局和企事业单位中有20多个单位已开始编纂二轮志,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志·电力工业志》(1991-2003年)已验收;《内蒙古自治区志·宣传志 》今年2月已送审;《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史馆志》已初审。同时,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还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 》、《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1996—201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 》。
三是年鉴、刊物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增强。为保证年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制定了《内蒙古年鉴(2013卷)》编纂方案,组织了全区年鉴撰稿人业务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收效明显。执行“三审制”,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编纂质量。《内蒙古年鉴(2013卷)》按要求如期出版发行,共收录310个单位、约4000多个条目,共计180余万字。目前,《内蒙古史志》刊物按要求共编辑出版了6期,合计64万字,发行赠送6000余份。刊物不仅在栏目设置、内容选取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而且在征稿、编辑、校对、排版、送印、发行等方面都有了改进,刊物质量继续提升,得到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的好评。
四是全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试点要求,完成地方志网络数据库平台建设。初步完成了数据库、办公自动化、志书编纂、年鉴编纂、刊物编辑5个软件系统的开发。下一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方志信息资源将实现全区联网、资源共享。加强了资料数据库建设。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首轮志书的电子版制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已全面启动电子版志书上传到数据库的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再次进行了改版,内容更加丰富,亮点更加突出,将逐步成为地方志服务社会各界的重要窗口和平台。锡林郭勒盟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率先完成了互联网工程。
五是全面启动《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内蒙古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文献纪录片《方志内蒙古》的拍摄工作已全面启动。《方志内蒙古》(计划13集,每个盟市1集,自治区概览1集,每集计划40分钟左右)呼和浩特集样片已经制作完成,并进行了两次审片,再通过一些修改就将制作完成。
六是其他工作完成情况。2013年,全区为中指组上报业务信息24篇,其中5篇被采纳,为中国地方志年鉴编辑部《中国地方志年鉴(2013卷)》提供资料近3万余字,对《中国方志大百科》进行了7次修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内蒙古卷》的部分内容。去年11月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内蒙古民族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内蒙古民族大学地方志研究所,加强了方志理论研究。成功举办全区方志系统摄影、书画比赛,全区地方志系统的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以及参与修志人员踊跃参加,参赛作品近300多幅,聘请了内蒙古知名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书画、摄影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8名,并选编出版《方志艺苑》。目前,开始收集资料,准备出版《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轮修志扫尾工作拖拉,主要是少数几个厅局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导致几部志书迟迟难以出版。二是二轮修志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和单位已经完成,有的地区和单位迟迟未启动,有的虽然启动,但进展缓慢。三是年鉴、刊物报送稿件不及时,影响了整体编纂工作的进度。四是一些同志的思路不开阔,工作不够创新,工作消极被动,打不开局面。
二、2014年全区地方志主要工作任务
年初,我们制定了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要点,提出了总体要求,今年工作任务比较繁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完成一轮专业志工作任务,加快全区二轮修志进度。
全力做好首轮自治区专业志的收尾工作,已完成志稿验收的单位要尽快组织出版,已完成志稿评审的单位要尽快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终审验收,未进行志稿评审的单位要尽快上报评审稿,进行评审。特别是有关委办厅局承担的《地震志》、《体育志》、《对外贸易志》、《人口与计划生育志》在2014年底前,必须验收出版。二轮修志规划盟市志12部、旗县(市区)志101部,区直专业志80部,任务重,工作量大,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和负责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修志上来,切实担负起《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我们依法履行修志的神圣职责,特别是还没有启动二轮修志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联系,主动落实,尽快启动。虽然启动但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快进度。自治区政府将针对还没有启动二轮修志的单位进行督查;对已启动的单位我们将会做好跟踪指导工作。盟市地方志办公室也要负起对有关旗县(市区)和部门第二轮修志的组织指导、规划、督促等工作,以保证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顺利进行。在加快志书编纂进度的同时,要把志书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自治区专业志、盟市志、旗县(市区)志三级评审验收制度,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修志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志书质量。
(二)加强《内蒙古年鉴》和《内蒙古史志》的时效性。
年鉴和刊物是展现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年鉴、刊物不但要增强科学性、史料性、知识性,还要突出专业性、趣味性和内蒙古地域特色。同时要注重年鉴、刊物的时效性。我区年鉴普及率不高,有2/3的旗县(市区)没有编纂本地区综合年鉴,大部分委办厅局也没有自己的年鉴,针对这一情况,进一步扩大年鉴工作的覆盖面,争取每个盟市和旗县(市区)都编纂地方年鉴,这也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企事业单位和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好年鉴编纂工作,不仅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鉴编辑工作,而且要做好为《内蒙古年鉴》供稿的工作,在保证年鉴编纂质量的同时按年鉴征稿通知要求在4月30日前报送文稿。与此同时,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还要积极为《内蒙古史志》刊物中的“盟市园地”栏目供稿,这也是宣传盟市、旗县(市区)的一个窗口,希望各盟市重视这项工作。
(三)做好信息化建设后续工作。
2013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已交付使用。今年工作重点:一是做好数据库建设,加快纸质版志书、年鉴和相关资料的数字化转换;二是抓好相关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三是全面完成与各盟市联网。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照或借鉴锡林郭勒盟史志办建网模式加快建设史志网,实现与“内蒙古自治区情网”联网,基本达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进而实现全区地方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全覆盖。这项工作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区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网络连接。
(四)做好纪录片《方志内蒙古》的拍摄工作。
文献纪录片《方志内蒙古》的拍摄是一项浩大而有意义的工程,已得到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方志内蒙古(呼和浩特集)》的样片已制作完成,今年将陆续启动包头、通辽、阿拉善、赤峰、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盟市的拍摄工作。由于其他分集的主要资料来源于各盟市、旗县(市区)的考古文化遗产、博物馆馆藏、文史档案、地方志书等,所以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早做好相关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拍摄方案和策划拍摄细则,对收集好的地方文献资料、历史文化遗产、图片、实物进行梳理,及早完成本盟市纪实片的拍摄提纲,要借鉴拍摄《方志内蒙古(呼和浩特集)》的实际经验和做法,有关盟市要及早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与电视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拍摄进度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其他分集的拍摄工作,力争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今年的拍摄任务。
(五)加强资料建设。
我区的资料建设相对滞后,全区重编纂轻资料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收集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起搜集、整理、保存的长效机制,旧志整理工作也进展得不顺利。针对这些情况,全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料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资料室规章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加强资料室管理;二是在向部门搜征集资料为主要渠道的基础上,开拓更多的收集渠道,如通过组织社会调查,向行业协会征集资料,与我区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高校专业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积极收集资料;三是要有资料征集专项资金,每年有计划地通过征购、交换等多渠道增加一批地情资料。同时要重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盟市、委办厅局要及时准确向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
(六)努力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
今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全面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1996—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 》《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 》、《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的征集编纂工作。这是今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一些新工作、新任务,也是我们解放思想、创新地方志工作思路的新举措,各盟市、委办厅局和有关大企业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征稿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图片的征集上报工作。
今年年初,自治区政府领导在听取全区地方志工作汇报时指出:地方志是一座富矿,要搞好开发利用。我想,这对于我们开展工作有着非常深远的指导意义,地方志工作不应只停留或满足于编修志书、年鉴上,我们要把思路扩展一些,眼界放宽一些,在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方面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主动地开展工作,把精气神更好地运用在对地方志这一富矿的开采和挖掘上。我们拍摄文献纪录片《方志内蒙古》,就是想以影视资料的形式反映和保存内蒙古的历史和文化;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就是要以照片形式客观真实记录历史;举办全区方志系统摄影书画比赛,选编出版《方志艺苑》、《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就是想以艺术的形式展示地方志工作的风貌,反映内蒙古的风土民情。这些都是对拓宽全区地方志工作领域的一种尝试和探索。
目前,我区地方志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不管外部环境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始终保有对方志事业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各盟市地方志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组织、督查的职责,增强地方志工作的紧迫感与事业心,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既要多与地方政府相关领导请示汇报,引起领导的认可和重视,也要多加强与外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主动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引起社会的关注。总之,全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只有主动创新,拓宽领域,建立面向社会面向大众面向未来的全新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修志新格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地方志事业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方志工作者要有勇气,要有激情,要有思路,要能自强,要有一颗热爱方志事业的责任心。让我们并肩携手,充分整合和开发地方志资源,为创造内蒙古地方志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杨泽荣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回顾总结2013年全区地方志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下面,围绕会议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3年全区地方志工作回顾
2013年,全区地方志系统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依据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修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基本完成首轮专业志收尾工作。2013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继续对首轮专业志进行全面收尾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14个未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委办厅局进行了督查,部分委办厅局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志·宗教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共青团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社科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林业志》出版发行;《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改革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族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终审验收,正在印刷;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担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蒙古语卷、汉语卷、鄂温克语卷、鄂伦春语卷、达斡尔语卷,260万字)已经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160万字)已经验收,2014年上半年出版。在首轮专业志中,《内蒙古自治区志·地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体育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对外贸易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人口与计划生育志》,进展缓慢,需加快进度,争取2014年底完成。
二是有效推进二轮修志工作。2013年,通过深入自治区部分委办厅局和盟市、旗县(市区)开展二轮修志调研督导、积极进行业务集中培训等方式,有效地推进了二轮修志工作进度,志书质量也得到不断提高。去年4月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赴23个已启动二轮修志工作的委办厅局进行了督查指导,5月份去包钢督查; 8月份去鄂尔多斯市督查;9月份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进行调研指导;10月份去包头市督查,所到几个盟市督查效果明显,引起了主要领导的重视,从人员、经费都给予落实。去年7月份,乌兰察布市召开了全市二轮修志动员大会;11月份,锡林郭勒盟举行二轮修志责任状签约仪式。为确保二轮志书的质量,对启动二轮修志的部分盟市、旗县(市区)业务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集中业务培训,邀请外省市和自治区地方志专家进行授课。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等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志书评审验收“三审制”。
目前,12个盟市中有4个盟市已全部完成二轮修志任务,101个旗县(市区)中有35个旗县(市区)已经出版续志。有44个旗县(市区)正在编纂中。其中,2013年评审了《磴口县志》(1998—2010年)、《额济纳旗志》(1991—2010年)、《阿尔山市志》(2001—2011年)、《海勃湾区志》(1996—2010年)。验收了《赤峰市红山区志》(1991—2007年)、《额济纳旗志》(1991—2010年)。值得一提的是,《额济纳旗志》的评审、验收、出版全部在当年完成。自治区承担专业志任务的委办厅局和企事业单位中有20多个单位已开始编纂二轮志,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志·电力工业志》(1991-2003年)已验收;《内蒙古自治区志·宣传志 》今年2月已送审;《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史馆志》已初审。同时,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还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 》、《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1996—201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 》。
三是年鉴、刊物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增强。为保证年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制定了《内蒙古年鉴(2013卷)》编纂方案,组织了全区年鉴撰稿人业务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收效明显。执行“三审制”,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编纂质量。《内蒙古年鉴(2013卷)》按要求如期出版发行,共收录310个单位、约4000多个条目,共计180余万字。目前,《内蒙古史志》刊物按要求共编辑出版了6期,合计64万字,发行赠送6000余份。刊物不仅在栏目设置、内容选取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而且在征稿、编辑、校对、排版、送印、发行等方面都有了改进,刊物质量继续提升,得到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的好评。
四是全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试点要求,完成地方志网络数据库平台建设。初步完成了数据库、办公自动化、志书编纂、年鉴编纂、刊物编辑5个软件系统的开发。下一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方志信息资源将实现全区联网、资源共享。加强了资料数据库建设。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首轮志书的电子版制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已全面启动电子版志书上传到数据库的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站再次进行了改版,内容更加丰富,亮点更加突出,将逐步成为地方志服务社会各界的重要窗口和平台。锡林郭勒盟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率先完成了互联网工程。
五是全面启动《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内蒙古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文献纪录片《方志内蒙古》的拍摄工作已全面启动。《方志内蒙古》(计划13集,每个盟市1集,自治区概览1集,每集计划40分钟左右)呼和浩特集样片已经制作完成,并进行了两次审片,再通过一些修改就将制作完成。
六是其他工作完成情况。2013年,全区为中指组上报业务信息24篇,其中5篇被采纳,为中国地方志年鉴编辑部《中国地方志年鉴(2013卷)》提供资料近3万余字,对《中国方志大百科》进行了7次修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内蒙古卷》的部分内容。去年11月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内蒙古民族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内蒙古民族大学地方志研究所,加强了方志理论研究。成功举办全区方志系统摄影、书画比赛,全区地方志系统的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以及参与修志人员踊跃参加,参赛作品近300多幅,聘请了内蒙古知名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书画、摄影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8名,并选编出版《方志艺苑》。目前,开始收集资料,准备出版《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轮修志扫尾工作拖拉,主要是少数几个厅局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导致几部志书迟迟难以出版。二是二轮修志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和单位已经完成,有的地区和单位迟迟未启动,有的虽然启动,但进展缓慢。三是年鉴、刊物报送稿件不及时,影响了整体编纂工作的进度。四是一些同志的思路不开阔,工作不够创新,工作消极被动,打不开局面。
二、2014年全区地方志主要工作任务
年初,我们制定了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要点,提出了总体要求,今年工作任务比较繁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完成一轮专业志工作任务,加快全区二轮修志进度。
全力做好首轮自治区专业志的收尾工作,已完成志稿验收的单位要尽快组织出版,已完成志稿评审的单位要尽快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终审验收,未进行志稿评审的单位要尽快上报评审稿,进行评审。特别是有关委办厅局承担的《地震志》、《体育志》、《对外贸易志》、《人口与计划生育志》在2014年底前,必须验收出版。二轮修志规划盟市志12部、旗县(市区)志101部,区直专业志80部,任务重,工作量大,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和负责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修志上来,切实担负起《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我们依法履行修志的神圣职责,特别是还没有启动二轮修志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联系,主动落实,尽快启动。虽然启动但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快进度。自治区政府将针对还没有启动二轮修志的单位进行督查;对已启动的单位我们将会做好跟踪指导工作。盟市地方志办公室也要负起对有关旗县(市区)和部门第二轮修志的组织指导、规划、督促等工作,以保证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顺利进行。在加快志书编纂进度的同时,要把志书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自治区专业志、盟市志、旗县(市区)志三级评审验收制度,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修志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志书质量。
(二)加强《内蒙古年鉴》和《内蒙古史志》的时效性。
年鉴和刊物是展现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年鉴、刊物不但要增强科学性、史料性、知识性,还要突出专业性、趣味性和内蒙古地域特色。同时要注重年鉴、刊物的时效性。我区年鉴普及率不高,有2/3的旗县(市区)没有编纂本地区综合年鉴,大部分委办厅局也没有自己的年鉴,针对这一情况,进一步扩大年鉴工作的覆盖面,争取每个盟市和旗县(市区)都编纂地方年鉴,这也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企事业单位和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好年鉴编纂工作,不仅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鉴编辑工作,而且要做好为《内蒙古年鉴》供稿的工作,在保证年鉴编纂质量的同时按年鉴征稿通知要求在4月30日前报送文稿。与此同时,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还要积极为《内蒙古史志》刊物中的“盟市园地”栏目供稿,这也是宣传盟市、旗县(市区)的一个窗口,希望各盟市重视这项工作。
(三)做好信息化建设后续工作。
2013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已交付使用。今年工作重点:一是做好数据库建设,加快纸质版志书、年鉴和相关资料的数字化转换;二是抓好相关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三是全面完成与各盟市联网。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照或借鉴锡林郭勒盟史志办建网模式加快建设史志网,实现与“内蒙古自治区情网”联网,基本达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进而实现全区地方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全覆盖。这项工作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区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网络连接。
(四)做好纪录片《方志内蒙古》的拍摄工作。
文献纪录片《方志内蒙古》的拍摄是一项浩大而有意义的工程,已得到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方志内蒙古(呼和浩特集)》的样片已制作完成,今年将陆续启动包头、通辽、阿拉善、赤峰、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盟市的拍摄工作。由于其他分集的主要资料来源于各盟市、旗县(市区)的考古文化遗产、博物馆馆藏、文史档案、地方志书等,所以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早做好相关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拍摄方案和策划拍摄细则,对收集好的地方文献资料、历史文化遗产、图片、实物进行梳理,及早完成本盟市纪实片的拍摄提纲,要借鉴拍摄《方志内蒙古(呼和浩特集)》的实际经验和做法,有关盟市要及早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与电视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拍摄进度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其他分集的拍摄工作,力争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今年的拍摄任务。
(五)加强资料建设。
我区的资料建设相对滞后,全区重编纂轻资料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收集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起搜集、整理、保存的长效机制,旧志整理工作也进展得不顺利。针对这些情况,全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料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资料室规章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加强资料室管理;二是在向部门搜征集资料为主要渠道的基础上,开拓更多的收集渠道,如通过组织社会调查,向行业协会征集资料,与我区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高校专业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积极收集资料;三是要有资料征集专项资金,每年有计划地通过征购、交换等多渠道增加一批地情资料。同时要重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盟市、委办厅局要及时准确向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
(六)努力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
今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全面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1996—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 》《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 》、《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的征集编纂工作。这是今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一些新工作、新任务,也是我们解放思想、创新地方志工作思路的新举措,各盟市、委办厅局和有关大企业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征稿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图片的征集上报工作。
今年年初,自治区政府领导在听取全区地方志工作汇报时指出:地方志是一座富矿,要搞好开发利用。我想,这对于我们开展工作有着非常深远的指导意义,地方志工作不应只停留或满足于编修志书、年鉴上,我们要把思路扩展一些,眼界放宽一些,在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方面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主动地开展工作,把精气神更好地运用在对地方志这一富矿的开采和挖掘上。我们拍摄文献纪录片《方志内蒙古》,就是想以影视资料的形式反映和保存内蒙古的历史和文化;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就是要以照片形式客观真实记录历史;举办全区方志系统摄影书画比赛,选编出版《方志艺苑》、《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就是想以艺术的形式展示地方志工作的风貌,反映内蒙古的风土民情。这些都是对拓宽全区地方志工作领域的一种尝试和探索。
目前,我区地方志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不管外部环境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始终保有对方志事业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各盟市地方志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组织、督查的职责,增强地方志工作的紧迫感与事业心,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既要多与地方政府相关领导请示汇报,引起领导的认可和重视,也要多加强与外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主动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引起社会的关注。总之,全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只有主动创新,拓宽领域,建立面向社会面向大众面向未来的全新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修志新格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地方志事业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方志工作者要有勇气,要有激情,要有思路,要能自强,要有一颗热爱方志事业的责任心。让我们并肩携手,充分整合和开发地方志资源,为创造内蒙古地方志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