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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 【志鉴论坛】附录内容的选择与编排
  • 【摘要】附录是志书和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附录在志书和年鉴中带有依附性、前瞻性、平衡性和全局性。本文以实例为证,举一反三,从大事记附录、分志附录、人物传记附录和艺文志附录几个层面,分别阐述附录内容的选择与编排。      

    【关键词】附录  志书  年鉴  选择   

    当前,全国、全省第二轮修志和一年一鉴的编纂工作正有序推进。无论志书还是年鉴,按述、记、志、传、录、图、表排列,  “录”是其中之一,是志书和年鉴的组成部分。附录的选择与编排,定位准确,记述得体,编排到位,直接关系到志书、年鉴的质量和完整。  

    附录在一般作品中是作为正文的补充部分,它的作用是便于读者查考有关作者的情况、有关内容的背景、有关问题的资料,从而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地理解书籍或文章的正文;是在正文后面附加与正文有关的文字、表格和图片,包括与正文有关的文章、文件、年谱、年表、图表、索引、大事记、译名对照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①。在志书和年鉴的编纂过程中,附录是作为与述、记、志、传、图、表并列的内容之一,带有依附性、前瞻性、平衡性和全局性。因此,志书和年鉴除“述(序)”“特载”“凡例”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附录”而外,其余的大事记、分志、人物传记、图表等,都可以根据与正文的关系来确定,以增加附录的形式来补充主体内容,从而保证志书、年鉴的完整与和谐。笔者就如何选择与编排志书与年鉴中的附录作以下讨论。  

       

    一、大事记附录  

    (一)第二轮志书续上轮志书的补记。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轮修志,上限一般情况下是接续旧志,从清末或民国时期开始,下迄20世纪80年代为限,个别地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至80年代没有“通志”,形成“断代”,而且这一时期的修志工作普遍存在时间仓促、人才匮乏、经验不足、急于出书乃至财力物力不济等诸多主客观因素,从而导致首轮修志中的盲目性和松散性,致使有的志书质量不高,而且遗漏缺项多。有的地方未尽附录之用,或不应入附录者纳入附录,或资料选择不当,或未处理好与正文的关系,特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末,近半个世纪的历史记载资料奇缺,颇难真实反映出动荡复杂多变的社会历史面貌,如“文化大革命”十年动荡时期的资料记述几乎为零,这几乎等于是从历史上抽掉了这个十年,成了一段真空时代;对这一时期的记述,较普遍的做法是直接抄写有关会议文件应付了事。要弥补上述缺陷,用时代发展的眼光来看,好些地方都需要在第二轮修志中采取附录的形式来加以补记和追述。如内江市《资中县志》  (1986-2005)卷附录,就对上轮志书20世纪50年代的“征粮剿匪”、“镇反运动”、“土地改革”、“整风反右”和“文化大革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大事记内容作了补记②。这不仅符合修志的体例和方法,而且对上轮志书的衔接和递进,起到了承前启后的“附录”作用,值得参考。  

    (二)第二轮志书、年鉴中的大事记附录。大事记是指一个地方一段时期内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作为一方之全史的志书和一年一鉴的地方综合年鉴来说,大事记作为志书与年鉴的重要内容,不可或缺,此其一;其二,有的事项在编纂过程中不够大事记级别,在难以取舍的情况下,可采用附录选入的办法解决。例如2007年×月×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在由成都去重庆的途中,顺道参观了××市正在举办的××活动,但只是“路过”“顺道参观”而已,并没有对该市或者该项活动做出具体指示和批示,对该地区的发展作用影响不大,而该市在第二轮修志和次年年鉴编纂时,均把这件事作为大事记选入首例头条。笔者认为,像这种材料如弃之则不妥,但作为大事记选入又无具体事实说明,更没有文字记录和讲话内容作为依据,相较而言,把它作为一项大事记附录放在头版头条,就比较合适。又如某市2011年所编2010年年鉴,把该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作为大事记来记载。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可以说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在响应,如果说把“正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作为大事记来选入,实为不妥,但作为一项大事记附录选入,则稍显恰当。再如第二轮志书记载灾害的内容,大多采用附录的形式选入。如《内江县志》(巴蜀书社1994年版)在记述灾害性天气时,在附录历代水旱灾害的同时,就选用1981712日至14日沱江河特大洪水照片多幅,凸显内江县城及资中、资阳、简阳等地遭水灾情况,使读者感同身受内江人民的苦难遭遇;该志同时还把政府部门、企事业有关单位在防灾中所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及具体有效的操作方法,以适当的方式收入附录③,既体现了志书的科学性,又增添了志书的前瞻性和史料性,值得参考。  

    (三)补遗与勘误。所谓补遗,就是补充“遗失”或者说“缺漏”的内容;所谓勘误,按行话说就是后志对前志的错误之处如笔误、误记、讹传、空穴来风等进行校正、纠正乃至正本清源。补遗与勘误是续志与前志相衔接的重要体现,是续志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前面说过,由于上轮志书人力、物力和经验的缺乏,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和资料征集的困难以及志稿校对时的疏漏等原因,致使我省不少已经出版发行的志书存在不少错误和遗漏的地方,如时间地点的错误,人名事件的错误,对某件事某个人张冠李戴或李代桃僵的错误;对历史大事的遗漏,对历史名人的遗漏,对重要著作的遗漏等等;所以补遗、勘误、辨证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正如方志学家章学诚所言:“如前志无憾,当续其所有,前志有厥当补其所无。”④因此,做好前后志的衔接,续志除记前志之后发生的事件外,还应做到补前志之缺,祥前志之简,正前志之误。至于补遗方面,一是可采取明补的形式,二是可采取暗补的形式。所谓明补,即明确指出原文中遗漏的事物或事项;所谓暗补,即在原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如在首轮修志中关于世家、族谱的内容,就很少有这方面的记载,在第二轮修志中就可以作为补记予以录入。至于对前志勘误,则首先要厘清和认准什么是“误”,做到“无征不信”,才可能对误勘正,对症下药。所以,我们在第二轮修志乃至年鉴编纂过程中,均可采用附录的形式对前志、前鉴进行补遗勘误。  

       

    二、经济、社会、民生附录  

    经济、社会、民生,是新志和年鉴编纂的主体工程。在附录中,可采用重点选择、分类记述和列表的形式来附录这些被主体所不记述的“余料”。如在年鉴附录中设“便民信息”条目,其中如市民关心的房价、物价、社保、医保、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住房条件、婚姻家庭、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情况、住房公积金转移支取等;在便民附录中,可考虑设市(区)、县政府政务中心办公地点(包括服务内容及行车路线等)、社区水、电、气缴费网点、城市公交路线、火车时刻表、电子商务、美食一条街等;经济门类附录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对外经济、国内贸易、交通运输、邮电、旅游、金融、保险等,可列表、可简述的形式附录志书和年鉴主体不能承载的内容。又如四川《绵阳年鉴》2012年卷就设有附录:四川省各地市州国民经济重要指标、西部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各市州农村居民均纯收入和绵阳2011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四大表格体系,值得借鉴。另外,在这类附录内容的选材上,还可在编写体例上进行创新尝试,即把一些集中反映社会特征的口述文体、新闻报道等不宜直接载入志书年鉴的资料,采取附录的方式收入,例如《补锅匠——从一门消失了的营生手艺看城乡居民生活的嬗变》,从而丰富志书的表现形式和增强志书的可读性。  

       

    三、人物附录  

    旧志记载人物有“一部志书半部人”之说,可见人物志之重要。因此编纂好人物志,不仅是因为人物志是志书中的重要内容,而且人物志是志书“资治、教化、育人”的需要。旧志入志人物的标准,从历代修志看,其入志人物虽大抵承袭传统,但都有一定取舍标准。宋代陈耆卿所撰《赤城志》对入志人物就有规定:  “盖非有勋业不传,非有名节不传,非有文艺不传。无是三者而非有爵位则不传,爵位之传与彼三者之传又大有经庭宜。”⑤可见对入志人物的要求是何等重要。然而,尽管旧志对入志人物要求甚高,且有“生不立传”之虞,但“对人物之遗漏,之误判,盖有甚者”或“当入者未入,不当入而入者,不乏其人”  (同上)。198510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新修方志的几点意见》提出,在人物志的编纂中,以“革命斗争和生产建设中的模范人物志为重点”的标准。新方志编纂工作30年来,在人物志的编纂实践中,对人物的标准及编纂方法一直处于探讨和争论中。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以笔者有限阅历,认为可采用下列四种方法一试:(一)凡对入志人物颇有争议,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入志的人物,可在第二轮修志中选入附录补记,以体现新志书的严肃性;(二)对本地区历史发展进程起过重大作用,具有重大贡献和影响,但因“籍贯”问题未能入志的人物,可选人附录记载,以体现新志书的人文性;(三)应当把那些受到党纪国法处理,对社会具有重大反面影响的人物(包括贪官)也收入附录,以体现新志书的警示性;(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且有一定专长和特殊技能,或者荣获过省部级以上的英雄模范人物、见义勇为人物等,可采用列表形式选入附录,以体现新志书的包容性。  

       

    四、文艺作品附录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一)对上轮志书中所遗漏的古代名人的且有一定影响的诗文作品进行补记;(二)对于长篇小说或其它长篇文艺作品,可采用编写作者简介和作品内容提要的方法收入附录;(三)对有一定影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中短篇文艺作品,可采用列表的方法标示作品形式,收入附录。  

      总之,不管二轮志书也好,一年一鉴也罢,对附录内容的选择与编排,应根据各地区与各地区、各行业与各行业的不同情况而论。根据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以文献辑存为主,整理撰述为辅;以事关地方发展的文献为主,有关修志的文献为辅;⑥同时,附录的资料可以是原始资料的原文,也可以摘录与记述主题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原始资料的文、句须按原文照录,灵活掌握,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主观臆断,不能舍本逐末,不能以偏概全.这是志书年鉴附录的选择原则,也是志书年鉴的编排尺度。  

       

    参考文献:  

    ①师旷《媒体经营与文化传播》第九届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佳作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  

    ②《资中县志》(1986-2005)巴蜀书社1997年版  

    ③《内江县志》巴蜀书社1994年版  

    ④清·章学诚《修志十议》  

    ⑤宋·陈耆卿《赤诚志》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  

    ⑥何瑞明《续修市县志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四川省地方志论文选》2011年版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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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附录是志书和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附录在志书和年鉴中带有依附性、前瞻性、平衡性和全局性。本文以实例为证,举一反三,从大事记附录、分志附录、人物传记附录和艺文志附录几个层面,分别阐述附录内容的选择与编排。      

    【关键词】附录  志书  年鉴  选择   

    当前,全国、全省第二轮修志和一年一鉴的编纂工作正有序推进。无论志书还是年鉴,按述、记、志、传、录、图、表排列,  “录”是其中之一,是志书和年鉴的组成部分。附录的选择与编排,定位准确,记述得体,编排到位,直接关系到志书、年鉴的质量和完整。  

    附录在一般作品中是作为正文的补充部分,它的作用是便于读者查考有关作者的情况、有关内容的背景、有关问题的资料,从而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地理解书籍或文章的正文;是在正文后面附加与正文有关的文字、表格和图片,包括与正文有关的文章、文件、年谱、年表、图表、索引、大事记、译名对照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①。在志书和年鉴的编纂过程中,附录是作为与述、记、志、传、图、表并列的内容之一,带有依附性、前瞻性、平衡性和全局性。因此,志书和年鉴除“述(序)”“特载”“凡例”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附录”而外,其余的大事记、分志、人物传记、图表等,都可以根据与正文的关系来确定,以增加附录的形式来补充主体内容,从而保证志书、年鉴的完整与和谐。笔者就如何选择与编排志书与年鉴中的附录作以下讨论。  

       

    一、大事记附录  

    (一)第二轮志书续上轮志书的补记。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轮修志,上限一般情况下是接续旧志,从清末或民国时期开始,下迄20世纪80年代为限,个别地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至80年代没有“通志”,形成“断代”,而且这一时期的修志工作普遍存在时间仓促、人才匮乏、经验不足、急于出书乃至财力物力不济等诸多主客观因素,从而导致首轮修志中的盲目性和松散性,致使有的志书质量不高,而且遗漏缺项多。有的地方未尽附录之用,或不应入附录者纳入附录,或资料选择不当,或未处理好与正文的关系,特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末,近半个世纪的历史记载资料奇缺,颇难真实反映出动荡复杂多变的社会历史面貌,如“文化大革命”十年动荡时期的资料记述几乎为零,这几乎等于是从历史上抽掉了这个十年,成了一段真空时代;对这一时期的记述,较普遍的做法是直接抄写有关会议文件应付了事。要弥补上述缺陷,用时代发展的眼光来看,好些地方都需要在第二轮修志中采取附录的形式来加以补记和追述。如内江市《资中县志》  (1986-2005)卷附录,就对上轮志书20世纪50年代的“征粮剿匪”、“镇反运动”、“土地改革”、“整风反右”和“文化大革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大事记内容作了补记②。这不仅符合修志的体例和方法,而且对上轮志书的衔接和递进,起到了承前启后的“附录”作用,值得参考。  

    (二)第二轮志书、年鉴中的大事记附录。大事记是指一个地方一段时期内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作为一方之全史的志书和一年一鉴的地方综合年鉴来说,大事记作为志书与年鉴的重要内容,不可或缺,此其一;其二,有的事项在编纂过程中不够大事记级别,在难以取舍的情况下,可采用附录选入的办法解决。例如2007年×月×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在由成都去重庆的途中,顺道参观了××市正在举办的××活动,但只是“路过”“顺道参观”而已,并没有对该市或者该项活动做出具体指示和批示,对该地区的发展作用影响不大,而该市在第二轮修志和次年年鉴编纂时,均把这件事作为大事记选入首例头条。笔者认为,像这种材料如弃之则不妥,但作为大事记选入又无具体事实说明,更没有文字记录和讲话内容作为依据,相较而言,把它作为一项大事记附录放在头版头条,就比较合适。又如某市2011年所编2010年年鉴,把该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作为大事记来记载。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可以说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在响应,如果说把“正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作为大事记来选入,实为不妥,但作为一项大事记附录选入,则稍显恰当。再如第二轮志书记载灾害的内容,大多采用附录的形式选入。如《内江县志》(巴蜀书社1994年版)在记述灾害性天气时,在附录历代水旱灾害的同时,就选用1981712日至14日沱江河特大洪水照片多幅,凸显内江县城及资中、资阳、简阳等地遭水灾情况,使读者感同身受内江人民的苦难遭遇;该志同时还把政府部门、企事业有关单位在防灾中所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及具体有效的操作方法,以适当的方式收入附录③,既体现了志书的科学性,又增添了志书的前瞻性和史料性,值得参考。  

    (三)补遗与勘误。所谓补遗,就是补充“遗失”或者说“缺漏”的内容;所谓勘误,按行话说就是后志对前志的错误之处如笔误、误记、讹传、空穴来风等进行校正、纠正乃至正本清源。补遗与勘误是续志与前志相衔接的重要体现,是续志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前面说过,由于上轮志书人力、物力和经验的缺乏,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和资料征集的困难以及志稿校对时的疏漏等原因,致使我省不少已经出版发行的志书存在不少错误和遗漏的地方,如时间地点的错误,人名事件的错误,对某件事某个人张冠李戴或李代桃僵的错误;对历史大事的遗漏,对历史名人的遗漏,对重要著作的遗漏等等;所以补遗、勘误、辨证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正如方志学家章学诚所言:“如前志无憾,当续其所有,前志有厥当补其所无。”④因此,做好前后志的衔接,续志除记前志之后发生的事件外,还应做到补前志之缺,祥前志之简,正前志之误。至于补遗方面,一是可采取明补的形式,二是可采取暗补的形式。所谓明补,即明确指出原文中遗漏的事物或事项;所谓暗补,即在原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如在首轮修志中关于世家、族谱的内容,就很少有这方面的记载,在第二轮修志中就可以作为补记予以录入。至于对前志勘误,则首先要厘清和认准什么是“误”,做到“无征不信”,才可能对误勘正,对症下药。所以,我们在第二轮修志乃至年鉴编纂过程中,均可采用附录的形式对前志、前鉴进行补遗勘误。  

       

    二、经济、社会、民生附录  

    经济、社会、民生,是新志和年鉴编纂的主体工程。在附录中,可采用重点选择、分类记述和列表的形式来附录这些被主体所不记述的“余料”。如在年鉴附录中设“便民信息”条目,其中如市民关心的房价、物价、社保、医保、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住房条件、婚姻家庭、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情况、住房公积金转移支取等;在便民附录中,可考虑设市(区)、县政府政务中心办公地点(包括服务内容及行车路线等)、社区水、电、气缴费网点、城市公交路线、火车时刻表、电子商务、美食一条街等;经济门类附录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对外经济、国内贸易、交通运输、邮电、旅游、金融、保险等,可列表、可简述的形式附录志书和年鉴主体不能承载的内容。又如四川《绵阳年鉴》2012年卷就设有附录:四川省各地市州国民经济重要指标、西部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各市州农村居民均纯收入和绵阳2011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四大表格体系,值得借鉴。另外,在这类附录内容的选材上,还可在编写体例上进行创新尝试,即把一些集中反映社会特征的口述文体、新闻报道等不宜直接载入志书年鉴的资料,采取附录的方式收入,例如《补锅匠——从一门消失了的营生手艺看城乡居民生活的嬗变》,从而丰富志书的表现形式和增强志书的可读性。  

       

    三、人物附录  

    旧志记载人物有“一部志书半部人”之说,可见人物志之重要。因此编纂好人物志,不仅是因为人物志是志书中的重要内容,而且人物志是志书“资治、教化、育人”的需要。旧志入志人物的标准,从历代修志看,其入志人物虽大抵承袭传统,但都有一定取舍标准。宋代陈耆卿所撰《赤城志》对入志人物就有规定:  “盖非有勋业不传,非有名节不传,非有文艺不传。无是三者而非有爵位则不传,爵位之传与彼三者之传又大有经庭宜。”⑤可见对入志人物的要求是何等重要。然而,尽管旧志对入志人物要求甚高,且有“生不立传”之虞,但“对人物之遗漏,之误判,盖有甚者”或“当入者未入,不当入而入者,不乏其人”  (同上)。198510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新修方志的几点意见》提出,在人物志的编纂中,以“革命斗争和生产建设中的模范人物志为重点”的标准。新方志编纂工作30年来,在人物志的编纂实践中,对人物的标准及编纂方法一直处于探讨和争论中。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以笔者有限阅历,认为可采用下列四种方法一试:(一)凡对入志人物颇有争议,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入志的人物,可在第二轮修志中选入附录补记,以体现新志书的严肃性;(二)对本地区历史发展进程起过重大作用,具有重大贡献和影响,但因“籍贯”问题未能入志的人物,可选人附录记载,以体现新志书的人文性;(三)应当把那些受到党纪国法处理,对社会具有重大反面影响的人物(包括贪官)也收入附录,以体现新志书的警示性;(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且有一定专长和特殊技能,或者荣获过省部级以上的英雄模范人物、见义勇为人物等,可采用列表形式选入附录,以体现新志书的包容性。  

       

    四、文艺作品附录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一)对上轮志书中所遗漏的古代名人的且有一定影响的诗文作品进行补记;(二)对于长篇小说或其它长篇文艺作品,可采用编写作者简介和作品内容提要的方法收入附录;(三)对有一定影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中短篇文艺作品,可采用列表的方法标示作品形式,收入附录。  

      总之,不管二轮志书也好,一年一鉴也罢,对附录内容的选择与编排,应根据各地区与各地区、各行业与各行业的不同情况而论。根据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以文献辑存为主,整理撰述为辅;以事关地方发展的文献为主,有关修志的文献为辅;⑥同时,附录的资料可以是原始资料的原文,也可以摘录与记述主题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原始资料的文、句须按原文照录,灵活掌握,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主观臆断,不能舍本逐末,不能以偏概全.这是志书年鉴附录的选择原则,也是志书年鉴的编排尺度。  

       

    参考文献:  

    ①师旷《媒体经营与文化传播》第九届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佳作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  

    ②《资中县志》(1986-2005)巴蜀书社1997年版  

    ③《内江县志》巴蜀书社1994年版  

    ④清·章学诚《修志十议》  

    ⑤宋·陈耆卿《赤诚志》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  

    ⑥何瑞明《续修市县志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四川省地方志论文选》2011年版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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