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况】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接待旅游者9805.32万人次,同比增长15.19%;旅游收入2714.7亿元,同比增长20.3%。其中,接待国内游客9627.41万人次,同比增长15.27%,国内旅游收入2635.56亿元,同比增长20.14%;接待入境游客177.91万人次,增长10.65%,入境旅游创汇11.39亿美元,增长18.4%。旅游收入对GDP的综合贡献率12.6%,对第三产业的综合贡献率32.2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综合贡献率38.51%。旅游直接并带动间接就业165.78万人。
【旅游产业规模】 截至年底,全区注册旅行社976家,比上年增加10家,其中组团社85家、边境社48家、赴台社7家。星级饭店335家。其中:5星级10家,4星级39家。A级旅游景区337家,其中5A级3家,4A级97家。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全区休闲农牧业旅游与乡村示范点597家。其中:国家级17家,自治区级82家;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6个,其中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18个。乡村旅游接待户4317家,其中星级家庭接待户462家。旅游企业集团公司20家,旅游商品企业414家,旅游运输企业35家。持证导游12 600名。
【旅游基地建设】 全年新开工旅游项目59个,在建项目累计233个,完成旅游投资387亿元,同比增长16.56%。共有60多个景区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其中,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成功创建成为5A级旅游景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五当召旅游区、阿斯哈图石林旅游区和额济纳胡杨林旅游区通过国家5A级景区资源评价;康巴什乌兰沐伦国家旅游度假区审批程序已经启动;敖汉温泉城等10家旅游区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阿拉善、鄂尔多斯、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多伦县等14个地区分两批进入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单位。土默特右旗西湾村创建成为全国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五原县、宁城县创建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伊利实业集团公司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鄂尔多斯东胜区和赤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厕所革命】 扩大厕所革命实施范围到交通沿线、城镇和农村牧区等场所,争取国家厕所专项资金1300万元,投入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1100万元和1亿元地方债支持厕所建设,带动各盟市累计投入厕所建设资金3.69亿元,建成厕所1147座(不含各盟市集中定制的1000座移动水冲式厕所),同比增长48%,建成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八位。
【旅游扶贫与乡村旅游】 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实施美丽乡村扶贫、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创客基地”和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指导阿荣旗、宁城县、和林县、五原县完成“百县千乡万村”试点方案。截至年底,全区有576个村(嘎查)开展农村牧区旅游,其中57个国贫、区贫旗县有294个村(嘎查),带动农牧民直接从业15万人,间接从业60多万人。全年接待乡村旅游游客超过30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实现乡村旅游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21.8%。近3.5万贫困人口通过旅游脱贫,占2016年全区脱贫人口24万人的14.5%。
【体制机制创新】 6月12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自治区旅游产业研究开发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数据中心牌子,承担旅游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开展旅游经济核算、旅游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旅游统计等工作。推进伊金霍洛旗、磴口县、克什克腾旗、阿拉善左旗和达尔罕茂名安联合旗成立旅游警察。
【宣传营销】 突出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在党中央电视台1套和新闻频道《新闻30分》《朝闻天下》和《今日说法》3个时段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30秒旅游形象广告,累计7.4亿观众收看过内蒙古旅游形象广告,平均每人收看8.3次。继续与中青旅集团开展营销战略合作,实现旅游营销的精准化和专业化。组织开展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客源地的线上线下精准营销,形成立体式、广覆盖、高强度的旅游宣传营销态势。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国际旅展(含港澳台)6次,主题旅游线路推广活动5次,国际旅游交流活动3次;自主组团参加国际会议和推广活动6次;组织入境宣传2次。对外宣传推广活动覆盖了俄罗斯、蒙古国、韩国、日本,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等内蒙古主要入境客源市场,有效拓展了澳洲、欧洲、东南亚等远程客源市场。
【冬季旅游营销和开发】 加强冬季广告宣传,从11月份开始,连续3个月在党中央电视台1套和13套《今日说法》和《朝闻天下》时段,播出15秒冬季专题广告。组织开展第二届内蒙古冬季旅游万里大巡游活动。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冬季营业景区181个、休闲农牧业点和乡村牧区家庭接待户103个,累计接待游客909万人次,同比增长83.4%;营业收入15.13亿元,同比增长55.1%。
【旅游行业管理】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104号),加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力度,与商务、工商、质监、交通、文化等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旅游纪念品市场、旅游食品安全、旅游市场文化经营活动等领域进行专项督查,有效打击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自治区旅游市场平稳运行。全系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700多次,全年受理旅游投诉297件,办结295起,结案率99.33%。全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文明旅游】 与自治区文明办建立文明旅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文明旅游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印发《2016年文明旅游工作方案》,提出文明旅游行动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组织开展“为中国加分,为内蒙古喝彩”文明旅游公益活动,已完成启动仪式和全年的主题活动宣传工作,推荐文明旅游公益大使。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主题活动,深入宣传“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理念。
【智慧旅游】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信息化发展纲要(2016—2020)》和《内蒙古智慧旅游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建成全区旅游目的地综合平台、区直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OA系统)并投入使用。完成旅游政务网、旅游资讯网改版升级,上线运营。强化旅游线上营销和互动,与百度、搜狐、人民网、新华网、正北方网等门户和旅游网站深度合作。政务网和资讯网总访问量30多万人次;微信共发布资讯1848条,总阅读量超过500万人次,微信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各省旅游局(委)前10名,清博指数(中国新媒体大数据权威平台)排名多次进入全国前三位;微博共发布资讯1500余条,总阅读量超过900万人次。
【融合发展】 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与自治区交通厅印发《自治区旅游公路“十三五”规划》;与呼和浩特铁路局开展联合推介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南方”草原专列旅游。
【旅游合作】 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成立“草原—首都—长城—滨海生态文明旅游联盟,推进旅游一体化发展。与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香港旅游业议会分别签署《关于加强旅游交流合作的备忘录(协议)》,在加强市场互动、业内交流、监管协作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继续完善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参加第三次联席会议;将中俄蒙旅游合作上升到国家层面,推动国家旅游局在自治区召开首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牵头成立“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万里茶道”成为国家推广的十大国际旅游品牌之一,列入国家推广计划。
【两区建设】 呼伦贝尔、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阿尔山、达茂、甘其毛都、策克8个边境旅游实验区方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国家旅游局。满洲里、阿尔山跨境旅游合作区方案已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旅游商品开发】 推广“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品牌,重点在呼伦贝尔市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5个;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包头市建设大型旅游购物综合体。
【旅游节庆活动】 主办4项自治区级旅游节庆活动。5月,在赤峰市举办“5·19中国旅游日”内蒙古分会场活动;7月,在呼和浩特市敕勒川风景区举办第二十七届内蒙古草原旅游那达慕暨第十三届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在二连浩特市举办“茶叶之路”文化旅游节;12月,在满洲里举办中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冰雪节暨中俄蒙选美大赛。
(撰稿人:苏志刚)
【概况】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接待旅游者9805.32万人次,同比增长15.19%;旅游收入2714.7亿元,同比增长20.3%。其中,接待国内游客9627.41万人次,同比增长15.27%,国内旅游收入2635.56亿元,同比增长20.14%;接待入境游客177.91万人次,增长10.65%,入境旅游创汇11.39亿美元,增长18.4%。旅游收入对GDP的综合贡献率12.6%,对第三产业的综合贡献率32.2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综合贡献率38.51%。旅游直接并带动间接就业165.78万人。
【旅游产业规模】 截至年底,全区注册旅行社976家,比上年增加10家,其中组团社85家、边境社48家、赴台社7家。星级饭店335家。其中:5星级10家,4星级39家。A级旅游景区337家,其中5A级3家,4A级97家。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全区休闲农牧业旅游与乡村示范点597家。其中:国家级17家,自治区级82家;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6个,其中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18个。乡村旅游接待户4317家,其中星级家庭接待户462家。旅游企业集团公司20家,旅游商品企业414家,旅游运输企业35家。持证导游12 600名。
【旅游基地建设】 全年新开工旅游项目59个,在建项目累计233个,完成旅游投资387亿元,同比增长16.56%。共有60多个景区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其中,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成功创建成为5A级旅游景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五当召旅游区、阿斯哈图石林旅游区和额济纳胡杨林旅游区通过国家5A级景区资源评价;康巴什乌兰沐伦国家旅游度假区审批程序已经启动;敖汉温泉城等10家旅游区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阿拉善、鄂尔多斯、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多伦县等14个地区分两批进入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单位。土默特右旗西湾村创建成为全国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五原县、宁城县创建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伊利实业集团公司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鄂尔多斯东胜区和赤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厕所革命】 扩大厕所革命实施范围到交通沿线、城镇和农村牧区等场所,争取国家厕所专项资金1300万元,投入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1100万元和1亿元地方债支持厕所建设,带动各盟市累计投入厕所建设资金3.69亿元,建成厕所1147座(不含各盟市集中定制的1000座移动水冲式厕所),同比增长48%,建成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八位。
【旅游扶贫与乡村旅游】 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实施美丽乡村扶贫、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创客基地”和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指导阿荣旗、宁城县、和林县、五原县完成“百县千乡万村”试点方案。截至年底,全区有576个村(嘎查)开展农村牧区旅游,其中57个国贫、区贫旗县有294个村(嘎查),带动农牧民直接从业15万人,间接从业60多万人。全年接待乡村旅游游客超过30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实现乡村旅游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21.8%。近3.5万贫困人口通过旅游脱贫,占2016年全区脱贫人口24万人的14.5%。
【体制机制创新】 6月12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自治区旅游产业研究开发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数据中心牌子,承担旅游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开展旅游经济核算、旅游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旅游统计等工作。推进伊金霍洛旗、磴口县、克什克腾旗、阿拉善左旗和达尔罕茂名安联合旗成立旅游警察。
【宣传营销】 突出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在党中央电视台1套和新闻频道《新闻30分》《朝闻天下》和《今日说法》3个时段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30秒旅游形象广告,累计7.4亿观众收看过内蒙古旅游形象广告,平均每人收看8.3次。继续与中青旅集团开展营销战略合作,实现旅游营销的精准化和专业化。组织开展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客源地的线上线下精准营销,形成立体式、广覆盖、高强度的旅游宣传营销态势。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国际旅展(含港澳台)6次,主题旅游线路推广活动5次,国际旅游交流活动3次;自主组团参加国际会议和推广活动6次;组织入境宣传2次。对外宣传推广活动覆盖了俄罗斯、蒙古国、韩国、日本,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等内蒙古主要入境客源市场,有效拓展了澳洲、欧洲、东南亚等远程客源市场。
【冬季旅游营销和开发】 加强冬季广告宣传,从11月份开始,连续3个月在党中央电视台1套和13套《今日说法》和《朝闻天下》时段,播出15秒冬季专题广告。组织开展第二届内蒙古冬季旅游万里大巡游活动。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冬季营业景区181个、休闲农牧业点和乡村牧区家庭接待户103个,累计接待游客909万人次,同比增长83.4%;营业收入15.13亿元,同比增长55.1%。
【旅游行业管理】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104号),加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力度,与商务、工商、质监、交通、文化等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旅游纪念品市场、旅游食品安全、旅游市场文化经营活动等领域进行专项督查,有效打击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自治区旅游市场平稳运行。全系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700多次,全年受理旅游投诉297件,办结295起,结案率99.33%。全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文明旅游】 与自治区文明办建立文明旅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文明旅游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印发《2016年文明旅游工作方案》,提出文明旅游行动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组织开展“为中国加分,为内蒙古喝彩”文明旅游公益活动,已完成启动仪式和全年的主题活动宣传工作,推荐文明旅游公益大使。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主题活动,深入宣传“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理念。
【智慧旅游】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信息化发展纲要(2016—2020)》和《内蒙古智慧旅游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建成全区旅游目的地综合平台、区直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OA系统)并投入使用。完成旅游政务网、旅游资讯网改版升级,上线运营。强化旅游线上营销和互动,与百度、搜狐、人民网、新华网、正北方网等门户和旅游网站深度合作。政务网和资讯网总访问量30多万人次;微信共发布资讯1848条,总阅读量超过500万人次,微信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各省旅游局(委)前10名,清博指数(中国新媒体大数据权威平台)排名多次进入全国前三位;微博共发布资讯1500余条,总阅读量超过900万人次。
【融合发展】 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与自治区交通厅印发《自治区旅游公路“十三五”规划》;与呼和浩特铁路局开展联合推介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南方”草原专列旅游。
【旅游合作】 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成立“草原—首都—长城—滨海生态文明旅游联盟,推进旅游一体化发展。与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香港旅游业议会分别签署《关于加强旅游交流合作的备忘录(协议)》,在加强市场互动、业内交流、监管协作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继续完善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参加第三次联席会议;将中俄蒙旅游合作上升到国家层面,推动国家旅游局在自治区召开首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牵头成立“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万里茶道”成为国家推广的十大国际旅游品牌之一,列入国家推广计划。
【两区建设】 呼伦贝尔、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阿尔山、达茂、甘其毛都、策克8个边境旅游实验区方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国家旅游局。满洲里、阿尔山跨境旅游合作区方案已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旅游商品开发】 推广“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品牌,重点在呼伦贝尔市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5个;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包头市建设大型旅游购物综合体。
【旅游节庆活动】 主办4项自治区级旅游节庆活动。5月,在赤峰市举办“5·19中国旅游日”内蒙古分会场活动;7月,在呼和浩特市敕勒川风景区举办第二十七届内蒙古草原旅游那达慕暨第十三届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在二连浩特市举办“茶叶之路”文化旅游节;12月,在满洲里举办中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冰雪节暨中俄蒙选美大赛。
(撰稿人:苏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