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7卷  /  企业概况

2017卷

  •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和经费自理的自治区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全区2500万人口的食盐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承担着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下设14个全资子公司,在10个盟市设盐业公司(盐务局),在82个旗、县、市区设有82个配送中心(盐务局),在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有20万吨/年真空精制盐场、呼和浩特远通公司有3.5万吨/年畜牧用盐生产线一条。

    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在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盐改新政出台,行业经营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以持续不断地改革和强化管理为抓手,调结构,拓市场,促提升,保持了企业经济运行基本稳定。全年销售盐品26.2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其中,非盐收入实现5895.5万元;实现利润4415.45万元;上缴税金8336.74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44亿元。

    【盐品经营】  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局)将产品升级、品牌建设有机结合。“母亲湖”牌大青盐获批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中国盐业生产企业中唯一一家获得此标志的企业,开创了盐业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先河。“黑河”牌舔块产品通过中国标准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和欧盟标准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荣获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品牌塑造为内蒙古盐业产销一体、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食盐种类达到6个品类90多个品种,形成梯次结构。涵盖海盐、井矿盐、湖盐,既有碘盐、各种腌制盐等普通食盐,也有精纯盐、竹盐等中高档食盐,还有低钠盐、无碘盐等功能食盐。食盐品种多样,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目前,全区食盐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秩序稳定。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99%以上,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渠道建设】  顺应市场形势发展,持续打造直达配送为基础,自营店、电商平台相融合的三位一体营销网络,掌控市场终端,实现渠道增值。同中国石油内蒙古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享渠道资源、配送服务,扩充商品供应链,互利共赢。不断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自营店、加盟店、合作店、店中店等构造的渠道网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链接连锁经营,大力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利用成熟的应用技术,量身定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的电商平台—盐宝,向“传统国企+互联网”创新模式转型。

    【市场监管】  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持续加强盐业市场管理。调增盐政编制,配备新的盐政执法车辆,核增执法经费,会同工商、公安、食药监、质监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盐业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整顿,确保盐业市场健康稳定和食盐安全。全区出动盐政执法人员6.1万人次,检查销售网点17.2万个,用盐单位3.67万个,发放宣传资料47.47万份。查获涉盐违法案件1209起;查获违法盐产品1702吨。

    【项目建设】  年产20万吨真空精制盐项目顺利投产,奠定了产销一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局)出产的天然、绿色、健康的“母亲湖”牌大青盐,质量达国标优级标准,投放市场后反响良好,促进了自治区制盐工艺水平提升。远通公司3.5万吨畜牧用盐生产线技改扩能顺利完成,产能国内最大,产品质量大幅提高。积极推进房地产资源开发利用,对赤峰、呼伦贝尔、兴安盟等地盐业配送中心仓库、沿街房产进行定向性结构改造、功能性再造,增加2867.97平方米经营性资产,用于出租,形成持续稳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结构调整】  立足提质增效,推进营销转型。拓展生存空间,多元经营。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局)发挥现有销售网络、渠道作用,与陕西西凤集团、北京山接水连国际贸易公司、中盐国本、贵州盐业总公司、阿尔山矿泉水厂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采取“集中采购、各地分销”和“因企制宜,自主选择”等方式,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务。经销系列特色产品、日常用品、洗化用品、粮油食品等四大类近100个品种,增加盈利空间,改变经营单一的局面,解决领域单一的问题。

    【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压缩机关编制,充实一线,精简辅助用工和临时用工168人。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2016年度督察督办工作任务分解表》,讨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落实2016年重点推进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严控费用支出,生产企业全面推进定额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持续优化薪酬分配机制,降低基薪,提高提成比例,细化奖励提成方案,分板块、区域、品种进行考核分配,任务细化到人,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加强信息化对管控的支撑。发挥以财务业务为核心的ERP系统在集团管控上的动态监测预警作用。每月对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和监控,下发通报,管控经济运行。完成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包括薪酬模块)搭建,实现全系统范围内的人事数据共享、数据标准化和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围绕盐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总体思路,探索创新企业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从严从实抓党务建设,为改革发展助劲添力。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相结合,宣传引领聚合力。结合盐业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形势,紧扣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及宣传引领工作。引导广大员工以积极的心态正确应对即将变化的形势,变压力为动力,上下同欲,攻坚克难。压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正本清源。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职能部门 “三重监督”作用,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进行监督。通过党委带动、纪委推动、行政行动,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和实物资产处置均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行阳光采购和进场交易。物资采购节资率平均14%以上。着力压缩行政支出、非生产性费用,差旅费、办公费同比下降22%39.5%。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清白做人,干净做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凝聚了公司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盐宝’电商平台项目正式立项】  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公司借助互联网之力,打造电商、传统渠道和实体门店融合的全渠道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构建情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盐宝”电商平台项目正式立项,并确定以元泰公司为基础平台和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包头、赤峰3家盐业公司为试点单位。

    【与重庆盐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良在公司本部会见重庆盐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克林一行5人。自治区盐业公司、重庆盐业集团深化合作、携手发展,本着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前双方就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的相关举措进行全面互动交流。自治区盐业公司副总经理林长安、工会主席马青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出台《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从20171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在履行告知程序后,以自有品牌进入流通销售领域。《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食盐监管专业化建设,实施盐务局、盐业公司政企分开。撤销自治区各级盐业公司加挂的盐务管理局牌子,将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监督职能划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盐务局现有人员,人随事走,增加相应编制,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荣誉】  自治区盐业公司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号;被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评为年度业绩考核A级企业并获“业绩优秀企业奖”。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总工会、工商联、国资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为全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号。

    (撰稿人:郑祯)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和经费自理的自治区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全区2500万人口的食盐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承担着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下设14个全资子公司,在10个盟市设盐业公司(盐务局),在82个旗、县、市区设有82个配送中心(盐务局),在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有20万吨/年真空精制盐场、呼和浩特远通公司有3.5万吨/年畜牧用盐生产线一条。

    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在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盐改新政出台,行业经营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以持续不断地改革和强化管理为抓手,调结构,拓市场,促提升,保持了企业经济运行基本稳定。全年销售盐品26.2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其中,非盐收入实现5895.5万元;实现利润4415.45万元;上缴税金8336.74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44亿元。

    【盐品经营】  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局)将产品升级、品牌建设有机结合。“母亲湖”牌大青盐获批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中国盐业生产企业中唯一一家获得此标志的企业,开创了盐业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先河。“黑河”牌舔块产品通过中国标准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和欧盟标准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荣获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品牌塑造为内蒙古盐业产销一体、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食盐种类达到6个品类90多个品种,形成梯次结构。涵盖海盐、井矿盐、湖盐,既有碘盐、各种腌制盐等普通食盐,也有精纯盐、竹盐等中高档食盐,还有低钠盐、无碘盐等功能食盐。食盐品种多样,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目前,全区食盐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秩序稳定。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99%以上,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渠道建设】  顺应市场形势发展,持续打造直达配送为基础,自营店、电商平台相融合的三位一体营销网络,掌控市场终端,实现渠道增值。同中国石油内蒙古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享渠道资源、配送服务,扩充商品供应链,互利共赢。不断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自营店、加盟店、合作店、店中店等构造的渠道网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链接连锁经营,大力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利用成熟的应用技术,量身定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的电商平台—盐宝,向“传统国企+互联网”创新模式转型。

    【市场监管】  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持续加强盐业市场管理。调增盐政编制,配备新的盐政执法车辆,核增执法经费,会同工商、公安、食药监、质监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盐业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整顿,确保盐业市场健康稳定和食盐安全。全区出动盐政执法人员6.1万人次,检查销售网点17.2万个,用盐单位3.67万个,发放宣传资料47.47万份。查获涉盐违法案件1209起;查获违法盐产品1702吨。

    【项目建设】  年产20万吨真空精制盐项目顺利投产,奠定了产销一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局)出产的天然、绿色、健康的“母亲湖”牌大青盐,质量达国标优级标准,投放市场后反响良好,促进了自治区制盐工艺水平提升。远通公司3.5万吨畜牧用盐生产线技改扩能顺利完成,产能国内最大,产品质量大幅提高。积极推进房地产资源开发利用,对赤峰、呼伦贝尔、兴安盟等地盐业配送中心仓库、沿街房产进行定向性结构改造、功能性再造,增加2867.97平方米经营性资产,用于出租,形成持续稳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结构调整】  立足提质增效,推进营销转型。拓展生存空间,多元经营。自治区盐业公司(盐业局)发挥现有销售网络、渠道作用,与陕西西凤集团、北京山接水连国际贸易公司、中盐国本、贵州盐业总公司、阿尔山矿泉水厂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采取“集中采购、各地分销”和“因企制宜,自主选择”等方式,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务。经销系列特色产品、日常用品、洗化用品、粮油食品等四大类近100个品种,增加盈利空间,改变经营单一的局面,解决领域单一的问题。

    【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压缩机关编制,充实一线,精简辅助用工和临时用工168人。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2016年度督察督办工作任务分解表》,讨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落实2016年重点推进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严控费用支出,生产企业全面推进定额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持续优化薪酬分配机制,降低基薪,提高提成比例,细化奖励提成方案,分板块、区域、品种进行考核分配,任务细化到人,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加强信息化对管控的支撑。发挥以财务业务为核心的ERP系统在集团管控上的动态监测预警作用。每月对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和监控,下发通报,管控经济运行。完成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包括薪酬模块)搭建,实现全系统范围内的人事数据共享、数据标准化和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围绕盐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总体思路,探索创新企业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从严从实抓党务建设,为改革发展助劲添力。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相结合,宣传引领聚合力。结合盐业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形势,紧扣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及宣传引领工作。引导广大员工以积极的心态正确应对即将变化的形势,变压力为动力,上下同欲,攻坚克难。压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正本清源。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职能部门 “三重监督”作用,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进行监督。通过党委带动、纪委推动、行政行动,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和实物资产处置均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行阳光采购和进场交易。物资采购节资率平均14%以上。着力压缩行政支出、非生产性费用,差旅费、办公费同比下降22%39.5%。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清白做人,干净做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凝聚了公司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盐宝’电商平台项目正式立项】  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公司借助互联网之力,打造电商、传统渠道和实体门店融合的全渠道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构建情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盐宝”电商平台项目正式立项,并确定以元泰公司为基础平台和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包头、赤峰3家盐业公司为试点单位。

    【与重庆盐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良在公司本部会见重庆盐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克林一行5人。自治区盐业公司、重庆盐业集团深化合作、携手发展,本着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前双方就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的相关举措进行全面互动交流。自治区盐业公司副总经理林长安、工会主席马青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出台《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从20171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在履行告知程序后,以自有品牌进入流通销售领域。《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食盐监管专业化建设,实施盐务局、盐业公司政企分开。撤销自治区各级盐业公司加挂的盐务管理局牌子,将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监督职能划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盐务局现有人员,人随事走,增加相应编制,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荣誉】  自治区盐业公司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号;被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评为年度业绩考核A级企业并获“业绩优秀企业奖”。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总工会、工商联、国资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为全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号。

    (撰稿人:郑祯)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