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况】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改革为动力、创新为活力、精益为潜力、管理为效力”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创新思维、科学统筹、培育品牌、稳定销量、提升结构、增加效益”的工作要求,突出经济发展主线,推进“五讲五树”全面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管理潜力、经济运行调控、规范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6项工作,促进全区行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全区烟草商业系统实现税利64.45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利润20.85亿元,同比下降21.35%。3项费用率为6.18%,同比增长2.41%。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分别同比下降18.89%、38.53%、177.29%。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127.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6.98%。
【专卖管理】 在协作机制建立方面,充分发挥与公安、邮政、交通、铁路等部门联合打击物流运输领域涉烟违法活动的机制作用;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与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建立联合打击走私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2016年,全区共查获违法涉烟案件5925起,同比增加44.83%。其中:假冒卷烟案件950起,同比增加35.52%;5万元以上假烟案件23起,同比增加53.33%。共查获假烟525.21万支,同比增加8.2%。罚没款共131.37万元,同比下降15.11%。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55人,同比增加12.24%,逮捕39人,同比下降2.5%;判刑18人,同比下降30.77%。继续强化打假破网工作力度,全区共破获制售假烟网络案件15起。其中:达到国标有13起,达到区标有2起。各单位积极会同海关等部门,及时查处走私贩私卷烟违法行为。全区共查获走私外烟131.98万支,下降1.5%;查获出口回流烟76.63万支,增长5296.48%。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开展“两节”“利剑三号” “飓风八号”和无证户清理整顿共4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保持全年不间断地对卷烟市场的监管态势。全年查扣假私烟733.82万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两公示” “双告知”工作,认真开展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卷烟经营】 2016年,全区烟草商业系统销售卷烟525.45亿支(105.09万箱),同比下降5.07%。实现卷烟销售收入263.09亿元,同比下降4.24%。完善修订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办法,规范品牌管理工作。按照全区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方案,全力抓好呼和浩特市公司试点工作和省级卷烟营销平台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消费者在哪里,我们就到哪里”卷烟营销活动。开展 “我是一线营销人员”工作体验活动、“走基层、访终端、进农村”市场调研活动、“营销创新,我们在践行”活动、营销业务流程优化活动和“向不规范营销行为说不”自查自纠活动。制订印发《2016年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全区已建成现代终端26 534户,占总户数25%。
【烟叶产销】 2016年,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降本增效、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围绕“控总量、抓规范、促增收”三个工作重点,落实“要坚守烟叶收购红线不动摇,在过程管理上下功夫,稳定民族地区、稳定产业扶贫、稳定烟叶干部队伍、稳定农户收入、稳定烟叶价格和补贴政策,坚决实现“三年调控”目标,严格落实国家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实现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总量的双控目标,保持烟叶生产的平稳发展”的具体工作要求,全区烟叶工作克服低温寡照和冰雹大风等各种不利气候因素影响,烟叶生产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局面。2016年,国家下达烟叶种植收购计划0.505万吨(10.1万担)、指导面积2.06万亩,实际生产0.5045万吨(10.09万担)、种植面积2.02万亩,从落实计划和种植环节有效控制了生产规模。签约烟农1012户,烟农户均种植面积20亩,保持适度规模种植水平和稳定的生产态势。严格按合同组织收购,全区收购烟叶0.4723万吨(9.4461万担),完成国家计划93.53%,较好地完成收购工作任务。烟叶收购均价18.91元/公斤,中上等烟比例82.56%、等级合格率82%、烟农实现户均销售收入8.83万元,保持较好种烟收益。2016年,实现烟叶税利0.67亿元,同比下降47.84%。其中,利润0.40亿元,同比下降50.67%。
【管理创新】 2016年,全区烟草行业牢牢把握“精益管理降本增效是内功”的基本定位,继续深入推进全区行业“3456”精益管理体系,围绕向管理要效益这一核心,以“全员营销、改善服务、提升结构、调整布局、错位销售”为主线,把精益管理和具体管理实践相结合,行业精益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400万元降本增效目标任务,实现利息收入3.46亿元。制定印发《经济精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确立“五全”工作模式(全盘性“三级目标”指标任务分解,全员性“三层责任”分级传导落实,全方位“四位一体”互动精益营销,全过程“四级监控”指标跟踪问效,全维度“三段改进”持续完善提升)。对标工作稳步提升。2016年全区对标指标26项。其中:全行业对标指标23项(包括烟叶指标8项),全区指标3项。全行业15项指标中,全区有3项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总资产贡献率、单项卷烟经营费用、客户满意度);1项指标达到全行业先进。
【党建工作】 全区烟草行业确立党建工作“12345”工作目标,即制作一本流程清晰、简明实用的基层服务手册,强化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换届两个重点,建立服务群众、党员教育管理和规章制度“三本台账”,实现群众意愿在一线了解、困难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作风在一线转变、党群关系在一线融洽,做到问题查找、解决措施、整改落实、执行监督、健全制度“五个到位”。健全党建工作“三个体系”。即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工作体系、党组织服务党员工作体系、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建立“五个一”党建工作机制,即成立1个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区烟草系统的党建工作由1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制定1个《全区烟草行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1个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并形成长效机制的要求,突出一个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不能有1个党员掉队的责任,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保障作用。持续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党建定期会议制、党建工作考核制,做到党建同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共召开23次专题会议部署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党建制度15个。在全区烟草系统重点开展党建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等专项整治。对14个盟市局(公司)党组班子进行党建全面工作考核,全面完成全区164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和2008年4月至2016年4月党费补缴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履行,突出全面监督主体责任的履行,突出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履行。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201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及《全区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纪检组约谈工作办法》《处级干部廉政监督台账管理办法》《全区行业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暂行办法》《区局(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个人重要事项备案承诺制度》等,并进行落实监督责任集体谈话。在全区烟草行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学习教育2个侧重点,通过打好学前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学习基础“三个基础”,建立定期会议、联系点、信息传递、督导检查“四项机制”,落实层层部署抓启动、区分层次抓学习、以上率下抓引领、专项治理抓规范、创新争优抓典型“五项措施”将学习教育有序推进。“全区烟草行业共开展“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辅导280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60次,组织专题研讨265次,党组成员赴联系点指导“两学一做”70次,党员撰写学习体会5412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排查。
【社会帮扶】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定点帮扶乌兰浩特市高根营子嘎查资金72万元。用于购置水稻收割机、水稻插秧机、耙地机和慰问贫(特)困户。
(撰稿人:关晓勇)
【概况】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改革为动力、创新为活力、精益为潜力、管理为效力”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创新思维、科学统筹、培育品牌、稳定销量、提升结构、增加效益”的工作要求,突出经济发展主线,推进“五讲五树”全面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管理潜力、经济运行调控、规范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6项工作,促进全区行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全区烟草商业系统实现税利64.45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利润20.85亿元,同比下降21.35%。3项费用率为6.18%,同比增长2.41%。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分别同比下降18.89%、38.53%、177.29%。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127.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6.98%。
【专卖管理】 在协作机制建立方面,充分发挥与公安、邮政、交通、铁路等部门联合打击物流运输领域涉烟违法活动的机制作用;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与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建立联合打击走私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2016年,全区共查获违法涉烟案件5925起,同比增加44.83%。其中:假冒卷烟案件950起,同比增加35.52%;5万元以上假烟案件23起,同比增加53.33%。共查获假烟525.21万支,同比增加8.2%。罚没款共131.37万元,同比下降15.11%。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55人,同比增加12.24%,逮捕39人,同比下降2.5%;判刑18人,同比下降30.77%。继续强化打假破网工作力度,全区共破获制售假烟网络案件15起。其中:达到国标有13起,达到区标有2起。各单位积极会同海关等部门,及时查处走私贩私卷烟违法行为。全区共查获走私外烟131.98万支,下降1.5%;查获出口回流烟76.63万支,增长5296.48%。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开展“两节”“利剑三号” “飓风八号”和无证户清理整顿共4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保持全年不间断地对卷烟市场的监管态势。全年查扣假私烟733.82万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两公示” “双告知”工作,认真开展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卷烟经营】 2016年,全区烟草商业系统销售卷烟525.45亿支(105.09万箱),同比下降5.07%。实现卷烟销售收入263.09亿元,同比下降4.24%。完善修订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办法,规范品牌管理工作。按照全区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方案,全力抓好呼和浩特市公司试点工作和省级卷烟营销平台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消费者在哪里,我们就到哪里”卷烟营销活动。开展 “我是一线营销人员”工作体验活动、“走基层、访终端、进农村”市场调研活动、“营销创新,我们在践行”活动、营销业务流程优化活动和“向不规范营销行为说不”自查自纠活动。制订印发《2016年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全区已建成现代终端26 534户,占总户数25%。
【烟叶产销】 2016年,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降本增效、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围绕“控总量、抓规范、促增收”三个工作重点,落实“要坚守烟叶收购红线不动摇,在过程管理上下功夫,稳定民族地区、稳定产业扶贫、稳定烟叶干部队伍、稳定农户收入、稳定烟叶价格和补贴政策,坚决实现“三年调控”目标,严格落实国家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实现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总量的双控目标,保持烟叶生产的平稳发展”的具体工作要求,全区烟叶工作克服低温寡照和冰雹大风等各种不利气候因素影响,烟叶生产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局面。2016年,国家下达烟叶种植收购计划0.505万吨(10.1万担)、指导面积2.06万亩,实际生产0.5045万吨(10.09万担)、种植面积2.02万亩,从落实计划和种植环节有效控制了生产规模。签约烟农1012户,烟农户均种植面积20亩,保持适度规模种植水平和稳定的生产态势。严格按合同组织收购,全区收购烟叶0.4723万吨(9.4461万担),完成国家计划93.53%,较好地完成收购工作任务。烟叶收购均价18.91元/公斤,中上等烟比例82.56%、等级合格率82%、烟农实现户均销售收入8.83万元,保持较好种烟收益。2016年,实现烟叶税利0.67亿元,同比下降47.84%。其中,利润0.40亿元,同比下降50.67%。
【管理创新】 2016年,全区烟草行业牢牢把握“精益管理降本增效是内功”的基本定位,继续深入推进全区行业“3456”精益管理体系,围绕向管理要效益这一核心,以“全员营销、改善服务、提升结构、调整布局、错位销售”为主线,把精益管理和具体管理实践相结合,行业精益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400万元降本增效目标任务,实现利息收入3.46亿元。制定印发《经济精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确立“五全”工作模式(全盘性“三级目标”指标任务分解,全员性“三层责任”分级传导落实,全方位“四位一体”互动精益营销,全过程“四级监控”指标跟踪问效,全维度“三段改进”持续完善提升)。对标工作稳步提升。2016年全区对标指标26项。其中:全行业对标指标23项(包括烟叶指标8项),全区指标3项。全行业15项指标中,全区有3项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总资产贡献率、单项卷烟经营费用、客户满意度);1项指标达到全行业先进。
【党建工作】 全区烟草行业确立党建工作“12345”工作目标,即制作一本流程清晰、简明实用的基层服务手册,强化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换届两个重点,建立服务群众、党员教育管理和规章制度“三本台账”,实现群众意愿在一线了解、困难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作风在一线转变、党群关系在一线融洽,做到问题查找、解决措施、整改落实、执行监督、健全制度“五个到位”。健全党建工作“三个体系”。即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工作体系、党组织服务党员工作体系、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建立“五个一”党建工作机制,即成立1个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区烟草系统的党建工作由1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制定1个《全区烟草行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1个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并形成长效机制的要求,突出一个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不能有1个党员掉队的责任,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保障作用。持续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党建定期会议制、党建工作考核制,做到党建同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共召开23次专题会议部署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党建制度15个。在全区烟草系统重点开展党建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等专项整治。对14个盟市局(公司)党组班子进行党建全面工作考核,全面完成全区164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和2008年4月至2016年4月党费补缴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履行,突出全面监督主体责任的履行,突出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履行。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201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及《全区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纪检组约谈工作办法》《处级干部廉政监督台账管理办法》《全区行业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暂行办法》《区局(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个人重要事项备案承诺制度》等,并进行落实监督责任集体谈话。在全区烟草行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学习教育2个侧重点,通过打好学前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学习基础“三个基础”,建立定期会议、联系点、信息传递、督导检查“四项机制”,落实层层部署抓启动、区分层次抓学习、以上率下抓引领、专项治理抓规范、创新争优抓典型“五项措施”将学习教育有序推进。“全区烟草行业共开展“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辅导280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60次,组织专题研讨265次,党组成员赴联系点指导“两学一做”70次,党员撰写学习体会5412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排查。
【社会帮扶】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定点帮扶乌兰浩特市高根营子嘎查资金72万元。用于购置水稻收割机、水稻插秧机、耙地机和慰问贫(特)困户。
(撰稿人:关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