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领导名录】
司法厅厅长 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 ***(蒙古族)
司法厅副厅长 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国栋
政委: ***
副局长:张志强
副巡视员:杜平安(蒙古族)
副局长 恒正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
副局长:王立军
副巡视员:杨建绥
副局长:张军(4月任职)
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张文地(4月任职)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清格勒(蒙古族 4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司法厅管理,负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内设13个处室,1个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辖18所监狱,2个病犯管理所(医院),1个警官学校(监狱局服刑人员矫治办公室),1个堤防水电处,1个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辖19个全资子公司,1个国有独资企业)。监狱局在兴安盟保安沼地区设有派出机构—东部分局。全系统现有民警编制6 372名,在职民警6 109人。
【狱政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从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始终把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履行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首要职责。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三个攻坚战”和“三项工程”的整体部署,全面组织开展了“监狱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内部管理,开展罪犯危险程度评估,完善罪犯立体监督网络,深化罪犯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加强对罪犯的有效管控。强化狱侦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狱内侦查机构和制度,提高监狱超前防范工作水平。在呼市地区组建了监狱局特警第一支队,增强监狱联合处突能力。为各监狱统一配备专业消防设备,提高监狱火灾和罪犯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驻狱武警部队、检察机关、监狱驻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监狱安全稳定联防能力。推进监狱标准化食堂创建,加强监狱医院建设,提高罪犯生活卫生保障水平。加强监狱安防设施建设,如期完成国家投资监狱改扩建项目,改扩建罪犯监管用房,实施罪犯“三大现场”的区域物理隔离,改造更新监舍电动平移门。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安防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升监狱安全稳定硬件保障水平。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做出积极努力,受到自治区政府的通报表彰。全年未发生罪犯脱逃、重大狱内案件、重大疫情和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被司法部评为2012年度全国监狱系统实现“四无”目标先进单位。
【教育改造】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切实把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努力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全面开展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加大民警个别谈教和社会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教育改造工作各项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重视和加强罪犯权益保障及回归社会工作,使罪犯教育改造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罪犯伙食费标准大幅提高,罪犯日常生活保障经费均实现较大增长;完善监狱医疗体系,开通急重病犯就医“绿色通道”,建立与社会医院协作机制,在押罪犯病死率保持逐年下降趋势;落实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工作,全年累计发放罪犯劳动报酬703万元;推动建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监狱相关执法工作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被专家形象地称之为“人文关怀照亮服刑人员新生之路”,获评“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刑罚执行】全区监狱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保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监狱机关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督,积极推进狱务公开,保证执法工作阳光透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老残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女犯的减刑、假释力度。进一步畅通保外就医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及时办理保外就医,对近期有死亡危险的罪犯立即办理保外就医,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劳动改造】全区监狱系统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导向,进一步调整罪犯劳动改造项目,退出了建材生产、机械加工等不利于罪犯改造的项目,引进适合罪犯劳动改造、有利于罪犯刑满释放后谋生就业的服装加工等劳动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新建罪犯劳动改造用房13万平方米,购置设备7 177台套,新增罪犯劳动习艺岗位3 264个。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办法》,对罪犯劳动改造量化分解,提高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劳动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整改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全年无生产安全事故,被自治区安委会评为全区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基层基础建设】以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狱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一线,建立完善局领导、狱领导联系点制度和机关民警进监区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全年监狱局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创新监区管理机制,精简各类表簿台账30余种,减轻民警负担。深入开展规范化监区建设,提高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警力下沉,精简机关民警充实到监区一线从事罪犯的直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监区招录民警284名。落实技术装备、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物质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的政策。
【队伍建设】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全年累计培训民警近两万人次。调整优化监狱领导班子,注重副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加大年轻民警培养使用力度,形成干部队伍合理梯次。为长期担任环节干部和长期从事监狱一线工作、临近退休的部分民警解决副调研员待遇。圆满完成监狱工勤人员考录选聘工作,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对企业在岗工人和企业职工实行了分类管理。认真学习贯彻《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积极推进民警岗位廉政教育与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把从严治警要求贯穿到各个环节。通过建立民警职工大病救助基金、落实一线民警超时补贴等一系列从优待警措施,民警队伍的职业认同感显著增强。全年有1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6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有52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407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有69个集体、179名同志受到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等上级单位的表彰。第一女子监狱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推荐申报全区政法系统唯一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包头监狱警卫队被自治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监狱局多项业务工作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四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两次深入监狱一线视察指导,对我区监狱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领导名录】
司法厅厅长 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 ***(蒙古族)
司法厅副厅长 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国栋
政委: ***
副局长:张志强
副巡视员:杜平安(蒙古族)
副局长 恒正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
副局长:王立军
副巡视员:杨建绥
副局长:张军(4月任职)
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张文地(4月任职)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清格勒(蒙古族 4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司法厅管理,负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内设13个处室,1个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辖18所监狱,2个病犯管理所(医院),1个警官学校(监狱局服刑人员矫治办公室),1个堤防水电处,1个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辖19个全资子公司,1个国有独资企业)。监狱局在兴安盟保安沼地区设有派出机构—东部分局。全系统现有民警编制6 372名,在职民警6 109人。
【狱政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从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始终把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履行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首要职责。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三个攻坚战”和“三项工程”的整体部署,全面组织开展了“监狱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内部管理,开展罪犯危险程度评估,完善罪犯立体监督网络,深化罪犯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加强对罪犯的有效管控。强化狱侦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狱内侦查机构和制度,提高监狱超前防范工作水平。在呼市地区组建了监狱局特警第一支队,增强监狱联合处突能力。为各监狱统一配备专业消防设备,提高监狱火灾和罪犯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驻狱武警部队、检察机关、监狱驻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监狱安全稳定联防能力。推进监狱标准化食堂创建,加强监狱医院建设,提高罪犯生活卫生保障水平。加强监狱安防设施建设,如期完成国家投资监狱改扩建项目,改扩建罪犯监管用房,实施罪犯“三大现场”的区域物理隔离,改造更新监舍电动平移门。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安防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升监狱安全稳定硬件保障水平。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做出积极努力,受到自治区政府的通报表彰。全年未发生罪犯脱逃、重大狱内案件、重大疫情和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被司法部评为2012年度全国监狱系统实现“四无”目标先进单位。
【教育改造】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切实把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努力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全面开展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加大民警个别谈教和社会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教育改造工作各项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重视和加强罪犯权益保障及回归社会工作,使罪犯教育改造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罪犯伙食费标准大幅提高,罪犯日常生活保障经费均实现较大增长;完善监狱医疗体系,开通急重病犯就医“绿色通道”,建立与社会医院协作机制,在押罪犯病死率保持逐年下降趋势;落实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工作,全年累计发放罪犯劳动报酬703万元;推动建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监狱相关执法工作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被专家形象地称之为“人文关怀照亮服刑人员新生之路”,获评“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刑罚执行】全区监狱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保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监狱机关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督,积极推进狱务公开,保证执法工作阳光透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老残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女犯的减刑、假释力度。进一步畅通保外就医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及时办理保外就医,对近期有死亡危险的罪犯立即办理保外就医,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劳动改造】全区监狱系统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导向,进一步调整罪犯劳动改造项目,退出了建材生产、机械加工等不利于罪犯改造的项目,引进适合罪犯劳动改造、有利于罪犯刑满释放后谋生就业的服装加工等劳动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新建罪犯劳动改造用房13万平方米,购置设备7 177台套,新增罪犯劳动习艺岗位3 264个。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办法》,对罪犯劳动改造量化分解,提高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劳动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整改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全年无生产安全事故,被自治区安委会评为全区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基层基础建设】以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狱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一线,建立完善局领导、狱领导联系点制度和机关民警进监区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全年监狱局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创新监区管理机制,精简各类表簿台账30余种,减轻民警负担。深入开展规范化监区建设,提高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警力下沉,精简机关民警充实到监区一线从事罪犯的直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监区招录民警284名。落实技术装备、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物质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的政策。
【队伍建设】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全年累计培训民警近两万人次。调整优化监狱领导班子,注重副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加大年轻民警培养使用力度,形成干部队伍合理梯次。为长期担任环节干部和长期从事监狱一线工作、临近退休的部分民警解决副调研员待遇。圆满完成监狱工勤人员考录选聘工作,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对企业在岗工人和企业职工实行了分类管理。认真学习贯彻《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积极推进民警岗位廉政教育与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把从严治警要求贯穿到各个环节。通过建立民警职工大病救助基金、落实一线民警超时补贴等一系列从优待警措施,民警队伍的职业认同感显著增强。全年有1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6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有52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407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有69个集体、179名同志受到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等上级单位的表彰。第一女子监狱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推荐申报全区政法系统唯一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包头监狱警卫队被自治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监狱局多项业务工作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四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两次深入监狱一线视察指导,对我区监狱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